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许建伟
2019年10月,国家级国有林场改革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在福建省进行林场改革验收。三明市省属的福建省宁化国有林场和省直属的福建农林大学莘口教学国有林场被工作小组抽中代表我省3个实地验收林场作为实地验收单位,并通过验收。现将三明市国有林场改革情况纪实如下:
三明市现有省属国有林场13家,大多建于上世纪50-60年代,承担绿化荒山、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农田、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等生态功能,承担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业科研和经营示范等公益任务,实行“省办、市管、县监督”的管理体制,经费渠道为财政核补,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全市省属国有林场现有经营面积134万亩,其中森林面积119万亩,林木蓄积量1237万立方米。目前这13个国有林场的分布在12个县(市、区),设置较为符合三明市国有林场实际需要,生态区位重要,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社会贡献突出。
(一)生态区位重要。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经营区全部位于闽江上源,其中有9家分布在河流两岸及县(市、区)城区周边,有4家分布在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和重点水土流失区的县,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对城区的环境美化、空气净化、减轻污染、降低噪声、防止水土流失等起着直接的屏障作用。省属国有林场保护和造就了一大批形态各异、风光秀美的森林景观,先后建有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3家,占全市省级以上森林公园总数的52%。
(二)示范带动明显。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基本消灭宜林荒山后,转为以生态建设为主,开展森林经营示范、林业科技推广、林木种苗基地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林培育等工作。目前,大部分林业技术首先在国有林场研究、试验和推广;95%以上的林木良种基地建在国有林场,为全省提供林木良种;国有林场亩均蓄积量12m3,是集体林的两倍多,仅占用全市3.9%的林地培育出了11.1%的林木蓄积。
(三)社会贡献突出。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林区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改善了周边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国有林场每年返还乡村集体林价达700多万元,补助乡村基础建设资金达750多万元;国有林场造林、抚育、管护、采伐、采脂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聘用当地劳力,每年为农民提供2000左右个就业岗位,每年给付的工资性支出达6700多万元,为农民增收、林区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的主要任务是荒山绿化。进入九十年代后,基本消灭荒山,主要任务转变成森林保护和发挥生态效益。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国家办场方针的转变,到了九十年代中后期,早期营造林时积累下的大量职工成为当时国有林场的主要经济负担。为摆脱经济压力,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践。
首先,加快功能相近或相似的林场整合。到2000年初,分别将宁化鱼龙林场和宁化禾口林场的整合为宁化国有林场,将大田梅林林场和大田黄城林场整合为大田梅林国有林场,将沙县官庄林场和沙县白溪林场整合为沙县官庄国有林场。全市省属国有林场从原有16家合并为目前13家。
其次,探索经营管理方式改革。为推进木材生产经营的市场化运营、实现减员增效,三明尤溪国有林场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先于全省国有林场探索木材生产包产包销制度,如今已在全省全面推广。目前,三明市木材产销、营林生产全部推向社会化服务,林场后勤岗位和部分资源管护工作实行购买社会劳务。
第三,落实定岗、定员、定责。1982年省委编办核定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编制2067名,1993年,三明市国有林场开始尝试“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1995年进行打破“铁交椅、铁饭碗和铁工资”改革,把“三项制度”改革推向深入;1998年开展了“定岗定员、竞争上岗、转岗分流、减员增效”改革。在一系列的改革中精简事业编制472名,场部管理人员精减了40%左右。本轮改革前,全市省属国有林场干部职工1989人,其中在职人员799人,离退休人员964人,外聘人员226人。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和〈福建省县属国有林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6〕7号)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明确功能定位,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思路,在全市推进省属国有林场改革。
(一)制定改革方案。根据《福建省属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场实际情况,由林业部门牵头,与发改、编办等部门会商,研究制定三明市具体改革方案。改革明确13家省属国有林场的生态公益属性,确定13家省属国有林场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减13家省属国有林场总编制40%,重新核定编制数957名。制定森林面积增加10万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301万m3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的改革目标。
