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军用航空发动机燃油调节器作为军用武器装备,其维修保障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研究军用飞机的维修保障体系的基础之上,结合军用燃油调节器产品的模块化特征和军工企业的维修能力,建立起一套系统的、完善的、切实可行的军企一体化联合保障体系。
关键词:军企一体化;两级维系保障;LRU;SRU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9.05.208
0 前言
军用航空发动机是“军用飞机的心脏”,属于国家级战略武器装备,是推进航空军事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作为军用航空发动机控制系统的燃油调节器被誉为军用航空发动机的“大脑”,是控制军用航空发动机性能的关键装备系统,在军用航空发动机的发展历程中有着极为关键的地位。
随着航空科技的发展,军用燃油调节器作为航空发动机的附件已经由早期简单的机械液压式升级为全权限数字电子控制系统式。新型的燃油调节器功能更为强大、物理结构复杂,对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维修设施设备都有较高要求。目前军方机场的维修保障能力已经满足军用燃油调节器维修的需要了,亟待承制军工企业的全面协助和参与维修保障工作。
1 军企一体化保障的原则
军企一体化是为了整合军企双方资源,优化保障结构,构建多元化的军事后勤保障力量。军用燃油调节器装备的军企一体化保障体系的构建,必须坚持一下原则:
(1)必须兼顾军方和军工企业双方的效益,保障军方对装备可用度的需求及军工企业对降低保障成本的经济要求。(2) 改变军方的计划性指令式维修方式,树立企业保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3)坚持资源共享,建立人员和编、设备统用、备用共管、信息共享的一体化保障中心。
2 军企一体化维修保障系统的建模
2.1 备件分类
由于军用燃油调节器对维修性、可靠性以及保障性的特殊要求,單元体设计已经成为军用燃油调节器优化设计的主要方式。单元体设计是模块化设计与可拆卸性设计相结合的产物,使易被拆卸和隔离的部件数量极大增加、离位修理的范围极大扩展,为两级维修体系的实施提供了前提。大部分部件发生故障后,都能够在基层级维修站点直接替换为同型号备件,同时将故障部件送到对应等级的维修机构进行修理。单元体设计满足了可靠性和维修性的需求,是在装备设计阶段根据设计的目标和需求,将装备划分为若干个相对独立且功能各异的单元体。装备通过单元体设计,一方面可以提高装备开发效率,缩短装备的设计周期,减少装备设计成本,降低装备的设计缺陷并提高设计资源的利用率,实现装备的多样化来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性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功能的独立性设计使装备的失效诊断更加快捷准确,不必通过现场拆换检测,仅仅根据装备的外在的故障现象可以确定失效模块。可拆卸性设计满足了保障性的需求,是在满足装备各功能模块独立性的基础上,在装备设计阶段就考虑装备的拆卸和回收问题,使得故障零部件易于拆卸、更换、回收和修复,通过回收修复的循环使用,实现了备件的高效利用,提高了保障工作的经济性。根据拆卸目标的不同将可拆卸性设计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装备回收的可拆卸性设计,主要是考虑装备报废时,贵重零件的回收和利用;另一种是面向装备维修的可拆卸性设计,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装备的使用期限内,使得装备易于拆卸分解,故障零件易于更换。军用燃油调节器的备件按照层次性可以分为:现场可更换单元(LRU)和车间可更换单元(SRU)。
2.2 维修组织的两级结构的划分
仅仅依靠军方自己的基层维修机构无法满足军用燃油调节器维修的需要,为解决部队基层维修站点在维修人员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技术资料等方面的不足,需要引入军工企业的优势维修资源来共同完成装备的维修保障,建立以军工企业为基地级、以各个军用机场的基层机构为基层级的两级维修保障体系下的两级库存结构。通过军企一体化维修,合理利用维修资源,最终实现降低装备的全寿命周期费用和提高装备的使用可用度的双赢目标。
2.3 维修保障流程设计
当装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首先通过诊断、定位故障所在的某LRU,然后将故障的LRU拆卸下送往基层维修单元进行维修,同时向基层的仓库单元申请一个同型号的LRU备件。如果基层仓库单元中有所需的LRU备件则领用并安装,使故障的装备恢复正常功能;如果基层仓库单元没有可用的LRU库存,则向基地仓库单元发出申请并等待新备件达到。最后对维修单元中待修的故障LRU进行处理,若经过诊断能够定位故障的SRU,则申请SRU备件,如果基层仓库单元有可用的SRU备件,则拆换故障的SRU,将修好的LRU送基层仓库单元作为备件补充库存,并将故障的SRU送往基地级进行维修,修复的SRU被送往基地仓库补充库存;如果基层仓库单元没有可用的SRU备件则向基地仓库单元申请调拨,若基地仓库单元中有可用的SRU备件,则将其发送给基地仓库单元,基地将基层送修的故障SRU修复后补充基地仓库的库存;若没有可用的SRU备件,则将接收到的基础送修的故障SRU修复后再送往基层供维修使用。
3 军企一体化体系相关保障措施
3.1 制度保障
健全与军企一体化保障的法规及制度,保障军工企业在体系中的法律地位。
3.2 绩效保障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监督与奖励机制。
3.3 人才培养
重点培养技术人才,为装备保障提供技术保证。
4 结论
本文通过建立保障组织和相关制度为军工企业参与军事后勤保障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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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历:程树森(1984-),男,山东潍坊人,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生产及制造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