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易劳逸
易劳逸是著名汉学家,曾师从哈佛大学费正清教授研究中国史,现为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历史系教授。他的代表作《家族、土地与祖先》一书是了解16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变革的权威著作。易劳逸笔下描绘中国人的矛盾性与费孝通在《乡土中国》里提出的“差序格局”,形成了有效的对话
中国曾是一个以社会地位为本位的社会。中国人都十分清楚社会是一个由不同阶层构成的结构,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的十分清晰的位置,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之间的关系则取决于他们各自的位置。虽然两个人在社会分层中处于同一阶层,并因此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 (比如,两个关系十分紧密的朋友) ,但大多数地位关系都是一种垂直结构:一个人地位相对较高或相对较为权威就必然意味着另一个人地位相对较低并需要依附地位较高的人。
中国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绝大多数特征都可以在中国人的家庭当中找到,而中国人在一生当中在社会互动中的反应受到家庭社会化进程的深刻影响。中国的父亲对儿子来说总是高高在上的、严厉的和不可挑战的形象,而儿子对父亲都是顺从的、卑微的和忠诚的 (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在不同程度上,夫妻、母女、婆媳、兄妹、兄弟等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动关系也基本上都是垂直的和不平等的关系,即权威角色与依附角色之间的关系。家庭以外的社会关系,比如说师生、雇主和被雇佣者、长官与僚属之间的关系,基本上都类似于家庭内部的垂直和不平等关系。
各阶层之间的相对地位主要取决于年龄、性别、财富和权力以及教育等因素。在家庭成员当中,年龄和性别则是决定性因素。兄长对弟弟具有绝对权威,兄弟对姐妹的关系要优先于姐妹之间的关系。在家庭以外,财富和权力是决定性因素。因为中国社会赋予了教育很高的地位,教育成为决定社会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上述五个因素对一个人社会地位的影响程度是各有不同的,而它们之间进行不同的组合就会带来社会关系的微妙差别。上述因素虽然可以进行各种组合,但无论怎样组合其决定的社会关系却总是垂直的,而不是平行的。
这种上下级关系或权威―从属关系模式对中国社会的人际互动关系形成了深远影响。社会关系中的上级对待下级,比如父亲对儿子,婆婆对儿媳采取的都是严苛和严厉的,有时候甚至是故意刁难的态度;老师似乎是无所不知的,他绝不能容忍来自学生的任何挑战,并且会对学生的不顺从和独立进行严厉惩罚,体罚是很常见的事情。互动关系中的下级对待上级总是特别顺从,在对待上级的态度上“总是迂回的,非常不愿意提出批评意见,并且特别乐于取悦有权力的人”。 因此,有人说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一特征就是对权威表现出明确的服从态度”。
在中国,当一个人第一次见到某个人时,总是尽快去了解这个人的背景:他是个什么官?他家里有什么背景 (他的父亲是官员还是学者,是穷还是富,或者是个无名小卒) ?他有钱吗?他过去在哪里上学?他拥有什么学位?通过搞清楚这个人拥有多少财富和何种权力、受过何种教育等判断出这个人处于哪个社会阶层,才有可能采取合适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人。
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二个特征是,中国人倾向于建立一个由“有用的”人组成的人脉圈子或者关系圈子。中国人早在儿童时期,在家庭社会化过程中就清楚地意识到,一个人作为独立的个体是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他们因此放弃个人独立自主权而去寻求他人的支持、指导和保护。一个中国人写道:“中国人关于互相依存的观念,与西方人依靠自己的观念是截然相反的。”人们非常渴求与有钱有权以及有影响力的人建立关系,即使与邻居、同事或同学之间的关系也被塑造成为一种将来可以利用的关系。
