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何玲 岁正阳
每每临近年底,清欠便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最初依靠自己讨薪、吃尽受尽讨薪“苦”,到中央颁布政策法规帮助农民工在维权讨薪、治理欠薪问题上打出组合拳,再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建立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制度、生产生活受限、“恶意欠薪”纳入刑法等一系列联合惩戒,多管齐下,农民工欠薪问题已得到明显遏制,距离2020年基本实现无欠薪的目标越来越近。
—题记
“要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部署掷地有声。
伴随着改革开放,“农民工”应运而生。40年来,农民工在默默的付出中,见证了一座座高楼的拔地而起,也体验了一次次背井离乡的滋味。但每到年关,都会有不少辛劳一年的农民工陷入工钱被拖欠的困境。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力度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并在完善制度从根本上破解欠薪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打出组合拳。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落实地方政法监管责任、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明确“恶意欠薪”纳入刑法、建立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制度……系列措施一一实施。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为农民工讨薪160 亿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大幅度下降40%以上,农民工欠薪问题已得到明显遏制。
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随着2020年基本实现无欠薪目标这一时间点的临近,让我们一起看看我国在根治农民工欠薪方面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形成了哪些经验,还存在哪些亟待破解的难题。
2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阶段性工作进展有关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务监管局局长邬红兵(右二)出席并表示,截至1月底,中央政府部门和财政部监管的中央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8.2 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部偿还完毕 中新社 发
2018年12月10日下午,甘肃兰州新区经十五路一处建设工地上,中川园区综合执法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组织了一次特殊的农民工工资发放仪式,在劳动监察人员的监督和见证下,在该工地工作的四十多名工人高兴地领到了被拖欠两个月的工资。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老板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到最近三个月就完全不给了,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大家心里都很着急,最后我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问题反映给了中川园区综合执法局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被拖欠民工李有德说,“没想到,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介入后,老板很快就安排给我们发工资了,感觉虽然身处外地但我们也有了自己的‘娘家人’。”
据了解,新区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已全面建成三级劳动保障监察体系。成立了集投诉上访、登记受理、协调化解等维权服务于一体的投诉受理中心,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网址和地址,构建“全天候、全覆盖、全领域”的欠薪投诉受理机制。截至2018年10月,新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待欠薪投诉166 起,已办结166 件,办结率达100%。
在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介入后,被拖欠的工资如数发放,让在兰州打工的异乡人李有德有种遇上了“娘家人”的感觉,这是他们对讨薪不再难最朴实最真挚的情感表达。
欠薪无小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不断关注和关心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入了“攻坚克难”的阶段。近几年,虽然维权讨薪的现象仍时有曝光,但从讨薪难到讨薪不再很难确实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数据显示, 2018年全年查处欠薪违法案件8.6 万件,为168.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60.4亿元。在连续多年下降的情况下,去年查处案件数、涉及的人数和追发的工资待遇同比分别下降了39.4%、45.3% 和35.8%。其 中,为100.9 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待遇116.5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了53.7%、40.7%。
《新京报》报道称,当前全国治理拖欠农民工欠薪呈现 “三量齐减”态势:案件数量下降、欠薪金额下降、欠薪人数下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部门各地整治农民工欠薪力度持续加大,想尽各种办法、出台多种措施保证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
党和政府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力度一以贯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制度篱笆也越垒越高。
2011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范围。同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开始施行,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等行为也正式列入其中。
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意味着欠薪犯罪将受到更为严厉的打击。
2016年,国家12 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引导各地各部门联合行动重拳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足额拿钱过年。
