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工作痕迹不如亮实绩

2019-03-15 05:56王旭东
21世纪 2019年3期
关键词:王旭东实绩形式主义

王旭东

背景:日前,安徽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应邀答记者问。该省明确规定,不得要求通过微信、QQ、APP等晒工作痕迹,坚决减少频繁填表报数,省级以下手机扶贫APP全部停用。(2月14日中安在线)

“痕迹”可以有,“痕迹主义”则不可以有。“痕迹管理”本是一项务实的管理办法,是强化监督、加强责任、实事求是的体现。循着“痕迹”可以看到一个人的工作路径,到底有没有做、做得是否扎实、做得成效如何等可以按“迹”查看,一目了然。然而,“一手好牌打得稀巴烂”,当“痕迹管理”向“痕迹主义”发展后,不是发生了质变而是彻底的“变质”,形成一种典型的、新型的形式主义。

下基层陈英远 绘

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当留痕迹与晒痕迹成为工作的“最重要标志”,“没有之一”,就必然加剧公职人员的“唯痕迹”倾向。这样一来,便会产生“为痕迹而工作”,这是典型的本末倒置,或者是刻意留痕迹,对不能留下痕迹的工作便不想做、不去做,只做能留痕迹的表面文章,甚至为留“迹”而不惜弄虚作假。“痕”有了,“绩”可在?“迹”留下,“心”在哪儿?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不晒工作痕迹”是釜底抽薪之举。平心而论,“痕迹管理”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尤其在互联网时代,有着较强的可操作性,这也是在一些地方迅速兴起的主要原因。我们应该明白,当一种工作管理模式利大于弊时,可以采取兴利除弊的办法予以改进与完善;而当弊大于利时,就应该“舍得”,用崭新的模式来取代。只有上级切实做到“不得要求晒工作痕迹”,下级尤其是基层才能告别“唯痕迹”与“痕迹依赖”。

“留痕迹”少了,“重实绩”应该多起来。即便有“不晒工作痕迹”的规定,未必一下子就能“抹去痕迹”。鉴于此,首先,上级在检查督促工作时,少听汇报、少看材料,不蜻蜓点水,而要深入基层与一线查实情、看实效;其次,基层干部与老百姓打交道最多最直接,更应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将“工作痕迹”留在老百姓的心坎上,把“工作实绩”写在老百姓的心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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