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孝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西安 710048)
陕西省1994—2014年共五期森林资源清查数据、近期造林与抚育等林业经营数据从有关部门获取,按照最新《国家森林资源清查技术标准(2014)》[1]和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区域划分界限[2],对数据重新整理和归类分析。
利Spss软件进行数据整理与分析,针对历次国家森林资源清查体系中部分技术指标和内涵不一致的情况,为保证技术标准的统一性、资源数据连续性和可比性,按《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2014)》对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3]。
根据全国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调查时间为2008-2013年)结果[4](表1),陕西省森林面积886.84万hm2,森林覆盖率43.06%,森林蓄积47 866.70万m3。
按区域分,陕北森林面积273.76万公顷,占全省的30.87%,森林覆盖率32.73%;关中森林面积161.17万公顷,占18.17%,森林覆盖率32.72%;陕南森林面积451.91万公顷,占50.96%,森林覆盖率61.83%。
从森林类型来看,陕北森林面积中,特殊灌木林地所占比重为44.75%;关中特殊灌木林地占比为25.00%;陕南特殊灌木林地占比为3.25%。
2.2.1 森林面积变化 全省森林面积从1994年的592.03万公顷增加到2014年的886.84万公顷,共增加294.81万公顷,增长率39.87%。
表1 陕西省各区域不同年份森林资源主要指标变化
1994—2014年陕北森林面积增幅最大,从125.37万公顷增加到273.76万公顷,增加148.39万公顷,5个清查周期的增长率达74.36%,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增长率,对全省森林面积的增长贡献最大。从各调查年度来看,陕北在实施退耕还林后的1999—2009年,每个清查周期的森林面积增幅都高达30%以上,此后增幅迅速减缓,最近一期仅为1.42%。陕北森林面积的增加主要源于特殊灌木林,特殊灌木林增量占总增量的74.16%。
关中森林面积从133.38万公顷增加到161.17万公顷,增加27.79万公顷,增幅20.8%,增速低于全省平均增长率。从各调查年度分析,关中的森林面积在2009年以前都保持在8%左右的增长率,此后迅速减缓,最近一期仅为0.2%。关中森林面积增量中,乔木林占73.55%。
陕南森林面积从333.27万公顷增加到451.91万公顷,增加118.64万公顷,增长率30.22%,接近于全省平均增长率,对全省森林面积增长的贡献仅次于陕北。从各调查年度分析,陕南的森林面积增幅均保持在7%左右,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势头。陕南森林面积增量中,乔木林占97.32%。
2.2.2 森林蓄积变化 全省森林蓄积从1994年的30 265.74万立方米,增加到2014年的47 866.70万立方米,净增17 600.96万立方米,增长率45.05%,蓄积增长较快。按龄组分析,幼龄林蓄积增速最快,年均增长率10.51%,其次为中龄林,年均增长率4.07%。从贡献率来看,中龄林增量占比最大,为35.94%,其次为过熟林、近熟林,增量占比分别为18.56%和18.07%。按主要树种分析,以栎类为主的硬阔树种蓄积增量比重高达58.59%,以杨树为主的软阔树种增量比重为12.43%。
陕北森林蓄积从5 450.08万立方米,增加到8 671.87万立方米,增加3 221.79万立方米,增长率45.63%,增速与全省平均增长率基本持平,对全省森林蓄积增量的贡献率为18.30%。按龄组分析,幼龄林蓄积增速最快,年均增长率24.30%,其次为过熟林,年均增长率12.43%。按贡献率分析,过熟林增量占比最大,为84.99%,其次为成熟林和中龄林,近熟林面积蓄积均出现下降。按主要树种分析,以辽东栎为主的硬阔类蓄积增量最大,占79.40%,油松增量占比为11.10%。
关中森林蓄积从5 603.16万立方米,增加到9 040.20万立方米,增加3 437.04万立方米,增长率46.94%,增速略高于全省平均增长率,对全省森林蓄积增量的贡献率为19.53%。按龄组分析,幼龄林蓄积增速最快,年均增长率9.52%,其次为成熟林,年均增长率4.03%。按贡献率分析,成熟林增量占比最大,为27.90%,其次为中龄林和过熟林,均为24.22%。按主要树种分析,以辽东栎为主的硬阔类蓄积增量最大,占62.23%,以杨树为主的软阔类蓄积增量占比为10.84%。
陕南森林蓄积从19 212.50万立方米,增加到30 154.63万立方米,增加10 942.13万立方米,增长率44.33%,增速与全省平均增长率基本持平。由于陕南森林蓄积基数较大,全省森林蓄积净增量的62.17%来自于陕南。按龄组分析,幼龄林蓄积增速最快,年均增长率10.28%,其次为中龄林,年均增长率4.71%。按贡献率分析,中龄林蓄积最大,增量占比也最大,为48.12%;其次为幼龄林,增量比为20.73%;过熟林蓄积出现小幅下降。按主要树种分析,以栓皮栎、槲栎为主的硬阔类蓄积增量最大,占70.32%,以杨树为主的软阔类蓄积增量占比为16.76%。
2.2.3 乔木林林种结构变化[2]全省各林种比重变化总趋势是(表2),防护林和特用林的比重逐年上升,用材林、薪炭林比重逐年下降。其中防护林的比重由1994年的24.13%增加到2014年的74.72%;用材林的比重由1994年的57.45%下降到2014年的12.93%,变化主要发生在1998年以后。这与我国1998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调整林业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战略决策是密切相关的,全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用林)比重达到了81.37%。
表2 陕西省各区域乔木林林种占比 单位:%
陕北的林种结构变化特点是:防护林比重大幅上升,用材林比重大幅下降,特用林从无到有,占比逐年增加。陕北的生态公益林比重由1994年的49.29%大幅增加至2014年的94.71%。分区域林种结构变化详见表2。
关中的林种结构变化表现为防护林和特用林比重逐年增加,用材林薪炭林比重逐步下降,生态公益林比重由1994年的40.13%上升为77.52%。
