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地处陇西盆地的西缘,青藏高原的东侧,属甘肃省中部黄土丘陵沟壑区。全县总土地面积2853.05平方公里,是全国最干旱的地区之一,干旱、沙尘暴、冰雹、山洪、有害生物等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加快林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就如何确立农民在林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谈几点粗浅认识:
农村是生态建设的主战场,农民是生态建设的主力军。从多年来全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农民对无经济效益的林业建设关注度低、参与的积极性不高,致使全民义务植树的尽责率较低。生态建设事关民生福祉,为了解决如何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生态建设的内生动力,就要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宣传引导上下足功夫,要多形式宣传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关键是要讲明白农民是生态建设的最直接受益者这个道理,转变农民对生态建设的思想认识。二是在美丽乡村建设上下足功夫,规划中将农村“四旁”绿化、庭院绿化重点予以考虑,通过改善人居环境唤醒农民自觉参与生态建设的思想自觉。三是在履行法定义务上下足功夫,要大力宣传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个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积极营造广大农民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全社会的合力建设美丽家园。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资力度,相继实施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主要采用农民无偿投工投劳来完成造林,许多农民对植树造林重要性的认识不足,被迫参加劳动,大多数人“出工不出力”,造林不按技术人员的要求栽植,造成造林质量低下,年年造林年年不见林。甚至是自己的退耕地也不认真栽植,应付差事,年年补植,更有甚者为了复耕,故意损害树木,造成极大的劳民伤财。为了改变这种现状,2004年开始,临洮县对大面积的荒山造林推行承包造林和林业施工队造林,给参与造林的农民发放一定的劳务费,使造林质量明显提高。2012年启动实施的亚行贷款项目,每年太石镇的三益、站沟、大庄三个村的群众积极参与造林,参与群众达200多人,妇女占到60%以上,累计兑现劳务费达300多万元。通过项目实施,群众对造林的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自觉爱护造林成果的良好氛围也逐渐形成。这种机制不仅提高了造林质量,而且增加了农民收入,实现了“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双赢。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以后,林地全部承包到户,由于分到农民手中的林地大多自然条件较差,造林成活困难,特别是发展经济林更是无从谈起,造成农民造林积极性不高。鉴于这种现状,临洮县鼓励县内外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能人通过林地流转发展林下养殖、生态旅游,林业部门实施的造林补贴、亚行贷款项目、沙棘基地项目、核桃良种基地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都推行承包造林机制,采取“谁承包、谁造林、谁保活”的政策,大大调动了个体承包者的积极性,也为当地农民创造了极好的就业渠道。近年来实施的林业生态工程80%以上的都采取承包造林的方式,效果相当显著,不仅造林成活率高,而且也解决了造后管护跟不上的问题。建议造林工程大力推行承包造林机制,实行招投标,建立严格的检查验收制度,不仅确保了造林质量,也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