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丽敏 谭洪益
关键词:“营改增”;SWTO分析法;涉农行业
基金项目:广东培正学院思政部“学习十九大、立德树人”项目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1月8日
“营改增”是2011年首次提出,并于2012年在全国范围内的部分行业实行试点;到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所有行业实施试点,由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本文通过SWTO分析法,对涉农行业在“营改增”期间的影响进行探讨。通过研究在“营改增”背景下,对涉农行业面临的机遇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助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优势
1、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李克强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继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销售或进口天然气、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由13%下调为11%;增值税税率就从原先的四档减至17%、11%、6%三档。
2、避免重复纳税,降低涉农行业税负。营业税是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就其取得的增值额作为计税基准征收的一种税。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征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
对于实行征收增值税的各行各业,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随着可扣项目的增加,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
随着会计准则的革新与“营改增”等举措的落实,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营改增”之后,对于涉农的咨询业务接受供应商有关服务时,可以按照相关服务来取得增值税税额,其中关于涉农的广告和设计、有关项目外包商、物业等企业会有较大的影响,大大减少了增值税的税收额度,对于涉农咨询服务业中通讯差旅费、人工费占总成本的大部分的支出,这部分很难取得进项税票的支出将其准予扣除,使得未来的涉农税负呈现下降的趋势。相对于营业税最大的优势是增值税避免了营业税的重复计税,降低了企业的税负,鼓励企业与农业生产者的合作,促进农业现代的大力发展。对于企业向农村农户有商业往来产生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问题,“营改增”之后采用低税率征收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农村对外开放发展的进程。
(二)劣势
1、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营改增”之后对购进原材料、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是前提是需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抵扣依据,凭票抵扣。但是许多涉农企业从农业生产者处购买原材料,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不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另外,人工成本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部分涉农行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工劳务也是成本的一部分。
2、部分涉农行业增值税税率略高。在当前相关税务机制下,农业服务业一般会被划分到服务业并且作为纳税主体,营业税正常情况下按照企业营业税的5%来进行核算。经过税改后,在完全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抵”的相关影响下,服务业相关税负会提升1%,一般纳税人将会被归属到现代相关服务行业以6%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纳税。等同于5.66%的营业税税率,确实部分涉农行业增值税税率略高。
(三)机会
1、税控方式的革新。税控工具是信息系统监控的“中枢大脑”,经过税控工具的信息系统修改,“营改增”后的发票才能通过电脑和打印机顺利被开出。信息系统监控的主要功能:黑色的税控盘意味着“开出票”,二维码验证意味着“管住票”,以此形成的电子底账系统意味着“用好票”。“营改增”推广到哪儿,信息系统的设备就跟到哪儿。使用信息系统监控可以查验全国任何一个点的“营改增”情况,借助“互联网+”电子底账进行真伪辨别,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扫描左上角的二维码即可查验发票的真伪。
2、技术研发的创新。随着十九大报告的提出,国家鼓励大众创业,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机械化、专业化管理理念。因此实行“营改增”之后,技术研发的中间投入,都能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对企业加大技术开发与研究来说是一种隐形的资金支持,为企业创新带来新动力。企业税负减轻后,会更加注重对机器设备的改良与完善,从而提高自身竞争力,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基础,促进技术研发的创新。
3、运行秩序的规范化管理。随着增值税抵扣机制全面覆盖的推广,出于抵扣的需要,下游企业纷纷向上游企业索取发票,使得市场的运营秩序也更加规范化,得到更高效的规模化管理。
(四)威胁
1、专用发票管理的不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的税务风险。项目多且分散,财务管理薄弱,基层增值税发票索取人员不熟悉增值税发票知识,不了解增值税抵扣原理,导致在增值税专用发票索取上有一定的困难。增值税发票能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业务的发生,如不能有效快速地适应新规,对于涉农行业来说是一种潜在的隐形威胁。
2、纳税申报时间调整的不适应。另外,增值税纳税时限要求严格,特别是进项税额抵扣时限,增值税纳税人所持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抵扣期限从之前的180日延长到360日。也就是说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非工作日为自然天数)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这就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涉农人才教育新机遇。有益于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农业培训拓展办学领域和调整专业结构。国家支持新型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为加强人才队伍的教育,“营改增”变革下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征比率分别为3%和2%,实行抵档的计征比率,有利于对企业、对涉农人才的培养,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发布中,进一步扩大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的免征范围,给纳税人又送来了“温暖”。促进农业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技术支持。
