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伴随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信息化建设及智慧检务工作推进步伐的加快,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顺应新时代科技变革,结合各业务部门办案实际需求,在市院搭建的远程指挥和提讯平台框架下,实现“四方互联互通”的联动办案新模式,为领导决策、协同指挥及远程提讯增添助力,大幅提升办案质效。本文从系统平台的需求分析、业务痛点难点、建设维护细节、保障配合机制及应用成果反馈等方面具体阐述系统易用性和实效性,是办案部门不可或缺的应用利器。
关键词 智慧检务 远程提讯 科技强检
作者简介:刘晓磊,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186
随着深入贯彻高检院检察信息化建设和智慧检务建设要求,检察技术部门迎来了新一轮科技革命趋势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的发展时机。落实好“苏州会议”精神,主动顺应信息化促进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战略、新思路、新要求,进一步推进信息化、智能化,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重要举措。
和平区院确定了“立足长远、高点定位、注重实效、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去年以来,和平区院着眼从科技保障转入科技支撑的新跨越,打造新动能、开辟新通道、拓展新边界,借助远程指挥和提讯平台试点建设的有利契机解决了最急需、最现实的问题,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强检和智慧检务建设探索经验。和平区院与和平看守所之间单程为20多公里,近一个小时车程。多年来,干警每次提讯都要把一多半的时间消耗在路途中,长期以来办案人员不仅非常辛苦,而且饱受工作效率低下困扰,已经成为制约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的瓶颈。
一线干警的迫切需求,就是保障部门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我们必须尽快补强短板、突破瓶颈,解决问题,实现赶超。作为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单位和全市检察系统远程指挥和提讯平台系统的试点建设单位,我们进行了一次成功的尝试,其中汇集了侦监部、公诉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法警队及技术部门等多部门通力协作,集中体现几个特点:
一、高度重视,积极协调
重大应用项目要求强化科学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借鉴各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强化系统平台使用的规范性、实用性、便捷性、安全性,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注重服务保障司法办案的实际应用成效。同时,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各有关部门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制定有关配套工作机制,着手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分管领导和刑事执行检察部及时与公安看守所进行沟通,充分说明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得到了相关部门领导的全力配合支持,分局看守所在讯问室房间极为紧张的情况下,把条件最好的房间提供我院作为配套功能用房,及时对房间的电路、照明系统、温控系统和安全防护系统都重新进行了维护和更新,保障了网络带宽、光线照明、电源匹配、音视频传输、背景幕墙等硬件的合理配置,确保系统平台安装调试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标准,突显质效
为确保远程指挥与提讯平台尽快投入使用,在安装设备和调试阶段,技术部门与施工单位进行了大量的论证和测试工作,由于是全市检察系统首例设备安装调试,在建设过程中遇到诸多技术难题,例如:回声消除、拾音保真度、视频传输流畅度、灯光照明度等问题,在经过反复测试后,问题逐一解决。同时还规范了设备操作流程、方法提示,极大方便了办案人员及操作人员。超大屏幕、清晰的画面、声音传输无失真、视频距离、图像比例以及讯问室背景画面,很好地还原了现场讯问的环境,营造了“面对面”讯问的严肃气场。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和平区院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实现了看守所提讯室、本院办案区讯问室、指挥中心和市院指挥中心四方互联互通。
三、操作规范,保障有力
“以前我们提讯犯罪嫌疑人需要来回奔波。现在提讯犯罪嫌疑人,看守所的提押工作由法警队提前做好准备,检察官只要到远程讯问室便可全部完成。”检察官纷纷为远程指挥与提讯平台系统应用给予点赞。
