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日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履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了解,《实施细则》从监管执法分工、安全风险管控、专项施工方案审核审查和专家论证程序、专家跟踪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等方面,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并细化了“危大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危大工程”的范围。《实施细则》明确,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负责全市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前者对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后者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测单位成果文件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实施细则》要求,施工单位在项目开始施工前应当依据《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指南》,结合本项目危大工程清单,对本项目涉及的危大工程风险源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有效预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