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帅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同时鼓励民营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坚决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障碍,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并强调“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制度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央行新工具:精准滴灌民营和小微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在去年12月决定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向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专家表示,在获得资金支持后,金融机构需加大业务创新力度,优化激励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能力。“定向中期借贷便利期限长、价格低、覆盖面广,延续了近期央行定向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的政策调控思路。”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认为,预计货币政策仍会在稳健中性的总基调下,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重点是继续精准滴灌、加大定向支持力度。此次央行创设的定向中期借贷便利操作期限为一年,到期可根据金融机构需求续做两次,这样实际使用期限可达到三年。同时,定向中期借贷便利的利率比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优惠15个基点,目前为3.15%。
此外,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大行、股份行和大型城商行均可提出申请。“大型银行对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挥了重要作用,定向中期借贷便利能够为其提供较为稳定的长期资金来源。”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工具可增强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供给能力,降低融资成本,还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結构,保持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在创设新工具定向供给的同时,人民银行还宣布,新增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继续扩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中小金融机构对前期额度使用效果良好,对改善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据此,人民银行继续加大再贷款和再贴现工具的支持力度,发挥其定向调控、精准滴灌功能,支持资本充足率达标、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监管合规的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可以说,此次央行推出的政策措施几乎可以覆盖全部金融机构。”鄂永健表示,在目前情况下,获得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需要创新经营和服务模式,优化激励考核机制,引导基层经营单位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创新驱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以科技创新引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民营企业必须要把创新驱动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技术创新带动产品创新、市场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和组织创新,不断吸收和开发新技术、涉足新领域、推出新产品,形成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提高市场竞争力。适应市场需求,实现分类创新发展。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推进科技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支持科研人员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大力推动产学研合作,扶持形成若干开放共享的创新合作平台,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赞助、买断等方式与科研机构进行项目合作。
以制度创新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新活力。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我国民营企业必须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民营企业产权结构向股份制转变、企业决策向民主化转变、企业经营向规模化转变的目标。一是促进民营企业产权多元化,引导民营企业进行资本的多元化、社会化改造,进行股份制运作、公司化经营;二是实行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强化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高经营效率。加强政策保障,支持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营造民营企业创新氛围,比如通过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奖励机制,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以财政和金融创新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主要是通过减轻税费负担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通过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政府要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以金融创新促进民营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金融机构对此应加以高度重视,通过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在控制好风险的前提下,充分满足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需求。大力发展直接融资,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较高的原因是融资渠道较少,因此降低融资成本必须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股权融资作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成熟民营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加大债券市场融资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企业债、金融票据、融资租赁等工具进行融资;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设立一批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灵活多样的投资基金和融资担保基金。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要支持金融机构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满足产业链条上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兼顾收益性和导向性的民营企业信贷资产作为证券化基础资产,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积极发展股权质押融资、债转股、贷款保证保险等金融业务;利用担保、保险等手段对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解决续贷难题。
我国继续出台举措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支持
在2018年1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信心。会议特别提出,要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改进融资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当前,民营经济面临着不少困难和挑战。加大对民营经济,特别是对广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和发展预期,推动创业创新。
会议从多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其中,在打造公平便捷营商环境方面,特别提出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招投标、用地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和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可依托行业龙头民营企业建设,支持民企参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家标准制定。
“创建更好的市场环境有利于生产要素、创新要素高效合理流动,激发创新活力。”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说,工信部将积极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机制,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形成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增强制造業创新能力。
会议提出要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改进融资服务。其中特别提出,出台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的指导性文件。加快民企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支持资管产品、保险资金依规参与处置化解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
专家认为,这为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了“真招”“实招”,有助于破解民营经济面临的现实问题,推动长远创新发展。
让民营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有公平感,在合法经营中有安全感,是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的关键。会议特别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并明确了具体举措,继续为民营经济发展吃下“定心丸”。
为落实好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提供制度保障
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提出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6方面政策举措,具体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推动这些政策举措落地、落细、落实,应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大执行力度。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把政府和市场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是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激发各种所有制经济活力的经济体制。在未来改革中,仍然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些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阻碍市场和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的弊端。要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核心,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把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交给市场,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市场,让市场在所有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都充分发挥作用,推动资源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
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要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当前,应在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取得工作实效。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努力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
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实行同股同权,切实维护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同时,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重组等多种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通过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