陕南与全省的林种结构及变化趋势基本一致,生态公益林比重变化最为明显,由1994年的15.01%大幅上升为77.78%。
根据近两期的调查结果分析,各区域的林种结构已趋于稳定,且与各自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现状是相适应的,林种结构渐趋合理。
2.2.4 经济林面积变化 全省经济林面积由1994年的94.99万公顷增加到2014年的117.07万公顷,近两期经济林面积基本保持在120万公顷左右。其中陕北经济林面积呈现逐年增加趋势,占全省比例也由1994年的16.83%上升为2014年的38.53%;关中经济林呈现出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占全省比重由1994年的40.74%下降到2014年的34.70%。陕南经济林也呈现出了先增后减的趋势,占全省比重由1994年的42.43%下降到2014年的26.77%。
2.2.5 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变化 全省乔木林单位蓄积量的变化总体趋势是:以1998年为节点,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1994-1999年由61.16 m3·hm-2下降到60.52 m3·hm-2,1999-2014年由60.52 m3·hm-2上升到67.69 m3·hm-2。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对乔木林质量的提升有重要影响,全省天然林单位面积蓄积量由1999年的60.52 m3·hm-2快速上升到2014年的77.55 m3·hm-2。总体来看,全省单位面积蓄积量与全国平均值89.79 m3·hm-2(2013年全国调查结果)[5]相差较大,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5.4%,乔木林质量提升仍有较大空间。
表3 陕西省各区域乔木林蓄积量 单位:m3·hm-2
陕北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除2004到2009年因这一间隔期内新增人工林单位蓄积量小导致该区域每公顷蓄积量出现小幅下降外,总体上属于稳步上升的趋势。该区域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由1994年的49.82 m3上升到2014年的57.33 m3。
关中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属于稳步上升的趋势。该区域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由1994年的59.19 m3逐年上升到2014年的74.79 m3。
陕南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在2009年之前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随后稳步上升。该区域乔木林每公顷蓄积量由1994年的66.60 m3下降到2004年的60.50 m3,然后逐年上升到2014年的69.33 m3。
2.2.6 生长量和消耗量动态变化 全省乔木林年均生长量和生长率变化呈现出先下降后缓慢上升的趋势。1994-2014年各间隔期乔木林生长率分别为4.06%、3.88%、4.54%、4.68%、4.76%。全省林木年均消耗量和消耗率的变化则相反,呈现出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1994-2014年各间隔期林木消耗率分别为3.17%、4.43%、3.53%、2.09%、1.68%。
从生长类型来看,进界木生长量所占比重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保留木生长量所占比重则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全省进界木保留木及未测生长量比重由1994年的10∶82∶8变为2014年的20∶76∶4。
从消耗类型来看,采伐消耗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枯损消耗则呈现出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全省采伐枯损比由1994年的82∶18变为2014年的49∶51,枯损消耗量的逐年增加表明森林抚育已成为当前森林经营的一个迫切要求。
陕北乔木林年均生长量和生长率除1999-2004年出现下降外,其余间隔期均呈现出上升趋势。1994-2014年各间隔期乔木林年均生长率分别为3.92%、3.93%、3.73、4.01%、4.34%。消耗量和消耗率除1994-1999年出现上升外,其余间隔期均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1994-2014年各间隔期林木消耗率分别为2.87%、3.23%、2.67%、1.31%、1.08%。生长量出现较大幅度增加以及消耗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均发生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陕北的乔木林枯损量在2014年已占总消耗量的79.09%,森林抚育工作刻不容缓。
关中乔木林年均生长量和生长率除1994-1999年下降外,其余间隔期内均呈现出逐年增加趋势。1994-2014年各间隔期乔木林生长率分别为3.89%、3.55%、4.36%、4.49%、4.66%。消耗量和消耗率除1994-1999年上升外,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1994-2014年各间隔期乔木林消耗率分别为2.71%、3.33%、3.21%、1.72%、1.51%。关中2014年的乔木采伐量与枯损量的比例为42∶58。
陕南乔木林年均生长量和生长率的变化趋势是逐年增加并趋于稳定。1994-2014年各间隔期乔木林生长率分别为4.20%、4.33%、4.84%、4.93%、4.91%。消耗量和消耗率除1994-1999年出现增加外,其余各间隔期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1994-2014年各间隔期乔木林消耗率分别为3.42%、4.96%、4.14%、2.43%、1.90%。陕南2014年的乔木采伐量与枯损量的比例为46∶54。
