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旺,徐继开
(中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51)
表征通常是指事物显露在外的征象[1]17,生态文明的表征就是在其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现象。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扬弃的全新人类文明形态,它的本质特性在于消除人与自然的分离对立状态,重建人、社会、自然一体化的和谐生态关系,实现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生态本性回归。生态文明的这种生态本性通过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进化的表征特性体现出来。纵观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不管哪种文明形态,都无法摆脱其对自然生态本原的依赖性和自然生态对其强制的约束性。自然生态的衰落,必将导致人类文明的衰落,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2]449。应该说,生态文明的兴起是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时代感召。事实上,人类既生活在自然世界中,又生活在社会世界中,这两个世界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人类生存发展的场景。人类社会很难与自然世界分离开来,因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3]。它们之间存在着本初的生态关系,这种关系在人类文明初期就形成了,只不过是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这种生态关系逐渐被淡化了,尤其是在工业文明时期,这种关系遭到极大地破坏,已经致使人类无法持续地发展。而当工业文明转向生态文明后,人与自然曾经的生态关系通过外在的表征得以重新体现,由此人类进入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协调发展的新时代。
生态经济学认为,生态经济系统是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体。相应地,这个有机体的结构即生态经济结构是由生态系统的生态结构和经济系统的经济结构耦合而形成[4]72。一定社会的生态经济结构以稳定的生态结构为基础,并在其提供的丰富自然资源条件下,充分发挥经济结构的价值创造作用,以此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人类文明发展的不同时期,都有特定的生态经济结构与之相适合。在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时期,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主导作用还比较小,生态经济结构的稳定与平衡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然生态结构的稳定与平衡。在这种情况下,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过程和生态发展过程基本上是适应的,它们之间还没有形成极端的恶化关系,彼此能够平稳发展。而在工业文明时期,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主导作用在不断加强,自然的生态结构作用在逐渐弱化,它们相结合形成的社会生态经济结构带有明显的掠夺性质。人们通过经济系统的各种手段,对生态系统的资源进行大肆掠夺攫取,虽然在一定时期内能够推动经济的发展,但是以消耗自然资源和降低环境质量为代价,由此产生的严重生态问题成为了制约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显而易见,工业文明掠夺性生态经济结构已不能够适应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人类文明陷入举步维艰的困境。人类文明要持续演进就必然进行生态化的革新,即工业文明转向生态文明。当生态文明取代工业文明后,新型的生态经济结构就应随之建立起来,这种新型的生态经济结构就是生态文明社会的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
所谓协调性的生态经济结构,是指自然的生态结构与社会的经济结构按照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生态经济结构。这种结构能够促使生态经济系统内生态要素与经济要素相结合,形成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有机共同体;能够发挥结构内生态与经济协同进化的功能作用,促进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和谐统一发展;能够创造符合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以保证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态经济利益的满足。
从构成要素来说,生态文明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是由良好的生态结构和合理的经济结构相结合而形成的。良好的生态结构能够维持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并积极发挥系统内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作用,以形成合力不断生产出较多的有机物质和无机物质,提供给经济系统使其发展,同时也保持着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与良好的生态结构相类似,合理的经济结构也能协调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维持经济系统内的各种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和信息传递。此外,它还要进行价值流的循环,因为经济系统内的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是价值形成和价值增殖的过程。这样,经济系统内的各种经济要素保持动态平衡,从而实现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各个环节的顺畅连接,实现了经济系统的良性循环。事实上,社会的经济结构本身并不是只单纯反映社会的经济关系,还包含着“对自然的关系”[5],它是离不开生态结构的。良好生态结构和合理经济结构的结合使得生态循环和经济循环相互协调配合,形成一个稳定的有机整体,不仅保证了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和经济系统的经济平衡,而且促使生态系统和经济系统之间的物质变换能够顺利进行。在此基础之上,良好生态结构和合理经济结构相结合形成的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而得到改善的生态环境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可以说,生态文明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是适应人类文明发展的生态转向趋势而形成的,真正实现了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相比较工业文明掠夺性生态经济结构而言,它有三大特征:一是生态结构要素与经济结构要素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协调关系。生态结构和经济结构通过生产劳动过程耦合在一起,而这个生产劳动过程就是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是人们运用经济手段作用于生态结构,使其自然能量和自然物质转换为人们所需求的经济产品的过程。