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钢
1.企业内部的监事会发展态势。企业内部的监事会是法人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和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以及总经理层面的行政管理体系行使自身的监督权,并且是对企业中的全体股东负责的企业内部之中层级最高的监督机构。国家以及政府层面对企业内部的监事会发展始终保持着高度的重视, 这一点表现最为明显的地方就是在2006 年的时候,国务院下属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若干意见》,根本的目的就是让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得到相应的加强以及完善,对相关的监督工作予以改进,使得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效果以及权威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增强。
2.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态势。内部审计是一种拥有自身独立、客观性的咨询以及确认活动,开展内部审计的主要目的就是使得企业的运营方式得以改善的同时提升企业自身的价值。主要是通过使用一些具有系统性以及符合相关规范的方法,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的管理、控制以及治理等等过程进行相应的评价以及改良。也正是因为其自身对于企业风险管理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帮助企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提升企业的风险抵抗能力。因此受到各个企业的高度重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采取相应支持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也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
企业内部的监事会以及内部审计是开展内部监督工作中的两个完全不同的监督机构。此二者在诸如层级划分、服务的主体、实施监督的对象等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但从二者实际的监督方面的职责划分方面来看,这两个监督机构在实际的工作内容方面存在着较高重叠性,在最终工作开展的目的方面具有着极高程度的一致性,都是将自身的力量得以整合,通过分工协作,不断的提升企业内部监督工作的质量以及效率。
1.目标上的一致性。监事会和企业内部审计二者在工作开展的最终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都需要保障在实际的工作中使得国有企业内部中的各种经营活动完全符合相应的法律规范以及国资监管方面的政策,保证公司在经营方面的合法性。除此之外,也需要在实际的工作环节中督促企业各种的经营策略以及方针得到落实,使得企业经营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完全按照企业既定的策略执行,保障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同时还需要将一些工作发现的在经营以及管理方面的漏洞及时上报并督促解决,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2.监督内容上的一致性。监事会在监督工作中的主要监督内容之一就是公司财务的方面,对于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报表等等文件的真实以及合法性进行检查评价。此外也需要对董事会中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开展监督工作。企业的内部审计也需要对财务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企业可以做到健康长远发展。
3.监督时效上的一致性。在先前的监事会外派模式下,监事会的监督时效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但经过监事会设立模式的改变之后,监事会也同样的在企业内部设立,在这种情况下监事会工作的开展也可以在信息完全对称的情况下做到监督时效方面的及时性。至于企业的内部审计从诞生之初就存在于公司里,同样可以在信息对称的基础上对监督时效有所保障。
1.二者本质上存在差异。内部审计工作的本质是需要确保企业内部的管理控制机制在自己的监督下得以贯彻以及落实,受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以及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企业中的治理结构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对企业的经营权以及所有权发生分离之后产生的各种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监事会需要对全体股东负责,对企业中的公司财务方面管理以及董事会中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现状开展相应的监督工作。
2.工作开展对象存在差异。监事会工作开展的主要对象是公司的财务部门以及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主要针对的对象则是公司总经理之下的各个部门以及单位。
3.二者工作重点存在差异。鉴于监事会监督对象的特殊性,其设立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权力方面的制衡,保障各方股东的整体利益。而内部审计自身就是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运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环,确保企业的运行效率以及运行中各个环节的流畅性是其工作的重点所在。
1.从制度层面确立二者的地位。国有企业要从制度层面确立监事会在企业整体的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同时将内部审计受董事会以及总经理领导的规定进行更改,将其并入监事会之中,让其受监事会的直接领导,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程度,并且对于企业中监事会已经存在的情况,将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予以取消,该部门的职责同样合并入监事会中,通过诸多方式确立此二者的主体地位。
2.监督中心的统一。从制度层面把内部审计纳入监事会的直接领导之下,可以避免之前二者中存在的职责交叉现象,可以做到集约化的管理。此外,二者能够做到监督工作方面的资源共享以及实际工作中的手段互补,确保在提升企业价值,维护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要求下,减轻监事会身兼多职的压力,也能借由监事会的地位提升审计监督工作的力度以及威慑程度。
3.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升。要想将二者作用协同发挥出来,就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培训来提升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第一点就是需要对国资监管体制下的监事会和内部审计工作意义以及制度的深层次认识。第二点就是二者的主要工作任务、相关的工作流程以及高效监督方式的选取。第三点就是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以及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加以深入学习。第四点就是提升二者工作开展方面的信息化水平,将信息技术与其进行完美结合。
在我国企业自身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的内在要求下,国有企业纷纷对自身的内部监督体系进行完善,在这其中监事会以及内部审计发挥着至为重要的作用,二者在存在相同之处的同时,也同样有着不少的差异,如何让二者协同发挥应有的作用就成为了目前的难题。希望本文可以对今后的监事会与内部审计监督发挥协同作用有所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