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立婷
沿着闽江从长乐门户营前的海关旧址“小租界”伯牙潭,途经航城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琴江满族村、云门寺、闽江口文化景观长廊、闽江圣景金刚腿,侨乡猴屿的洞天岩、闽山水森林人家、蒲竺寺、罗汉山、福星渔港、汶上百榕园、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直至梅花古城、石壁沙滩,大自然为我们勾勒出了一条纵横古今中外、姿态万千的滨江滨海景观长廊。保护、建设好这里丰富的生态资源、精雕细作有故事的人文景观,既能为长乐百姓留下一片江海湖山田自然生态净土,也能发展成福州一个新兴旅游区、绿色旅游的示范区。
滨江滨海带主要涉及营前、航城、猴屿、潭头、梅花5 个乡镇、街道,59 个行政村、8 个社区,辐射总面积达 172.32km2,人口16.36 万人。推动区域内旅游产业发展在民生、文化、景观等方面优势显著。
区域内猴屿、潭头为著名侨乡,常年旅居海外华侨、港澳台胞4.9 万人,约占全区海外港澳侨台胞的10%,多数分布在美、英、日、港澳、台等地区。98%猴屿常住人口为侨属、侨眷,在国内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海外华侨“归国潮”振兴家乡发展则是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此外,区域内的海星和福星渔港是长乐区传统渔港典型代表,梅花镇又是福建省东南沿海渔业重镇。外汇不断注入和渔业平稳发展都大幅提高了区域内村民可支配收入,民生基础优势凸显。
长乐区沿江分布了“全国文明村”—洋屿村,“历史文化名村”“全国最美乡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琴江满族村,马江海战重要战场遗迹等多个长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播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和平台;潭头历史人文底蕴深厚,自古以来人才辈出,历代出状元2 名,进士106 名,有岭南西湖、登文道、天妃庙、马山炮台、马铎故居等历史遗迹,还有福星港村落群、蒲竺寺等人文景观;梅花是著名历史古镇、四朝千年古邑,古城文化、渔业文化、和羹文化、百家姓文化和名胜古迹耐人寻味。闽江沿岸深厚的人文资源和独特魅力,为打造旅游产业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基础。
丰富多样的各类景观资源是对旅游区资源评价的重要指标。滨江滨海带为滨海新区内旅游资源最丰富的区域,包括“依山、傍水、沿江、滨海”众多资源种类,类型多样,具备多种功能。闽江到入海口一带拥有“闽江第一胜景”金刚腿、闽江绿色长廊、岩叠洞的“闽江一绝”猴屿洞天岩等山水风光和“全国十大魅力湿地”闽江河口湿地、蝙蝠洲湿地等生态屏障。
滨江滨海以其得天独厚的资源、区位优势,承接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在推进旅游事业的发展中仍存在的旅游产品不精、服务配套水平低、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
滨江滨海带全长40 多km,区域狭长、地势多为山地,区域带内人口数量少,只是零星散布于几个村落,如猴屿乡常住人口仅0.5万人,滨江滨海带重要交通要道——航猴线人流、车流量小,这些都直接影响了区域产业潜在市场规模;
沿线多数景点如郑和广场、绿化馆、猴屿洞天岩等均由政府部门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运营,虽然注重所在地的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但除了旅游吸引物,忽略了城市旅游发展新要素——商业环境“吃、住、行、用”。管理队伍缺乏商业分析能力,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品牌推动、资源整合、配套设施协调方面经验不足,不利于旅游资源价值的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
滨海滨江带旅游资源大多分布在农村地区,农民拥有的土地、房屋等资源都存在闲置的现象,财产收益就不能有效兑现,从而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和错配。尤其是侨乡内各类洋楼、仿古楼、礼堂等精美建筑散落在村落中被闲置,实际上是对资源的浪费,有效利用、盘活闲置资源开发管理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
(1)土地流转困难
发展休闲农业在用地政策方面普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局限性。大部分企业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企业为了加强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休闲农业的档次和发展空间,都会受到土地政策的制约。同时休闲农业的企业在土地流转方面,一般是从农户或村集体流转过来的,周期非常短,大都在3-5年的期限,极少在10年期限以上,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发展的步伐,不敢投入大量的资金用来提升企业的硬件和软件环境建设。
(2)民宿审批无门
福建省、福州市一直没有出台民宿管理办法,申请开办民宿,只能套用旅馆审批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等有关文件,大部分小型民宿(客房数不超过14 间、层数4 层以下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已经可以顺利迈过“民宿消防关”,但无法通过门槛较高的“旅馆消防关”,因此,目前福州市小型民宿都无法安装旅馆业的“住宿留宿人员信息登记系统”,过不了“治安关”,只能被归为“无证旅馆业”,处于责令关停甚至取缔的困境。
