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秀
有人告诉我们,在伦敦有一家首屈一指的生物科技公司,其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的支持,这家公司专门研究如何让主掌疾病与衰老的细胞停止损伤人类的肌体,公司的名字叫作“冻结时间”。最近,这家公司的执行长收到一封电邮,寄件人是汤姆,他这样写道:“我已经四百三十七岁了。我有证据。我相信我能协助你们的研究。”随信附上的还有照片,几十年前照片上的那个人同现在的那个人几乎完全一样,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的痕迹微乎其微。
假如这是真的,请问读到上面这段文字的读者,您会怎样想?
麦特·海格《时光边缘的男人》里的故事实在是太荒谬了,这位汤姆大约是疯了,相信绝大多数人会有这样的反应。但是,有人并不这样想,这个人是莎士比亚。莎翁曾经雇用这位汤姆在剧场弹奏鲁特琴作为背景音乐,而且,他也风闻这位汤姆似乎不会老去,但他觉得没有什么值得惊异的,汤姆只是同大家不太一样而已。好一个“不太一样”,汤姆可以一个世纪又一个世纪地活下去呀,他从不生病,有不断增强的免疫力,十五年岁月过去,他大概只不过老了一岁。当然,最终他也会变老,非常非常缓慢地变老。更恐怖的是,世界上不是只有一个这样的人,“不老症”患者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互相发现,互相协助,严守秘密,他们甚至还有一个组织,叫作“信天翁”。相较于他们的长寿,普通人几乎成了蜉蝣……这个1887年建立的组织要求他们每八年换一个地方换一种身份,免得被普通人视为异类而加以铲除。因此,他们不能爱上任何人,因为他们的所爱会在他们面前老去,造成心理上巨大的创伤。而且,因为感情的因素他们不愿搬迁,那样极易造成更大的危险,“可以爱美食、音乐、香槟、十月少有的晴朗午后,可以爱上瀑布的美景和旧书的气味,但对人的爱是碰不得的,不要跟人建立联结,也尽量不要对遇见的人产生感觉”。这是“信天翁”的生存规则。
为什么?因为生死攸关,危险不仅来自普通人对异类的强烈戒心,也来自“信天翁”的自我保护。1860年,已经活了二百七十九岁的汤姆心里的寂寞、哀伤无以复加之时,曾经走进伦敦的哈金森医师诊所寻求理解与帮助,医师认为汤姆需要的是精神方面的治疗。三十一年之后,哈金森医师跟任何凡人一样老迈了,而汤姆几乎还是三十年前的样子。这便是一种证据,证明汤姆不是疯子,他有着某种疾病。哈金森医师在认出了汤姆之后,接受了事实,并且给了这疾病一个名字——“不老症”。这个划时代的发现没有机会公布于众,汤姆被理解被接受的喜悦只维持了十三天,哈金森医师的尸体就漂浮在泰晤士河上了。1891年诞生的这个医学名词“不老症”也就被埋没至今。
人类的智慧极其有限,“每个人都把自己视野的极限,当作世界的极限”。这个普遍的事实的杀伤力究竟有多大,人类历史作了纪录。
1581年3月3日,汤姆出生于法国,父亲因为宗教信仰而死于战争中,母亲带着儿子来到英格兰避难。但是,汤姆在十三岁的时候已经“停止长大”,每天、每月、每年,他瞪视着镜子中的自己,看起来,他还是那个十三岁的男孩子。直到他十八岁,邻居们再木讷也终于感觉蹊跷。黑暗的中世纪,是猎巫的时代,因为汤姆的“异状”,母亲被认为是女巫,被绑在木头椅子上沉入河水中溺死。汤姆目睹了母亲的惨死,带着母亲留下的鲁特琴,开始了几个世纪的流浪。
现在,他看起来不足五十岁,然而实际上他像一棵老树或者一幅文艺复兴时期的杰作一样老。他在伦敦橡树园中学教历史,选择教授历史是有原因的,他需要驯服历史使其成为一个可以控制的对象,但是他痛切地知道他自己身处其中的历史,跟现在的人在屏幕上看到在教科书里读到的截然不同。回忆之痛无比剧烈,或者可以说人生之痛无以化解。出路何在?遥遥无期的终点在哪里?
