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程珊珊 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江苏南京 210036
居民李某于2012年7月份大学毕业于某市进行工作,5年后于2017年3月份在某市买得一套二手房。李某非某市本籍户口,身份证和户口簿都是安徽籍老家身份。2017年2月底,李某身份证过期,但是由于工作经常出差,并且身份证过期半年内坐高铁和汽车并无影响,李某没有注意身份证过期细节。在2017年3月初,李某在中介的带领下,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存量房(买卖)登记申请,窗口受理人员发现李某的身份证过期,不予受理。李某急中生智,说自己带了户口簿,户口簿同样具有身份证明效力,但是窗口受理人员潘某还是坚持不予受理。后李某当场去该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办公室咨询此事,该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同样给出回复,只能是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不行。
如下是该市存量房买卖(双方申请)收件材料如下所示:
图1 该市存量房买卖(双方申请)收件材料
在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时候,户口簿是否也能作为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的情况进行一些分析与探讨。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本条例明确说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本实施细则中明确说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本条例中明确说明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从理论上说,身份证和户口簿具有的相同的身份证明效力,户口本是办理身份证的依据,应当是户口簿的效力大于身份证。
分析身份证与户口簿的关联关系,户口簿是证明户成员之间关系的,而身份证则是证明自己身份的。二者间有连惯的,又可以独立使用的。在一定情况下户口本可以代替身份证,例如,到法院起诉时凭户口本和身份证都行。但也有只能用户口本不能以身份证代替的,如结婚登记,(因为身份证上没有婚否的记录)。但到银行开户,目前是必须要身份证,主要是因为身份证有相片,容易核对身份。
申请不动产登记时,身份证过期后理应可以拿着户口簿进行相关的身份证明来证明申请者本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和户口簿都是申请人身份信息的载入介质,没必要只限定是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李某对于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拒收户口簿证明身份信息表示很无奈,只能连夜赶回安徽老家进行临时身份证补办和身份证过期处理,最后拿着补办的临时身份证进行不动产登记申请。整个二手房买卖下来,为期一个半月,费时费力。《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上只是说需求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并没有说具体的证件。
结合相关法律依据和分析,成年合法居民申请不动产登记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户口簿应该都可以作为个人身份证明,而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应该认为提交的材料是户口簿非身份证而拒绝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