2017年7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制定了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等10 项具体措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按月结算,到2019年年底“月薪制”全覆盖。
2017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加强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将受到30个部门和单位的联合惩戒。
2018年9月, 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印发 《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在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 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工资支付诚信体系、 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年度考核。
……
记者注意到,自2008年至今,国家发改委、公安、住建等十多个部门,连续多年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以建筑施工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对欠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相关部门还在不断探索建立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包括建立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监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用人单位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制度,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从国务院的意见到多部门专项检查,都能看出国家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的坚强决心。可以说,从农民工被拖薪、欠薪的种种可能入手,国家正在拉起一张全方位的防护网,确保农民工兄弟能够按时、足量拿到工资。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法院举行“司法大拜年”涉民工工资集中兑付仪式
刘某是上海第一个因为欠薪而入刑的建筑行业包工头。2018年3月,上海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接到劳动者反映,刘某拖欠12名 员 工2016年7月 到2018年1月的工资。
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综合执法科科长王新:“查下来,刘某本人已经收到他的上家的工资款了,按照道理,他应该收到这笔钱后要分发给他手下的每个工人的,结果他到2018年过年时都没有付。”
鉴于当时刘某已经逃匿,青浦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立即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共同调查。2018年5月9日青浦区劳动监察大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第二天,就正式立案。
最后,经法院审理,2018年12月5日,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 个月,并处罚金2 万元。对于这个结果,刘某追悔莫及。他表示自己想到会这样,“如果知道会这样,我怎么也得给工人把工钱先发掉。”
拖欠工资后“逃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这是恶意欠薪者最常见的表现形式。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引发媒体和公众一片喝彩,舆论普遍认为此举是“让人们生活得更有尊严”的法律保障,将使长期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的欠薪现象得到遏制。
为使恶意欠薪者的量刑有“据”可查,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解释》共九条,重点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具体含义;二是明确了“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认定标准;三是明确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认定标准,特别对行为人逃匿情形下“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的内涵作了规定,以便于司法实务操作;四是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 “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作了解释;五是明确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从宽处罚情形,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刑法的威慑和教育功能,充分维护劳动者权益;六是明确了拒不支付报酬罪的主体范围、单位犯罪等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表示,相比之前只能通过行政手段责令欠薪者支付工资,恶意欠薪入刑有更大的威慑性,对于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
以刑事处罚的方式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可以说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利器,如果能够被充分执行,势必会对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人形成巨大威慑。然而,根据媒体的调查,虽然社会各界对恶意欠薪入刑期望很高,可是执法司法的实践却不尽如人意,其主要原因就是难以攻克证据关。
记者在采访多起欠薪事件过程中发现,对劳动监察人员来说,要取得一定证据并非易事,因为他们没有对企业实施调查和查封账户、扣押财物等强制性权力。一位一线劳动监察人员说,恶意欠薪和醉酒驾驶一起入刑,如果二者的法律威慑力一样,欠薪者才会人人自危,根治欠薪才有希望。
面对劳动监察部门举证难的问题,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四部门曾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就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将恶意欠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时需要提交7 类材料,其中涉案的书证、物证等有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证据材料最难充分提供,这里既有劳动监察部门职权有限的客观性因素,也有怕麻烦不作为等主观性因素。
恶意欠薪入刑涉及多个执法部门,无论制度规定得多么完善,都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密切协调配合,共同攻克证据关。
