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静 中国人民大学
2018年,我国P2P网贷行业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年。一方面,监管层面动作频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政策,严厉整治恶意废债、资管业务乱象等;各地纷纷启动整改,积极推动备案工作开展。另一方面,行业加强自律,进一步出清违规业务,呼吁P2P平台有序退出。在监管层面和行业自身的努力下,我国P2P网贷行业正不断向合规化迈进。但受到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道德风险等多重因素叠加的影响,年中多家P2P平台出现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本文以2018年我国681家P2P网贷问题平台为研究对象[1],结合行业现状分析问题平台特征,为我国P2P网贷行业的规范化管理提出建议。
P2P(Peer-to-Peer)借贷,起源于孟加拉国尤努斯教授首创的格莱珉银行—无抵押小微贷款模式。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普及,由纯线下模式改变为与线上并行,P2P网贷平台就此诞生。一般而言,P2P网络借贷是个人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利息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2005年3月,世界上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 ZOPA”在英国伦敦创立,2007年6月,中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在上海创立。随后,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队伍逐渐发展壮大,但由于监管主体的模糊和征信系统的非共享性,正如已有文献所发现的(迟钰靖等人,2019[2]),迫使国外传统模式的P2P网贷在我国进行了本土化发展。目前我国P2P网贷行业中并存着包括纯线上模式、线上线下结合模式、担保模式、与票据理财合作、融入供应链金融、P2L(与融资租赁行业合作)、股票配资等模式,使得P2P网贷成为具有我国特色的舶来品。
1.起步阶段:2007年至2012年
以“拍拍贷”成立为标志,中国P2P网贷事业开始起步,但起步阶段发展较为缓慢。根据网贷之家监测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仅增至150家[3],相比其后的发展,前5年网贷平台数量增长速度较慢。
2.加速发展阶段:2013至2015年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P2P网贷行业的社会关注不断升温,而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和人们迫切的理财需求,推动平台数量快速增长,交易规模迅速膨胀。截至2015年底,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大幅度增至3433家。但加速发展的背后,风险也随之暴露,部分平台资金链断裂,出现提现困难,甚至有平台负责人携款跑路,不少投资人遭受资金损失,引发舆论关注。
3.减速调整阶段:2016年至今
2015年7月,央行联合十部门出台《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年12月底,银监会等多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启了我国网贷P2P行业发展的新阶段。虽然,对于是2015年还是2016年应该被成为行业“监管元年”的问题依然争论不休,但数据显示,从2016年1月开始,网贷平台数量持续下降。减速调整期间,关于存管、备案、信息披露等主要配套政策陆续出台,网贷行业规范化运营指日可待。
1.缺乏职责明晰的监管体系
我国P2P网贷行业由于监管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备的风险预警机制,让不少掩饰能力较强的平台脱离了监管,有些甚至沦为非法集资的诈骗工具。仅2018年6月至2019年2月,公安机关就已依法对380余个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网贷平台立案侦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约百亿元。[4]这类典型如“快鹿系”集资诈骗案,以虚假债权、虚假担保为核心,实际“自融自保”,巨额侵吞投资人钱款用于涉案人员的肆意挥霍,造成近4万名投资人巨大经济损失。
2.社会信用环境恶劣
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信用是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和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国征信体系不够健全,互联网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金融数据尚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导致部分网贷平台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核实借款人信息,可靠性大大降低。梳理2018年P2P网贷问题平台情况,不少平台曾公告表示是受标的逾期、借款人拖欠债务影响。另一方面,平台自身恶意圈钱跑路、虚构注册地址等失信行为,也造成了投资人利益受损。
3.行业退出机制不健全
2018年是P2P网贷行业大规模洗牌的一年,多地陆续对网贷平台采取主动清退举措,如现场检查、自律检查,限制平台股权变更,甚至对平台高管作出不允许辞职、不允许离境等要求。但对于哪些平台应该被清退,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导致存在地区差异,出现监管套利现象,而部分有心持续经营、合规意愿强烈的平台却有可能被“误伤”。
P2P网贷问题平台主要是指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正常经营的平台总称,包括“经侦介入”“跑路”“提现困难”“网站关闭”“延期兑付”等情况。随着P2P网贷行业的发展,问题平台的特征也存在着发展变化,本文主要根据网贷之家提供的2018年我国681家P2P网贷问题平台名单,搜集整理上述问题平台的具体信息进行分析研究。
网贷之家提供的2018年我国681家P2P网贷问题平台名单中,可以搜集到平台背景资料的有658家。按照股东背景,大致可分为“上市控股”“上市参股”“民营系”“国资控股”“国资参股”“风投系”六类。从图2中可以看出,“民营系”的问题平台数量最多,达515家,占比高达78.27%。“国资参股”的问题平台数量较多的原因在于“国资贴牌”现象,比如“国资系”平台五星财富、咸鱼理财和草根投资等,其“国资身份”一直被当作吸引投资人的幌子,进行虚假宣传。
因为资金托管机构可以保护客户资金安全、监督资金使用情况、披露资金使用信息,确保网贷业务运营的独立和存管资金的安全,所以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机构,既是目前监管的趋势,也是网贷平台让投资者放心的重要因素,可以有效防止平台随意挪用资金或设立资金池,降低网贷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从2018年我国681家P2P网贷问题平台的相关信息来看,69%的问题平台没有资金存管机构。
很多投资者在选择网贷平台时会以存续时间长短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一般来说时间长就比较有运营经验。但网贷问题平台已呈现出一种新趋势,2018年7月以来,一些运营时间较长的平台也开始出现流动性问题,681家P2P网贷问题平台中,存续时间超过3年的问题平台有295家,占比43%,数量逼近不足3年的问题平台。
针对P2P网贷风险整治措施,有一种声音认为需要对P2P网贷平台注册资本金提出更为严格的规定。诚然,注册资本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商业对手的合作意愿和信任度,但我们也应该看到,2018年以来,出现问题的网贷平台不仅仅是注册资本少的平台,超过5000万的问题平台数已超过不足5000万的问题平台,高达425家,占比62%。
P2P网贷平台问题频出的深层次原因是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制,部分不法分子打着互联网金融之名行诈骗之实,通过虚构交易、私设资金池等做法挪用投资人资金,这些违规平台的成立没有门槛,缺乏第三方资金托管保障,给卷款跑路以可乘之机。因此,把P2P网贷纳入金融监管体系至关重要。建议明确央行、银保监会对P2P网贷平台的监管职责,对P2P网贷平台的资质、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实行“牌照制”,提高行业准入标准和信息披露水平;实施资金流量全程监管,设立统一清算公司进行资金托管和第三方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一方面,平台自身恶意圈钱跑路的失信行为,给投资人利益造成影响;另一方面,标的逾期、借款人拖欠债务,甚至恶意“逃废债”也会给平台造成影响。因此,优化社会整体信用环境,将会为P2P网贷平台健康发展铺平道路。建议推动合规的P2P网贷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系统,以便快速核实借款人信息,降低逾期风险;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统一收集P2P网贷恶意逃废债信息,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有效打击逃废债行为。
2018年P2P网贷平台暴雷现象还有一大原因是行业风险的出清,但在风险释放过程中,由于缺乏统一的清退标准和健全的退出机制,造成了投资者损失。因此,如何及时、科学化解风险,也是制约P2P网贷行业健康发展的因素。建议构建全国统一的行业监测与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处置风险点;建立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公安部门多方协作的网贷平台风险处置制度,对不同平台分类施策;完善P2P平台退出机制,协助平台、投资者、借款者处理退出后续问题,给平台安全稳定退出相对充足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