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印发《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的重要改革举措,对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总结推广成熟可行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做法、积极引导全社会投资和消费生态产品及服务、逐步探索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体制机制、有效提升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到 2020 年,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政策环境初步形成。到 2022 年,市场化、多元化 生态保护补偿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保护补偿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者和受益者互动关系更加协调,成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有力支撑。
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要健全资源开发补 偿、污染物减排补偿、水资源节约补偿、碳排放权抵消补偿制度,合理界定和配置生态环境权利,健全交易平台,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建立健全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机制,引导社会投资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一是健全资源开发补偿制度。自然资源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源开发者应当对资源开发的不利影响进行补偿,保障生态系统功能的原真性、完整性。合理界定资源开发边界和总量,确保生态系统功能不受影响。 企业将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投入和修复费用纳入资源开发成本,自身或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修复。进一步完善全民所有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海域海岛资源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健全依法建设占用自 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 二是优化排污权配置。探索建立生态保护地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满足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的基础上,企业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 清洁化改造、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产生的污染物排放削减量,可按规定在市场交易。以工业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为重点,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省内分行业排污强度区域排名制度, 排名靠后地区对排名靠前地区进行合理补偿。三是完善水权配置积极稳妥推进水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总量和权益,逐步明确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鼓励引导开展水权交易,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江河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原则上要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新增用水需求。鼓励取水权人通过节约使用水资源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健全水权交易平台,加强对水权交易活动的监管,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四是健全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建立健全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优先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碳市场在生态建设、修复和保护中的补偿作用。五是发展生态产业。在生态功能重要、生态资源富集的贫困地区,加大投入力度,提高投资比重,积极稳妥发展生态产业,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中央预算内投资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内的基礎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倾斜。六是完善绿色标识。完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和监管等体系,发挥绿色标识促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实现的作用。推动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认证逐步向绿色产品认证过渡,建立健全绿色标识产品清单制度。结合绿色电力证书资源认购,建立绿色能源制造认证机制。七是推广绿色采购。综合考虑市场竞争、成本效益、质量安全、区域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符合绿色采购要求的需求标准和采购方式。推广和实施 绿色采购,完善绿色采购清单发布机制,优先选择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或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经统一绿色产品认证、绿色能源制造认证的产品,为生态功能重要区域的产品进入市场创造条件。八是发展绿色金融。完善生态保护补偿融资机制,根据条件成熟程度,适时扩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范围。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生态保护地区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体系,支持生态保护项目发展。九是建立绿色利益分享机制。鼓励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探索建立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提供优于水环境质量目标的水资源予以补偿的机制。积极推进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补偿方式,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
为推进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
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调查监测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为推进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一是健全激励机制。发挥政府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中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对成效明显的先进典型地区给予适当支持。二是加强调查监测加强对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投入与成效的监测,健全调查体系和长效监测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重点区域资源、环境、 生态监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基础数据。三是强化技术支撑。以生态产品产出能力为基础,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标准体系、 绩效评估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方法,培育生态服务价值评估、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管理等相关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试点,试点成功后全面推广。
同时,《行动计划》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推广,扎实有序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本刊编辑部整理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