(青岛理工大学 山东 青岛 266000)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苏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已有了一定的基础,根据苏州中心城市建设“一核四城”的发展新定位,本次规划整合是在原《苏州市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高铁新城、太湖新城、生态科技城及其它相关片区的规划提出的。
此次规划根据苏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现状及城市用地、空间布局特征,依托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计划,结合国内外案例分析及经验借鉴,提出苏州市地下空间发展总体目标及近期、中远期、远景三个阶段目标以及地下空间开发的总体策略,为苏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供总体性指导。
此次地下空间专项规划的目标主要是积极引导城市地上地下空间一体化、综合化、可持续开发。根据总体规划,苏州将以老城为中心,十字方向拓展,依托轨道站点开发地下空间“一轴、两带、三中心、多节点”的地下空间结构。
“一轴”指南北方向轴,是串联北部相城漕湖开发区至南部吴江盛泽地区的南北方向上的重要节点的地下空间发展轴;“两带”是指北侧科技城—国际物流园、太湖度假区—独墅湖月亮湾;三中心包括湖西CBD地区、太湖新城地区和高铁新城地区;多节点是指地下空间重点地区节点。
规划将地下空间功能划分为单一功能区、混合功能区及综合功能区。
单一功能区主要为居住、工业仓储、市政设施及零散分布、功能单一的公共设施、商业设施用地区域,其地下功能为停车及人防;混合功能区主要为相对集中的公共设施、商业设施用地区域及一般轨道站点周边区域,其地下空间功能呈现商业、停车、市政及人防等多种功能的混合性;综合功能区主要为城市中心、副中心、片区中心集中区域及交通枢纽场站、轨道枢纽站点周边区域,其地下空间功能呈复合型,包括商业、公共集散、停车、交通、市政、防灾等功能。
地下空间开发分为浅层空间、次浅层空间、次深层及以下空间。
浅层空间指地下 15 米以内的空间,在建设用地下主要安排地下商业、地下公共设施、地下车库、人防等功能;在市政道路下安排轨道交通、地下道路、人行地道、共同沟、地下街等功能。
次浅层空间指地下15米至地下30米之间的空间,主要安排地下公共停车库、地下场站、轨道交通、地下河、地下干道、地下物流设施等功能。
次深层及以下空间指地下30米以下空间,需要统筹开发利用,主要安排大型市政及地下骨干设施,如高压变电站、地下水处理中心、大型地下防灾设施等功能。
地下道路:园区星港街连接相城区阳澄湖路;园区星华街连接相城区春申湖路;园区金鸡湖路接湖东苏胜路;南环路东延接新机场路;北环路穿越火车站段;干将路西延穿越运河段以及太湖新城吴中部分与吴江部分穿越东太湖的连接隧道。除此之外,在一些新建设区域高强度开发的商务中心区,构建片区地下路网系统。
地下人行过街设施:根据不同地段、不同道路等级及人流情况进行设置。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或商业中心,可设置一些地下步行过街通道。
地下公共停车设施:新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和住宅须依据配建指标修建停车设施。地下停车设施与地面停车设施的比例关系依据地区不同而不同,中心区及重点建设地区应鼓励引导地下停车,外围地区可以按照常规发展。
地下空间在我国的建设发展随着时间而发生改变。早期的建设主要是为了仓储、市政和工业军事应用,20世纪60年代,一些城市建立了大型的地下结构,从此防空设施成为了地下空间建设的主要形式。而如今的地下空间发展与绿色建筑理念相结合,运用先进的技术,使得地下空间发展变得更环保更人性化。
现代城市空间是一个高度集约化的城市要素聚合体,要提高城市中心区的运转效率,必须控制和解决机动车的过度拥堵问题,释放道路面积用以满足公共交通工具的快速通行。在城市交通系统的组织优化中,可以结合地下停车设施系统的综合规划来限制进入城市中心区的机动车数量。
一般大型的商业体、写字楼、酒店、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商品房等都建了地下停车场,满足自身或者顾客的停车需求,也有像观前小公园的地下停车场,可以对外营业。
结合轨道交通1—4号线的规划而建设的规模大、功能全、水平高的地下空间。如工业园区星海生活广场,作为苏州第一个集餐饮、商业、社会停车场及市政配套服务设施为一体的大型地下综合体,展示了苏州依托轨道交通充分挖掘地下空间资源的开发策略。
利用地下交通系统,在交通量集中地区实现人车分流,以地下输送的高效率来形成对地面交通的支持,减轻地面道路的交通压力。如北环快速路苏州火车站段的地下化,就有效地解决了火车站地区交通与苏州古城保护的问题。
自2015年4月起,苏州成为全国首批10个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之一。截至目前,被纳入试点建设范围的桑田岛、城北路、澄阳路、太湖新城启动区和太湖新城二期(试点部分)综合管廊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管廊建设,廊体建设总里程约36公里,各种管线也已进入入廊运营阶段,已有给水、燃气、污水、电力、通信、广电、热力等约140多公里管线在综合管廊内“安家落户”。
道路地下空间作为城市地下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共空间的性质,是地下空间集中利用的重要资源。只有有序地利用道路地下空间,才能发挥集约效益,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创造基础。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放在地下建设,既给城市实现新功能的机会而又不破坏传统建筑风貌或给地上建筑带来负面影响;同时,地下空间的用途是多功能的,可以对现有城市功能和各类地面建筑使用功能起到补充和调配作用,使功能更完善;此外,通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将部分地面城市功能转移至地下,在地面上增加开放空间,降低地面建设强度,在部分地下空间的顶部增加适当的绿化,可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达到保护苏州古城历史文化风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