从以上分可以看出,陕西省及其三个区域1994—2014年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有五个重要特点:森林资源面积、蓄积总量均呈现稳步增长趋势;林种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建设的需求趋于一致;森林质量先降后升;龄组结构趋于低龄化,森林资源后续发展潜力较大;森林资源消耗量先升后降,近两期保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自然枯损已演变为森林资源消耗主体,给科学经营管理与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迫切要求。
3.2.1 国家林业政策调整和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多年实践证明,国家林业政策调整在林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森林资源步入了恢复发展时期[6],通过60多年的努力,中国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发生了显著变化。进入21世纪后,林业建设步入以生态建设保护为主的新时期,把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提升到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方针,中国森林资源进入了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稳步发展时期。 陕西省紧跟国家林业政策调整,随着三北防护林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一系列林业建设工程的实施,各地方政府对林业工作空前重视,林业投入逐年增加,给森林资源的增长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动力,宜林地面积逐年减少,森林面积逐年增加,就是持续开展经营活动的最好例证。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完成造林面16 525.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1 058.0万公顷,飞播造林1 998.0万公顷,封山(沙)育林3 469.3万公顷,全省林地保有量达到123 666.7万 公顷,仅退耕还林面积就达10 192.0万公顷[7]。
3.2.2 广大农民用户为主的建材结构、生活能源构成的调整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木材不再是农村住房及其他建筑用材的主体,薪柴也不再是农户餐饮、取暖等生活能源的主渠道[8],引起农村木材资源消耗量大幅下降,过去常见的破坏林地尤其是盗伐林木现象现在已很少发生,加之生态环境意识普遍增强,自觉爱护林地、保护森林资源的风尚正逐步形成,有力地促进了林地建设和森林资源的恢复性增长。
3.2.3 农作物生产效益变低是资源变化的间接因素 现阶段农村尤其是山区农村,绝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守者特别是从事农林业生产者大多为老弱妇幼,而农田生产以人工为主、劳动强度大,因此,现阶段山区农村绝大多数农户无法进行较大面积的农林业生产,加之农作物比较价格低和山区农田单产低等因素导致农业生产比较效益差,而营建和管理包括经济林在内的林地,生产经营工作量相对较小,还有国家退耕还林补助,因此,退耕还林、植树造林、大力发展经济林成为近20年来山区农村土地利用和农业生产的趋势与方向,极大推动了林地面积扩大、质量提升和林地结构的变动以及农田面积的急剧下降。以1999年为例,全省间隔期内人工林面积净增351.6×103hm2,其中经济林面积的增量占85.47%。
3.2.4 森林资源的自然演替作用也是资源变化的主要因素之一 与全国相同,陕西省自1999年开始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工程,至今已近20年,不同年份的新造林地和保护性自然恢复林地的林木大已经或即将进入快速生长期,引起林木年龄结构和蓄积随之发生相应变动,尤其是高龄组林地单位面积蓄积受基数较大的影响增加较快。同时,森林资源的生长量逐年增加,消耗量逐年下降,长消差进一步扩大,也是全省蓄积总量增加的重要来源。
根据全省及三个区域的资源总量、森林质量、生长消耗状况,结合2014年到2019年全省造林面积、封山育林面积、造林成活率、保存率等数据,通过对多年净生长率按森林面积进行加权移动平均法计算,得出期望值如下:
全省活立木蓄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在2019年均将持续增加,预估值分别为59 756.14万立方米、911.79万公顷和56 089.8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可达44.27%。
陕北活立木蓄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在2019年的预估值分别为10 644.62万立方米、279.83万公顷和9 816.1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可达33.46%。
关中活立木蓄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在2019年的预估值分别为11 634.47万立方米、165.20万公顷和10 447.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可达33.54%。
陕南活立木蓄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在2019年的预估值分别为37 477.05万立方米、466.76万公顷和35 826.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可达63.87%。
