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夏媛
摘 要:2018年8月26日,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十八大以后中共中央修订了90多部条例,其中只有2部条例是修订了2次的,《条例》是其中一部,足見党中央对这一条例的重视。
关键词:精神作风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顺应形势发展,体现时代要求。旨在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体现了中央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体推进,在新时代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刷新吏治的坚强决心,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深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树立严于律己的精神作风,在从严治党的作风引领下,根除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断摸索惩治腐败的方式方法,从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权力反腐、运动反腐和教育反腐,到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制度反腐,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即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标本兼治,将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预防等多种方式综合并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思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反腐倡廉之路。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我也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得到了以下几点思考心得:
首先,纪律处分条例不是针对某一部分人,或者某些领导干部的,而是面对所有党员的。少数关键的针对性改变,变成了面向全党8900万党员,这是我党对于从严治党的认真态度,是一次全面的、具有历史性的肃清纪律的行动,是我党在各个层次的党员精神面貌为之一新的强大驱动力。不论党员同志身在何处,位有多高,都在我们纪律把控的范围内。这样任何一位党员都要时时记得自己的党员身份,带头做好先锋示范作用,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有着更加积极的正面榜样所引领。
其次,要从细节做起。细节是每个人容易忽略的,是我们在生活中不容易看到的。可是,正是这样一些小小的细节汇集,才凝聚成生命的大江大河。而条例的规定,正是从细节着手,抓细节、管小节、重名节,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确保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工作上清廉、生活上清白,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言行举止,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大丈夫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正是从细节着手,才有自己实际的奋斗方向。空谈只是假大空,共产党人最讲“认真”二字,这认真从何谈起?应该从自我的一言一行看起,从自己从事工作的谨慎专业看起,从为人民服务的一点一滴看起。作为一个党员,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要有严格的标杆、底线,可能一生我们做的事情都毫不起眼,也谈不上伟大,但是在为我国、我党的精神文明建设中,进到了自己的微薄之力,就是属于自我的不平凡。
再次对于我党的纪律条例心怀敬畏。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特别是条例中新增的“负面清单”,更是给党员干部划出了行为红线,一定要牢牢铭记,在“八小时”内严格要求自己,在“八小时外”也不放松,坚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为什么很多身居要职的党员干部忘记了这些,做了违反纪律的事情,我想正是因为他们失去了敬畏之心。而纪律处分条例正是这样的警钟,帮助我们每一位在职在岗的党员树立一种清流,一种应有的精神境界。警钟应当长鸣,对于每一位党员的成长都是大有裨益的。
最后,在自我的岗位上,开拓进取。条例的颁布,一则是让我们明心,再一个就是让我们党员同志不断努力,发挥自己的力量。在实际生活中,应结合岗位职责,主动担当干事创业。要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要有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要有敢闯敢试的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守规矩,讲奉献,做到不越界线、不乱章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中去;要讲担当,时刻保持攻坚克难的拼劲和奋勇争先的闯劲,做到任务在肩、干就干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拓宽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以上是我粗浅的看法,将以上几点总结,我认为《条例》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长期以来,密切联系群众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利益,而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党的历史发展进程看,在全党上下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就进行得顺利而成效卓著。相反,则会遭遇挫折甚至失败。如今,要建立良好的严于律己的精神作风,我们就应该积极认真地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让警钟长鸣,也促使我党的精神文件建设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