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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8 05:48曾剑
福建文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炊事班军乐团继母

曾剑

茫茫草原,晴空如洗。微风是清爽的,带着甘甜。他身着礼服,神情坚毅。他兴奋。他是一名号手。他站在乐队最前排,手握礼号,凝望着前方,只等总指挥一个挥手,他与他的战友们,就要吹响号角。

他是一个三十三岁的老兵,年龄比他们教导员还大。这次能站在军训动员阅兵方队,一切像是偶然,一切,似乎又是必然。

他想起十六年前的那个正午,那时,他只有十七岁。那天,秋日的阳光温暖中暗藏火辣。他和父亲在地里种大蒜。一块大蒜地,种到一半,没蒜种了,父亲让他回去拿蒜种。他进到屋,喝口凉水,按开电视,这只是一个习惯动作,扫一眼就走。但那一刻,电视里激越的音乐震撼住他。他立在那里仔细看,是国庆大阅兵。一台老式黑白电视机,父亲花四百块钱买的。黑白电视机里,兵们走得那么齐整、威武。

要是像村主任家的彩色电视,他们该更帅,他想。但他并没到村主任家看。做人要有尊严。他就那么盯着自家的黑白电视机。

父亲回来了。他先是感觉到一道阴影撞进堂屋,接着是吼声:叫你拿蒜种,你跑到屋里看电视,让我在地里死等。父亲说着,弯腰去捡屋角堆积的蒜种。父亲抓起一头蒜,砸在地上。父亲没把蒜砸向他。父亲偶尔也发脾气,但从未朝他动过手。

父亲喝了一口凉茶,火气好像压下去了,声音低下来,背起筐,背起那堆蒜。父亲说,走吧。

我不去,他说。

你干啥?父亲的声音再次升高,一个很生硬的问号砸向他。

我想当兵。

父亲语气软下来。两人长时间没说话。父亲惊讶地望着他,渐渐地,脸上涌起欣喜。

父亲是个兵。生他的时候,父亲还在遥远的内蒙古当兵。父亲觉得,他当兵的地方,离家好远好远。他们当兵的人,四海为家。母亲的信里,让他给儿子取个名。父亲很干脆地回复:张四海!

爷爷也是个兵,是个老红军。

父亲推起那辆二手摩托车,说,走吧。

他问,上哪儿?

父亲说,当兵去。

到了镇武装部,武装部的人说,征兵还得等一阵子。武装部的人还说,当兵要体检。父亲说,我知道,我是一个老兵哩。

穿上军装,去武装部集合那天,父亲骑着摩托车,他坐后座。他们行进在曲曲折折的山路上。遇到上坡,摩托车放着响屁,喷着黑烟。他跳下来,摩托车才能勉强前行。有时,摩托车“趴了蛋”,父亲不得不下来,推着摩托车走。他弯腰撅腚,双手在摩托车的屁股上用力。两旁的山看不见顶,脚下溪水潺潺。他突然很留恋这里的山水。

军营是个什么样子呢?

軍营跟他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他想象中的军营,有着高大的院墙,整齐的楼房,宽阔无边的操场。兵们每天像电视里那样,把脚步走得很整齐。这些,他来到的这个部队,与他的想象差不多。他最想不到的是,军营在大山里,比家乡的山还大,比家乡的山还高。山上全是石头,看不见河流。暗泉很细。

他们开始训练。他很想把队列走成电视里那样,可是,很难,很累。关键是,他们不那么走,新兵班长,似乎把这队列看得并不那么神圣。守着一个个洞库。那些洞库隐藏在山脚的悬崖下,他们其实更像守着一座大山。

原来这是一群后勤兵。

一个月后,他们分到班排。他被挑选到炊事班当伙夫,后勤兵中的后勤兵。他几近崩溃。

他后来知道,野战部队的兵,新兵集训是三个月。仓库的老兵走得太多,急需他们去补缺。

他对那个把他选到炊事班的炊事班班长说,我在家都不做饭,我不想当炊事员!

