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外出旅游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旅游本身是一种享受,不但可以开阔眼界,也有益于身心健康。许多人为了省却旅游中食、住、行的麻烦,都选择参加旅游团。然而根据调查,相当多的旅游者都有不愉快的跟团旅游经历。一趟出发前期望的美好旅程,有时甚至变成了一场噩梦。
旅游方面的投诉呈上升趋势,问题主要集中在旅游价格混乱、旅游景点和时间缩水、误导消费者购物等方面。
在此,北京朝阳工商分局、北京朝阳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参团旅游时提高警惕:
旅行社行业有许多打着大社旗号,实为挂靠经营的小门市部。此外,每到旅游旺季,旅游市场会出现许多打着正规旅行社旗号,其实根本不具备经营资质的“黑社”。经营实力不够的旅行社,由于缺乏管理能力和资源协调能力,容易发生服务质量问题。而许多“黑社”,往往只顾眼前利益而肆意践踏消费者权益。
提醒:正规旅行社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二是工商营业执照;三是税务登记证。如果在不具备经营资格的旅行社报名,如果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游客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许多旅游者往往过分注重价格,相同线路,谁报价低就参加谁的团,这样最容易踏入一些不良旅行社布下的低价消费陷阱。近年来,旅行社围绕价格的混战一直没有停止过。旅游业的恶性竞争,导致许多旅行社包括一些大社不得不在报价上做文章。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报价,很多时候并不是真正的出团价。
提醒:在报名时不能一味强调谁的价格便宜就跟着谁走,一定要问清收费价格中包括哪些部分,还有哪些需要自理。
许多旅行社为了赚取更多利润,线路行程中的景点安排极不合理。一些著名景点往往成为自费项目,许多对游客来说旅游价值较低,而旅行社能够获取更多返利的景点,成为行程表中的主角。旅行社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在降低旅游报价的同时,为旅行社或导游增加收入创造机会。
提醒:在报名前,最好先通过旅游网站对目的地的景点进行一番调查,然后比对哪些线路包含更多有价值的景点。
信誉差的旅行社为了给地接社、导游留下赚钱的操作空间并逃避责任,在合同中做手脚。还有的旅行社故意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以“行程安排表”来代替合同。更有甚者,他们只给游客一张收据而没有合同,或仅凭一些传真上的简单描述来进行业务操作。“交钱之前是上帝,交钱之后成鱼肉”,是一些黑心旅行社对待游客的真实写照。
提醒:加强防范合同风险的意识。拿到合同后别急于签字,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发现对自己不利的或模棱两可的语句一定要修改。旅游标准合同一式两份,游客和旅行社各存一份。交付费用后,还要让对方出具正式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