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雯
(青海民族大学,青海 西宁 810007)
本文以西宁市为研究地点,了解个人所得税法在西宁市的实施状况。经济社会发展以人们不可预估的形式改变运行,在对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征管中,逐渐暴露出很多弊端。
笔者想通过研究个人所得税法在西宁市的实施状况了解现实问题,其中涉及到数据的研究分析及税务机构如何更好地进行税收征管与监督实施问题的探讨,以及近五年西宁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所做工作的总结。
文献研究法,通过借鉴现有成果,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以期探索出可行策略。通过实地调研来获取第一手的资料,对于充实本课题的内容具有很大的意义。对调研所得数据进行分析,最终以图表的形式呈现,力求研究的直观性和准确性。
由附表1得知,西宁市个人所得税收入主要来源为工资薪金,且在总收入中占比很高,平均占比约为7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收入份额较为稳定,其余都随当年经济及社会发展状况呈一定幅度的变化。税收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大小及其地位高低,取决于其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的大小。个人所得税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大小和地位高低,取决于个人所得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比重的大小。根据西宁市国民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在西宁市税务局获取到的数据资料得知,2013年到2015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约占当年税收收入的8%,2016约占12.5%,2017年约占16%。2016到2017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持续走高,意味着西宁市个税收入连年增长,地位逐渐升高,受社会经济发展影响,也有利于财政收入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增长(见附表1)。
2013年经济运行存在各种矛盾,纳税能力减弱。青海税务机构以税源管理为基本工作目标全方位管理税源促进收入增长。2014年青海省经济结构受全球经济复杂多样运行影响,全省税收增幅回落,西宁市采取多种税收增收措施对抗地方财政收入的严峻形势,税务机关坚持推广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规范个人所得税代征扣缴单位行为,个税增长17.8%,主要为工资薪金,涨幅为30.3%。2015年与2016年经济平稳,根据国家出台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政府积极组织市场主体培训,到2015年底个体户增加5722户,个体户起征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使得部分收入减少,但个税收入依然稳定。青海地方税务局2016年调整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将个体户税率统一调整为0.5%;2017年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公告将未达起征点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征收率暂核定为0%。
1.税源监管困难
税务机关对除工资薪金以外的政府及企业发放的奖金补贴,有些未纳入监控范围。个体工商纳税户难掌握,纳税定额难于准确核定,纳税申报不规范,纳税情况难以监督,使部分税源流失。外籍人员非城市居民,隐蔽性强,征管成本高,信息来源与征管手段、政策有缺陷,征管人员对此产生畏惧情绪,造成恶性循环,未能有效解决。
2.税务部门征管及执法问题
税务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因过分注重纳税服务而忽视严格执法,征管水平提高增加对违法行为查深查透的难度,现行稽查及内部考核机制影响稽查质量;纳税人维权意识提高,对税务机关执法要求也提高,纳税人偷漏税手段越来越隐蔽,造成稽查难度增高。税收争议增多,贯穿税收全过程的执法风险也愈加明显。
3.社会纳税意识略微薄弱
政府关注到纳税宣传,也举办过多次宣传。但很多活动受众面特定,如学生、农民、特定范围的街道。学生等特定群体,未真正成为纳税人,所以对活动意义未能深刻理解。而且依法纳税意识也未在人们心中真正建立,源于社会教育和税务征管。社会贫富差距巨大,大多数人的收入也仅到最低征收标准,这类薪资纳税都是通过源头代扣代缴完成,因此对纳税自然不甚了解。
1.加强税收源泉控管
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部门进行教育及问责,将政府、企业违法发放福利及津贴等重点监管,避免漏失征管;推进税务与工商等的合作,对个体纳税户及纳税数额进行有效规范,机关内部对工作人员进行针对个体户征税工作辅导,集中力量攻克管理难题,对复杂繁琐问题共同探讨;开展外籍人员个人信息调查登记,建立计算机管理数据库,联合公安、海关、银行等部门,实现信息互通,及时掌握信息变化。
附表1 2013年-2017年西宁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项统计表 单位:万元
2.优化税收征管稽查
对税务稽查与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专业素养,制定分工与责任制度,打击各种偷漏税等违法行为,不漏失不放纵,增强工作透明度,各部门互相监督,恪守课税公平与效率原则。公平是对有相同纳税能力者课证相同的税,而效率是降低管理与纳税费用。在效率与公平基础上进行征收活动,强化纳税服务,建立纳税人对税务机构的信任与有效沟通连接服务。除此之外,政府职能正常运转与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密切相关,政府部门使用纳税人税款,纳税人应享有监督政府部门工作和接受政府部门服务的权利,而纳税人的监督能有效防止诸多重复建设、浪费,也是遏制腐败的一剂良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应建立彼此监督机制,优化管理。
3.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税务机关应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人员的工作边界,对税务方面新的法律文件的具体实施工作组织讨论、梳理。个税法宣传教育要渗透到各行各业,使公民从自身得到共鸣,从自身出发增强纳税意识。在税法宣传上更积极宣扬纳税人权利,提高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和纳税意识。把税法宣传作为长期的工作,带入到真正的纳税人中间,以此为基础建立高质量的政府与人民的信任机制,使个人所得税法在西宁市得到长足有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