班长凝望着他,眼神有点冷。

那就去养猪吧。班长指着大墙外的一排猪圈说,连队就剩这最后一个岗位了。

营院地势高,越过一米多高的围墙,坡下的一切看得清楚。坡下的猪圈,一片白猪一片黑猪,猪头攒动,呜喳喊叫。叫喊声裹挟着臭气,迎面扑来。他的脑袋立刻就大了。

你有你的选择,你有你一定范围里的自由。班长说。他一步跨到他跟前。班长胖,一看就是炊事班的兵。班长硬话软说,他心里清楚,他没得选择,这伙夫他非当不可。

干一行,爱一行,行行出状元,胖子班长说,在炊事班,可以学技术,回家用得上。在军械班排,成天擦枪摸炮,像伺候亲爹似的,到最后,怎么着?你还能拿支枪扛门炮回家?

他就这么领教了炊事班班长,他是高手,先把硬话说了,再说软话,让人觉得,他不是被迫当炊事员,而是自愿服从。他跟着班长往炊事班走。他觉得这样服从很憋屈,便宜了班长。他朝着班长山一样的背影说,我不是怕苦,我是怕在炊事班发胖。

班长臀部上颤抖的肉疙瘩停止了颤抖。他停了下来。不错,他的确是个胖墩,怕有二百斤。停止只有那么短暂的三秒钟,班长随即让他身上的肉疙瘩恢复了颤抖。他的话显然击中了班长,但班长最终并没有追究。

班长是国家三级厨师,他做的饭菜名不虚传。

过了半年,胖班长把他送到城里他自己学厨艺的那个饭店。五年之后,他超越他的班长,考上国家二级厨师。他的名声冲出仓库,响彻整个后勤分部。这年年底,班长退伍,他接替班长。

班长走了。班长这个干满十二年的老兵,直到离开仓库,减肥一直没成功;除了休假,他从没离开过仓库。班长走了,他突然觉得整个仓库空荡荡的,他的心,也空了很长一段时间。

这时候,一件新的任务,让他暂时忘记了班长。他被选去国庆阅兵村。他完全不相信这个消息的真实性,认为是通知下错了。他这身材,不胖不瘦,不矮,但也不高,也就一米七吧,与阅兵有什么关系?直到仓库主任把他骂了一通,他才去收拾行装。

他的确被选去阅兵村。他被选去阅兵村,不是因为身材,而是他的厨艺。他是他所在的那个团级军械仓库唯一一个被选去参加阅兵的。他们上级单位有一个业余军乐队。这次国庆大阅兵,成立千人联合军乐团,上级单位的这支业余乐队,被选去十八个人。阅兵是大事,要保障好,他被选为阅兵村的炊事员。人生的轨迹,怎么说呢?有时候,偶然中隐藏着某种必然,譬如从第一眼在电视里看阅兵,到现在走进阅兵村。

乐曲时常穿墙而入,伴着锅铲声,锅里滋出的水与火碰撞的声音,在他耳旁回响。起先偶尔不成曲调,时间长了,整齐了,好听了,他的心就被揪住了,总想去偷窥。但他没有时间,他们在场上练习时,他在饭堂忙得脱不开身。他忙碌完了,他们早已集合,到大操场训练去了。那个大操场离得并不远,但在隔壁营区,他能听见他们的乐曲,就是看不见他们的身影,好像就是要故意馋他。馋得受不了,他就摘两片树叶,撮在嘴里,吹出一片悠扬的声音。

他认为自己的乐感还是很强的。

我也算是阅兵人员,是来做阅兵保障工作的,但是,我算是参加过阅兵的人吗?他问自己。他静静地听着他们演奏,热血沸腾,内心的感觉微妙,说不清是羡慕还是妒忌。

那是中国最强音,它时而如排山倒海般气势磅礴,时而像溪水细流润泽心灵。

每当联合军乐团的战友唱着歌,走向饭堂,他就站在窗口张望。他们一身疲惫,却是满脸自豪。

我要是能像他们那样,在自己的服役期内,学一门乐器,上一次阅兵场,该多好,他想。这无异于“癡人说梦”,他连五线谱都不识,况且自己已经是第六年的老兵,二期士官。国庆大阅兵十年一次,按惯例,他很难在部队再干十年。然而,这个执着而倔强的老兵,就是想试一试。

