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雁南
(复旦大学 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上海 200433)
在西沙群岛历史地理研究中,以往学者使用的地方史志或地理类书多数是二手甚至二手以上的资料,并非来自编者或著者的一手经验。注这当然不是绝对。南海地区有包括《海外纪事》、《海录》等在内的一批基于亲历的地理文献。确有一些古代地图在今天南海的位置上标记“万里长沙”、“千里石塘”等字样,但其名称和位置均不固定,缺乏准确性和一致性。这造成的后果是学术界对像西沙群岛这样重要的研究对象,也不得不依赖于零星、断续的文字记载来勾勒其历史地理。上世纪70年代后,随着南海更路簿的发现,西沙群岛历史地理拥有了堪称第一手的研究材料,因而也有学者提出“更路簿学”之说。注李国强:《〈更路簿〉研究评述及创建“更路簿学”初探》,《南海学刊》2017年第1期。此外,海南大学于2016年成立“《更路簿》研究中心”。然而,无论是典型个案研究,还是对其版本、形制的概况研究,都反映出更路簿在地理信息记载上的粗陋和来源上的模糊。注相关个案研究,参见王利兵:《南海航道更路经研究——以苏德柳本〈更路簿〉为例》,《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2016年第2期;夏代云、何宇阳、牟琦:《吴淑茂〈更路簿〉及南洋更路解读》,《南海学刊》2016年第3期;等等。概况研究,参见刘义杰:《〈更路簿〉研究综述》,《南海学刊》2017年第1期;张荣:《版本学视野下的〈更路簿〉研究》,《南海学刊》2017年第2期;等等。可信的一手文献的匮乏是当前南海历史地理研究陷入瓶颈期的原因之一。
进一步从地理学史的角度审视这个问题,它深植于古代地理知识的生产结构之中。中国人在南海周边活动的历史已逾数千年。沿海省份的民间保有着关于南海的航海和地理知识,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具有这些实用知识的人,同地理知识的管理者——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组织——存在巨大的阶层和体制上的差距。沿海居民的地理知识既罕有机会为官方所重视和利用,进而发展为海洋主权观念,也缺乏进化成近代地理学和水文学的社会基础。它长期处在个人、家族、社群的尺度上,通过口耳相传或是粗略的文字记载而保存,更路簿即是一例。
如果说用现代主权概念去规范、约束古人有“时间错乱”(anachronism)之弊,海洋主权观念的缺席,则使得后世学者往往要对古代地理文献作现代阐释。这种做法不限于中国。关于南海领土争端,马文·赛明思(Marwyn S.Samuels)曾指出, “中国和越南的论点,简单地说,实质上是同义的。双方都以历史为基础主张各自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权利和所有权,亦即,双方都坚持这些岛屿‘自古以来’就属于他们各自的国家”。[注]Marwyn S.Samuels, Contest for the South China Sea (Abingdon: Routledge, 2005) 79. 此系该书1982年初版的再版。本文所引外文文献如非专门说明,均由笔者翻译。对历史文献的阐释是如此,对考古成果的运用也是如此。[注]对此,斯坦·腾内松(Stein Tønnesson)曾批评道,“这些物件[指南海岛屿上的考古发现]能否被称作‘中国的’或是‘越南的’都很可疑。尽管一个物件可能是中式的或是来自某个属于今天中国的地方,但将其带到岛上的人并不一定代表作为一个国家的中国。”参见:Stein Tønnesson, “Why are the Dispute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So Intractable? A Historical Approach,” Asian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30.3 (2002): 570-601.
