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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4 17:12秋叶
英语学习(上半月) 2019年11期
关键词:海德格尔纽约小镇

∷秋叶 评

20世纪90年代初热播的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中有一首片头诗,至今印象深刻:“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这段对于纽约的“爱恨情仇”,似乎正暗合我们对于都市的矛盾心理。

长期以来,城市都是繁荣、发达、机遇的象征。因此,很多人都以能从乡村、小城镇迈进都市落脚为成功的标志。记得《马可·波罗游记》中有大量篇幅专门描写中国的城市,如都城汗八里(Kanbalu,即北京)、扬州(Yan-gui)、南京(Nan-ghin)、京师(Kin-sai,即杭州)、刺桐(Zai-tun,即泉州)等等,尤其是对于北京与杭州的描写,让当时尚处在中世纪的欧洲读者对于中国城市的规模宏大、人口众多、繁荣富庶、房舍街道优美既十分羡慕又无比好奇。有资料显示,直到20世纪初,世界上才有10座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而马可·波罗笔下13世纪的杭州,方圆达百英里(“an hundred miles in circuit”),桥梁1.2万座,登记人口就有160万个家庭(“registered at one hundred and sixty tomans of fireplaces, that is to say, of families dwelling under the same roof; and as a toman is ten thousand, it follows that the while city must have contained one million six hundred thousand families”)。当然,这些庞大的数字不无夸张。不过,正是从《马可·波罗游记》开始,欧洲对于中国的仰慕一直持续到了18世纪的启蒙时代,而中国城市的规模之大和数量之多,尤其是人口众多,在其中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经历过对城市批判的现代时期之后,这原先值得夸耀的人口众多便成了负面形象:“一座蚂蚁山,不错,这正是他们的现状——满是蚁群,蓝色的蚁群。”(An ant hill, yes, that is what they have become—ants, blue ants.)这是一位法国记者游历了中国后所写报道中的一句话。

现代城市至少在思想界已失去了往日的光环,人口密集、楼宇高耸的往日辉煌逆转为负面形象。那么,那些往往能给人们带来美好遐思的小镇、乡村又是怎样的命运呢?就让我们来看看以描写美国中西部小镇生活著称的小说家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 1885—1951)的《大街》(Main Street, 1920)吧。作者指出,小镇周围的一切,呆板单调,毫无生气。人们愚昧迟钝,安于现状,并以此为荣。他们没有理想,没有道德,脑子里全是铜臭,耳朵里听的是刻板乏味的音乐,嘴巴里赞美的是“福特”汽车有多好。物质生活的相对优裕和精神生活的极度空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是作者少年时代沉闷生活的写照,更是美国当时千万小镇陋风恶习的缩影。至于比小镇更偏远的乡村,虽然浪漫主义的“自然观”影响犹存,而生态与环保理念似乎与乡村生活又天然契合,但对于长居其中的人来说,恐怕环境友好了,生活平静了,可文化平庸以及寂寞与孤独也会随之而来。这个严酷现实谁也无法逃避!我们常津津乐道于美国的超验主义哲学家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 1817—1862)在瓦尔登湖丛林中隐居的生活,以及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在他自己所建造的德国南部黑森林中的小木屋里思考和写作了近五十年,二人双双被奉为“诗意地栖居”的典范。然而,只要我们查一查他们的人生历程,就可以明白,梭罗被称作“受教育的无业游民”(an educated man without an occupation),患有肺结核病,并且终身未娶,没有家眷之累。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断地回到家乡小城康考特(Concord)“充电”。海德格尔曾说,“生活在城里的人一般只是从所谓的‘逗留乡间’获得一点儿刺激,我的工作却是整个儿被这群山和人民组成的世界所支持和引导。”然而在二战结束前,他先后在德国的弗莱堡大学与马尔堡大学任教职,并一度担任弗莱堡大学的校长,显然是不可能久居乡野的。在二战结束时,由于其在20世纪30年代曾支持希特勒的纳粹政权,一度被禁止授课,退休后便极少参加社会活动,避居在家乡黑森林的山间小屋里。因此,海德格尔来此地享受寂寞与孤独,恐怕还是颇带了些无奈的因素。但即便如此,他还是一次次地接受各种研讨会、演讲的邀请,奔赴柏林、不莱梅、巴伐利亚、多尔、苏黎世等欧洲各大城市去。

因此,现代人,尤其是珍视现代文明的文化人,往往是在城市里批判城市的“异化”甚至“罪恶”,歌颂大自然的“真、善、美”。可一旦他们真是必须移居乃至扎根乡村,不久后就又会“水土不服”,厌倦于单调、乏味的“文化沙漠”,痛感在农村“修理地球”简直是“浪费青春”“摧残人性”。这种巨大的矛盾心理,折磨着这些思想活跃的人群,也让芸芸众生举棋不定。笔者认为,作为普通人,最好的状态应该是不妨尝试,自由来去。如果职业、家庭、金钱乃至身体状况等现实问题均暂不予考虑的话,那么在类似伦敦、纽约或北京的城区住久了,厌烦了这些大都市蚂蚁般的人群、鸽子笼般的公寓、钢铁水泥的“森林”乃至喧嚣与雾霭,就搬到英格兰北部的“湖区”(Lake District)、美国中西部的农牧州或北京西北部的山区去尽情享受大自然赋予的原始节奏及孤独寂寞的魔力。等到“逗留乡间”的“刺激”渐渐消失,绿色与寂静不再被珍视而悄悄地化作了单调与乏味后,再设法迁居至都市与乡野的中间地带。体现中产阶级价值观的近郊,往往与主城区仅半小时到一小时车程,而目前世界大都市都有城区边界模糊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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