“理想很难实现,但万一实现了呢?”他用流行的一句话,鼓励自己。

几次预演,到正式阅兵,他都没能到天安门广场。他是伙夫,阅兵完毕,他们就要回来开饭,保障他们吃好,才是他的职责。

阅兵结束,回到原单位,他一咬牙,花六千块钱,买了一把小号。

他就是想吹。

小号在乐器里很普通,不像鼓那么响彻,也不像大号那么低沉,然而就像他这个人,普通炊事员,不可或缺。

一个比他更老的兵,说他不务正业,说他学吹号是“开国际玩笑”。他没有生气,他理解老兵,他的小觑是有原因的:六年的老同志了,又是多年的炊事兵,一天乐器都没摸过,隔行如隔山。他气馁地坐在空旷的大食堂里,大阅兵的场面历历在目,各种场景积聚成一股力量,冲击着他。他轻轻地抱起他的小号,将嘴唇凑过去,鼓起腮帮子,吹出了他人生第一个音符。声音在空旷的饭堂飘荡,越来越远,越来越空旷;回声从墙壁和屋顶飘荡回来,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他感觉到血液在血管里奔涌。他心跳加快。他不可抑制地吹出一串音来,不成曲调,但那是从他的乐器里发出的,属于他自己吹奏出的乐声。那个夜晚,他兴奋得一夜未眠。他觉得他战胜了自己。

接踵而来的那个夜晚,他再次把自己关在大食堂。但这个夜晚,似乎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他发觉他吹奏出的声音嘈杂难听。寂静空旷的大食堂,让他冷静下来。冷静下来的他,问自己:我是不是太冲动了?他开始怀疑自己。他把小号抱在怀里。这一刻,他觉得它那么可爱,是他最好的朋友。最好的朋友,就要善待它,不可随意糟蹋、把玩。他决心识谱,从基础学起。他决心到市里拜师学艺。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也许是三个月,也许是半年,战友们突然听到伙房里的号声不再那么刺耳,再后来,炊事班的兄弟们跟他一起,随着这号声边择菜边唱歌。又一个新年来到,连里搞迎春晚会。炊事班的节目由每年的三句半、诗朗诵,变成了他的小号独奏。他吹的是《抗日军政大学校歌》,还有《我爱祖国的蓝天》,这都是他在阅兵村听过的熟悉的旋律,战友们给予他长时间的掌声。他醉了,醉在自己的演奏中,醉在这掌声里。

他的号声,终于飘出饭堂,飘出营院,飘荡在幽幽的山谷,和着溪水,欢快而悠扬。

几年过去,似在弹指一挥间。他是一个十六年老兵了。年底,他就要退出现役。而十年后的国庆大阅兵,他是等不到了。拿起小号,阅兵村的景象,时常在他眼前浮现,那么清晰,又那么遥远。他要走了,九月底就要回家。他要回去结婚。他之所以一直没结婚,他想,他在这大山沟里,太寂寞了,他不想一个女孩子因为他而寂寞,而受苦。

还有十一个月。还有十个月。还有九个月。他的脑子里有一张倒计时表。离退伍还有八个月的时候,一条信息令他热血沸腾:全军要搞庆贺八一建军节大阅兵,地点在锡林郭勒大草原陆军军事训练基地。阅兵,怎能没有乐队呢?说不定上级还用业余乐队。他请假去市里的后勤分部,然而,这次,解放军军乐团并未到他们这个分部来挑人。他失望而归。那一夜,他没合眼,心凉如水。山谷的夜,静得只有哨兵换岗的脚步声。天微亮,他像往常一样,走向饭堂。大阅兵,他是参加不上了,给仓库的战友做饭,才是他的本职。饭堂在营院的最东端,他就向着东方走。黎明的第一道曙光明丽地照过来,照耀着他的身体,直射入他的内心,还有几声鸟叫。昔日阅兵村那震撼他的乐章,再次震撼着他。他心潮澎湃了,热血沸腾了,他决心去参加阅兵。十几年如一日,他就在这个仓库当一个伙夫,现在当班长了,也只不过是个火头军。他要去,至少要去试一试,否则怎么知道自己不行?