这种事实上同构的“历史性权利”(historic rights)的论证方法之弊病非常明显。它与其说是为了同争议国家对话,并且向第三方传递信息,不如说是为了说服和动员本国国民的民族主义情绪。对此,有学者指出:“[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官员和民众对主权的本质有着与西方人不同的理解。中国文献……暗示一种集体信念,也即那些远海里的、中国渔民常去的岛屿天然地就是中国领土。对西方强国来说,他们根据自己的偏好而将发现和管理置于距离的远近之上。中国官员和作者几乎从未考虑过这些岛屿可能同样地靠近其他国家(如美属菲律宾或法属印度支那)的海岸,因而其他渔民群体也会用到那些岛屿的可能性。”[注]Bill Hayton, “The Modern Origins of China’s South China Sea Claims: Maps, Misunderstandings, and the Maritime Geobody,” Modern China in print (2018 A): 1-44.诚哉斯言。对西沙群岛来说,尽管普遍认为不管是发现的早晚或利用的程度,中国的主张都大大优越于越南。但一般意义上的历史文献无法精确、有力地论证中国人同西沙群岛的直接联系,甚至这些文献本身也会受到质疑。
在过去的两年中,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Chatham House)亚洲项目副研究员比尔·海顿(Bill Hayton)连续发表学术文章,对近百年来与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所持立场有关的原始文献和次生文献的可信度提出质疑。[注]除前引文(2018 A)之外,比尔·海顿近期的文章还包括:Bill Hayton, “When Good Lawyers Write Bad History: Unreliable Evidence and the South China Sea Territorial Dispute,” Ocean Development and International Law 48.1 (2017): 17-34; Bill Hayton, Writing the History of the South China Sea Disputes, in Jonathan Spangler, Dean Karalekas, Moises Lopes de Souza (Eds.) Enterprises, Localities, People, and Policy in the South China Sea (London: Palgrave, 2018 B): 3-24; Bill Hayton, “The Modern Creation Of China’s ‘Historic Rights’ Claim In The South China Sea,” Asian Affairs 49.3 (2018 C): 370-382.他认为,部分具有广泛影响的文献“是由国际法或政治科学专家而不是专长这个区域的海洋史学家撰写;总的来说在引证原始信源材料上很匮乏;常依赖那些不包含原始证据引证信息的中国媒体信源或是那些参考前者的文献;常引用事发多年后的报纸文章作为事实证据;总的来说缺乏历史语境化的信息;其作者皆与中国联系颇深”。[注]Hayton, 2018 B: 4-5.因而,它们不应被当作中立的研究,而“料当是偏向于特定民族主义观点的鼓吹”。[注]Hayton, 2018 B: 7.海顿甚至认为:“国际法社群中关于南海问题讨论的基础引证文献有重大的证据性缺陷。这些缺陷导致这些作者,‘棒律师’,写出‘糟历史’——那些同可验证的证据相抵触的说法。”[注]Hayton, 2017: 18.他号召“新一代的法律专家复验证据并获得新鲜结论”。[注]Hayton, 2017: 31.
笔者同意海顿所称的“南海争议的解决取决于对其历史清晰的和立足事实的理解上”。[注]Hayton, 2018 B: 19.就西沙群岛而言,第三方资源是中、越双方都很重视的。“越南官方和学者经常强调[他们所采用的]很多资料源自外国,且不是来自其他[西沙群岛的]声索国,因而潜在地更具有说服力。”[注]Alex Calvo, “A Survey of Western Source in Vietnam’s South China Sea Narrative,” Issue Briefings-South China Sea Think Tank 11 (2015): 16.中国学者也曾试图利用西方的文献和地图。[注]典型且较早的例子如《南洋问题研究》(时名《南洋问题》)1979年第5期刊发的韩振华:《古“帕拉赛尔”考(其一)——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叶外国记载上的帕拉赛尔不是我国的西沙群岛》、《古“帕拉塞尔”考(其二)——十六、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中叶外国地图上的帕拉塞尔不是我国西沙群岛》等三篇文章和林金枝:《西沙群岛主权属我的国外历史证据》一文。然而,这些文献和地图绝大多数是二手乃至二手以上的材料。它们如同隔靴搔痒,更凸显了使用第一手资料的必要性。本文以1808年英国东印度公司组织和执行的、以西沙群岛为重心的南海测绘为研究对象,以围绕此次测绘所发生的内部通信、航海日志、回忆录为研究素材,用难以质疑的第一手资料研究此次测绘中的中国因素。借此,笔者对比尔·海顿的挑战作出回应。