关系本身只是一种联系,赋予其内容和力量的其实是感情。感情有时被翻译为“感受” 或“感觉”,它指的是有感情的、带有感情的关系。两个人可能有关系,但他们之间的感情可能好,也可能不好,或者根本就没有感情,因此他们关系的效力取决于他们之间感情的有无或好坏。
在这种社会价值观指导下,很多中国人都倾向于在一段关系中首先搞好感情。家族和亲属关系尤为如此,因为亲属之间互信互助是中国社会崇尚的道德责任。这也是中国社会不需要建立当今美国社会那样复杂的社会服务和慈善基金体系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按照传统,家庭成员有义务支持那些失业、生病和年老的亲属。这同时也是中国社会裙带关系盛行的原因之一,比如政府官员或工场主会为自己的叔叔或妻子的兄弟安排工作,不论这个人是否适合做这个工作。另一种承载着感情的关系形式是师生关系或同学关系,抑或是一个人离开本土之后的同乡关系。
无论关系的本质如何,只要其中任何一方不再为维持或改善关系而努力,这段关系就会失效。通常,关系中的某一方社会地位越高,另一方就越要费心去维系好他们之间的感情。维系感情有很多种方式,对地位高的一方采取恰当的尊重和顺从的态度无疑会有助于迎合这种上下关系;帮忙或送礼则是另一种培养感情的方式,宴请一个可能对自己有用的人也是维系良好关系的常见方式。中国人在自己家庭或家族遭受不幸时经常会花费很多钱在请客和送礼上,因为他们认为这种润滑关系的做法将来可能会换来好处。
中国人社会行为的第三个特征是关注“面子”。“面子”是取决于他人判断的一种自尊。一个人如果在别人那里有声望或者有个好名声就是“有面子”。中国人用“脸”或“面子”来指代我们所说的“face”,其实两者在意思上是有差别的。“脸”的意思是一个人因道德高尚,拥有好名声而带来的自尊。因为中国人非常看重恰当的和道德的行为,也非常在意是否“丢脸”。比如一个人自诩道德高尚却被发现说谎或有欺骗行为就是“丢脸”的事情。中国人给太多行为都赋予了道德含义,所以“脸”也包含我们所说的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其社会地位的意思。一个富人如果太抠门就被邻里认为是很“丢脸”。限制婆婆虐待儿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怕丢脸”,即招致村里其他女人的负面评价。
“有面子”和“有脸”一样,意味着受到别人的尊重。不过,“面子”并不是来自他人给予的正面道德评价,而是来自一个人自己拥有的财富和权力,受过的良好教育,有能力强的朋友等。因为中国社会以社会地位为本位,大多数中国人都渴望“有面子”。比如说,富裕的村民建立乡学,修桥以便利公共交通或请戏班子唱戏来娱乐乡里等慈善行为,不仅仅是出于好意,而且还是在显示他有能力负担这些巨大的开销,这样他就“有面子”了。不太富裕的农民在儿子结婚或在父亲去世后大办宴席,哪怕这会使自己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但为了给自己和自己家“挣面子”他仍会这么做。反之,如果他们过分俭省,就会“很没面子”,也很“丢脸” (因为小气既有道德意味又暗示着他们的社会地位) 。
人们并不认为“太要面子”是积极和正面的品质(而“要脸”则受到赞赏) ,一个人如果“太要面子”通常会遭到嘲笑。“太要面子”这个词一般来说是贬义的,因为它意味着一个人在追求超过他原本应有的社会地位。1911年辛亥革命取得胜利后的满族人就是“太要面子”的最好例证,他们在失去原有地位之后无法适应较低的社会地位和穷困生活,比如,一个满族人本来没钱却一定要去茶馆买一块点心,吃完之后没有吃饱,所以想把从点心上掉下来的芝麻也吃掉。不过,他怎么能这么做呢?他过去可是贵族,怎么能像一个农民一样从桌上捡起芝麻放到嘴里呢?于是他用手指蘸着口水装着在桌子上写字,在这个过程中,他趁机吃掉粘在手指上的芝麻。他还装作生气的样子拍桌子把掉在缝里的芝麻弹起来,并继续用手蘸口水写字,然后吃掉芝麻。这个滑稽故事讲的就是这个“太要面子”的满族人在尽力找回他本已经失去的社会地位,但他最终变成了人们嘲笑的对象。
(本文经授权选摘自易劳逸著作《家族、土地与祖先:近世中国四百年社会经济的常与变》2019年1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