既然他们不来咱分部招人,那咱就自己去。

他去了北京,直接去了解放军军乐团。他不认识那些老师们,叫不出他们的名字,他就想,找找看吧。他果然看见一位老师,在他干活的那个饭堂吃过饭,那面容,他是记得的。

他说到一年前的那次阅兵,说到他做的饭菜。那个老师竟然想起了他。他说明来意,老师很高兴,同意他参加考试。老师找来另几位老师当评委,对他进行一个很正式的考试。他自己都没想到,所有的评委都对他点赞。

他,这个连业余乐队都没待过的纯业余演奏员,激情被军乐团的专业演奏家点燃,他被介绍到离他们仓库最近的城里一支业余军乐队。每逢周末,他将在那里,同新结识的战友集中训练。一年多光阴过去,草原大阅兵前两个月,业余联合军乐团开始组建。

队长看着前来报到的他,说他“大器晚成”。

他记得很清楚,是进京报到的前两天,一个电话告诉他,父亲因车祸突然离世。他一时瘫倒在地上。他原本是坐在床上的,就这么从床上滑到地上。他哽咽无语,欲哭无泪,就那么痴呆地望着家的方向。队长说:快回去吧,回去处理父亲后事,我们在草原集训地等你。

队长来搀扶他。他不知道自己为何没有泪。他是那么想哭,却没有泪。

一個月的集训,队长熟悉他,也了解他们那里的风俗。他们那个山村,人在外亡,孝子在外,尸首不能进家门。他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他雇了一辆出租车。他对出租车司机说,师傅,上楚雄,能开多快开多快,钱不是问题。

出租车飞奔而去,原本五个多小时的路程,两个半小时就到了。从坐上出租车那一刻,他突然有了眼泪。泪水淋淋,打湿了他的双膝。他的泪水,吓坏了司机。司机不断地安慰他:小兄弟,凡事想开些。

他赶回家,看见父亲静静地躺在大门外。父亲的脸苍白如纸。父亲是上午九点钟去世的,这已经过去五个多小时了,他清楚地看见,父亲的眼角,竟然流出一滴泪。父亲知道他回来了,父亲一直在等他。而他,竟然没有泪。他的泪,一路上流干了。

他给父亲净身,穿寿衣,入棺,之后,他就一直跪在父亲面前,跪到天黑,跪到黎明。除了给父亲换香,他就一直跪着,直把一双膝盖跪烂了,鲜血淋淋。而他,毫无知觉。

按照当地风俗,父亲的遗体,应该在家躺三天,才能送上山。他说,不等了。第二天,他说服亲人,把父亲送上山。孝子不能把父亲送到山头,只能在山脚遥望。他望着山头,依然没有泪。他突然觉得,父亲也是一座山。

他说,爸,儿子走了,儿子不孝。儿子去阅兵。儿子阅好兵,就是尽孝。

他走了,走前,他去见了爷爷。爷爷说,去吧,快去吧,孩子,你还有这么大的一项任务没完成,快去吧。他对爷爷说,爷爷,你一定要挺住,要保重身体,你再要有什么事,我真的承受不了。

爷爷说,去吧,去吧,我能挺住。

上了长途汽车,他突然又有了眼泪。泪眼中,往昔的时光扑面而来。年迈的爷爷,是个老红军,曾在新四军乐队里拉二胡。父亲是一个铁道兵,就在三天前,父亲给他打电话,说了一个多小时,坚持说要给他买牛肉干,送到曲靖他的部队去。他感到奇怪,父亲当时的话那么多,以前,从来没这么多话。原来这是征兆。

昆明开往北京的列车启动前那一刻,他出现在站台上。队长上前,与他拥抱。队长内心五味杂陈。队长通过拥抱的方式,抚慰他痛苦的内心。

他来到了大草原,来到了业余乐队训练基地,依然是解放军军乐团的老师们在门口奏军乐,迎接他们。他当时就被震撼了,感动了。这些军乐团的演奏员,可都是向首长们演奏的,有外事活动时,还向外国元首演奏。那动听的、铿锵的音乐,直接触及他的泪腺,一双早已哭干的眼睛,再次涌出泪水。

