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保健食品虽然会在标签上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但企业往往故意弱化它,方便“忽悠”、欺骗消费者。
《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近日正式发布,对企业标签上的标识内容进行了规范指导,特别是对标注警示用语提出明确意见。一是设置警示区,提高关注度。要求警示区必须设置在最小包装物的主要展示版面上。二是标注警示语,提高认知度。要求在标签上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将保健食品与药物进行明确区分,提示消费者慎重选用。三是规定面积大小,提高辨识度。要求警示区面积不少于其所在版面的20%。四是规定印刷字体,提高清晰度。要求警示用语使用黑体字,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