这是怎样的人生呢?这样的人生能够给我们这些现代的普通人带来什么样的启示呢?英国小说家麦特·海格用一本魅力十足的小说来为我们开启一扇窗,看到一个我们未曾想象过的世界。
汤姆的例子是一个处在犹豫与彷徨中的例子。我们还能够看到完全不同的例子,一位叫作欧迈的男子,他喜欢澳洲,他同汤姆一样不会衰老。但是他完全无视时光的停滞,他拒绝“信天翁”的信条,敢爱敢恨,活在当下,不肯向命运屈服。他有过婚姻,眼下他的女儿差不多九十岁了,是一位形容枯槁的老妇人,他却还是中年样貌,他生活在人迹罕至的海滨,守护着女儿的安宁。
汤姆在四百年前也有过婚姻也有一个女儿,女儿同他一样也是“信天翁”。小说告诉我们汤姆寻找女儿的漫漫长途,告诉我们父女相见之时的惊悚,以及他面对历经沧桑的女儿的锥心之痛。他甚至不敢动问女儿这四个世纪以来的遭遇。女儿选择隐居山林,与大自然一道度过漫长的岁月。汤姆下定决心师法欧迈,豁出去了,不再躲藏着过日子,直面人生,与蜉蝣共存,“一只黄羽鸟坐在窗沿好一阵子,然后振翅飞走。这就是自然。有很多我所经历过的事物,当时初次经验到的感觉都无法再次体会,像是:爱、亲吻、柴可夫斯基、大溪地的夕阳、爵士乐、热狗、血腥玛丽。这就是事物的本质,过去的历史——一直以来的历史——是一条单行道。你得继续往前走,但是你不需要总是往前看。有时候,你可以只是环顾四周,然后对目前所在之处感到满足”。汤姆如此自我期许,正如美国诗人埃米莉·狄金森正告我们的“无数的当下铸成永恒”。
或许,珍惜当下,无所畏惧,从历史中学习并吸取教训,热爱大自然,接受“非我族类”并与之和平相处是小说家想要提醒我们的。在这个瞬息万变、时间绝对停不下来的世界里……
常有朋友问起,你哪里来的时间做这许多事情?听到这样的问题,总是让我依靠急智回答“时间是挤出来的”,或是“用纪律约束自己”,甚至“舍去許多有趣的节目,专心读书写作”云云。其实,上帝很公平,每人每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时。我是一个苦行者,奉行“今日事,今日上午毕”的原则,如此分秒必争,时间就“抢”出来了。上午完成写作计划,整个下午可以优游书海,多么美好。因此,习惯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无休。
有时,会突发奇想,那些成就巨大的写作人、艺术家不知他们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哈!世间竟然真有这样一本书回答了我的疑问。这本书叫作《创作者的日常生活》,我一打开就放不下手,一口气看到最后一页,这才心满意足地合上书,跳上楼去为自己泡一杯咖啡。
英国颇受欢迎的女作家法兰西丝·特罗洛普五十三岁开始写作,早上四点开工,完成写作计划之后马上开始准备早餐,全天候投身照顾六名子女和卧病在床的丈夫。法兰西丝的儿子,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安东尼·特罗洛普完全地继承了母亲坚忍不拔的精神,活了六十七年,写了四十七部小说和十八部其他杂七杂八的书,可谓多产。他怎么办到的呢?每天早上五点半他一定坐在书桌前,无论这一天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如何,绝不通融,真是一条好汉,我心下赞叹。而且,他只用三个钟头写作,完成全天写作计划之后才来更衣吃早饭。每天先用半小时审读头天写出来的文字,然后開始写这一天的,将一只表放在面前,十五分钟必须写出两百五十个字!千字一小时,每天便有两千五百字的收获。一百多年前的一位作家每天振笔疾书的成果是十页,一年写出三部各有上、中、下三册的长篇小说。今天的作家在键盘上得到的成绩恐怕没有这么惊人吧。更妙的是,如果三小时时间还没到一本书却已经结束了,安东尼会马上拿出一张干净的纸,开始写下一本小说,不必凝神呆想,文字顺着墨水直接地流到纸上,成为小说。唯一为了尽快付梓伤透脑筋的是出版社,“天啦,新的小说又来了!”