1806年5月5日,英国东印度公司所属孟买海军的丹尼尔·罗斯(Daniel Ross)上尉指挥的“羚羊号”(Antelope)双桅帆船到达中国,停泊在澳门水域。这艘既非英国海军战舰也非东印度公司商船的船只身份及其真实目的引起了葡萄牙人和中国人的警觉。尽管如此,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的“特选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和罗斯本人成功地将其存在定位于一种协助清剿华南海盗的力量。经过一年多在澳门附近水域的试验性测绘,以及物资和人员准备,罗斯和他的副手菲利普·摩恩(Philip Maughan)指挥原有的“羚羊号”和新购的“发现号”(Discovery)于1808年对帕拉塞尔(Paracels,即西沙群岛的西文名)进行了水文测绘。[注]关于此次测绘,特别是罗斯在其中扮演的角色,戴伟思(Stephen Davies)曾作专门研究。参见Stephen Davies, “American Ships, Macao, and the Bombay Marine, 1806-1817, Delicate Lines for a Junior Officer to Tread- the Role of Daniel Ross in the Charting of the China Seas,” ed. Paul A. van Dyke, Americans and Macao, Trade, Smuggling, and Diplomacy on the South China Coast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2): 33-48; Stephen Davies, “‘Some deep-laid Scheme of the Perfidious English’: Captain Daniel Ross, FRS, IN and the Systematic Hydrographical Surveying of the China Seas, 1806-1820,” ed. Anonymous, Cultural Encounters in Maps of China (proceedings of the 36th IMCoS symposium-Hong Kong, 18th - 20th October 2018) (Hong Kong: Hong Kong Maritime Museum, 2018): 44-74. 此外,王涛和游博清也曾简要论及,参见王涛:《从“牛角Paracel”转为“西沙群岛Paracel”——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西人的南海测绘》,《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4年第5期;游博清:《英国东印度公司与南中国海水文调查(1779~1833)》,《自然科学史研究》2015年第1期。时至今日,关于西沙群岛的地理信息的精度已非当年可比,但本质上只是对210年前的那次测绘的修订和微调。作为那次测绘的成果之一,许多岛礁的命名至今仍在西文中沿用。
此次测绘的直接原因是1800年10月英国东印度公司商船“塔尔博特伯爵号”(EarlTalbot)在南海消失了,当时被认为是在帕拉塞尔失事。次年,东印度公司从孟买派出“无畏号”(Intrepid)和“彗星号”(Comet)去搜救可能的幸存者,并要求他们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对南海进行局部测绘。不幸的是,这两艘船在离开马六甲、进入南海之后就失去了联系,时间是在1801年7月。连续的海难事件让东印度公司遭受了惨痛的人员和物资损失。为此,在印度和中国的各个公司据点之间,以及在这些据点同伦敦总部之间,就对南海进行测绘进行了长达数年的通信讨论。罗斯与摩恩在中国的使命正是公司内部动议和评估的结果。
近代早期以来,欧洲多个国家的贸易公司(trading company)在地理学史上扮演了特殊角色。贸易公司是一种区别于王室、政府或教会的机构,它具有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充沛的物质保障,更具有相当的自主性。固然,贸易公司追求的是利益优先、效率为上,对非营利性的、纯粹的地理探索兴趣有限。但必要的时候,它也致力于拓展贸易航线、保障航行安全。尽管从后世来看,各国海军总体来说承担了绝大多数的地理探索任务,并且贸易公司在资金、人员、管理上并不是完全独立于王室或政府,但它的特殊性不容忽视。晚近的历史地理学也关注到了贸易公司与地理学的关系。[注]例如Miles Ogborn, “Writing Travels: Power, Knowledge and Ritual on the English East India Company’s Early Voyages,” Transactions of the Institute of British Geographers 27.2 (2002): 155-171.
