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 惠
(太原市社会科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2)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衡量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世界文明史的演进表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在带来经济社会繁荣发展的同时,环境保护的压力也与日俱增,这种状况对资源型城市而言尤为严重。以太原为例,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太原市的生态环境具有资源型城市独有的特征,即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高污染。在资源开采带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这种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也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资源枯竭问题逐渐暴露,并进一步深化了资源型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抑制了太原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引起太原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18年太原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综合系统治理环境质量突出问题,努力建设蓝绿交织、清新明亮、山水相融的美丽太原。”充分体现了太原市委市政府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让省城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空气更清新的坚定决心,为今后一段时期太原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太原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五大工程”和“五项整治”,全面实施控制燃煤、抑制扬尘、防治尾气、企业提标、整治面源、垃圾秸秆禁烧、治理污水、生态绿化、严格监管、改革创新十大重点举措,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省城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取得明显成绩。截止2017年底,太原市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175天,达标比率为47.9%。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国家和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44.4%。全年PM2.5达标268天,达标比率为75.3%。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2017年太原市制定出台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53条,开展“铁腕治污”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全市替代拆除燃煤锅炉1882台,完成农村11.6万户“煤改电”“煤改气”任务,实现市区35吨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完成太钢原材料堆场、渣场全封闭改造治理,关停一电厂;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5000辆,黄标车基本清零;在城六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工业污染、烧烤及饮食服务摊点面源污染和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等五项环境综合整治;对重点污染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管,完善“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责任机制;取缔散乱污企业1966家,整治完成250家;全市共有761家企业建立“一企一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96家企业实施冬季采暖期重污染企业错峰生产,工业污染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通过一系列攻坚措施,太原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PM2.5浓度均值同比下降33.1%,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75%。
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稳步推进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开展了小店区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作,小店区300亩土壤修复试点项目基本完成。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强化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治理与管控,汾河水库岚河湿地工程上游引水工程完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强力推进地表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汾河治理美化三期工程和以“八河”为重点的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加紧实施,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区6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达79万吨/日,污水处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市区污水处理率达90.35%;加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全市焦化、制药、造纸等12大行业159家重点工业企业80%以上完成工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任务。
太原市持续推进工业节能减排,重点监控年耗能1500吨标煤以上的百家工业企业,积极推进工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钢铁、火电等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启动特别排放限制改造工作,对钢铁、焦化、石化、化工、水泥等行业及在用锅炉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全市燃煤电厂全部实现超低排放,16座焦化厂全部完成全面达标治理工作,2017年全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7%。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累计推广量达到28285辆;积极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7年对172.63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实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488.46万平方米;新建公益性建筑全部执行了绿色建筑标准;新建项目设计节能备案1363.2万平米,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100%。
近年来,太原市不断加快东西北山造林绿化提档升级,实施百万亩森林围城工程,生态建设和修复不断取得新进展。迎泽公园提升改造、晋源新区体育公园等10项工程已经竣工并对市民免费开放;晋阳湖景区、太原植物园、太山龙泉寺景区、明太原县城护城河公园等12项工程开工建设。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有综合性公园46个,专类公园11个,带状公园6个,街头游园253个,社区游园53个,街旁绿地194块。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4767公顷,园林绿地面积13013公顷,公园绿地面积4384.8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19%,绿地率37.1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8平方米。(见表1)
表1 2012~2017年太原城市绿化情况
近年来,太原市先后出台《东西山林地林木认养办法》、《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西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规定荒山绿化后,不超过20%的土地可用于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和适度开发。制定《节能工作的实施方案》、《太原市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工作要点》、《太原市区城中村(棚户区)和农村全面推广使用洁净煤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和清洁能源使用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太原市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将主要污染物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为原标准的3倍,督促排污企业加快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出台《太原市大气环境质量冬防严控十二条措施》、《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太原市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措施53条》,规定在采暖期实施重污染行业停产等严格管控措施。出台《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格环保执法。2017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684件,罚没数额5425.95万元,处罚金额是2016年的3倍;强化环保问责,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问责处理947人;在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期间,共问责处理144人,有力推进了环境违法和违规行为的有效治理。