珍·奥斯汀的日子与特罗洛普夫人大不相同。她一辈子没有成家,虽然她的母亲和姊姊极力帮她掩护,但她还是必须在一个极小的平面上,使用极小的容易掩盖的纸张写作。如此这般,仆人、访客看到这个家庭中的妇女总是在端坐刺绣、一派淑女风范,而不是在写什么莫名其妙的小说。因此,我们知道,奥斯汀用笔写下来的必定是字字珠玑,她用几乎所有的时间在脑子里反复推敲、力臻完善。当然,她早起晚睡,努力延长每日清醒的时间,用以创作。
不只是奥斯汀,侦探小说女王阿嘉莎·克莉丝蒂写作时的样貌也是从来不会曝光的。她不需要宽敞整洁的桌面,任何地方,只要关起门来无人打扰,只要能放平一架打字机,她就能不眠不休全速前进。到现在为止,世界上三种书销量最大:《圣经》、莎士比亚剧作、阿嘉莎·克莉丝蒂侦探小说。但是,在她填写职业栏的时候,除了“家庭主妇”之外也想不起要写什么别的。
只要摸到打字机,就可以冲刺的小说家当然还有欧内斯特·海明威。每天下午与晚上,海明威“享受人生”,夜间烂醉如泥是生活常态。但是,身体里的生物钟就是能让他在曙光乍现之时跳起身来,神清气爽端着一杯咖啡,直奔一个小书架,书架上放着打字机,他就站在那里一直敲敲打打,写到日上三竿并使用图表检验进度。那段时间是海明威的最爱,他自认写作的时候“没有任何事物能够伤害自己,没有任何其他的事情会发生,没有任何事情有任何意义,唯一难熬的就是要等到第二天这个时间的再次到来”。实在难熬的时候,海明威写信,那种用笔写在洋葱纸上装进信封、贴上邮票请邮局递送的情深意切的信件。
村上春树同样喜爱日程的准确重复。早上四点起床,连续工作五六个小时,下午则用来跑步、游泳、阅读、听音乐、办杂事,晚上九点上床,而且“天天如此,从不改变”。这样单纯的重复对村上春树来讲是绝对必要的,它保证了小说家有着充沛的体力,同时,“它是一种催眠,我为自己催眠,以求更深入自己的心灵”,小说家如是说。唯一的“问题”是社交活动大大地减少,那又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写出上乘的作品。
当然,全速前进的同时,作品的质量是一定要保证的。我们都知道王尔德花了一个上午拿掉一个逗号,又花了一个下午把那个逗号放回去的故事。音乐家肖邦也是这样,他作曲的时候如有神助,音乐从心底涌出,落在指尖,马上在钢琴上呈现出极其完美流畅的乐章。当作曲家试图把音符写下来的时候,“一连串犹豫不决烦躁不安坚持不懈的努力”便开始了,“接连几天,他把自己关在房里,哭泣、踱步、折断他的笔,一个音节重复又重复,涂改上百次,又写又擦,第二天又以同样绝望的坚持再次开始。六周之后一页乐谱终于完成,却和第一天写的那一页一模一样”。法国女作家乔治·桑这样告诉我们。看到这样的书写,我们再听肖邦,会为这位钢琴诗人的呕心沥血感动流泪,懂得那琴声不只是天籁,更是一位创作者的全部生命。
毫无疑问,成功的创作者生命不息工作不止,绝不浪费一分钟。同时,他们永远小心翼翼,精益求精,以免前功尽弃。于是,我们便能够了解,全速前进的背后是不眠不休的竭尽全力,那便是一位创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