前不久,已回到湖南老家的农民工唐英杰接到了一个特别的微信视频。“您好,唐先生,我是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监察员于怀超,您投诉的欠薪案件已经办结,请将您的银行卡账号发过来,用人单位马上把钱给您打过去……”唐英杰此前通过网络将欠薪问题投诉到该局后,该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使唐英杰的欠薪问题很快得到解决。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局已依托微信公众号、人社局门户网站受理举报投诉449 起,监督企业用微信、网银等网络手段为农民工发放欠薪37.6 万元。
“一招一式,有板有眼。”这既是一种招式,亦是一种姿势。石家庄市在全国率先执行“黑名单”制度,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媒体上予以曝光,同时建立以“三金、三机制、一入罪”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打好治欠保支“组合拳”,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机制,促进欠薪问题从被动执法转向主动治理。
1月23日, 2019年 第 一 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对外公布,并向国家发改委同步推送。这批“黑名单”共涉及30 户用人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其中,新疆尚层建筑有限公司拖欠150 名劳动者工资1076 万元,为“黑名单”企业欠薪金额最大。江苏金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399.95 万元,并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黑名单”管理已经实行了一年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人社部先后向社会公布了三批“黑名单”,共计65 家用人单位及15 名自然人被“拉黑”,涉及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数4358 人、拖欠工资金额5964 万元,其中欠薪金额最高的重庆市中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113 名农民工工资595.7 万元。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企业薪酬研究室主任刘军胜表示,“一些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被限制招投标、在申请融资贷款等方面受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这些措施对于违法失信单位加大了惩戒,避免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也对其他企业产生了震慑作用,督促其规范用工,避免因为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使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这些措施,有力震慑和惩戒失信违法行为,对于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确实没想到因为拖欠问题使公司的业务开展受到这么大的影响,教训很深刻。‘诚信是企业发展的金字招牌’这句话,以前理解得不深刻,经过这次受罚,有了很深的认识。”某建筑公司曾经在几年前上榜“黑名单”,谈及“黑名单”制度,该公司负责人陈某如是说。
从行政处罚到欠薪入罪,再到多部门联动惩戒,针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制度铁笼在不断扎紧。
2018年11月 底 至2019年春节前,青海省海东市按照欠薪案件春节前清零的要求,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目前,追回劳动报酬3566.49 万元,让2084 名农民 工兄弟安心踏上了回家过年之路。据了解,海东人社部门强化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配合,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海东市因恶意欠薪而移交公安机关8 件,涉及人数365 人,涉及金额381.7 万元,其中法院判决3 件,取保候审2 件,立案调查1 件,移送检察院2件,有力地打击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行为,维护了法律权威,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与社会公平正义。另外,还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向社会公布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积极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
在江西,为了让农民工不再忧“薪”,农民工维权渠道实现了“村村通”。2018年,江西将建筑企业、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农民工列为重点对象,重点帮助解决拖欠工资、工伤赔偿和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不断拓宽农民工讨薪的申请渠道,在省、市、县、乡、村100%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站点)的基础上,不断延伸触角,在工会、劳动力市场、工业园区等农民工聚集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86 个。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组建由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的“精准法律援助服务团”,定期或不定期在农民工集聚地设立流动工作站巡回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数据显示,2018年,江西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农民工来访、来电解答法律咨询60,504次,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0,429 件,受援农民工11,038人次,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1.3亿元。
“通过各部门各地方的‘合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实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和涉及人数明显下降、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明显下降。”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说。
“有了‘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平台’,我们只管安心干活,再也不怕拿不到工钱了。”在广西南宁一建筑工地工作的农民工王刚说。
王刚来自辽宁,专门从事电瓶叉车驾驶工作,他表示自己工作近7年来,能否按时拿到工资一直是自己担心的问题,此前,由于工程款发放进度和工资发放程序复杂,被拖欠2 个月~3 个月的情况时常发生。
为破解与王刚相似的建筑农民工遇到的上述难题,广西研发建立集农民工信息录入、安全教育培训、考勤管理、工资代发等为一体的“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国首创推出“一户一卡,全区通用”管理模式。这一平台上线后变化如何?是否给农民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现场。
