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特约撰稿 李不空 发自北京
小说《科里尼案件》描述了一桩令人困惑的案件。科里尼假扮记者,在饭店房间枪杀85岁的德国企业家麦亚,其后他还不断踩踏麦亚的头部,使其脸颊、颚骨、颅骨碎裂。作案后,他留在饭店大堂,静静地等待警察。
案件人证、物证俱全,科里尼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始终拒绝陈述犯罪动机。小说交代了背后的故事:麦亚曾是纳粹军人,在意大利执勤时遭遇一起恐怖袭击,两名德军士兵死亡。由于找不到真凶,麦亚下令枪决二十名百姓,其中包括科里尼的父亲。
控方很快发现,麦亚虽然下令枪杀平民百姓,但他在执行当时的法律,早已被判定无需为此负责。战后,联邦法院法官爱德华特·德雷尔主导增订了一项法律,名称是《秩序违反法施行法》。根据判决先例,只有纳粹的最高领导是谋杀的正犯,其他人都是帮助犯。而所有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德国军队犯下的针对平民的罪行,在1960年都超过追诉期。因此,科里尼杀害的是一个法律上无罪的人。小说以科里尼自杀告结,令法官、检方、律师、女主角甚至作者本人都获得了解脱。
小说2018年10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虽然只有八万字,但讨论的议题却很宏大:对于善恶和公正,我们应该抱持怎样的标准?遭遇法律不公正对待时,我们应该如何反应?
从30岁开始,《科里尼案件》的作者费迪南德·冯·席拉赫就开始担任执业律师。他代理的案件时常涉及要人,比如东德统一社会党高层君特·沙博夫斯基,德国联邦情报局特务诺贝特·尤雷茨科和著名演员克劳斯·金斯基的亲属,由此获得了丰富的创作素材。
家族背景也影响到席拉赫的小说写作。他的祖父巴尔杜·冯·席拉赫是纳粹帝国青年团负责人,曾负责将犹太人运往集中营,后来在纽伦堡受审;外曾祖父则是希特勒的御用摄影师海因里希·霍夫曼。
上大学时,席拉赫读遍有关纽伦堡审判的文献,试图理解那个时代的运行机制。他的祖父下令封锁火车总站,将大批犹太人送往集中营,认为那是“对欧洲文化的贡献”。他意识到,祖父说过这种话后,任何心理分析都是多余的。
人们许多次向席拉赫提起他祖父,愤怒、钦佩、同情、激动……方式多样,甚至有人威胁要杀死他。采访倘偏重于祖父,席拉赫就会回避,他无法回答那些问题。他只想说:联邦法院说过,罪责止于一身,没有株连家族这回事,罪过也不能被继承,每个人都有权拥有自己的人生故事。
在小说中,席拉赫关注领域丰富,如战后的司法解释,做出轻微判决的联邦德国法院,纳粹凶手的每一桩谋杀只被处以约五分钟徒刑,以及政府犯下的罪行。“我们自认为很安全,但事情正好相反,我们可能再度失去自由,从而失去一切。如今,这是我们的人生,也是我们的责任。”席拉赫说。
2019年2月15日,席拉赫在北京出席了由人民文学出版组织的读者会。2月17日,他接受了南方周末专访。
“我始终不明白 他为何成为 那样的人”
南方周末:关于祖父的事情,你了解多少?
费迪南德·冯·席拉赫:我所知道的一切都来自别人的述说,以及照片和影片。祖父刑满释放的时候,我父亲和他兄弟驾驶汽车去监狱,媒体已经特地在监狱门前搭建看台。在家里没有人说“监狱”,只用地名“施潘道”称呼。我小时候问过母亲,祖父究竟做了什么,她给了很长的解释,都是我听不懂的。十二岁时,我第一次明白他是谁。历史课本里有他的一张照片:帝国青年团领袖巴尔杜·冯·席拉赫。我的姓氏出现在教科书里。当时我们班还有施佩尔家族(注:阿尔伯特·施佩尔曾担任纳粹德国装备部长及帝国经济领导人,为纽伦堡审判中的主要战犯)的人,战犯和反抗者的后代坐在同一间教室里。
后来,我跟家里每个人讨论那个年代,没有秘密。一个叔叔出过谈祖父的书,我始终不明白他为何成为那样的人。后来我看了有关他的历史文献,看到他去维也纳歌剧院,坐在包厢里,应该是所谓“文化人”。1943年,他在波森听过希姆莱关于杀死犹太人的秘密谈话,他绝对知道他们遭到杀害。
与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里讲的“平庸的恶”不同,祖父的罪行有组织、有计划。那些罪行是在书桌上计划出来的,有相关的备忘录和讨论记录,而他一再做出抉择。当时的政府本身就在犯罪,然而这无法替他这样的人脱罪,因为这个政府是他们创造出来的。祖父来自一个几百年来都肩负责任的家族,有幸福的童年,受过良好的教育。世界为他敞开,他大可选择另一种人生。
南方周末:小说有关于“法律之恶”的部分,你能否展开介绍?