好友芙洛是运动家,年过八十仍然活跃于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网球场。向来神清气爽的芙洛忽然泪流满面地抱住我说:“我的儿子是高高兴兴走进医院的,一个月后却被抬了出来。”这个四十岁出头的男人感觉肠胃不适,家庭医师正巧度假去了,于是这位中年人走进郡立医院请求检查治疗,一番检测之后,误诊为肠癌,手术中又发生事故,不得不用直升飞机送进知名大医院,然而为时已晚,抢救无效。常听人们说“如果能够不进医院,绝对不要轻易走进去”,芙洛的惨痛经验正是一个例证。那么,误诊难道是普遍的吗?有一本书这样说:“在过去五十年中,解剖尸体时发现误诊的几率高居不下,大约有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是重大误诊。”一位2005年从哈佛医学院拿到博士学位的紧急医疗科住院医生科特·史密斯坦率告诉我们。更进一步,他认为包括断层扫描、磁振造影、酵素免疫分析法在内的各种检测方法虽然让病情诊断这件事情有所进步,但是,一般的“了解病因”和“做出诊断”并不能转化成真正的“照护病患”。
阿里·韦斯纳医生告诉我们的是他在哈佛医学院实习期间照护一位神经科病人的事例。病人是一位六十七岁非常有教养的绅士,韦斯纳同他见面的时候,医院记录表上说明通过检测,已经证实他患有ALS(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引发忧郁症以及味觉转变的症状。病人看到年轻的韦斯纳泪流满面地表示,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吃东西了,因为他吃任何美味都好像在咀嚼硬纸板,他想自己“可能是罹患ALS”。这“可能”两个字引发韦斯纳警觉,医院住院医生并没有告诉病患实情,正是这种隐瞒本身引发聪明、博学的病患陷入深度忧郁。更糟糕的是,住院医生明白病患忧郁的来源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没有坦诚地与病人沟通。换句话说,曾经诊视过病人的四位医生都为了不明所以的原因而回避了这份责任,让病人陷落在惶惑不已的黑暗中。
事情终于有了转机,院方终于告诉了病人他的实际情况,这位病人感觉好多了,情绪平静地面对现实,走完了人生最后一段路。韦斯纳医生这样总结他所学习到的知识,“身为医生的我们除了必须诚实面对自己内心的声音,也必须对病人诚实。病人不仅能应付事实,他们其实期待而且也有权利从我们口中听到真相。身为医生,我们的责任不应是隐瞒他们的生命真相,而是协助他们了解真相并且从中努力,尽全力改善他们的生命。身为医生,我们必须调适自我的挫败感,我们有责任以诚实和尊敬的态度对待病人”。
医生对病人诚实还比较容易做到,医生尊敬病人,从病患学习到医德的重要性,这就不那么容易了。但是年轻的韦斯纳医生有这样的自觉,这不仅是我们现代人终于听到了的福音,而且也是一种证明,证明了哈佛医学院之所以是哈佛医学院的根本原因,正是这样的教育启迪了韦斯纳医生,给了他机会,使他成为一位能够带给病患慰藉,能够为他们提供最佳疗护的好医生。
现代社会医学进步,人们开始了解世界上有许多闻所未闻的疾病,也有许多目前仍然完全无法治愈的疾病。医生能否体认病患的心境在治疗过程中往往成为制胜的关键。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医学越是进步,分工越是精细,专科医生们就越是在自己的领域里走得远,而对其他领域的研究则显得相形见绌。然而,病患是一个个构造非常复杂的人,检验过程产生的副作用、手术的副作用、治疗过程的副作用、药物的副作用,若是医生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或不愿正视,令人遗憾的事情就会不断发生。
科特·史密斯医生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们,“自信”在医学界非常之重要,有人曾经跟他说:“如果你做不到那么棒,你至少要表现出道行很深的样子。”怎么可能?医生日渐了解医学知识太过广博,无人能够真正精通,内科医生因为是“万金油”而遭到讥讽,专科医生则躲在“范围有限的围墙后面”,一点点啃噬必须穷其一生精力才能有所收获的知识。于是,史密斯医生下定决心回归传统,不断精进,做一位真正体恤病患的好医生。
