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财经专业群社会服务模式与长效机制探索
——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019-03-19 11:05□方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10期
关键词:东莞市财经校企

□方 烨

高等职业教育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是高职院校的重要责任,也是高职院校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创新人才培养的内在驱动力和深化产教融合的资源集聚力。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广东省示范校、一流校建设单位,财经系会计专业是院一流建设专业,在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学院已出台了《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但相配套的激励机制、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等不够完善。在财经专业群社会服务实践中,缺乏制度指引和规范,不利于社会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一、财经专业群社会服务实践与探索

以“示范校”、“一流校”、“创新强校”等三校建设为契机,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财经系加强专业建设与区域产业的对接,积极参与实施“专业强镇”、“专业强产”战略。充分挖掘财经专业群的专业优势,依托东职财经服务中心、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中心,积极深入行业企业或机构进行实践锻炼和服务;以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经济信息化局等部门为稳定的服务对象,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了优质的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内容涉及职业培训、信息咨询、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多方面,打造了社会服务品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一)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下,建成东职财经服务中心为实体的社会服务主体,与东莞永胜会计师事务所等校企合作单位在真账实操培训、税审报告、财经咨询、会计教育等多方面开展深度合作。2017~2018年,完成1,600份企业税审报告工作底稿。为多家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财务咨询、税收筹划、投资理财、会计流程业务流程诊断等社会服务。

(二)政校行企合作,开展社会培训。校企合作为东莞市会计学会、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国土资源局、部分镇街财政分局等部门机构提供专业培训,培训范围涵盖会计继续教育、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职业资格考证与职业技能鉴定,为周边社区、学校开展法律、投资理财等知识培训。为会计专业在校生及社会人员提供会计初级中级职称资格、统计从业资格培训、中级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软件应用(用友)中高级职业资格鉴定等培训。

(三)政校合作,开展技术服务。协助东莞市财政局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项目。根据国家财政部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的要求,在东莞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工作。2016年9月,财经系部分教师受邀作为专家顾问成员参与此项工作,为市直及镇街有关单位进行内部控制培训、建设咨询指导。

协助东莞市经济信息化局完成工业企业技术升级改造事后奖补项目。根据政策要求,东莞市各级政府以企业缴纳的税收增量为基础通过财政补助的方式帮助企业快速进行技术改造完成转型升级。财经系2016~2018年服务工业企业技术升级事后奖补项目19项,到账金额40.5万元,服务企业60余家。

(四)开展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服务。2012年起,通过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招标,学院获得东莞市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价资格。依托财经系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成立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政府绩效评价中心。绩效评价范围涉及科技东莞、公共服务购买、基建、市政工程及道路养护、新能源照明等多领域。2013~2018年,累计完成东莞市直及镇街委托评价项目121项,已到账服务经费金额为502.31万元。

(五)普法宣传。财经系多名教师作为东莞市司法局普法宣讲员,长期为社会各界提供税务、经济、劳动法等咨询和普法宣传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了近40次企业经济纠纷、农民工劳资纠纷等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

二、财经专业群社会服务存在的不足

(一)社会服务定位不准。财经专业没有对地方产业经济作深入调研,也没有结合专业特点作需求分析。前期社会服务需求的调查不充分,导致社会服务方式不够多样化,局限于某些政府合作项目,在其他社会服务方面如科研成果转化,技术研发方面比较薄弱,与企业合作深度不足。另外,提供的社会服务与企业需求对接不够精准。对政府部门、企业的专业需求不了解,在沟通上费时费力,导致一些服务项目拖延甚至不了了之。

(二)社会服务工作规划缺乏系统性。社会服务工作主要以完成承接的临时项目为任务,校企合作创新处于低端的、松散的、短暂的合作层次[1],没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没有将社会服务作为长期性的建设工程,缺乏对社会服务的整体规划。对每年度社会服务工作没有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导致社会服务大多为临时性、短期性项目,处于被动服务的局面。

(三)社会服务工作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基于社会服务流程的管理机制。对提供的社会服务质量缺乏监督管理,社会服务结束后的跟踪和反馈工作不深入。在服务社会的顶层设计上,缺少社会服务管理和运行的长效机制,激励制度、利益分配制度、绩效考评制度不配套或不健全[2]。目前建立的社会服务平台,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内部管理方式过于灵活,对参与社会服务的教师报酬和工作安排上缺乏保障。外部管理方面,对社会服务风险的分担、争议的解决、突发情况处理和额外费用的负担等问题没有制度规定。

三、基于地方经济需求打造财经专业群社会服务模式

(一)基于地方经济定位社会服务。高职院校必须不断创新深化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充分融入、参与到区域发展中来[3]。应做好前期社会服务需求调查,掌握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与动态,深入了解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哪些专业支持与服务,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及技术实力,确定社会服务的重点和服务项目范围。鼓励教职工下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有关政府部门听证会、相关行业交流会以及社区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政府、企业、行业及社区等服务对象了解服务需求。综合现有社会服务的资源优势,根据项目服务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社会服务方案。根据专业资源和能力,积极开发多种社会服务模式,拓展社会服务方式。不仅局限于承接政府部门财税信息咨询、社会培训和技术服务项目,同时不断开拓与企业、社区、其他院校等的深入合作。