(二)涉农企业会计核算新机遇。“营改增”之后,企业关于涉农可以抵扣的进项税越来越多,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会越来越少,而企业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决定性因素。第一,巩固完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工作是以票据为主要依据的核算工作,税务发票是反映经营活动与资金流向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提供有效可靠的税务发票。只有各项财务机制都健全,同时还能够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企业才能得到良好的发展空间;第二,强化税收筹划,调整税收工作。国家从宏观层面调整减低了税收利率,企业从微观层面通过纳税人身份的转变降低自身所承担的税负。既要做好纳税调整工作,更要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纳税服务,创新税收转移方式。
(三)涉农流通服务新机遇
1、大力发展网络支付结算流通服务。随着网络支付方式的推广,农行晋中分行顺应农村支付环境和农村支付习惯的新变化,实现农行卡+转账电话、村村通工程全覆盖,涉农资金代理、新农合、新农保等基础之上,进一步建设创新农村资金结算交易的“高速路”,使农村各类交易主体享受到更便捷的现代金融服务,强化城市人与农村人的商业往来信心,为农村发展注入新血液,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实现乡村振兴。
2、积极开展电商产品金融流通服务。适应新时代下电商快速发展的需求,推广农村电商平台,传播农产品购销、农业信息、金融服务和生活服务,有效配合国家“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形成服务涉农企业,服务农产品批发市场、服务农户的特色电商金融服务模式。切实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农产品滞销、难买难卖的困惑,创新农产品的中间流通环节,达到配置优势资源,提高农产品的流通效率。
(四)拓宽农机创新发展新机遇。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农业水平距离全面实现机械化生产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党的十九大强调“三农”问题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农机现代化是乡村振兴战略不可或缺的重要关键性环节。国家应加大农机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快农机人才体系的建设,破除相关体制机制对于农机人才的阻碍。加快实现农业全程机械化,惠普大众,农业机械化是信息时代的发展趋势,想要紧跟时代的潮流,必须开创创新发展模式,才能让农机永不掉队。
实现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把农民从繁重的农业劳作中的解放出来,将农村农机作业环境加以改善提高,让农机也能像小汽车在大路上一样自由奔跑,操作便利、规范安全、轻松自在,进而提高农民的幸福指数,才会有乡村振兴的坚实后盾与基础,才能实现这一惠及全体农民的重要举措。利用新时代下鼓励创新创意、新思想、新想法、“互联网+”、大数据的形势下加强人才体系建设,拓宽农机创新发展模式。农机产业作为实现未来乡村振兴战略的排头兵,必须不断学习、不断接纳先进的思想观念和与时俱进的新技术,创新创造新的发展模式。
(一)推进人才培养策略。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才培养是有效实现创新的有力保障,各高校应积极适应新时代的变化,推进多样化教育,使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对于行业中的工作者,应加强自我的学习,参加继续教育,企业应提供更多的进修学习机会,不断吸收新知识,创造新事物。
(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策略。“营改增”后增加会计业务处理的流程,只有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才能做出应有的贡献,做出有助于企业管理层决策的会计信息和财务报表,否则一旦会计信息不可靠,将直接导致决策者做出错误的决定,严重的甚至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三)加强供应商及发票管理策略。“营改增”之后,企业抵扣的进项税越多,缴纳的增值税就会越少。涉农行业在接受供应商的相应服务时,也可以按照服务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这也让涉农行业在今后的业务开展对于供应商的选择产生了新的要求。只有那些财务核算健全,并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才是企业合作的首选,这一方面能保证合作过程中的安全合法性,另一方面供应商提供的发票也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降低企业运营流通环节的成本。
增值税发票具有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及经济业务发生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一旦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必须立即到相关部门备案,并且处理过程较为复杂,重开发票或退票也很不容易。企业应当对开具发票的流程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强化监督力度,使每一张发票都真实有效,降低可能给企业带来的经济犯罪风险。
(四)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优化环节,提高效益。小规模纳税人虽然承担的税负较低,但是在抵扣进项税额方面就处于弱势地位。下游客户可能倾向于向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采购,这样可以获得更多的进项抵扣,使得税负有效减低。“营改增”后企业销售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达500万元,便可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只要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健全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应根据市场趋势调整运营策略。
(五)强化科技创新管理策略。农业生产向机械化、专业化发展是必然趋势,而实现两化的手段便是科技创新,科技为发展带来新的成长空间,如何在同行业中实现领军,需加强科技创新的学习。首先是创造企业内的科技創新氛围;其次给予科技创新的足够理解与资金上的大力支持,解决科技人才后顾之忧,关注、重视科技创新才能抓住新规变化下的新机遇。
综上所述,中国企业发展中需要直接面对税收的问题。在传统的税制中,因重复纳税现象使涉农企业成本居高难下。为打破瓶颈,国家实施“营改增”的财务税制改革,同时该举措对涉农行业的影响也是一把双刃剑,在降低企业税负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挑战。企业应不断根据市场规律作出调整并采取应对策略,适应新政策,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进而在变革中发现新机遇,带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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