他在宿舍住下。他努力地让自己不要去想父亲,他要跟这些老师学习,全身心投入阅兵训练。就在这天晚上,他接到了堂姐的电话,说继母卷走了所有资产,把沙场的法人代表也更改为她自己。

这个打击太大了。他从未把她当作继母。过去这么多年,他心里只有母亲的概念。他完全忘记了她是继母。逆着时光的隧道,他回到他的童年。那年他七岁,死去了母亲。他九岁那年,父亲把一个陌生的女人带到他面前,让他叫妈。他没叫,排斥她,站在门槛上,不让她进屋。他当面不叫她,背后叫“那个女人”。这样一直持续了两个多月,可见他是多么倔强。继母从不计较,给他做饭,给他洗衣。他认为继母是披着羊皮的狼,坚决不理会。直到那个雨天,那个下午。父亲出门做工,放学了,突然下起雨来。他没带雨具,站在学校的走廊里。被家长接走的孩子越来越多,剩下的孩子越来越少,恐惧感慢慢袭来。雨越下越大,乌云并没散去。又一个同学被妈妈接走了,他的心由惧怕到隐痛,情绪也变得低沉。他羡慕地看着别人的妈,那是亲妈,她打着伞,为儿子遮风挡雨。他恨他爸,母亲不是亲生的,父亲是亲生的,父亲怎么不来接?

走廊里还剩下三五个学生,而且不断地被接走。当最后一个学生被家长领走时,巨大的恐惧包裹着他,他的眼里含着泪。就在这时,一个女人的身影冲进雨帘,是继母!

他扑了过去。他无意中脱口而出:妈!

他感到继母搂住了他,搂得紧紧的。一股温热传遍他周身。

继母一点不比那些同学的妈差,她不但给他打伞,还给他穿上雨衣,连雨靴都带来了。继母一边给他整理衣裤,一边自责:我来得太晚了,我没想到雨来得这么快……

那一夜,他在隔壁的小屋里,听见继母的哭泣,还有她的叨唠,她说,叫我妈了,他叫我妈了。他听见继母说,我们不再要孩子,我就把四海当自己的孩子。他听见父亲说,只怕这样委屈了你。继母说,不委屈,我喜欢这个孩子。

父亲说,四海死了妈,是个可怜的孩子。你这么待他,他也算是不幸之中有了幸福。你这么待他,他也会像待亲妈那样待你。

自此,他一直叫继母妈,再后来,他几乎忘记她是自己的继母。现在想来,继母不是那样贪婪的人,一定是听信了别人的话,很可能是娘家人。他说过,要对继母像亲生母亲一样。他要给继母养老,继母还年轻,如果她还想找个人,也可以住到家里来。家里盖了那么好的楼房。楼房就是让人住的。不过,这一切,都要等到阅兵完再说。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吹号。他每天看着倒计时牌。每一个人的每一天,都是这么度过,分练、小声部合练、大声部合练。

这一天,业余乐团进行第一次排练,先排整体队形,合练。他被编入红旗方队小号手,站在第一排,手持礼号,礼号下挂着一面国旗。手持礼号的号手,一共七十人。七十人,多吗?挺多的,它不是唯一。七十人,多吗?其实也不多,全军几百万军人,就选七十人,真正的万里挑一。

连续站立三小时,从集合到训练结束,身上的汗都没有干过。满脸的汗水,不停地往眼睛里流,往嘴里淌,又不能动手擦。汗水往嘴里淌,倒没什么,轻轻吸吮它,除了咸咸的味道,什么也没有;汗水往眼睛里淌,就特别难受,因为眼睛要一直盯着指挥,不能有差错。要是有一点差错,那可就丢人了,就要被淘汰。从那么遥远的地方而来,被送行,被迎接,要是被乐团退回去,那这张脸,怕是要放到洞库里藏起来。

中间休息的时候,全部乐器都按顺序放在一排,在阳光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真漂亮,真壮观。它们像是一个个有生命的个体云集,像一个个正在歇息,只待号音一响,就奋起冲锋的战士。他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算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他多想照两张照片留个纪念,但军乐团有规定,在预演之前,不让拍照,不能把他们使用的乐器及队形曝光。