4.2.1 陕北地区 继续以生态修复为主,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放在首位,增加资源总量,突出生态效益。一是要继续加大对现有林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坚决制止毁林开垦现象,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审核程序,控制使用林地数量,加大林政执法力度,防止森林资源的不合理流失。二是要继续开展好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继续建设好榆林防风固沙林、黄乔林区水源涵养林等防护林片区,构建全省生态保护屏障,但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乔、灌、草,适当加大灌木林的培育比重。
4.2.2 关中地区 应在林业发展中注重处理好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保证生态效益的实现,又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效益。应在保护好现有资源的基础上,继续着力构建渭北旱塬生态经济型防护林。要着重发展名特优经济林,利用交通、水热等优势资源条件,引导农户以更换优良新品种为中心,改造老化、退化地产低效经济林,树立品牌意识,突出各地特点,着力打造出拳头产品,提高经济效益。
4.2.3 陕南地区 作为全省森林资源总量最为丰富的地区,一是应该做好以森林抚育为主的经营工作,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发挥出更大的生态效益。二是要继续打造好核桃、板栗为主的干果基地,同时培育苗木花卉、森林生态旅游等林业产业,兼顾经济效益。
4.3.1 山区 对于陕北和陕南山区,要以现有的森林资源为基础,结合陕西省正在实施的十大林业生态工程,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以实现生态效益的最大化。一是继续实施封山育林、开展人工造林等措施,扩大各类植被面积,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提高生态效益。二是在加强监管的基础上,加大森林近自然经营力度,提高森林质量。通过抚育不仅可以提高公益林质量,实现生态效益最大化,而且可以提高商品林的林地产出率,增强林产品供给能力,提高经济效益。
森林抚育首先应以全面提高森林质量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计划。对于人工次生林等低效公益林,可通过补植耐荫阔叶树种等方式实施改造,合理调整树种结构,力求形成乔、灌、草结合的立体混交结构,提高森林的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功能的最大化。
其次结合优化树种结构,改造低产林。对于低产商品林,要通过抚育间伐促进林木生长,缩短生长周期,提高单位面积的木材供给能力,以缓解木材供应压力,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木材等林产品的需求。
4.3.2 平原区 对于陕北、关中和陕南的一些平原及浅山区域的林农交错地带,要综合考虑人为活动频繁、交通便利等优劣势,以发挥林业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
(1)建立高效复合农林生态体系
统筹考虑构建山、水、林、田、湖等生命共同体要求,严格按照树种生物学特性和适地适树原则,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和经营目的与要求,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农林配置方式。
(2)建设高质量、高效益林业产业基地
结合退耕还林、林业产业、精准扶贫等工程,大力发展以经济林为主的人工生态系统,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优势突出的林业产业基地,增加林农收入,稳固林地资源,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林业产业基地应注意以下问题。
①优化经济林品种,打造名特优经济林基地:为防止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应在稳定现有经济林面积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合理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各地要根据自然条件和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快培育周至县、眉县猕猴桃、大荔冬枣等地方经济林品牌,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经济林产业基地,逐步实现经济林产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品牌型的转变,切实提高经济效益。
②积极发展林下产业,提高林地产出率:要充分利用各地区特色林下资源,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林农、林草、林菌、林药、林禽、林畜等林地立体复合经营,全面提高林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充分调动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引导形成“人人参与林业建设,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③扶持引导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扶持林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开发新型绿色有机产品,扩大林业产业规模,同时注重本土品牌培育,大幅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龙头加工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林业产业,构建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体系,实现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促进林业产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