(二)财经专业群社会服务发展模式。建立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团队,由专业人员进行协调及跟踪管理;搭建社会服务平台,以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科研创新团队、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为窗口,整合校内外资源,建立技术服务、技术研发团队;以东职财经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培训基地;积极开发服务项目,不断拓展校企互通渠道;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发展现代学徒制、协同班,增强办学活力,不断提高高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保障社会服务的长足发展,初步确立以下社会服务模式。

1.“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社会服务模式。以东职财经服务中心为实体的社会服务主体,为中小企业提供代理记账、财务咨询、税收筹划、投资理财、会计流程业务流程诊断等社会服务。由企业教师指导,会计专业学生参与,真帐实操,企业参与培养人才,同时为企业提供服务,实现双赢。与深圳兆亿资本公司合作建立的金融实训基地,由企业一线人员参与指导学生,学生学习金融期货等实操知识。

以会计专业现代学徒制省级试点为契机,在财经专业群推行发展现代学徒制。校企联合培养,引企入校,推进校内实践基地+企业总部派人入校培养模式,为企业输送人才。

2.“技能鉴定、岗证培训”社会服务模式。为会计专业在校生和社会人员提供会计初级中级职称考试、统计从业资格培训、中级会计电算化证书、会计软件应用(用友)中高级职业资格鉴定等培训。逐步开拓为金融专业在校生、社会人员提供证券从业资格证培训等。

3.“技术服务、政校行企合作”社会服务模式。依托财经专业资源优势,为政府、企业提供财经服务,如为政府部门及企业提供会计准则及财税相关知识培训,联合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机构开展行业培训;提供审计服务,如为经济信息化局等政府部门提供第三方审计服务。

4.“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社会服务模式。由财经系教师及校外专家组成的金融与区域经济科研创新团队是学院立项建设的第四批科研创新团队之一。以该科研团队为依托,与科研团队校外成员精力合作,充分整合系部金融专业优势,进行东莞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关问题研究。召开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研讨会,为实体企业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等。进行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

5.“绩效评价、服务地方”社会服务模式。依托财经系教师为主要成员的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政府绩效评价中心,积极开展东莞市财政局及各镇(街)分局委托的政府绩效评价项目。为东莞市区域经济多领域发展提供绩效评价参考,为东莞市政府决策咨询提供意见。

6.“普法宣传、服务基层”社会服务模式。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立法、普法工作,为地方法律事业作贡献。以普法宣讲员团队为依托,为社会各界提供税务、企业经济纠纷、农民工劳资纠纷等咨询和普法宣传服务。以系部具有律师资格的教师为主体,为企业及中小学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向企业提供管理人员咨询、合同审核、劳动纠纷等法律服务。为中小学师生、家长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等法律服务。

7.“对口支援、对口交流”社会服务模式。与欠发达地区兄弟院校相关部门建立对口支援与对口交流关系。定期安排交流活动,一方面,校方组成讲师团,由专业带头人带队,骨干教师和学生人员参与,前往对口支援、对口交流的兄弟院校进行交流。另一方面,安排组织对口支援院校一定数量的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宣讲或技能强化训练。视情况安排两校双方互派管理人员和教师到对应的岗位上进行挂职锻炼。

四、财经专业群社会服务长效机制构建

(一)激励机制。以学院出台的社会服务相关政策为依据,将社会服务活动内容纳入到系部年度主要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中。每年初由系部制定社会服务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列出社会服务活动应完成的每项具体目标,由系部负责人签订年度社会服务目标责任书。将社会服务活动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到对专任教师的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收入分配等活动中[4]。

(二)运行机制。建立社会服务平台的运行保障机制和运行管理制度,构建校企长期有效合作的服务体系。如建立校企双方宽松的人才交流政策,鼓励学院教师和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在校企之间合理有序流动。吸引企业技术管理人员、行业专家来学院为学生授课、指导实训技能或进行技术交流,学院教师可赴企业挂职锻炼和开展相关业务。

(三)利益分配机制。为实现政校行企“多赢”,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在利益分配上,充分考虑对参与社会服务工作教师的激励,给予相关教师一定的利益,确保公平公开。利益分配应有一套较为固定的分配方法并公示。同时,系部给予财务上的支持,在学院财政制度框架下,尽可能保障参与社会服务教师的合理收益。

(四)保障机制。制定政校行企合作制度,划分社会服务业务中政府、企业、学校的权利、责任和利益,建立奖励与惩罚机制。项目合同协议应明确政校或校企双方合作中的权利、责任与义务,包括成果形式与分配以及违约责任等。政校企合作方以合作共赢为原则,合作中不损害对方的利益,互为友好合作伙伴,竭力成为利益的共同体,实现“多赢”。

(五)情感机制。成立专项小组由专人负责政校行企多方的信息交流。一方面,与政府、行业、企业保持信息交流;另一方面,与对方对接人员相互交往,时刻关注政府、行业和企业动态,寻求政校行企多方利益结合点,积极开发项目并开展合作;此外,在完成项目合作后,积极征求政校行企合作方意见,就项目完成质量和对方意见进行汇总,根据反馈意见积极改进。

五、结语

高职院校开展社会服务的核心问题在于能否构建一套完整的社会服务机制[5]。打造财经专业群社会服务模式,制定社会服务长效机制,对财经专业群社会服务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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