发展滨江滨海生态旅游,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区,需要全过程始终贯穿生态保护优先法则和科学合理开发法则。一要强化原生态保护意识。地理位置独特、生态环境复杂、人文自然资源丰富的闽江河口、蝙蝠洲湿地自然保护区、琴江满族村、福星港村落群、梅花古城等,神韵独具,不可复制。要格外珍惜这些自然和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加强保护和涵养,在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二要将生态保护教育、旅游观光相结合,实现良性循环发展。要科学规划,明确市场定位,彰显原生态特色,通过修复、整理、恢复原始风貌,做到修旧如旧,体现自然山水风光和历史人文风貌的本来面目,将休闲度假、传统民俗、山水风光、生态保护、特色产业体验分类打造,各成主题又有机融合,使生态资源体现出保护的价值和意义,真正造福于人民群众。长乐区境内闽江南岸黄石─琴江一带建筑参照闽海关风格,其中位于营前村西面的“伯牙潭”有小租界之称,景区内的海关楼是百年历史的缩影,附近名胜古迹众多、依山傍水,可进行高档欧式别墅度假山庄开发,既可与马尾、罗星塔互为媲美,亦可将“营前模范村”风韵与船政文化相互映衬,真正把长乐亮出闽江口,对接福州主城区;依托现有的猴屿乡与闽江河口湿地公园生态观光农业基础,整合周边文石、汶上等美丽乡村,进行体验项目包装,引进龙头企业打造片区原生农业,定位家庭亲子游和户外体验,配套件数周边游乐设施,打造集生态、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现代生态观光度假区;统筹古镇村、生态、文化等特色资源,将琴江满族村、福星渔港村落、梅花古城打造为古镇村民宿体验区,在湿地公园附近打造以“科技、循环、绿色、未来”的生态民宿样本,以独特的风格和优势资源吸引民宿行业翘楚强力入驻入资,尽快实现长乐的文旅品牌大提升;发挥猴屿侨海优势,借助“海淘”产业蓬勃发展,在区域内打造侨海街区,以建设凸显侨海特色的“唐人街”的形式建设开发“侨”街,满足“海淘”产业的需求,为归侨、侨属提供特色的创业平台,形成长乐海外华侨华人的侨居国特色商品贸易的核心,形成特色消费圈,进一步促进侨资的回归,推动进口落地、转售、批零等服务贸易业的发展。
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让目前景区内众多的主管单位在辖属关系上统一起来,进行行政管理资源整合,把闽江口湿地公园、美丽乡村建设、旅游局,以及营前、航城、猴屿、潭头、文岭、梅花等镇、街、乡管理机制统一起来,集中管理,加快建立适应景区(点)开发、经营、管理的新体制。强化生态资源管理部门在生态保护方面的职能职责,强化旅游部门在宏观调控、发展规划、宣传促销、市场监管、环境营造等方面的职能。涉及旅游产业开发、审批、建设、监管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旅游行政执法和人才队伍建设。
在滨江、滨海实现全域旅游的同时,建设一批体量大、档次高、特色强的精品景区,集中力量把琴江满族村、郑和广场、闽江河口湿地公园、梅花古城等富有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的景区整合包装成旅游精品。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和区内群众参与生态建设和旅游产业发展,制订政策、机制,把重点景区(点)开发经营管理权向有实力和经营能力的大企业、大公司转让,对一些民间组织主导开发的景点,要引导他们采取转让、拍卖、租赁、入股等形式同旅游大企业进行合作经营。
(1)建议对沿线涉及的所有将近20 个村全部列入美丽乡村建设名单,重点扶持乡村游、农业观光游等项目建设,整合盘活沿线乡村建设用地资源、鼓励旧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乡村振兴政策。对涉及重点景区和景点的乡镇,在财政、税收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其加强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配套设施完善。鼓励区域内群众共同参与旅游发展事业,以农村合作社模式,利用本地独有的资源,由政府政策扶持指导,开放民宿经营许可,鼓励当地群众参与配套服务业经营,推行公司化经营管理,通过网络电商销售,带动区域群众安居致富。
(2)政府部门要帮助企业解决好“土地流转和土地政策制约的难题”,通过乡镇土地流转平台正确引导企业依法有序推进土地流转,推进规模化经营;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的产业融合发展,对存量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农业二三产业的市、县,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3)尽快出台区域《民宿管理办法》,完善乡村旅游产业链。目前福建武夷山市、南靖县、厦门市、平潭区已先后出台管理办法,分别以旅游局或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局作为民宿申报受理和日常工作牵头管理单位。建议政府尽快确定民宿主管和牵头单位,出台民宿管理办法,建立联合核验的工作机制,成立由旅游、公安、消防、环保、城建、农业、卫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开展证照办理审核工作,支持民宿良性健康发展。
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完善主要景区(点)之间的道路建设,延伸通往主要景区的公交线路,开通旅游专线车;优化现有的自行车“绿道”,增设骑行障碍段、山地段、赛车段等,丰富沿线道路景观,增加骑行乐趣;加快统筹规划在重点景区附近建设星级宾馆、酒店、民宿、饭店等,提高接待能力;在旅游景区修建满足游客需要的公厕、停车场、游客中心,设立便于游客查阅的旅游导览图和旅游设施分布图,完善沿线旅游相关标识标牌和旅游交通指示牌;设置区域带内旅游景区治安巡护站,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治安能力,维护区内旅游经济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