(二)落实改革任务。一是落实森林资源增长任务。根据各省属国有林场林地面积、“十二五”期间林地征占用、存量资金情况,将省定10万亩森林面积、301万m3蓄积量的我市森林资源“双增”指标,分解下达各省属国有林场。目前,新增森林资源面积17.14万亩、森林蓄积量214.32万m3,分别占全市总任务数的171.4%和71.2%。二是落实资源资产监督责任。完善资源监测体系,将森林覆盖率、蓄积量列入国有林场年度考核指标和场长离任审核内容。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职责,对国有资产购置、出租、出借、出售、拍卖报废、对外捐赠和基本建设等行为,按照国家政府采购、进场交易及招投标等规定和权限报批后执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落实社会和民生保障。完成国有林场棚户区改造任务,取消退休职工“社保双基数”,推进管护站(护林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三)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创新经营机制。对林场生产性活动采取合同委托、承包或招标等形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全省省属国有林场系统率先实行木材生产定产定销制度,并将招投标模式推广到营林工程、森林管护等方面。在保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稳定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特色产业,规范承包、租赁与合作等经营模式。二是创新合作模式。发挥省属国有林场在科研攻关、森林经营等方面的优势,与周边乡村集体、林农开展场外合作造林等,示范、引领、带动周边农民发展林业及特色产业,实现合作共赢。三是健全管理机制。结合省属国有林场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重新精简优化林场内部科室设置、核减人员编制、实行定岗定编管理机制和竞争上岗制度。
(四)实施定岗定员。2017年2月13日,三明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印发《关于开展省属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林场〔2017〕5号),确定福建省沙县水南国有林场为我市省属林场改革试点单位,同时在该场召开全市省属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会,市省属国有林场的自身改革正式启动。经过75天的摸索与筹划,在2017年4月28日,沙县水南国有林场改革大会成功举办,这次改革在“以人为本,确保稳定,保障职工权益的基础上”实现了该场职工岗位竞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市国有林场工作站总结了改革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充分了解和掌握了全市省属国有林场改革过程中各林场的现实状况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在2017年7月11日正式召开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改革现场工作会,从此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自身改革全面展开。截止到2017年9月6日,最后一个林场(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改革竞聘工作结束,标志全市省属国有林场改革第一阶工作全面完成。
三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发〔2016〕13号)要求,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不断提升省属国有林场的生态功能,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不断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生态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林场管理进一步规范。针对全市13家省属国有林场功能定位和单位属性的变化,以及国家新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国有林场管理办法》、《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等一序列法规政策,三明市重点围绕民主管理、计划与财务管理、森林培育、资源管理、木材产销管理、科技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行政事务管理、人事工资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重修修订《三明市国有林场管理规定》和《三明市国有林场廉政建设制度》。2018年4月以来,三明市又组织开展对13家省属国有林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并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党建工作、选人用人、考勤考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计划项目、资金资产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津补贴纪律,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用权、用钱,杜绝制度漏洞和隐患,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二)生态建设进一步提升。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保护好21.8万亩的生态公益林,发挥坚守生态红线的骨干作用。近三年,通过科学造林营林、森林可持续经营、严格保护、争取财政补贴等举措,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建成木材战略储备林基地4.0万亩,植树造林3.2万亩,开展森林抚育50.1万亩,营造珍贵树种1.5万亩,实现树种结构科学合理,林分质量显著提升。结合全市森林康养建设,建好13个森林公园,发挥森林生态供给功能。
(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改革前,三明市省属国有林场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特别是基层管护站,大多用房是建场初期建筑。2016年摸底调查发现,全市56个管护站中存在危房的管护站有27个,危旧房面积 23209m2;另外,全市56个管护站中有42个需要重建或改造。3年以来,三明市重点加强基层管护站建设,出台《三明市国有林场管护站建设标准》,并列入年度考核工作。目前,三明市将原有56个管护站整合为48个,通过建设与改造都已满足生产生活条件。同时,管护站建设得到地方的支持,47个管护站连通水泥路,全部管护站接入国家电网,全部管护站接通自来水或符合农村饮水安全标准的农村饮用水工程。
(四)着力建设“四个林场”。三明市在深化“美丽林场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森林培育、森林质量提升、林木良种基地建设、森林旅游开发、林业科研等林业基础工作,按照一场一特色,加快推进“特色林场”建设;对在某一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林场,大力扶持“品牌林场”建设;围绕改革后国有林场的经营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制度林场”建设;以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和谐林区为抓手,着力抓好“平安林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