这其中科学技术作为连接生态结构和经济结构的中介方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遵循自然生态规律的前提下,经济结构通过技术手段作用于生态结构,改变了其组成要素的结构特性和组合方式,使之经济化,转变为本结构所需要的物质和能量,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使得自然生态保持着稳定平衡的状态而演化发展。二是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包含着更多的生态盈余。生态经济学认为,一个地区生态系统的生态承载力即生态容量大于该地区人类的经济负荷时,就会出现生态盈余[6]。生态盈余表明的是生态系统的生态容量与经济系统的经济负荷的“差额”,这个“差额”意味着生态系统在满足经济系统正常运行之后,还有富余的生态物质能量。在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中,由于生态结构的各个要素再生产能力持续加强,不断地扩大生态容量,使得生态系统的承载力在满足经济系统的生产负荷之后,还有相当量的生态盈余。在这些生态盈余中富余的生态物质能量在技术手段的作用下,不断充实生态经济结构,在维持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随时补充有可能出现的物质能量亏空,最大限度地保持生态经济结构的稳定性,从而推进社会的发展。三是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不危及生态环境。在工业文明时期,掠夺性生态经济结构使得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关系极度恶化,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激烈尖锐,工业化进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却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因工业生产遭受到的破坏程度前所未有。而生态文明的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本身蕴含着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协调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了经济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系统造成的污染和破坏问题。生产过程之前,人们采取预防污染的措施,降低污染出现的可能性;生产过程中,如出现了污染,人们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净化污染物,使最后排放的废弃物无害;生产过程后,人们实施有效的生态补偿措施,使得消耗的生态价值得到补偿。通过这些措施,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有利地维护和保障了生态系统平衡,以此促进了经济系统的发展。
通过分析可知,生态文明协调性生态经济结构是经济结构和生态结构两者作用与功能最大化的有机结合,它促使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实现了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的共存共荣。这种生态经济结构展现的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与自然生态发展过程相统一的和谐关系,是生态经济协调、稳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符合人类文明发展生态转向的必然趋势。
从人类文明的演进过程来看,文明形态的转型是从社会生产方式的转型开始的。一切文明形态都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基础之上,“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文明)历史才能得到说明”[7]。不同的文明形态有不同的生产方式与之相适应,原始文明是采集狩猎的生产方式,农业文明是农耕的生产方式,工业文明是工业化的生产方式,那么与生态文明相适应的就应该是生态化的生产方式。
事实上,生产方式本身就内含着生态意蕴。伴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的生态转向,即生态文明取代工业文明,社会的生产方式也实现了自身生态性的复归。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相互作用形成的有机统一体。马克思曾指出:“一切生产力都归结为自然界。”[8]170这就是说,生产力是来自于自然环境的,作为生产力的三个要素——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如果离开了自然环境,它们是不能够在现实的生产力中发挥作用的。劳动者是自然环境的产物,并依赖于自然环境而“靠自然界生活”[9]。而劳动者通过生产实践作用于自然界,与自然界进行物质变换以满足自身的各种需求。劳动者会以一定方式“干预”自然。无人干预的自然保持纯粹的原生状态,对于社会和人类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也就是马克思所认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10]的含义。但是,劳动者必须尊重客观生态规律,在生态系统所能承载的范围内来“干预”自然。如果劳动者破坏了自然环境,也就破坏了生产力发展的生态条件。所以,劳动者要保持与自然的友好和谐关系,以维护生产力的顺利运行。可以这么说,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兼备社会经济因素与自然生态因素,这两种因素使得劳动者成为了经济人与生态人的有机统一体——生态经济人[2]218-219。劳动者作为生态经济人,既是经济系统中经济关系的主体,同时还是生态系统中生态关系的主体,这就决定了劳动者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还要顾及自然的利益,这样才能使生产力建立在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的基础之上而持续发展。而作为生产力中物的要素即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11]也是来自于自然。劳动资料作为劳动者作用于劳动对象的手段,主要是由生产工具系统、动力系统、运输系统、信息传递系统等形成的综合体,其中生产工具系统是衡量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准尺度。这些劳动资料综合体都是来自于自然界的物质材料或是经过劳动者劳动而改造过的自然原料,它们是自然物质的转化与重组,是人工技术物。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历程表明,从石器、铁器再到大机器都是人通过技术手段改造的不同形态物质而已,说到底都是“为生产目的服务的自然力”[12]而已。劳动对象作为生产力的第三个要素,其本身就是来自于自然界。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有可能成为劳动的对象性所指,但这些自然物只有真正成为劳动者现实的改造物时才是劳动对象。不管是人类未加工过的自然物,还是人类已经加工过的物品,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第一类自然富源”和“第二类自然富源”[13],归根到底都是来源于自然。显而易见,生产力的三个要素都来自于自然,如果把它们与自然割裂开来,就成为抽象的虚幻的存在状态,无法构成现实的推动社会发展的生产力。