个人主义英雄(旅行家、海盗、私掠者、探险家等)是地理知识的另一类重要的生产者。从马可·波罗到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 Drake),直到19世纪末地理学的机构化和科学化之前,大量的实用地理知识来自个人主义英雄的贡献,尽管其真实性和可靠性需要格外慎重地对待。在一个对威廉·丹皮尔(William Dampier)的研究里,学者指出他的海盗身份对于他收集有用的地理知识和航海经验至关重要,让他不仅以一名海盗,更以一位著书立说、广受尊崇的探险家而名世。“丹皮尔那些混杂的世界[地理]知识不止来自他的亲身经历,也包括在海盗生涯所带来的空闲时光里,从一个信息网络里获得的。”[注]William Hasty, “Piracy and the Production of Knowledge in the Travels of William Dampier, c.1679-1688,” Journal of Historical Geography 37.1 (2011): 40-54.海盗生涯的祸福难料、性命攸关,使得他们极为重视实用知识,也有机缘和动力涉足一些常人罕至的地点。英国人认为,帕拉塞尔也在华南海盗的活动范围以内。
以穆黛安(Dian Murray)的《华南海盗: 1790-1810》为标志,海盗这个特殊群体开始进入中国海洋史的研究视野里。[注]穆黛安著,刘平译:《华南海盗: 1790-1810》,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相关著述众多,研究综述参见张雅娟:《近十五年来清代乾嘉年间海盗问题的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2012年第2期。18世纪下半叶,正当英国在“七年战争”中击败法国、极大地扩张了在印度和中国的势力的时期,华南海盗也迎来了乾嘉年间的活动高潮。学者一般将其归因于人口压力、海禁政策、西山起义等因素。[注]参见张雅娟:《清代嘉庆年间东南沿海海盗活动高潮分析》,《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6年第3期;刘平、赵月星:《从〈靖海氛记〉看嘉庆广东海盗的兴衰》,《国家航海》2016年第1期。华南海盗不仅勒索中国商船、侵袭沿海居民点,也不时劫掠珠江口至南海一带的外国船只。清政府的海防系统面对海盗的挑战,表现得虚弱而低效。驻广州的多级地方政府也曾与葡方、英方就清剿海盗进行联络和合作。[注]至少在某些阶段,地方政府、海盗、欧洲人形成了三角关系。联合清剿的案例,参见穆黛安,1997:137-143。1804年年底,英国东印度公司广州特选委员会在写给伦敦董事会的内部通信中说道:
我们提请董事会裁定上述情况是否足以支持批准上一季提出的从欧洲派两艘船来华的计划。除当时提出的目标之外,它们对于或取得中国政府同意、并由他们承担费用,或完全不要他们参与地铲除这个残酷而独特的群体[注:华南海盗]的计划至关重要。[注]大英图书馆档案,Extract of Letter from the Select Committee of Supercargo at Canton, dated 30 Dec. 1804 (British Library IOR/F/4/181/3380): 13.
更广泛地查阅当时广州特选委员会、孟买管辖区(Bombay Presidency)等东印度公司据点之间的通信,不难发现南海测绘其实早已在酝酿之中。[注]戴伟思也持此种看法,尽管他未指明广州特选委员会为何有此计划,参见Stephen Davies, 2018: 58。本文鉴于主题和篇幅限制不予展开,或容另文阐述。保护商船和人员安全、协助清剿华南海盗,正是1806年英国东印度公司派遣罗斯与摩恩到中国时,用以说服或曰欺瞒中、葡两方的表面理由。可以说,嘉庆年间华南海盗的肆虐给了东印度公司调遣孟买海军船只、策划西沙测绘一个绝佳的口实。
1808年3 ~7月,英国东印度公司所属孟买海军的测绘船“发现号”和“羚羊号”完成了对帕拉塞尔的测绘。时值拿破仑战争期间,次年年初罗斯上尉在南海执行测绘任务时被法国海军俘获,他的地图和文件大部分被没收。被释放后,罗斯也没有再公开发表过与西沙测绘有关的文章。此次测绘在同时代的类似活动中规模较小、持续时间较短,且不是由英国海军完成,因而长期被主流的地理学史、水文学史所忽略。[注]实际上,早在1810年关于此次测绘的情况就已经见诸公开报道,参见:“Paracels, Extract of a Letter from a Gentleman on board the Discovery,” Naval Chronicle vol. XXIII (1810): 489-490. 此文作者不详,不排除就是罗斯本人。此后,罗斯以及这次测绘曾出现在一些航海指南、英国水文史、东印度公司史中,但均极为概略。