点赞一:更高效率节约时间成本。谈到远程提讯工作为检察办案带来的便利,公诉部检察官举例说:以往往返看守所每次需要在路途上花费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再加上提押、审讯和还押,仅一次普通的提讯也需要半天,宝贵时间被严重浪费,远程提讯开始后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能够免除检察官来回奔波之苦,可以用“减负”二字来形容推进这项工作的意义。同时,方便检察官更高效率的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将更多精力放在案件审查和证据分析上,从而有效地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點赞二:更细制度促进规范执法。实践中和平区院制定了《远程视频提讯系统使用规定(试行)》,规范和保障远程提讯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管理规定,开展远程提讯工作必须遵循依法、安全、同意原则,设置专人负责远程提讯的现场控制,在提讯前由在场工作人员向犯罪嫌疑人履行告知手续,在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的情况后,启用远程提讯系统。目前,我院开展远程提讯规定:主要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案件,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不持异议的审查逮捕案件,一审简易程序案件,告知权利义务、听取意见以及审讯环节以及部分补充讯问,对于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或者不通晓汉语需要翻译的,犯罪嫌疑人对主要犯罪事实有异议或者不认罪等情形以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确定不适用远程提讯,以及特殊情况中止远程提讯的情形,明确了使用远程提讯的标准、范围。
点赞三:更好机制服务办案一线。在远程提讯项目建设二期工程的同时,根据办案部门需求和技术部门的定制化研发,在内网开发部署了远程提讯预约平台,以友好的操作界面和清晰的时段安排展示给办案人员,方便他们有效利用时间和场地,穿插安排提讯工作,受到办案人员一致欢迎,平台上线至今,预约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全面支撑了远程提讯工作的有序开展。与此同时,我院建立了远程提讯工作配合保障工作机制,侦监、公诉部门检察官提讯前在网上预约提讯时间并移交提票手续,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法警队接到申请后负责安排专人,与需求部门一名干警共同赴看守所安排远端工作,将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提押至视频审讯室,全程实地监控犯罪嫌疑人、保障安全。提讯中,检察官通过远程提讯系统讯问犯罪嫌疑人、远程示证、打印笔录通过内网传输至看守所审讯室;法警负责将检察官打印传输的讯问笔录监督犯罪嫌疑人阅读签字,还押犯罪嫌疑人,将讯问笔录、提讯手续交回侦监、公诉部门。
自远程指挥与提讯平台系统运行以来,我院已提讯犯罪嫌疑人70余人,整体提讯时间同比缩短45%,节约了办案成本,办案人员只需在院内办案区讯问室就能通过系统平台与犯罪嫌疑人实现“面对面”的讯问,对审讯的案卷进行核对确认。技术部门定期与建设单位对设备进行检测、校验、调试,主动征询办案检察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系统性能和使用体验,确保系统正常、高效运行。
四、效果显著,特点突出
远程指挥与提讯平台系统投入使用后,凸显了讯问质量的提升,侦查监督部、公诉部的检察官纷纷预约、形成供不应求的情形,检察官感到系统平台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且操作简便,技术安全性较高,保障有力,由此大大提升了检察官办案融合科技强检的体验感,体现了科技强检与执法办案的高度契合。
以往到看守所提讯需要提前打印有关文书,而且无法应对突发的变化。在使用远程指挥与提讯平台系统后,案件资料、电子笔录等纸质材料全部线上信息化统一管理。通过内网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可以随时打印相关法律文书,体现方便、及时、快捷,无论出现各种情况都能够妥善解决。同时,远程视频提讯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于检察官依法履职和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双向保护”。此外,检察机关通过远程指挥与提讯平台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功能,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出现翻供等复杂因素,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可以迅速进入指挥中心,指导讯问,妥善应对各种疑难情况。
完成并启动远程指挥与提讯平台系统,只是在科技强检阶段的初步尝试,面对落实“智慧检务”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技术部门后期还要着手研究语音识别系统与远程提讯系统对接,积极探索远程提讯可视化加智能化的功能,尽快完成远程视频提讯、笔录制作、远程文书打印、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语音文字转化为一体的数字化指挥客户端,让大家真正会用、爱用,不断探索拓展实用功能,为检察办案提升新质效,为智慧检务增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