在肯定太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太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加快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压力持续增大,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规模扩大的矛盾日益尖锐。
长期高强度的资源开发,导致太原市工业结构畸重,产业布局不合理,加之三面环山的地理条件,环境容量小,历史欠账多,污染负荷远远超过环境容量;市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困难,“工业围城”现象还没有得到明显改观,结构性污染依然严重。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太原市已进入资源能源高消耗,污染集中排放的历史区段,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规模扩大的矛盾将更为尖锐,环境对经济的约束强度也将越来越大。
经过多年的努力,太原市在大气污染控制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受特殊的城市地貌和气象条件,不尽合理的工业布局和能源结构,脆弱的生态环境,以及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污染等诸多因素影响,城区大气质量未得到根本改善,冬季采暖期重度污染天数时有出现,主要污染物指标在全省乃至全国排名靠后。2017年太原二级以上优良天数(175天)比上年减少57天,六项监测指标中臭氧、NO2、PM10三项指标浓度均值上升。2018年1-6月,市区优良天数67天,比去年同期减少28天,六项监测指标中臭氧、PM10浓度均值有所上升,这与太原省会城市地位极不相称,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作为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调控者、生态自然环境的保护者,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的发展,太原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成立了相应机构,以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有序进行。但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使得各部门多从自己的领域对生态环境建设进行支持服务与监督管理,导致环境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相互脱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行动难以协调一致,经济环境综合决策机制远未形成。而基于经济增长的政绩考核体制,又极易助长重视追求眼前经济利益而忽视长远生态管理的短期行为。
当前太原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新篇章的关键时期。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一是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将“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生态文明理念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加强对生态文明各项制度内涵和改革方向的解读和宣传,普及培育生态文化;以“五城联创”为契机,加快推动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转变,让依托良好生态的生活方式成为日常自觉,形成生态保护人人参与、美丽太原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二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时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因素,积极构建多方参与的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实行政府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的双向公开制度,推行环境法律政策公开、建设项目公开、环境质量公开以及企业产品环保信息公开,通过信息资源均衡真正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全力推进高效低耗的生产方式,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促进生态建设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生态环境改善、经济持续增长的发展路径。
一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步伐,鼓励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专业会展、研发设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和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积极发展低碳绿色产业,以实施园区聚集和重大项目带动为基本路径,以重大核心项目为抓手,以领军企业为主体,以技术和人才为支撑,找准突破口、选准着力点,在一些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在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构建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加大无公害、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力度,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围绕农产品精深加工,利用农村电子商务扩大农产品网上销售,实现保护农民利益与改善农业生态互利共赢。
二是建立落后产能常态化淘汰机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将腾出的环境容量等资源用于支持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的产业;加速推进经济绿色化进程,积极扶持环保高效、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煤电、煤化项目,推进煤炭类企业的转型升级;继续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产业的发展,不断缩小其占经济的比重;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对现有企业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严格筛选;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抓手,着力推进清洁生产,通过培育一批资源利用率和污染物减排水平在全国同行业居领先水平的清洁生产示范试点企业,不断加大清洁生产推广力度,夯实发展清洁生产的微观基础。
建立多元化的生态建设投入机制,在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的同时,探索市场化的生态建设投融资方式,积极引导企业资金、社会资金投入生态环保领域,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运用鼓励和扶持性的价格或特许经营权的办法吸引民间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参与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及新能源等基础设施和产业的投资与运营,并施以投资补助、增加价格弹性、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切实提高环境生态治理的产业化水平。
应从完善生态保护、严格生态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划着手,从顶层设计开始,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在保护制度方面,应从宏观设计,从微观入手,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龙头,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推进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融合,确保每一规划都不触及安全生态保护红线,都有严格的开发建设边界,并重点做好生态红线划定、战略环评、规划环评、主体功能区及环境功能区划、环境标准、区域限批与行业限批等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在考核制度方面,加快构建充分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市县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在补偿制度方面,要切实增强政府在环境资源领域的公共管理职能,统筹规划边际成本收益和环境保护公平性,完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优先支持重点环保项目,加大对重点生态保护区域的补偿力度,使绿水青山的保护者有更多获得感。
在监管制度方面,要强化政府责任,建立覆盖全市、网格化的环境保护监管体系,明确实施主体和监管主体的责任,不断完善环境质量共同监测、相互监督和协调预警机制,促进环境共同治理和保护;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区域限批、限期治理等手段,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对严重破坏生态、造成环境事故的责任主体,实行严格问责,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