费迪南德·冯·席拉赫:随着1945年战争结束,大家都认为德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要寻找一个新的开始。但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战后德国政府所有的重要岗位,从部长到重要公务员,几乎全部由老纳粹继续留任。很多判决非常柔和,特别是大量屠杀的罪犯,量刑都不够。算一下他们监禁的时间,大概每杀一个人坐三小时监狱就行了。
当时,联邦法院法官爱德华特·德雷尔主导增订了一项法律,名称是《秩序违反法施行法》。根据判决先例,只有纳粹的最高领导是谋杀的正犯,其他人都是帮助犯;而《秩序违反法施行法》则规定,任何帮助犯只要不具备成为正犯须具备的特质,则其罪刑必须在正犯基础上减轻。所以,这些纳粹帮助犯只会如普通杀人者,而非谋杀者那样受处罚。
联邦议员没有详尽讨论法律的增订,就直接颁布了。所以,除了纳粹最高领导,所有策划了大屠杀,必须为百万犹太人、神职人员、共产主义者及吉普赛人之死负责的人,再也不必被追究,他们的罪行在1960年过了追诉期限。德雷尔法条和大赦没什么差别,一个几乎为所有纳粹罪犯而开放的冷酷大赦。这部法律颁布之后,《明镜周刊》就予以描述和报道。
在德国,第一种罪责是纳粹的罪行,第二罪责就是犯下罪行之后没有足够地惩罚它。所以,我把这两种罪恶放在《科里尼案件》里表达。这本书在德国出版的时候,德国联邦司法部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重新审查这部法律。2016年,调查结果出来,640页的报告中有50页与这条法律有关。
南方周末:那么,当一条法律不公正时,我们是否还要遵守?
费迪南德·冯·席拉赫:这的确是人类历史上一个非常有共性的困境,是人向自己提出的最艰难的问题。这是很古老的问题,由苏格拉底最早提出。依据柏拉图《申辩篇》里的审判记载,苏格拉底的“罪行”开始于他的朋友凯勒丰在德尔斐的神谕处询问,是否有人比苏格拉底更聪明;神谕处的回答是否定的。苏格拉底开始寻找比他更聪明的人,质问雅典的人们对于至善、美丽和美德的看法,发现他们虽然自以为知道很多,实则一无所知。苏格拉底于是总结:他比其他人聪明的地方仅只在于承认自己什么也不知道。
苏格拉底的智慧使那些被他质疑愚蠢的雅典政治人物转而对付他,导致了这场不公正的审判。他原本有机会逃跑,学生们已经准备好贿赂监狱守卫。他拒绝逃跑是因为必须遵守这个城邦的法律,服从城邦的公民、法官以及陪审团的审判结果。否则他便会违反他与这个城邦的“契约”,违背他所提倡的原则。一个国家的法律高于一个人的生命,这是大家可能觉得非常奇怪的思维方式。但这句话是真理。如果大家各行其是不遵守法律,整个社会都会陷入崩溃,国家也就解体了。
“社会要向前走, 必须继续寻找真相”
南方周末:西方社会和中国,近年来时常出现关于未成年人量刑的讨论,你对此有怎样的看法?
费迪南德·冯·席拉赫:此前,在慕尼黑有两个青少年打死了一位退休老人。德国青少年的最高刑期是10年,有人呼吁提高到15年。从这个案例能看出来,这个想法是荒唐的。你以为两个青少年在犯罪时会商量,“我们最多只会坐牢10年,如果是15年那就不犯罪了”吗?提高刑期并不会有阻吓作用,有阻吓作用的是判刑这件事本身。处理青少年犯罪,需要其他方式,而且不应该向法官提出。法官只是事件的最后一环,必须在预防上采取措施。在德国,比如可以取法育儿津贴,把经费用在学校教育上。确保小孩子都能去上学,让他们接受教育。
如果我是法官,可能会考虑他作案的动机,不判他死刑。有些时候,作案动机是长年累月积累的,他看不到别的出路,只有这一条出路才能解救他。但他应该想办法举证,让法律去审判,而不是自己报复。
德国在二战后废止了死刑,我觉得这是正确的。另外一个更具体的原因是误判的可能。美国1980年代开始DNA判案,对1980年前一些了结的案例进行DNA复查时,发现了错判案例,就可以平反那些被错判的人。是人都会犯错,所以我们要保持谦卑。每个人都是善与恶的结合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建立了社会的基本框架,但我们不可能通过法律管理所有人际关系。假如我们这样做,就丧失了整个社会的自由。
南方周末:小说提到杀人者和被害者都是生活中的好人,那我们该如何看待“公正”与“善恶”的困境?
费迪南德·冯·席拉赫:我之前写过一个故事,讲卡利姆是个大智若愚的高智商天才,出身犯罪世家却从不曾犯罪,还要千方百计地保证家人毫不察觉。同学们都为考高分而努力,他却要小心翼翼故意做错最简单的题,以保证自己的成绩不会高得引人注意。后来,他精打细算,成功地为抢劫典当行的哥哥瓦利德作伪证。法官当庭释放了瓦利德,卡利姆也免受伪证罪追究。
在这个案例中,人们可能认为司法被玩弄了。但我想说的是,在法院得到的只是判决结果,并不总是代表正义,多数时候是公正的,但也有少数是不公正的。我此前在柏林从事律师工作,每天都有300件刑事诉讼。某些案件出一点差错,其实没那么严重,大众只关心吸引眼球的个别重大案件,而对更多的乏味案件视而不见,这就是现实。
关于善恶的标准,3000年来在哲学当中不停地讨论,但没有人给出一个标准答案。如果能回答这个问题,那我就能得诺贝尔奖了。纳粹时代结束已经74年,德国至今还是会发现一些新的真相,人们必须知道这个过程不会结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代表绝对真理。社会要向前走,必须继续寻找真相,继续沟通、讨论,允许纠正任何错误,这样才能避免人类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