他的话让我痛切地想念抱持悬壶济世的中医,他们讲究的是望、闻、问、切,心中满是医理与对人的尊重;诊室里飘散着草根树皮的芬芳,几根银针、几包草药带来的慰藉何其温暖。然而,我们仍然无法避免面对西方现代医学,怎么办呢,我们祈祷医生真的关心我们。什么样的医疗态度与方式是我们真正需要的?至少,我们可以读《哈佛医学院没教的事》这本书,看看这些可敬、可爱的医生们的体悟与认知,以此为标准来选择我们将面对的医生,让我们有限的生命得到应有的照护。
关于文学写作,1963年8月,沈从文先生在一封家书中的部分原话是这样的:“当时只以为文学是个能独立存在的东西,不怕用半个世纪努力,也得搞好它,和世界上最优秀作品可以比肩。时代一变,一切努力不免付之东流。”话中被简略带过的痛苦挣扎我们都能够想象,也都能够痛切地了解。
学者张新颖出版了《沈从文的后半生》,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他研读了沈先生大量的文字,特别是《沈從文全集》全三十二卷,内中有四百五十万字是首次出版,精挑细选,避免了可能会引发“麻烦”的更沉痛、更犀利、更深刻的部分。他以沈先生的文字为经纬,为我们描述了这个痛苦挣扎的漫长过程。
1948年11月,北京大学“方向社”已经召开座谈会讨论“今日文学的方向”。当时在北大文学院教书的沈先生马上意识到所谓方向即是要受“红绿灯”的管制,而这红绿灯是要被操弄的。多年来,沈先生的文学创作由“思”字出发,而即将来临的新时代却要求文学写作由“信”字起步,必须接受当时政治的要求与限制。认清楚了这一点,他对自己的文学命运便有了清醒的认识,“过不多久,即未被迫搁笔,亦终得把笔搁下”。
郭沫若的《斥反动文艺》1948年3月在香港刊出,大力抨击沈从文。1949年1月这篇东西出现在北大墙报上,与此同时,邵荃麟、冯乃超等人也有谩骂文章出现,逼迫沈从文成为一个游离于时代之外的人。但是,温和善良、言语谦和的沈从文在精神上却是强大柔韧、百折不回的,对他帮助最多的是《旧约》与《史记》奠定了他的悲悯情怀与对人、对自然的无限关爱。他是创造出《边城》、创造出翠翠的文学家,他的根深植于中国的土地、山水与文化传统中。他从被打晕了的状态独自痛苦地挣扎出来,“改用二十年所蓄积的一点杂史部知识,和对于应用艺术的爱好与理解,来研究工艺美术史”。因此,我们知道,在文学之路断绝之时,沈先生投身历代人民日常使用的器物研究是他的自主选择,他将自己对历史文化的热爱化作了永不间断的研究与发掘。在他的后半生里艰难而用力地做下去,直至生命的最终。
然而,文学之火是不会在一位文学家的心中死灭的,经过“革命大学”改造思想并且被派到四川内江参加“土改”的沈先生却在默默地观察自然与人的互动,在历史长河里寻找支撑自己的力量,甚至悄悄地写小说,给他自己“带来一点点喜悦”。
五十年代初,工作调动到历史博物馆,常常担任的是策展人、撰述作者兼解说员的工作,解说的过程为很多年以后才得以问世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埋下了伏笔。但沈先生如此辛苦工作却是为了一般青年对历史的无认识而非常的着急,这样的着急又只能放在心里,无法明说。在历史博物馆工作了将近三十年,心里的痛苦与时俱增,馆方对他的贡献并没有感觉,这是一个方面,当时政治的干扰则是另外一个方面。
