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飞
何为公德?何为私德?按梁启超的说法,“独善其身”是私德,“相善其群”就是公德。把“私德外推即为公德”,这又是它们的辩证关系了,这与儒家推崇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出一辙。
儒家学说认为,“君、臣、父、子”,对应的就是“修、齐、治、平”。为“子”时重在修身,为“父”时重在齐家,这与今日的加强自身道德建设,管好自己的家人又不谋而合。一个人不孝敬父母,不尊老爱幼,家里整天吵吵闹闹,鸡飞狗跳,哪会有社会的和谐,哪会有国家的安宁。当然作为人“臣”,考虑得肯定是怎样治理好国家,而作为人“君”,承担的又是“平天下”的整体责任了。
这一点,贾谊在《新书·阶级》中说得也非常明白:“主尔忘身,国尔忘家,公尔忘私。”也就是说,“公”是随着等级层次上升而扩大的,“为人臣者”应该做到为主人做事时忘掉自己,為国家做事时忘掉家庭,为公家做事时忘掉私人。这也说明了道德责任的递进既是由低向高,同时也是由内向外“推”的过程,是通过个体到群体,然后再到国家的过程。
一般而言,有“修身”、“齐家”的私德,就有“治国”、“平天下”的公德,这两者虽不是绝对的依附,也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私德、公德也好,职业道德、行政道德也罢,它们只是因为人所处的关系不同、角色不同、身份不同,职责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它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要大家做个好人,做点善事。
“好人不吃亏”,“好事不出名,坏事传千里”。有公德和私德这些道德修养的人,肯定能被德润身,不但自身得到切身利益,还可能荫及子孙,受益无穷。相反,丧失道德的人,不但自己受到惩罚,也可能祸及子孙,甚至好几代人都抬不起头来。这不但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事例,在我国古代历史上也不乏其人。
清代昭连在《啸亭杂录》中说过这样一件事,乾隆皇帝视察滦阳时,有个太监仗势扰民,张英的孙子、张廷玉的侄子张若瀛好言相劝,他不但不听,反而更加嚣张,忍无可忍的张若瀛一气之下命人把他捆起来打了几十大板。这一下可把听到消息的亲朋好友吓坏了,在封建社会,太监的身份非同小可,有时他就是皇帝的象征。没想到知道消息的乾隆皇帝不但没有惩罚张若瀛,还把他连升七级,因祸得福了。而那个挨打的太监却被发配到边疆去了。这件事在《清史纪事本末》中也有记载,而且指明那个太监就是于荣焕,充军的地方是黑龙江。乾隆皇帝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他知道张英家的家训、家规和家风,知道张家子孙的道德素养。这也许就是公德和私德最直接的受益者了。
刘声木在自己的笔记《苌楚斋随笔》中,记录了一件与之相反的事。大奸臣秦桧的曾孙秦钜,在南宋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年)二月抗击金兵保卫蕲州(今湖北蕲春)的战役中,在蕲州失守的危机关头,秦钜并没有听从部下让其带着家人后撤的建议,拉着一双儿女毅然跳入城下熊熊燃烧的烈火,为国捐躯了。尽管后来皇帝也封他为烈侯,当地群众也为他建庙了,但由于秦桧这个曾祖的恶名,去庙里进香的人并不多,以至后来的人根本不知道蕲春有这样一座庙。一个失去公德的人,不但自己遗臭万年,连子孙也跟着受牵连,代代挨骂受谴。这该是无德者失去的最大利益了。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道德修养好的人为什么这么做,从个人利益出发,我认为大家熟悉的公仪休拒鱼的故事最能说明问题了。当看到全国送来的不计其数的鱼被爱吃鱼的公仪休拒绝时,他的弟子不明其故:“先生爱吃鱼,为什么送到手的鱼不要呢?”公仪休的回答发人深省、引人深思:“正因为我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别人的鱼。如果接受了别人的鱼,就犯了法,犯了法就免了职,免了职不但没人送鱼了,自己也没钱买鱼了,也就吃不上鱼了。如果我不接受别人的鱼,就不犯法,就不会免职,就有工资,就永远有钱买鱼吃。”
我想,通过以上几个小例,已经能说明公德、私德与利益的关系了,最后再让李世民劝大臣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结束语吧:“人有明珠,莫不贵重,若以弹雀,岂非可惜?况人之性命,甚于明珠,见金钱财帛不惧刑纲,径即受纳,乃是不惜性命。”是呀,一个连“刑纲”都不顾的人,还哪有公德、私德可言呢?这种人不搭上小命才怪哩。古今中国,为此走上断头台的,又何止一人两人,这就是没有公德、私德者,最应该记取的名言了。
编辑/徐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