同生产力离不开自然环境一样,生产方式中的生产关系也与自然环境有关系。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其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人们进行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与自然进行的物质变换活动,在这个活动中,人既要同自然发生关系,又要同社会(人)发生关系,这两种关系同时产生,相互交织在一起。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通过人与人的关系来实现的,而人与人的关系又很大程度影响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是说,内含着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生产关系必定会影响内含着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生产力。生产关系总是表现出人们之间一定的物质利益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能脱离现实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即生产力而存在。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作为生产资料是生产力中物的要素,而它的所有制形式又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这样看来,生产关系是不能够离开生产资料中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可以想象的是,来自于自然界的生产资料,它们的不同自然禀赋、不同的价值属性,必然会对社会的生产关系带来不同的影响。因此,社会中的生产关系与自然也是有关系的。但是,长期以来有这样一个不容置疑的定论说法,就是生产力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生产关系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这样就蕴含着一个潜在的认识,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涉及生产力,而与生产关系是不相关的。这种认识实质上是把自然环境这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共同内在前提从生产方式中分裂出去,导致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背离,整个生产方式失去了统一的生态基础[14]。事实并非如此,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一样,都是无法摆脱自然生态的,两者形成的生产方式有着本来的生态面貌。生态性的生产方式成为了推动人—自然—社会紧密相连有机系统发展的根本动力,促就了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的有机统一。
显而易见,生态性的生产方式与工业文明工业化生产方式是完全不同的,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的生态转向,它成为了生态文明内在规定的属性。这种生产方式与自然环境高度统一,在其进行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不仅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15],而且还包括自然环境的生产。这种生产在自然力和人力共同作用下对自然环境的内在结构和运行状态进行有效维护改善,化解已造成的污染,用新创造的生态物质补偿消耗掉的生态价值,由此保障了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16]。这样,自然环境的生产就能够不断地为物质资料生产和人自身的生产提供自然条件,维持它们生产和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但是,工业文明的生产方式却只顾及物质生产和人的生产,而忽视了环境生产,故而造成生态系统的无序与紊乱,自然资源得不到再生产的更新,无法满足物质再生产和人自身再生产的需要。而生态文明生态性的生产方式实现了物质生产、人的生产和环境生产的统一,协调了它们之间的关系,促进了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可持续进行。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生态文明生态性的生产方式是对工业文明工业化生产方式的扬弃与升华,真正体现了人类文明演进过程中生产方式大发展大变革遵循的文明与生态的历史交融规律[17]。生态文明生态性的生产方式以自然生态阈限为本位,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的范围内进行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在创造经济价值财富的同时兼顾对自然生态的养护,这样使得社会生产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起来。生态文明生态性生产方式符合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的运行规律,建立起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的协调共进关系,促进了人、自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人类所经历的文明过程从某种角度讲是一个不断消耗自然资源并向生态系统排泄废弃物的过程。人类的物质生产把自然界提供的各种资源通过他们的劳动转化成各种物质产品,以消费这些物品来满足自身的多样需求,由此不断推动自身的繁衍和社会的发展。而整个社会的发展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环节循环往复来进行,消费作为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8]15,它是生产的内在驱动力。不管是生产消费还是生活消费,消费品的来源都是人之外的自然界。然而,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的资源是有限的,其对人类消费的废弃物的净化能力也是有限的。当人类的消费活动超过生态系统的承载阈值时,必然打破生态系统内物质能量转化的动态平衡,社会的生产因失去自然资源的持续供给而无法进行,从而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很大的威胁。这种情况在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时期表现得并不突出,而在工业文明时期,消费主义的破坏性消费已经严重污染了自然环境,超越了自然生态承载极限,人类陷入无法自拔的生态危机之中。人类文明发展的生态转向,生态文明取代工业文明,意味着消费方式也要转向,这就是生态性的消费方式。
所谓生态性的消费方式是指在社会现有的物质生产水平基础上,以保障自然生态系统正常运行为前提,在生态约束下人们进行的各种消费所做出的最优化选择。这种消费方式消除了工业文明破坏性消费所带来的负外部性影响,避免产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危害,是适应人类文明发展生态转向趋势的可持续消费方式。生态性消费方式解决了社会物质需求无限性与自然生态承载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得各种社会需求在生态阈值内得到最大满足的同时,也推进着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的持续进行,由此形成了生产与消费的良性互促关系。大体来说,生态性消费方式表现为:消费物品是生态性的,其来源于自然并以生态化工艺流程加工生产出来,具有无害的环保性质;消费过程是生态性的,消费物品的使用不会带来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伤害;消费的结果也是生态性的,消费过程结束后,不会产生过量废弃物,不会超过自然生态系统的净化能力。生态性消费方式作为生态文明特有的消费方式,它是对工业文明破坏性消费方式的克服和超越,实现了社会消费与自然生态的协调统一,具体包括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两种形式。