研究的转机随着原始文献的发现而出现。2016~2017年,笔者作为“太古—国泰”访问学者在牛津大学访问。其间笔者在英国水道测量局档案馆发现罗斯于1813年向英国海军部提交的回忆录。[注]英国水道测量局档案,Daniel Ross, Memoir Prepared by Lieut.t Ross of the Bombay Marine, on the Subject of His Survey of the China Seas in the Year 1813 (United Kingdom Hydrographic Office OD150).此外,笔者于英国皇家地理学会发现摩恩的航海日志。[注]英国皇家地理学会档案,Philip Maughan, Journal of a Voyage of Survey and Discovery Undertaken by the Honorable Company’s Cruisers Discovery and Antelop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LMS O 1 Ogilvy).这些一手文献的发现,使研究此次测绘活动的实际情况成为可能。本文将集中、扼要地用人和物两个主题展示此次测绘中涉及的中国因素。
其一,孟买海军的测绘船上有广东籍船员。摩恩在他的航海日志中提到,船员中有几位广东籍的中国人(Canton Chinese),但是他们听不懂测绘船从帕拉塞尔上搭救起来的福建船员(见下文)的话。[注]Philip Maughan, 1808: 22. 原文有页码。
其二,当“发现号”和“羚羊号”刚刚抵达帕拉塞尔,就发现岸上有大批因船只触礁而被困在那里的中国船员。罗斯在他的回忆录中提到:
[1808年3月15日,今宣德群岛南沙洲]
下午2时45分,我们接近小岛,收起帆,船头朝东。看到一艘中式戎克(junk)船停泊在最东边浅滩以外约1/2英里处,海水在其周围拍打着。
[1808年3月18日,今宣德群岛南沙洲]
下午2点半,那几只船返回了,带回了80个中国人,以及那艘戎克船的船长,从后者那里我获知在沙洲上还有400以上的人,没有食物。那艘戎克船在我们出现的6天前的夜里搁浅了,现在已经完全被损毁。船上本来有680人,在上岸过程中死了好几个,还有另外一些人把船上唯一的救生艇划走了。[注]Daniel Ross, 1813: 15. 原文无页码。现根据原始页面的先后顺序指定页码。
摩恩在他的航海日志中同样记载了此事(见图1)。他生动地描述了遇险船员的疲乏之态,以及获救后的感恩戴德。
图1 摩恩记载的孟买海军测绘船搭救中国遇险船员的细节,1808年3月18日。[注]Philip Maughan, 1808: 15. 图片版权属英国皇家地理学会所有,经授权使用。
其三,在帕拉塞尔遇到的海南渔民。例如,摩恩提到:
我们的小艇停在滩边,正对着一个小棚,发现渔民们非常友善且乐于交谈。[注]Philip Maughan, 1808: 15.
摩恩还提到他们同渔民的交易。1808年5月8日,“我们……从岛上的渔民那里买了一只海龟”。[注]Philip Maughan, 1808: 47.又如罗斯的记载:
[1808年4月25日或26日,岛名不详]
我派我们的端艇(cutter)去测水深,并向停泊在那里的渔船问话。11点1刻,端艇回来报告说……那个渔船来自海南,渔民告诉艇上士官这整个浅滩(shoal)吃水都很浅,因而他只能去到他所在的位置。[注]Daniel Ross, 1813: 55.
最后,在前述购买海龟的同一天,罗斯和摩恩在今永兴岛(Woody Island)上雇佣了一位海南渔民作为引水人(pilot,亦即导航员)。摩恩提到:
[他们]用2鹰洋一天的价格雇佣了那些海南船中的一个中国人(Chinaman),陪同他们一起[测绘]。[注]Philip Maughan, 1808: 47.
罗斯的记载则更为详细:
[1808年5月8日,今永兴岛]
我努力寻到一名属于一艘海南渔船的渔民。他和另外两人留在岛上边捉海龟,边等那艘船回来。我们的通事(linguist)告诉我,那个渔民从年轻时就每年来帕拉塞尔捕鱼。我让他画出危险的所在,他非常准确地画出了玉琢礁(Vuladore Shoal)、中建岛(Triton’s Bank)和华光礁(Discovery’s Shoal),同我们的观察非常一致。这让我觉得有必要请他在船上做引水人。他起先非常犹豫,但当我们提出他能得到每天3鹰洋的回报,他同意陪我们一起几天。[注]Daniel Ross, 1813: 77. 罗斯和摩恩对付给这个渔民引水人金额的记载略有不同,或系笔误。
引水人与他们分享了一批长驻帕拉塞尔的海南渔民的生计经验:
引水人告诉我们,他惯常每年前来在这些岛屿间呆上6个月——已经持续了20年——用以采海参,并且为他们拥有多艘船只的海南雇主捕捞和制作干鱼。他说当他在礁石间停泊时,不怕偶尔来袭的风暴。他们通常在台风将来之前的六七月间离开岛屿。有些船只在这里停留整整六个月,而其他的则是在捕捞季节快结束的时候再来一次。[注]Philip Maughan, 1808: 56.