一排排彩板房鳞次栉比,外围的防护网外竖起五颜六色的旗子,在正在施工的南宁民族饭店工地,“到工地打工、要办桂建通,桂建通在手、工资月月有”的标语格外显眼。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陆彪对使用平台效果赞不绝口,他说:“这不仅让农民工朋友做工更加放心,建筑企业用工也更加省心。”
“2018年11月,‘ 广 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平台’上线后,进入工地前,我们按要求与每一个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为他们办理‘桂建通’银行卡、录入人脸识别的实名信息,工作期间,他们的进退场考勤等情况在平台上都一目了然。最终,结算依据经各方签字确认后,我们直接将专户上的工资打到每个农民工的银行卡里,确保工资发放的‘最后一公里’无缝衔接。”陆彪说。
不仅如此,广西大都投资公司也感受到平台监管带来的保障,该公司介绍,作为项目业主方,收到施工企业上报的月度工程款拨付申请后,公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农民工工资”“工程款”两个账户拨付资金,其中“农民工工资”账户受到官方严格监管,任何个人无法单独提取,只能在手续齐全后,统一发放资金到农民工手中,此举杜绝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的发生。
数 据 显 示, 从2018年11月上线至今,广西已有40 万农民工实名信息录入,发放“桂建通”工资卡超过35 万张,项目覆盖面达89%。
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的保证一直是一大难题,地方层面在农民工实名登记制方面的探索给国家层面从根源上治理欠薪问题提供了有效路径。2018年10月26日,住建部在网站上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通知》,通知决定住建部于2018年11月12日启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同时住建部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本地区平台建设,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时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信息,并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 前 实 现 与 全国平台中央数据库的互联共享。
这标志着建筑工人(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的全面推行,并且规定了全面推行的具体时间要求。
记者调查发现,在住建部文件下发后,多地不断完善工资保障制度,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月清月结比例明显提升,欠薪“老大难”问题有了明显缓解。业内人士认为,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由全国平台、各省市县平台、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建筑工人个人客户端等组成,平台将记录建筑工人的学历记录、奖励处罚信息、工资情况甚至是培训记录。也就是说,以后无论这些建筑工人发生工作流动或是返乡,只要到新的建筑企业劳务,出示个人信息,都可以直接查询到其此前的从业经历、技能培训经历,并且,薪酬情况也将记录在平台上,将有效预防和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日前,浙江宁波市海曙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员注意上了辖区内一家企业,上门巡查后发现该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员工数万元工资,后经该区人力社保、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处置,有效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之所以盯上该企业,是根据“群体性欠薪预警信息系统”亮出的橙色预警灯,发现欠薪隐患苗头,及时发出了预警信号。据了解,该系统录入的10余万条企业信息、数百万条企业数据和用工数据,会将这些数据与社保、税务、水务等欠费信息进行分析匹配,一旦发现异常会立即发出预警,并由相关单位按预先制定的处理方案,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实、处置。
“经济新常态下,单靠人防物防,并不能完全遏制欠薪的发生。”海曙区人社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该区在全省率先研究立项“群体性欠薪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工程,设立79 条欠薪预警模型,通过大数据自动分析,抓取关键信息,对企业欠薪隐患给予黄橙红3 个等级的预警提示。“比方说,企业出现拖欠水电费、税费等情况时,系统就会判断企业资金链出现了问题,存在欠薪隐患,并根据相关信息自动向所在辖区工作人员发送预警。工作人员随即进行现场核实、处置,排查企业经营现状和工资发放情况,并根据预警核实情况决定消除预警或立案跟踪,直至所有事件处置完毕,预警才会消除。” 该负责人说。
据了解, 在浙江还有一张层级更高更全面的“欠薪预警信息系统”正在悄然铺开。“通过整合省内大数据中心基础数据、人社系统业务数据和14 个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306 项数据,建立全省上下贯通的‘欠薪联合预警指挥系统’,由人工预警向数字预警转变,由各部门单打独斗向多部门联动监管转变,治理欠薪能力得到大幅提升。”浙江省劳动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该平台已对接14 个部门326 项数据,监管174.6 万家企业和9310 个在建工程项目。
一套预警信息系统,如同一张“智慧网”,将可能发生的群体性欠薪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与浙江做法类似的,还有江苏建立的“黄橙红”三色预警制度。
近年来,江苏省创新监管机制,率先建立全省联动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省联动受理”,全面推行劳动关系监测预警调度指挥中心建设,通过全省联网的可视化数据信息处理平台,及时发现、有效防范、快速处置欠薪问题。
江苏省劳动监察局副局长张景亮介绍,为从源头上减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江苏依托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管理系统,建立“黄橙红”三色预警制度,实施分类监管,动态掌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在8 个试点城市建立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将通过全省联网的企业劳动关系、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用工数据比对分析,实现欠薪风险智能分析研判和主动监测预警,成为风险隐患的“报警器”、欠薪矛盾的“处理器”。
比如,苏州市对辖区内往年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企业、近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及租赁企业进行重点摸排,并安排专人对发现的欠薪纠纷隐患及时汇总、筛选和上报,根据欠薪时间长短、数额大小、人数多少等,分类、分级预警并化解。
