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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善民生“七有”中的重要内容。北京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全市户籍老年人口达25.7%。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北京市坚持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提质量,加快构建超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
学生们在养老照料中心与老人一起联欢
着力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在满足需求方面,一是围绕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构建“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已建成养老机构550家、养老照料中心252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680家,形成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基础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二是围绕“三失一高一独”等老年群体,建立重点老年群体补贴系列政策,统筹实施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制度。三是完善老年人照顾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优待范围,将60至64周岁常住老年人口纳为免费乘公交、逛公园等优待服务对象,大幅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在改革供给方面,一是坚持扩大增量,实施新建小区配建养老设施建设移交办法,发布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负面清单,疏解腾退闲置设施优先用于养老设施建设。二是坚持既补建设、又补运营,加大养老设施建设支持。三是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计划,补齐农村养老设施欠账。
着力优化养老营商环境。坚持事业、产业同步推进,大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打通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壁垒,出台养老机构、驿站运营扶持政策,机构每床每月最高补1050元,驿站按不低于服务收费的50%给予流量补贴。二是深化社会化改革。按照“凡是能市场化的全部交给市场调节、凡是能公建民营的全部公建民营”思路,鼓励社会资本进入,70%以上机构由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三是创新探索共有产权养老服务模式,试点建设集中式居家养老社区,破解社会资本参与新建养老设施的资本流动性瓶颈。
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坚持把服务质量作为养老机构的生命线,持续深化专项行动。一是强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发布10项地方标准,完善星级评定制度,开展标准化试点,运营1年以上机构全部建立服务标准或制度体系。二是推进规范化建设,规范医养合作协议和阳光餐饮,95%机构实现医养结合,85%机构实现明厨亮灶。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建设,制定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补贴实施办法,推进养老护理师改革试点,建立分级培训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
着力构建养老服务监管体系。监管是行业发展的关键。一是强化政府监管,出台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办法,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二是做实信用监管,对违法违规开展金融活动、发生欺老虐老等11种情形直接纳入信用黑名单,实行运营商禁入、联合惩戒。三是扩大社会监督,委托第三方对服务质量等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情况定期通报;制定养老服务业诚信自律公约,推动行业自律。四是探索智慧监管,将全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作为补贴发放唯一依据,运用大数据监测方式,形成行业监管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