其一,罗斯和摩恩在测绘过程中发现了数量可观的中国船只或船只残骸。在他们的记载中,“海南船”(Hainan boats)或是”海南渔船”(Hainan fishing boats)俯拾皆是。例如,在发现前述搁浅的福建船只之后,摩恩同时也发现了不远处有4艘海南渔船。一开始,他为这些渔船对遇险同胞的无动于衷感到愤怒,不过后来他发现至少有一艘渔船曾予以搭救:
[1808年4月21日,今宣德群岛南沙洲]
闽南船搁浅的沙洲上没有淡水。在我们靠近抛锚时,一艘小船载着四个人——他们属于搁浅的船——靠过来要求被带上船。上次我们在这里的时候他们被那些海南船中的一艘救起。我们答应了他们的恳求。我们被告知在这些岛屿和浅滩中有许多海南船捕捞和采集海参。我们没有看到一艘属于交趾支那的船。[注]Philip Maughan, 1808: 34.
罗斯还记载了他们查看另一艘搁浅船只残骸的片段:
[1808年5月23日,岛名不详]
我们的端艇载着一名士官去查看在浅滩上发现的一艘船只残骸,发现它是一只曾装满瓷器的戎克船。我们的引水人告诉我们,海南渔船到这个浅滩是为了采集海参。[注]Daniel Ross, 1813: 98.
其二,在今东岛(Lincoln Island)、珊瑚岛(Pattle Island)、赵述岛(Tree Island)等岛屿上发现中国的宗教建筑。例如,1808年5月21日,罗斯记载道:“我们在[东]岛朝北的一个小凹口的中国神龛(Joss house)处观测了纬度。”[注]Daniel Ross, 1813: 92. 这与后来其他文献中对西沙群岛上有“娘娘庙”或“天后庙”的记载相符合。实际上,在大多数的岛屿上都能发现神龛,只不过摩恩发现“有些仅仅是用4块又大又平的方形石块垒成,里面放置着一两尊小小的神像,还有一个香炉”。[注]Philip Maughan, 1808: 52-53. 其中,“香炉”处原文漫漶,似为“taper pot”。此处结合情景译为香炉。
其三,在今永兴岛、东岛、珊瑚岛、赵述岛等岛屿上发现淡水资源,它们常伴有中国人的生活印记。例如,1808年4月23日,罗斯提到今永兴岛上“有3或4棵椰子树,在它们正下方有一个满是淡水的水坑,我从碰到的中国人那里了解到它是一口泉(spring)”。[注]Daniel Ross, 1813: 53.摩恩则将其称作是“井(well)”。[注]Philip Maughan, 1808: 34.