“为改变以往单纯依赖监管和查处的行政管理执法模式,促进企业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我们还对企业实行劳动保障诚信分类管理。根据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等情况,将信用划分为A、B、C、D、E 五类,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单位,给予书面审查免检通过、免于社会保险稽核等;对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采取下发建议书和预警提示函、与用人单位负责人行政约谈等监管措施。”张景亮表示,江苏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效破解了农民工“讨薪难”问题。
数据显示,2018年,江苏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和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9.7% 和43.3%。在近期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欠薪单位数量同比下降38.7%。
记者在梳理中发现,目前广东、内蒙古、湖北、广西等多地都陆续建立了欠薪预警模式,从严从实做好预警防控工作,大家正朝着欠薪少、欠薪小、处置快的目标迈进。
2017年1月23日,李 克 强总理来到震后重建的云南鲁甸甘家寨村民甘永荣家。得知小伙子在外打工养活一家6 口,却被拖欠一年多工资,总理当即“怒”了:他是家中顶梁柱,伤害他就是伤害他全家。这既违背市场规则,更违背道德良心。决不能让农民工背井离乡流汗再流泪。
十天后,也就是2017年春节后的首个工作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其中议题之一便是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会议决定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包括欠薪陈案,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尤其要坚决解决涉及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
正如总理所言,对于公司而言,几万元或者几十万元可能都是九牛一毛;而对于在外务工的农民工而言,这是全家人的希望和生计所在。
2月25日,国资委财务监管局局长邬红兵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截至1月末,中央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8.2 亿元已全部清零;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已清偿839 亿元,清欠进度75.2%。
“中央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8.2 亿元已全部清零”消息一出,马上刷爆了各大媒体的头条。而这样一份阶段性的清欠成果来源于一场力度空前的清欠行动。2018年11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上指出,各地要抓紧开展专项清欠行动,切实解决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按国务院开展专项清欠行动的要求,一是凡有此类问题的都要建立台账,对欠款“限时清零”,各地要在2019年春节前向国务院报告情况;二是严禁发生新的欠款。
两个月后,李克强总理在1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强调,清理整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仅是为保障农民工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国家发展也至关重要。要强化农民工欠薪治理,各地要优先清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导致的欠薪。
紧接着,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发函,要求各地工商联提供政府部门、央企、国企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大型民营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文字材料,材料要具体详实,有拖欠的具体项目、拖欠时间和金额。
邬红兵介绍称,中央企业每年发放农民工工资约2500 亿元,大多数企业能够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超过180 亿元,但有少数中央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金额8.2 亿元。
“下一步国资委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企业要带头优先偿还对民营企业逾期债务’的要求,督促中央企业努力在今年6月底前率先完成清欠任务。与此同时,指导中央企业建立清欠长效机制,防止前清后欠。”邬红兵表示。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认为,此次专项清欠行动限定最后的时间,可谓力度空前。目前来看,中央企业的力度是非常大的,带了一个好头,未来各方面也将加快清欠力度。
力度空前、效果明显、决心坚定,这场清欠行动是近年来我国政府全面治理欠薪问题的一个缩影。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占比已由2010年的1.4%降至2017年的0.5%。农民工欠薪问题已得到明显遏制。
“快七年了,一分钱没见着……”本想着被拖欠多年的工钱,可以在春节前拿到的。然而,岳景文和他的11 名工友并没有如愿。
2012年6月,农民工岳景文和11 名工友一起,参与了河北承德卓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公司)开发的隆化县某小区的消防水、电和通风工程。同年11月,工程主体封顶即实现阶段性完工后,卓越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12 名工人工资。
2017年10月11日, 完 工近5年后,12 名农民工收到了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判决卓越公司支付12 名劳动者工资、赔偿金36 万余元。
据岳景文透露,从2012年11月至今,从劳动监察投诉、行政复议到行政诉讼判决两审后发回重审,再到第一轮一审二审、第二轮一审二审、第三轮一审二审,岳景文和他的11 名工友维权6年,历经9 次劳动监察和审判,欠薪公司变更17 次工商登记信息,这12 名农民工还没拿到工钱。
记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网站上查询发现,卓越公 司 自2014年9月 至2016年8月16日,先后进行17 次法定代表人、投资人等变更,注册资金也由2000 万元变为800 万元。
“企业如此频繁变更信息,增加了讨薪和执行的难度,让实质该受影响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再受法律关于失信人的执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保全介绍说。
面对多年讨薪无果的现实,岳景文和工友们显得特别无奈和疲惫。近年来,虽然讨薪难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解决,但诸如此类的讨薪案仍然时有曝光。“年年清欠、年年讨薪”的现象依然存在,也折射出欠薪问题的复杂性、顽固性。
