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意见汇成“金点子”

2019-02-22 02:01李妮
上海人大月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金点子部门游戏

李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文简称未保法)制定于1991年,其后于2006、2012年两次作出修订。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法律适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成立后,迅速对社会各界有关修改未保法的呼声作出回应,推动将其列入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拟于2019年进行一审。

最近,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任贤良副主任委员率领修改未保法调研组一行,带着大幅充实调整的法律草案来到上海,征求各方意见。

政府说

“切实做到可执法、可操作”——有部门指出,防止未成年人在学校、幼儿园和社区里受到各种伤害,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基础;而一旦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就要确保其在第一时间内获得有效救助和保障。目前,各级国家机关对未保工作普遍重视,但问题在于报告制度还不完善,在未成年人受到侵害时不能及时发现。为此,建议建立“绿色通道”报告机制,明确相关组织或个人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并细化强制报告的情形和报告路径。

“加强网络保护势在必行”——有部门指出,在互联网向青少年高度渗透的今天,为他们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显得极为迫切。现在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的举报量非常大,光上海每年就有300多万。建议对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及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短视频等,要设立举报专区,提高举报处置效率,督促企业即知即改。

“加快健全未成年人福利制度”——有部门指出,要把因各种原因造成困难的未成年人作为国家救助和保障的重点对象,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福利制度。建议未保法加大对困难未成年人的生活保障力度,逐步提高未成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尤其要保障残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明确学校不得拒绝具有学习能力的残障学生随班就读。

“有效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有的部门指出,有必要进一步体现专业的社会力量在未保体系中的作用,明确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共同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一些未成年人事务中的公共服务委托给社会力量去开展。

“完善国家临时监护制度”——有部门指出,法律草案规定了国家临时监护制度,是这次修法的一大亮点和热点。但这项工作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医疗、落户等多个环节,对不同部门之间的衔接要特别予以注意。对临时监护的期限,也需要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加强法法衔接”——有部门指出,要充分考虑法与法之间的关系。比如,未保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定位不同,未保法侧重于权利保护,预防法侧重于行为规范。对于行为矫治和再犯预防等内容,在未保法中作出原则性、指引性规定即可,把具体细化任务交给预防法。又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接纳未成年人都有规定,未保法要处理好与这些法规的关系。

企业说

“探索实行网络信息安全分类分级制度”——调研组专程前往在青少年群体中享有高知名度的哔哩哔哩网站进行实地参观,并与部分互联网企业、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深入探讨。与会企业普遍表示,2018年上半年公安部发布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将网络分为五个安全保护等级,并作了网络运营者“四不得”等规定,企业举双手赞成,希望能够尽快出台。这次修改未保法,建议能对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产品进行分级分类。

“做好自己的产品”——与会企业表示,网络企业要承担起管理网络空间的责任,规范自己的平台,明确什么样的产品适合提供给未成年人,同时要帮助家长进行甄别和选择。日本等国家有非常多适合未成年人去体验的游戏内容,家长与孩子可以在游戏中进行互动,这些经验值得借鉴。有的企业建议,对交友等特殊平台,应要求所有使用者进行实名认证,对帐号进行安全监护,或开发出针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不同版本。还有企业建议,要激励青少年利用网络、短视频创作等去学习、去展示,“利用屏幕改变命运”,比如要鼓励在网上直播名校课程,讓边远山区的孩子也能圆清华北大梦。

“管好自己的人”——与会企业表示,对那些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企业来说,在招聘时就应查询应聘人员有无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的企业提出,从事在线教育的人员也有机会接触到未成年人,立法也要对其从业资格进行限制和规范,给用人单位查询从业人员相关信息提供更便捷、更完整的渠道。

“爱护好0-3岁未成年人”——与会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指出,2018年上海出台了发展托育服务的“1+2”文件,开始受理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的设立申请,这对上海托育机构来说是件大好事。他们从中看到了这项事业的更高定位,也看到了大干一番的事业空间。希望国家能从法律上对社会力量从事托育工作加大支持力度。

专家说

“明确未保工作的牵头部门”——与会专家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涉面广,一定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牵头部门来进行统筹协调。目前,全国各地的未保主管部门大多设在同级共青团组织,也有少数地区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希望这次修法能够总结各地做法经验,从新时期保护未成年人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国家层面上确定未保工作的主管部门及相关配合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为地方加强未保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家庭教育是首位”——家庭是未成年人的温暖港湾。现在的问题是既有一些家庭“怠于保护”,也有一些家庭“过于保护”,还有不少家长不知道如何教育子女,却过度去干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这次修法,要把如何指导、督促家庭履行教养责任作为重要内容,让家长去做家长应该做的,老师去做老师应该做的。对“怠于保护”的家长,则需要研究采取措施,让“缺位”家长“复位”,而不是通过政府保护来“补位”。

“加强正确的舆论宣传”——现在媒体上经常可以看到未成年人自杀、犯罪等细节的报道,容易引起一些未成年人的效仿。针对这个问题,未保法应列明有关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的禁止情形,避免一些负面事件对同龄人产生不良心理影响。

“要站在未成年人角度去立法”——立法者要善于“俯下身来”,站在儿童的视角去看问题,淡化立法的“成人化”色彩,真正把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到具体法条之中。

孩子说

“主枝是正的,发出来的叶子都会非常好”——来自中华职业学校的顾浩清说,家长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孩子接触最多的就是父母,在家庭里面爸爸怎么样、妈妈怎么样,孩子就会怎么样。如果家长一天到晚拿着手机看,孩子当然也会拿着手机看,所以他觉得“父母家庭教育很重要,父母的身体力行很重要”,立法要体现这一点。

“救救网络沉迷的孩子,经常给网络洗洗澡”——华政附中高二的夏旸说,近年来“王者荣耀” “吃鸡”等游戏很流行,很多学生寒暑假玩游戏玩到半夜,上课时满脑子都是游戏。他建议立法完善网络沉迷防治制度,游戏公司要按照玩家年龄段进行游戏时长控制,也可以增加人脸识别功能。新晖中学初二的田佳睿则希望每年都能有像2018年3月份这样的网络清扫行动,避免不良信息“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她说她认识一个人,为游戏充值已花掉3万块钱,所以希望政府联动执法,“确保家庭财产不再因为游戏而流失”。

“增加社会劳动的经验”——梅陇中学初二年级的邹嘉怡提议,满12周岁的孩子可以在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以自愿为原则,利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到具备国家认定资质的实践基地进行有报酬的小额劳动。她说,在做英语阅读的时候看到国外孩子很早就开始接触社会,比如说刷盘子、割草坪等,觉得这些实践可以让学生习惯与“社会中的人”沟通交流,感受真实社会的氛围。

“给残疾孩子一个美好的明天”——眼盲儿童蒋政强呼吁重视残疾孩子的家庭教育,认为很多残疾儿童辍学在家的原因是家长的心理状态。他希望立法能规定为残疾孩子提供送教上门、一对一教育等辅导帮助,在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建立专门针对残障未成年人的服务台;还要鼓励科技助残,对地图、导航、“饿了吗”等广泛运用的APP进行无障碍使用测试,让残疾孩子也可以享受互联网的乐趣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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