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京揭牌成立
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北京揭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为知识产权法庭揭牌。据悉,为进一步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自1月1日起,该法庭履行法定职责,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根据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设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根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案件有七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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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任免名单:任命罗东川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任命王闯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周翔、李剑为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
张茅:2019年一律取消评名牌、评著名商标的政府行为
1月18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对于过去评名牌、评著名商标的政府行为,2019年将一律取消。”张茅透露,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公用事业、原料药、建材、日常消费品等民生领域,加大力度查處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着力规范行政性垄断行为。同时,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过去评名牌、评著名商标的政府行为,张茅表示,2019年将一律取消。张茅表示,关于假冒伪劣商品,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发挥机构改革后的制度优势,对消费市场进行综合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下一步还是要抓住重点领域,比如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网络交易用品等。
《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并征求意见
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征求意见。此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并将一批实践证明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为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显著提高违法成本,充分显示法律威慑作用,草案拟规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一到五倍内确定赔偿数额;并将在难以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况下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的赔偿额,从现行《专利法》规定的一万元到一百万元提高为十万元到五百万元。在完善专利授权制度方面,草案拟新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国内优先权制度,优化要求优先权程序,并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由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十年延长至十五年。草案还明确了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新增了创新药品发明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等。
《电子商务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该法对包括个人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给予了规范。新《电商法》规定,包括“代购”在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依法纳税。具体规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新《电商法》出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同时法律还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否则可能被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等工作
12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信心;决定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压缩商标专利审查周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会议强调,要针对市场呼声和难点痛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提高知识产权审查效率;积极推广电子申请并实行收费优惠,大幅减少证明材料;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在2018年已大幅压缩基础上,2019年进一步压缩到5个月;将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在2018年已压缩10%基础上,再压缩15%以上。
我国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1月8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通知》提出,将在全国或京津冀、上海、广东(珠三角)、安徽(合芜蚌)、四川(成德绵)、湖北武汉、陕西西安、辽宁沈阳等8个区域内,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推广“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跨市(区)审理”“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等举措,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我国商标数据库实现免费开放共享
12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向全社会免费公开现有全部存量商标的基本信息,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再次迈出坚实一步。对社会公众开放商标数据库,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扎实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快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商标数据的开放共享,有助于加强商标数据应用,发挥其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有助于提高商标审查的透明度,进一步改进审查工作,提升审查质量。中国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的注册用户,均可免费下载约3500万件商标的基本信息,无需重复申请账户权限,后期系统数据将会定期更新。
WIPO公布2019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
1月24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了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奋力夺金:知识产权和体育。据悉,今年4月26日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WIPO官网指出,体育已经成为一个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全球产业,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商业关系有助于确保体育的经济价值。WIPO官网称,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将走进体育世界,探索创新创造以及激励并保护创新创造的知识产权如何助力全球体育发展和体育享受,审视体育企业如何利用专利和外观设计来推动体育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训练方式和新设备的发展,以帮助提高体育成绩,吸引全球体育爱好者;审视体育明星如何能够通过与品牌赞助商合作并利用运动员自身品牌进行创收;探索广播权如何为体育和电视及其他媒体之间的关系奠定基础,这样的媒体使体育迷比以往更容易接触到体育赛事;仔细研究机器人技术和人工智能方面颠覆性的技术进步,这些技术正在推动所有体育领域发生变革。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已于2018年12月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56次会议通过,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规定了知识产权法庭的案件审理范围、审判权运行机制、诉讼程序衔接等问题。该司法解释旨在进一步细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保障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落地见效。规定明确,知识产权法庭可以通过电子诉讼平台或者采取在线视频等方式组织证据交换、召集庭前会议等。据悉,该司法解释只是知识产权法庭一个基础性的解释,将来还会有相关的配套解释出台,比如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的司法解释、专利授权确权的司法解释、商业秘密保护的司法解释等。