据了解,当前,欠薪问题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以及部分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平台经济等新业态企业欠薪问题也时有发生。据《2017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 万人,其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8.9%,仅次于制造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5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2016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8%,远高于其他行业。
记者梳理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建设领域市场秩序不规范。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垫资施工和拖欠工程款等问题仍大量存在,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带队伍参加施工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建设单位与农民工之间形成了很长的“债务链”,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难以落实。
二是建设领域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施工企业普遍采取平时只给农民工发基本生活费,工程竣工后或春节前结清工资等做法,将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捆绑在一起,一旦工程款不到位极易导致欠薪。同时,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流动性大,使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往往缺乏证据。
三是当前一些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煤炭等行业的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逐步成为新的欠薪风险源。
四是保障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执行刚性不足,发挥作用不到位。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最高罚款不超过2 万元,与用人单位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
正是因为这些纷繁复杂的原因,农民工的“突击讨薪”常常成为年末的一道“别样风景”:从“上门围堵”到“租戏服扮狄仁杰元芳讨薪”,从“拉横幅集体声讨”到“街头行为艺术”,非常规的讨薪方式不断上演,在引起社会的关注之余,更牵动着有关监管部门的神经。
别出心裁的“讨薪方式”并没有得到意料之中的收获。显然,解决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不该靠这些另类的“讨薪方式”。“解决农民工讨薪难,关键还是要靠法律。只有欠薪企业、劳动监察部门、农民工等各方都按法律来办事,这一问题才能得到合理地解决。”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教授崔海兴说。
经过多年的持续治理,农民工领薪已由难转易,治理欠薪已成合围之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要实现2020年“全面无欠薪”目标还须奋勇直前。
当前,距离“全面无欠薪”的目标还有不到一年的时间,而这些治理难题终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举措的落实而逐个击破。面对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任务,据《光明日报》报道,治理欠薪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是抓责任落实。按照“完善并落实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级政府具体负责”的要求,加强对省级政府的年度考核,突出考核属地责任、部门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通过强化考核,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其次是抓重点治理。针对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一直比较突出的情况,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完善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过程结算,更加有效地防止拖欠工程款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市场秩序方面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并加快建筑用工制度改革,逐步实现建筑工人的公司化、专业化管理。
再次是抓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和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同时,要求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规定,推进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完善并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落实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工资支付负总责制度,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再者是抓监察执法。通过健全跨地区执法横向协作网络,方便农民工依法维权。通过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行为。
最后是抓失信惩戒。通过全面推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对符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有关个人做到“应列尽列、及时列入”,并由相关部门依职责在市场准入、招投标、融资贷款等方面实施惩戒,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提高失信违法成本。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根据管理办法,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管理办法的核心不仅仅是建筑工人的实名化,更重要的是它在推动我国建筑领域用工关系的劳动关系化。如果得到严格实施,建筑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将得到很大程度的强化。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还将为解决工伤保险等问题提供前提。”沈建峰说。
举措在不断落实,目标在逐步靠近。我们期待实现“全面无欠薪”那一天的到来,让农民工讨薪问题成为历史,让劳者有其得成为社会应有的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