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冲
(西南交通大学 人文学院,成都 611756)
《读书杂志》是王念孙在校读史部、子部和集部典籍时所写一部札记,该书是其在训诂领域的重要成就之一。通过阅读《读书杂志·荀子杂志》,我们可以看到王念孙在对前人批注古书时所犯错误的校订是十分精彩的。这同其敏锐的观察能力是密切相关的,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其学识的广博。但是,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所限,王念孙的一些注释仍值得商榷。另外,从引用的文献来看,《读书杂志·荀子杂志》所引的主要是传世文献,未能使用出土文献。本文拟解决以上两个问题:首先通过对那些值得商榷的校注进行评议;然后为王念孙的校注补充一些时代较早的材料,以进一步佐证其观点。在撰写过程中,本文主要采用“二重证据法”,将传世文献同近些年来的出土文献结合,这样能使得我们的论证工作更具说服力。
《读书杂志》一书有许多个版本,本文的材料来源于2014年上海古籍出版社的整理点校本。基本体例是先列举该书所用的标题,后附上《荀子》的原句,接下来是王念孙的札记,并在其后注明了出处,最后“今按”部分是我们补充的书证。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其为人也多暇日者,其出入不远矣①。
杨注曰:“出入,谓道路所至也。”念孙案:杨说非也。“出入”当为“出人”,言为学而多暇日,则或作或辍,其出人必不远也。下文云:“好法而行,士也;笃志而体,君子也;齐明而不竭,圣人也。”正谓圣人之出人远也。若云“出入不远”,则义不可通。《文选·登楼赋》注引此已误,《韩诗外传》曰“道虽近,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日日多者,出人不远矣”,义本《荀子》,今据以订正[1]1650。
今按:与杨说不同,王念孙认为这一句的前半句是在讲人生的成败与主观因素的关系很大,所以他认为那些有大把闲暇时间的人不会大大超过常人。他还将下文的“士”、“君子”以及“圣人”与此处作对比,以证明此处当为“出人不远”。然而我们发现,这样的说法并不妥。该句的上文是:“一进一退,一左一右,六骥不致。彼人之才性之相县也,岂若跛鳖之与六骥足哉!然而跛鳖致之,六骥不致,是无它故焉,或为之或不为之耳。”荀子以跛鳖、六骥举例,说明他们“致”或“不致”这两种结果的原因是“为”或“不为”,从而得出结论说:“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然后转而谈到人性,认为如果人不作为,他就会“出入不远”。下文则是在对人进行分类,根据其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不同结果可以分为不同等级的人,即“士”、“君子”和“圣人”。通过联系上下文,我们可以发现,杨琼的解释更为合理。今人梁启雄的《荀子简释》[2]进一步证明了我们的观点,梁认为:“这里的‘不行’‘不至’是直承前句‘不为’说的;多暇日,是‘或不为’的表征;其出入,指‘一进一退,一左一右’‘一出焉一入焉’;不远,谓不远致。”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文选·登楼赋》注中的引用是正确的。此外,我们还发现《韩诗外传疏证》卷四引用此句时写的是:“其为人也多暇日者,其出入不远矣”与《韩诗外传》不同。“入”和“人”的字形本来就容易认错、写错,所以《韩诗外传》引此句有误。后来王先谦在作《荀子集解》时也并没有采纳王念孙的观点改字。
堂上不粪,则郊草不瞻旷芸。
念孙案:此言事当先其所急,后其所缓,故堂上不粪除,则不暇芸野草也。“芸”上不当有“瞻旷”二字,不知何处脱文阑入此句中也。据杨注引鲁连子“堂上不粪者,则郊草不芸”,无“瞻旷”二字,即其证。杨文又曰:“堂上犹未粪除,则不暇瞻视郊野之草有无也”,此则不得其解而曲为之说[1]1817