终于等到第一次预演。他站在队伍里,拍照更是不可能,他两手不闲。飞机梯队在头顶飞过,有的飞机还喷洒彩虹。他多么想仰头看一看祖国的蓝天,看看那些新型战斗机,但是,他不能,他要是一仰头,整个队形就乱了。他不能动,他只能静静听着战机的轰鸣声和螺旋桨旋起的风声,心怀敬意。

离正式阅兵只有八天时间了,他特别珍惜这阅兵村最后的日子,特别珍惜军人的荣誉。在他们那个偏僻的小山村,十年来,总共只两个人当兵。而参加大阅兵,别说在他们村,在他们乡,也是唯一的。

上次国庆大阅兵,家乡的报纸对他进行报道,当时家里别提多荣耀,多高兴。那时候,他仅仅是个火头军,父亲都高兴成那样,父亲与他通电话的声音都是颤抖的。遗憾的是,这次阅兵,父亲再也听不见,再也看不到了。

人生的轨迹,怎么说呢?有时候,偶然中隐藏着某种必然。他又一次这么想。父亲当兵就在内蒙古,而今天,他就站在内蒙古的锡林郭勒大草原。现在,父亲去了,但他分明看见,辽阔的草原上,父亲一身军装,放马驰骋。他心中充满力量。

一滴泪滴在他的日记本上。

算了,不写了,为了大阅兵,他不让自己想这些伤心的事,他要命令自己早早地睡去,以保证最后几天的训练质量。

所有的苦,所有的累,来吧,来充实我的人生,激励我的人生,影响我的人生。胜利完成阅兵任务,那是我的光荣与梦想。

八月一日,這一天终于到来。

国旗升起。

号角声悠扬而和美。他那么真切地看见首长的车从远处,随着他和战友们吹奏的号角,徐徐驶来;他那么真切地看见首长站立在检阅车上。

他兴奋,激动,除了兴奋和激动,他没有别的词语形容。

在吹奏《游击队歌》时,有一个跨立收腿动作,那是联合乐队少有的几个动作之一。他做完这个动作,却无法收腿。他双腿突然抽筋。他非但收不回那条腿,剧烈的疼痛使他几乎昏厥过去。他意识到可怕的事情将要来临。平时训练时,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是过于紧张、劳累、兴奋?是的,昨夜想到今天将要进行的正式阅兵,兴奋得难以入睡。待朦胧中快睡去,起床哨又响了。

现在,他把牙关咬紧,将剩下的所有动作按照要求全部做完,并一直强忍抽筋的持续疼痛。幸好后面几乎再没有腿部动作。他一次次对自己说,站直了,别趴下!这可是向全世界直播。

草原沉默不语。草原寂静无声。草原在等待,等待飞机腾空而起,等待火炮轰鸣。当然,这一切,都需要他们,需要他们的音乐奏响,发出引领。所以,我不能倒下!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一旦我倒下了,就是整个乐队倒下了,就是全中国军人倒下了。他控制着双腿的抖动。他脸色发青,大汗淋漓,他就这么一直坚持着。

他全身僵硬,但意识尚存。他看见整齐的步兵方队依次从他面前走过;装备精良的武器行驶缓慢却不失霸气;导弹方队过后,战斗机在头顶轰鸣……他内心被强烈震撼着。

他双脚像鹰爪死死抓地。他不让自己倒下。他双手紧握礼号。他已经不能吹出号音,但他努力地做着吹号的动作。他盼着时间过得快一些,他怕自己坚持不住。他又盼时间放慢脚步,这是他第一次也将是他最后一次参与大阅兵(上次阅兵他只是一个伙夫),他渴望有更多的时间与眼前的方队为伍,他渴望更长时间地体验他的光荣与自豪,这是他的梦想。

但时间并没因为他的企盼与渴望更快或更慢,它只按它自己的节奏,它自己的频率,在时空的长河行进。

熟悉的音乐停止了,嘈杂的人声传过来,他看见自己身旁越来越空。他知道,阅兵完毕。战友向他招手,示意他离开,到乐队指定的位置集合,然而,他双腿麻木,像两截木头。他无法移动自己的身体。他像一个铁铸的人,牢牢地站立在那里。

责任编辑   林东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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