在之后的几年里,沈先生全然地放弃了成为“专业作家”的机会,也没有接受建议调入故宫博物院,他没有调入故宫是希望把在历史博物馆开始的历史图录工作做完。不肯“归队”回到“文学创作”,却是对时势有着清醒的认识。开明书店已经知会他,因其作品“过时”,已刊印之书以及未刊印之书稿、纸型“均奉命销毁”。换句话说,沈先生过去的创作已无意义,今后若是写作只能写奉命文章。沈先生以他的睿智拒绝了这个诱惑,在随后的“大鸣大放”中采取静观的态度不发一语,逃过了反右的疾风暴雨,抢到了一点时间,投身他热爱的历史文物研究,创造了文物研究必须结合实物的研究方法。
“文革”之前,日本、美国、瑞典、德国等都翻译了沈从文作品,更有夏志清教授在1961年出版的英文著作中以专章盛赞沈从文的文学成就。然而,国内的刻意忽略时时提醒着这位仍然想要并且悄悄收集资料准备写长篇小说的文学家瞻前顾后,风雨欲来的肃杀氛围带给他巨大的惊惧。
这一回,沈先生无从回避。“检查交代”、“抄家”、“下放干校”,无一幸免。据统计,沈先生的家被抄了八次,先是女儿被赶出北京,之后全家人陆续被以各种名义强迫离开北京,这个家被连根拔起,书籍、手稿、卡片等被掠走。多年后发还了一部分,沈先生手写的大量文物卡片全数被毁了。文史工作靠的是顽强的记忆、不要命的拼搏精神以及在极为恶劣的生活条件下持续完成,可以说是他单打独斗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漆黑的雨夜,没有照明,屋漏,需在室内撑伞,七十岁的沈先生只能以创作五言诗自娱。
1976年,疲惫的中国迎来了“文革”的结束,锣鼓声中,沈从文看到了这个民族被腐蚀、被败坏的程度,毫无欢欣之情。他无日无夜地工作,希望为后人留下一些东西,激发后人对历史文化的记忆与热爱。
八十年代,他出访美国与日本,谈文学,谈文物,谈二十、三十年代文学情真意切,谈文物举凡玉工艺、陶瓷、漆器、扇子、铜镜、丝绸、织绣等熟极而流。文学与文物相辅相成,形成了沈从文独特而完整的世界。
成天忙着滑手机的人们,有谁想到过台湾有新文学运动,而且在五四运动之后,台湾就有民族主义文学的产生,而“第一个把白话文的真正价值具体地提示到大众之前的便是懒云(赖和)的白话文学作品”。
本名赖河、笔名懒云的赖和是台湾彰化客家人,出生于1894年。历史告诉我们,这一年爆发了中日甲午战争,清廷战败签署《马关条约》,台湾被割让给日本。赖和一周岁时,日本以武力登陆并占领台湾,台湾爆发了大规模的抵抗运动。
赖和在二十六岁时加入台湾文化协会,投身台湾新文化运动,反抗日本殖民统治。1923年年底以及1941年年底两次被捕入狱,因病重而出狱并于1943年病逝,得年只有四十九岁。赖和留下的诗歌、手记、小说全以汉文写成,深刻揭示日本治下台湾百姓被压迫、被剥削、被凌辱的命运,控诉日寇的种种暴行,歌颂自由、平等、理性、博爱等精神,被誉为台湾新文学之父,对台湾地区文学的影响深远而巨大。
林瑞明教授不但在成功大学历史系、文学系授业解惑三十五年,而且长期关注台湾文学的历史与发展,编辑了《赖和汉诗初编》、《赖和手稿、影像集》、《赖和全集》。1993年出版的《台湾文学与时代精神——赖和研究论集》则成为研究台湾文学的里程碑,得到学界高度重视。我们现在看到的是2017年由台北允晨文化出版的新版,文学史中的壮丽篇章,记录了赖和这样一位台湾日据时期最重要的文化人在台湾新文学运动与社会运动中的杰出贡献,以及他在台湾近代史上的崇高地位。
二十一世纪开始了人类历史一个相当吊诡的时代,高科技的泛滥使得信息快速而广泛地流传,同时泛滥成灾的便是浮光掠影、谎言、对历史的掩盖和对现实的扭曲。在如此怪诞之中,我们看到这样一本精益求精的书,以严谨的研究、客观公允的分析还原历史的真相,让我们看到在一个剧烈动荡的历史时段中,赖和这样一位文化人接受了当时的台湾人所能够得到的最高等的教育,仍然保持着“我生不幸为俘囚”的强烈的民族意识。更进一步,我们还从这本书了解到这不仅是赖和个人的意志与觉醒,而且是台湾社会曾经普遍存在的意识,充分显示出“台湾不是外来的日本文化所能轻易同化的”事实。