今按:按照王念孙的说法,此句讲的是做事情应有轻重缓急之分,首先应当打扫自己的庭院,然后再去拔除野草。从逻辑上来看,王念孙认为前后两个分句是顺承关系。但杨的另一种解释不无道理。王先谦《荀子集解·卷十一》的注释是:“旷,空也;空,谓无草也。芸,谓有草可芸锄也。堂上犹未粪除,则不暇瞻视郊野之草有无也。言近者未理,不暇及远。”根据杨琼和王先谦的观点,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如果庭院未打扫干净,则必然没有空去顾及郊外是否有野草,是否应当去清除野草。此时,两个分句在逻辑上当是假设关系,这是说得通的。而且我们可以看到这两种说法均可以在文献中得到反映。《史记》卷八十三:“臣闻堂上不奋,郊草不芸”,《太平御览》卷第四百六十四:“臣闻堂上之粪不除,郊草不芸。”《汉艺文志考证》卷五:“臣闻堂上不粪,郊草不芸。”《喻林》卷二十七:“臣闻堂上之粪不除,郊草不芸。”以上这些可以印证王念孙的观点。《毛诗集解》卷三十四:“堂上不粪,则郊草不瞻芟耘。”《记纂渊海》卷五十九:“堂上不粪,则郊草不瞻旷云。”《喻林》卷二十二:“堂上不粪,则郊草不瞻旷芸。”这些都是和王念孙观点不同的例证。同时,我们从《喻林》中可以看到,其第二十二卷和第二十七卷的说法各异,说明王念孙的观点仍有待商榷。
故以人度人,度,徒落反。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度也。
念孙案:“古今一度也”当作“古今一也”,言自“以人度人”以下皆无古今之异,故曰“古今一也”,《君子篇》“故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古今一也”,文意并与此同,则“一”下不当更有“度”字,盖涉上数“度”字而衍文。杨注云:“古今不殊,尽可以此度彼”,则所见本已有“度”字《外传》无[1]1685。
今按:宋《路史》卷三:“以心度心,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今古一也。”明代《七录斋诗文合集》馆刻卷一:“以心度心,以类度类,以度量功,以道观尽,古今一也。”同时,我们要指出的是“古今一也”更符合古代汉语的句式特点,如《郭店楚简·穷达以时》:“穷达以时,德行一也”与此处“古今一也”句法结构相同[3]。此外,一些传世文献中也有很多“古今一也”的用法。如《汉书》卷六十四:“臣闻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瓦解,古今一也。”又如《后汉书》卷六十一:“凡人之心理不相远,其所不安,古今一也。”再入《文选》卷五十一:“此臣子于君父之常义,古今一也。”由此可见,“一”可以直接作谓语,其后不需要再添加其他成分。
利往卬上,莫得擅与孰私得。
杨注曰:“利之所往,皆卬于上,莫得擅为赐与,则谁敢私得于人乎?卬,与仰同。”引之曰:“往”字文义不顺,杨曲解为之说,非也。“往”当为“隹”,“隹”,古“唯”字也。“唯”或作“惟”、“维”。古钟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言臣民之利,唯仰于上,莫得擅有所与也。凡隶属从彳、从亻之字多相乱,故“往”字或作“住”,与“隹”相似而误[1]1896。
今按:“唯”字写作“隹”,不仅在钟鼎文中是这样,其实早在甲骨文中就已经是非常普遍之事。《甲骨文合集》编号1517:“…隹庚…”,编号2344:“贞:不隹多介害。”这里的“隹”均是“唯”字。《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中《孔子见季子》一篇第二十六简:“好睘隹聚,卬天而叹”,这里的“隹”是“唯”之义,“卬”同“仰”,意思是“好积则聚,仰天而叹”。这个例子中“隹”、“卬”的字义和“利隹卬上”中二字的意思相同,可以用来证明“往”是“隹”字之讹误[4]。
杨注曰:“十,或为七。”念孙案:《王制》曰:“《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七教: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则作“七教”者是也。凡经传中“七”、“十”二字互误者多矣。杨前注以《礼运》之“十义”为“十教”,失之[1]1911。
今按:孔颖达在为《礼记》作批注时已经提到:“七教,即父子一、兄弟二、夫妇三、君臣四、长幼五、朋友六、宾客七也。”而《礼运》中提到的十义,即“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和“七教”是不同的,因此不能将这里的“十义”等同于“十教”。进一步来看,“七”和“十”在字形上的确相似。在《殷周金文集成》中“七”写作(集成4315),“十”写作(集成2783);在《睡虎地秦简》中“七”写作(睡.秦86),“十”写作(睡.日甲67)。综上,王念孙说“七”、“十”二字误用是可信的。
注释:
①本文所使用的传世文献均出自北京爱如生数字化技术研究中心开发制作且由黄山书社出版发行的《中国基本古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