第一,适度消费。它是指人们对物品的消费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不破坏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从经济层面来说,适度消费是与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消费,有利于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从生态层面来说,适度消费按照生态的承载能力来消费,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这种消费是对环境友好的合理消费,以人的基本需要满足为目的而不是对自然资源无止境的占有。适度消费表现为四种类型:健康型消费,就是人的消费要符合自然规律,对自然环境的稳态续存是有利的,当然对自然资源适度的消费还要满足人体的基本要求,要保证人们的生存健康和人类的生命延续。深度型消费,就是还原消费物品的实际价值和功效,最大限度地利用消费物品现有的使用价值,深度开发消费物品潜在的使用价值,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效率,把对自然资源的损耗降到最低程度。均衡型消费,就是根据不同的生产力水平、资源禀赋等情况合理地调节消费层次,使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人群的消费均衡,维护社会的稳定。阈值型消费,就是将消费控制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范围之内和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科学地确定合理的消费许可量作为消费规模的依据[1]590-591。适度消费积极发挥了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消费环节的作用和功能,在维护生态系统正常运行的条件下促使各种需求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同时也推进着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持续进行。这样,社会的消费方式就由工业文明破坏性消费方式逐渐转变为生态文明生态性消费方式,极大地促进生产与消费的良性互动,以此保障社会持续的发展。
与适度消费对立的是过度消费和短缺消费,这两种消费是“过”和“不及”的极端形式,都是不合理的消费。过度消费是脱离现实经济条件过分追求感官满足,超出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表现为奢侈性消费、炫耀性消费、超前消费等不合理消费,这些消费带来的是资源极度的浪费和环境严重的污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18]。过度消费透支着有限的生态资源,使得社会失去了持续发展所需要的生态物质基础。与过度消费的消极后果相类似,短缺消费是另外一种不合理的消费情况。任何消费都是建立在人类共有的生态资源基础之上,如果一些人或是一些国家在进行过度消费,那么其他人或其他国家则必然遇到消费不足的情况,这就是短缺消费。短缺消费或消费不足与社会落后的生产水平有关,而在工业化的社会中主要是由贫困造成的。因为贫困,人们没有能力获得满足自己需要的各种物品。人们要挣脱贫困,就会无所顾忌地从自然界中攫取资源,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生态环境。“贫困本身污染环境,以不同方式制造出环境压力。”[19]所以,由贫困带来的短缺消费也会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过度消费和短缺消费是工业文明社会下共存的两种截然相反的消费情况,它们都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只有在生态文明社会下的适度消费才充分利用了自然资源,杜绝因过度消费和短缺消费带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二,绿色消费。它是另外一种形式的生态性消费方式,是指一切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而进行的满足人健康需求的消费,它要求在消费过程中坚决抵制对环境有损害的消费行为而积极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可持续消费行为。消费作为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不可少环节,决定着整个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目的,而绿色消费更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持续利用的要求,以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绿色消费遵从整体性原则、有限性原则和发展性原则[20]。人们作为消费者,必须把自己放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中来考察,从整个生态系统的角度来认识自己的消费活动对自然生物圈的影响,而不是仅从局部一时一地的需求来认识自己的消费活动,这是绿色消费遵从的整体性原则。绿色消费要求人们把对各种物品的消费量合理地控制在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的范围之内,毕竟生态系统对资源的供给能力和对污染的净化能力都是有限的,这是绿色消费的有限性原则。绿色消费要求人们充分考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并且根据自然生态环境所发生的变化适时恰当地调整自己的消费行为,在满足当代人生态需求的同时还要顾及后代人的生态需求,以此做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是绿色消费的发展性原则。绿色消费最为重要的因素是人们所消费的物品是否是绿色产品,绿色产品的生产从原材料的选取,到整个生产过程和销售阶段都应该符合生态化的要求,形成绿色生态化的产业体系。由于绿色产品具有可回收性、节能性和无害性的特性,所以对绿色产品的消费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可以实现消费的可持续性。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匮乏现象带来的严重生态危机,就是人们对有限物质产品的非绿色消费造成的。“只有绿色的消费行为才能拯救我们自己,只有文明的消费者才能拯救地球。”[21]作为生态文明本质特性的标志之一,绿色消费体现着人与自然共存共荣的互促关系。
综上所述,生态文明作为工业文明之后人类文明的新形态,顺应了人类文明由低到高演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它消除了由工业文明导致的人与自然对立分离状态,重置了文明与生态的一体化关系,实现了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的生态本性回归。生态文明的本质特性通过其生态经济结构的协调性、生产方式的生态性和消费方式的生态性等这些生态表征体现出来,彰显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与自然生态演替进化相协调的和美状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以人类文明前所未有的全新面貌展现在当今世界面前,它为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生态问题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它将致力于全球生态治理,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做出更大的贡献。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将引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步伐,开启整个人类文明辉煌发展的远大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