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消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株式会社京滨冷暖科技与一汽-法雷奥汽车空调有限公司就“制冷循环用储存罐、带有储存罐的热交换器以及制冷循环用冷凝装置”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北京高院最终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令法雷奥公司赔偿京滨科技经济损失557万元及合理开支7万元等。至此,一场历经4年多的专利侵权案落下帷幕。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10、12-31的保护范围是正确的,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法雷奥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据不能证明其已经对产品结构进行了变更。此外,京滨科技在该案中主张的合理费用,均有相关票据予以佐证,且相关票据记载的金额高于京滨科技主张的金额,一审法院相关认定并无不当,故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