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雅虎奇摩新闻10日报道,66名在厦门担任“社区主任助理”的台湾同胞,或因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被台当局处罚。
大陆方面早前曾报道,在国台办去年公布“惠台31条”后,各地纷纷开始实施对台胞的优惠政策。报道称,平潭县有8名台湾村里长担任村委会或小区居委会执行主任,且在上月进行招募后,目前有66名台湾人担任厦门市社区主任助理。有参与者表示,这些职位并非全职,更多是一种基层交流社区经验的途径。然而,陆委会与台“内政部”认定,这些参与者基本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相关规定,若被认定违法,或被处罚10万至50万元新台币。▲
(李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