除了中原文化的遗泽,赖和在十岁时进入书房学习汉文,每天早晨先到书房早读然后才去公学校读日本书。十四岁时进入小逸堂书斋拜黄倬其为师,经过这样的教育,赖和不但打下了坚实的汉文基础,而且具备了更为宽广的文化视野、更加接近了中原文化的传统。1909至1914年间赖和就学于总督府医学校,已有诗明志。如《登楼》:“一楼柳色晚晴天,放眼开凭夕照边。满路泥泞没车马,远山雨后生云烟。半江水涨春潮急,万顷风平麦浪鲜。如此江山竟沦没,未知此责要谁肩。”
就学,学成行医,且仁心仁术。每天所看顾的患者总在百人以上,一张处方收不到四十钱,因之生活极为简朴的他在身后留下了大笔债务,却也因之被民众誉为“彰化妈祖”。行医经年阅人无数,也给了赖和无数的素材来成就其小说艺术。林瑞明教授更发掘到赖和与世界文学之间的关联。1921年集合了全岛精英的台湾文化协会于台北成立,由蒋渭水推荐赖和担任理事。同年11月,法国文学家安那托尔·法朗士因其高贵的文体、深厚的博爱、诱人的魅力以及法兰西气质为特征的辉煌文学成就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四年之后,赖和“以他生活于殖民地台湾的体验,站在被支配者的立场,写下了他抗议日本人不义统治的小说《一杆“称仔”》,并且在后记中明确指出这篇小说的出现是受到法朗士作品《恐怖事件》的影响,由不忍下笔抵达直抒胸臆的彼岸,因为悲剧会发生在任何受到强权压迫的地方。赖和“使用了批判现实主义的手法”,以精简的小说结构,将一位贫苦农民的处境“冷静地推展到不堪忍受的地步,产生了爆发性的力量”。其语言,“以中国白话文为主,但同时亦掺杂台湾的日常用语”。据林瑞明教授辨析,赖和言文一致的文学表现方式“才是二十年代台湾文学创作的主流”。而“张我军主张屈话就文,并有改造台湾语言(以接近中国白话文)的企图,就文学发展的实际成果而言,并未获得普遍的认同”。另外一方面,1930年至1931年,黄石辉、郭秋生主张屈文就话,即使用台湾话写作文学作品以便贴近台湾大众的心灵。这一主张毕竟会遇上闽南语的某些语音没有汉字可以表达的困境。赖和也曾经尝试,结果并不理想,因之还是他一贯使用的表达方式最为得宜。他先用白话文写出文章,二稿时,将可以使用闽南语的部分用闽南语来改写,如此几易其稿,闽南语并未被改造,文脉雖以白话文为主却饱含台湾地方特色。读者能够读得懂又感觉非常亲切,遂成为台湾新文学的主流,并且印证了赖和的文学主张“新文学是新发现的世界,任各有能力的人去自由垦殖,广阔地开放着,纯取世界主义”。
关于赖和文学成就的特色,王诗琅1936年的《赖懒云论》有贴切传神的描述。王诗琅认为,赖和小说集合了夏目漱石的幽默以及被冲淡了的鲁迅的辛辣,这种辛辣而不失幽默的格调是赖和作品的特质。对于在台湾的土地上进行文学创作的赖和,王诗琅还有这样的一个结论,赖和是“一个不能不和我们这样的时代联系起来评论的作家。但丁通过他的《神曲》、歌德通过他的《浮士德》来发抒心中的悲苦,而现代人却必须借着对于现实的反映来倾倒自己心中不平的抑愤”。
在全部论述将近尾声时,林瑞明教授引导我们看到赖和的遗稿——对话体小说《富户人的历史》,对话体小说出现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绝对前卫与新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