综上所述,1808年西沙测绘虽然确由孟买海军执行,但其中包含了鲜活的、多样的中国的人和物的因素。它们不仅仅是静态的、等待“被发现”的对象,也不仅仅是被施救者。中国人是这次测绘的旁观者,但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协助者。那位姓名不可考的海南渔民的地理知识,早已融入了英国东印度公司为世界贡献的最早的南海测绘地图中。
在国际法领域,历史性权利的论证本质上是一个历史地理学的问题。各国的国际法专家做了大量的历史研究,包括对古地图的研究。[注]关于南海问题,中国国际法专家的近期工作包括:Zhiguo Gao, Bing Bing Jia, “The Nine-Dash Line in the South China Sea: History, Status, and Implications,”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07.1 (2013): 98-123; 贾兵兵:《驳美国国务院〈海洋疆界〉第143期有关南海历史性权利论述的谬误》,《法学评论》2016年第4期。它们部分地塑造了两国国内、两国之间,乃至两国面向第三方所使用的话语。然而,从法理学的角度,国际法院和特别法庭在决定地图资料是否具有任何证据性价值时,主要考量两个中心因素:“(1)地图的精确性和可信度,以及(2)地图相对于争议本身和争议各方的中立性。”[注]Florian Dupuy, Pierre-Marie Dupuy, “A Legal Analysis of China’s Historic Rights Claim in the South China Sea,”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07.1 (2013): 124-141.本文前述中、越两国都很重视甚至依赖第三方的文献和地图,其原因正在于此。
1808年的西沙测绘是一个极为特殊的案例。它的直接成果是确定了帕拉塞尔的坐标、范围、布局等地理信息。此次测绘后,东印度公司很快就在伦敦出版了新版的南海(China Sea)地图。从历史来看,英国东印度公司可以称得上是中立于中、越的第三方。东印度公司不是一个国家,孟买海军也不是皇家海军,因此东印度公司在“发现”帕拉塞尔之后并没有占领它。它也没有明确地将帕拉塞尔纳入中、越任何一方的政治地图里。它出版的地图是为了如实地反映经过科学的水文测绘的帕拉塞尔的地理信息。测绘的相关文献是可信的,不受中、越两国——甚至包括在越南有着特殊利益的法国——民族主义情绪影响的见证。
本文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研究孟买海军罗斯和摩恩关于1808年西沙测绘的回忆录和航海日志,以及相关的东印度公司档案。本文的重点在于将那些因资料的罕见性而不为一般学者所知的中国元素提取出来,予以专门的展示。这些元素并非总是积极和自主的,笔者也无意将其简单等同于主权行为。不可否认的是,此次测绘从谋划到执行的过程中的中国元素是丰富的,甚至是重要的。
有学者提出清朝中央和地方政府没能从乾嘉时期平定海盗的过程中汲取经验和教训,甚至指其错过了近代化的机缘。[注]参见张雅娟:《19世纪初东南海商与海盗、水师的关系》,《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2期;杨国桢、张雅娟:《海盗与海洋社会权力——以19 世纪初“大海盗”蔡牵为中心的考察》,《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王日根:《清嘉庆时期海盗投首问题初探》,《社会科学》2013年第10期;刘平:《清朝海洋观、海盗与海上贸易(1644 ~1842)》,《社会科学辑刊》2016年第6期。此论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华南海盗本身就部分地是社会分层的产物。虽然不能排除个别官员和士绅能够超越阶层和地理的局限,但总的来说,海盗身上所携带的航海和地理知识从未进入正统的视野。穆黛安曾用司法档案揭示了华南海盗的来源,海盗和渔民身份的区别并不固定。[注]参见穆黛安,1997:167 ~172。不过,中国海洋史上既没有出现像东印度公司这样的贸易公司,也没能将海盗的知识同国家力量整合起来——它需要的是超出现实可能的对道德地理的重构。
回到比尔·海顿对于南海争议中历史信源的质疑,本文所使用的一手文献或许能够满足他对于原真性、中立性的要求。笔者也认同他所称的“棒律师”会写出“糟历史”——尤其是当涉足陌生的领域而又缺乏足够的历史地理素养的时候。国际法教授谢米利耶·让德茹和劳尔·佩德罗佐的研究正是这样的典型。[注]参见Monique Chemillier-Gendreau, Sovereignty over the Paracel and Spratly Islands (Alphen aan den Rijn: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 Raul Pedrozo, China versus Vietnam: An Analysis of the Competing Claims in the South China Sea (Arlington, VA: CNA Occasional Paper, 2014).他们对于所谓1816年嘉隆王插旗占领帕拉塞尔的说法不假思索地接受,[注]相关讨论,参见丁雁南:《史实与想象:“嘉隆王插旗”说质疑》,《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谷名飞:《再谈“嘉隆皇帝插旗”说的真实性:基于法国档案的研究》,《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8年第2期。和对1808年西沙测绘历史细节的无知,足以将他们自己排除在严肃的讨论之外。最后,笔者不同意比尔·海顿的是——正如本文所展示的——中国在西沙群岛的历史性权利是建立在丰富而不容置疑的事实基础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