商标局组织召开2018年度商标审查工作会议
12月20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2018年度商标审查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截至12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与5个京外中心共完成国内商标注册审查795万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领土延伸实质审查约9.6万类,变更续展转让等国际注册后续业务审查约8.1万件。目前,国内商标注册和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领土延伸的平均审查周期均提前缩短至6个月以内,商标图形要素、分卡检索盲期缩短至10天,国内和国际变更续展审查周期均缩短至1个月,国内转让审查周期缩短至4个月,国际转让审查周期缩短到3个月。据悉,2019年,中国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将缩短到5个月,其他业务审查周期也要同步缩短。同时,将完成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约950-970万件、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领土延伸形审分类和实质审查各9.5万类、完成商标国际注册后续业务6万件、完成变更续展转让审查等后续业务审查150万件。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
1月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假冒伪劣重点领域治理工作方案(2019-2021)》,要求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市场的治理,严厉查处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净化生产源头和流通网络,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高发多发势头。《方案》称,对“山寨食品”、小家电、洗化用品、五金电料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治理;强化特殊食品、校园食品、餐饮服务及网络订餐监管;治理虚假宣传、虚假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交易环境;将查处无证“3C”认证产品、买证卖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等违法行为。《方案》提出,要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对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形成全链条打击。
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揭晓
12月25日,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共同主办的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颁奖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申长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何志敏、张茂于,WIPO中国办事处有关负责人,共同为获奖代表颁奖。贺化主持会议,何志敏宣读授奖决定。金奖获奖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教授彭苏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润坤(上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建立,中国科学院计算机所系统结构部总工程师张佩珩等作了发言。本届中国专利奖通过推荐和遴选,共有2281项项目参选,共评选出中国专利金奖3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10项;中国专利银奖59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1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695项,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61项。据不完全统计,40项金奖项目从实施之日起到2017年底,新增销售额835亿元,新增利润139亿元,新增出口额186亿元。
海关总署:2018“龙腾”行动扣留侵权嫌疑货物309万件
12月25日,海关总署公布,为期4个月的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代号为“龙腾”行动2018)日前结束,全国海关共查扣涉嫌侵犯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385批,比2017年“龙腾”行动期间查扣的增加了52.2%,扣留侵权嫌疑货物309万件,案值人民币6114万元。海关创新专利权保护模式,根据专利的不同属性施行分类保护制度,不断深化与专利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权利人的合作,探索专利权保护多方会商机制,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提供有效保护。行动期间,共计查获涉嫌侵犯专利权案件34起,占行动查发案件的8.8%。
最高院发布司法解释 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发布了五个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典型案例。《规定》共21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一是程序性规则,包括申请主体、管辖法院、申请书的载明事项、审查程序、复议、行为保全措施的执行等;二是实体性规则,包括行为保全必要性的考量因素、担保、行为保全措施的效力期限等;三是行为保全申请有错误的认定及反赔诉讼、行为保全措施的解除等;四是同时申请不同类型保全的处理及先前司法解释的处理等其他问题。为了解决行为保全申请审查程序的便捷、快速问题,《规定》第6条明确列举了属于“情况紧急”的6种情况,对于情况紧急下申请的行为保全,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6月底前发布
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根据临床用药需求,2019年6月底前,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方案》要求,将制约仿制药产业发展的支撑技术和临床必需、国内尚无仿制的药品及其制剂研发列入国家相关科技计划,进行科技攻关。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对纳入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仿制药按规定予以优先审评审批。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坚持按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受理和审评审批仿制药,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细化落实鼓励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政策措施。药品集中采购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启用
12月25日,商标局发布《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的通知》。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19文本。商标局将2019文本修改内容予以公布,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申请日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的商标注册申请,在进行商品服务项目分类时适用新版本,申请日在此之前的商标注册申请适用原版本。以尼斯分类为基础,商标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修改内容一并公布。
中丹、中葡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再延长
12月26日消息,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丹麦专利商标局两局局长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丹麦专利商标局为在专利审查领域深化合作延长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的联合意向声明》,中丹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五年,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葡萄牙工业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葡PPH试点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再延长三年,至2021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機构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中丹PPH试点于2013年1月1日启动,曾于2014年1月1日和2016年1月1日各延长一次,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中葡PPH试点于2014年1月1日启动,曾于2016年1月1日延长一次,至2018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