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艳
(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基础部 山西 阳泉 045000)
清德宗爱新觉罗·载湉是清朝第十一位皇帝,在位年号光绪,史称光绪帝,在位三十四年。其在位期间先后由慈安、慈禧两宫太后垂帘听政。名为帝王,实为傀儡。其一脉相承的帝王血统成为慈禧太后可以强加利用的资本,虽然光绪十五年载湉亲政,但并无实权,光绪帝与慈禧太后所掌握的清政府中坚力量相比微乎其微。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光绪帝推动戊戌变法的观念反而证明了其接受新事物的意识。日甲午战争中光绪帝极力主战可以看出帝王政治抱负,却终因朝廷腐败而失利,并签下诸多不平等条约。其痛定思痛的结果是支持戊戌变法,清政府内部的权利斗争演化为维新派与保守派的对垒。光绪帝将袁世凯视为牵制慈禧太后的武装势力,却被袁世凯出卖,并被慈禧太后幽禁于中南海瀛台。因此,戊戌变法仅历时103 天便以失败告终,故而被称之为“百日维新”。纵观光绪帝一生的政治活动,戊戌变法无疑是其最为接近政治中心,且对中国发展具有影响作用的政治行为。但终未改变其被软禁的命运,无法完成对传统封建制度的变革。然而历史也应当铭记其对于戊戌变法的支持、引导、鼓励,以及戊戌变法在当时历史时期所产生的思想启蒙作用。
戊戌变法也被称之为百日维新,是晚清时期维新派人士借助光绪帝政治地位开展学习西方的政治运动。维新派主张政治改革并提倡科学文化,革新科举制度并发展工、农、商业等资产阶级改良运动,在本质上与保守派维护的政治核心权利处于对峙状态。博弈双方在103 天的激烈争斗中并未改变传统封建制度,但戊戌变法为中国思想运动奠定了文化启蒙的基础,是逐步接受外来思想的起点和征程。
中日甲午战争后,西方帝国掠夺我国资源,纷纷开设租界,令社会舆论强烈谴责清政府的无能,而维新派以中华民族的觉醒为己任,掀起了波澜壮阔的爱国主义救亡高潮。康有为、梁启超作为改良派的代表,在得到光绪帝的支持后发动了维新运动。其变法的目标是改变我国当时的生产力,希望在不予清政府发生强烈冲突下完成变法。旨在通过改良主义道路的方式参与政权,并达成部分社会改革的目的,令我国从此走向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取得与日本明治维新相同的效果。
戊戌变法自1898年6月11日起实施,在1898年9月21日结束。其变法内容主要包括:改革政府机构、兴办商业体系、开办新式学堂、开放言论、废除科举制度、取消政府内部无用官职等等。一系列变法措施在本质上与慈禧太后所维护的保守派形成了利益冲突,并不可能在不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完成变法。因此,戊戌变法在103 天内遭到了来自保守派激烈的反对和抵制,最后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被杀,梁启超与康有为逃往国外,光绪帝被囚。但这样的失败并非戊戌变法的真正历史价值,在中国近代史中其作为极具代表性的政治改革活动,是极为先进的思想启蒙运动,是倡导思想解放的前沿发展路径,对摆脱封建思想的社会而言无疑是进步的开始,更加是促进中国近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
戊戌变法与洋务运动最大的区别在于政治领导不同,洋务运动的中央集权代表为恭亲王奕訢,而戊戌变法的中央代表人物为光绪帝。帝王作为封建社会主流价值观集中认同的领导地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代表戊戌变法的决心。这种决心能够证明维新运动并非一次空谈,而将以具体的政治活动融入社会发展之中。康梁等人主张变法的政治地位并不充分,缺乏一定的代表性,并无法吸引到更多的社会支持。而得到光绪帝的支持,无疑在变法活动中形成了与此前诸多社会活动完全不同的政治认可,是戊戌变法形成更高社会影响力的一种特殊力量。这种力量潜藏于社会不同阶级对于帝王政治地位的认同,相当于为不同社会阶级注入了一股心理支持。因此,光绪帝在戊戌变法中的代表性作用较为突出。
维新派是否能够在缺乏政治地位的情况下拉拢更多的实权人士,是戊戌变法是否能够深入发展的前提。而光绪帝作为清政府代表的政治地位犹在,很多实权人士需要借助变法扩大势力,且需要从变法中获得更高的利益空间或社会地位。如果仅从康有为等人的承诺中便选择政治立场,无疑承受了过高的风险。但是支持光绪帝变法则略有不同,一旦变法成功,光绪帝将从慈溪太后手中夺取实权,因此这样的风险与收益持平,是诸多地方权势在戊戌变法初期选择政治立场的根本。但也正由于轻信袁世凯这种并不存在变法决心的利益追求者,丧失了变法后期的重要力量。因此,光绪帝在戊戌变法初期为维新派拉拢不同地方势力的作用仍然存在,且支持了初期变法的快速崛起与轰动。
封建社会对于阶级地位的重视程度并不相同,“士、农、工、商”的价值取向在社会底层形成鲜明对比。维新运动更加倾向于西方资本主义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模式,当工商阶级在传统社会体质中向上游力争时,势必遭到保守派的打压。而推动社会变革并为变法提供有力证明的反而是经济崛起,因此对于工商阶级的价值认可,乃至社会地位的认同,才能获取商业萌芽的快速成长。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实质上光绪帝作为清政府的代表,对于社会底层工商人士的认可是一种无形的支持力量。社会价值取向之所以能够在短期内形成一定的变化,并产生了对于工商体系的全新认知,取决于光绪帝的远见和与时俱进的思想。那么在这种无形力量的支持下,工商阶级为了重新得到社会认可也会不遗余力的支持维新运动,更加令维新运动得到了经济支持,是戊戌变法在底层社会推动的重要力量,且这种力量的来源与光绪帝的支持存在间接联系。
在封建制度的统治下开展变法运动,无疑是对于政治权利中心的最大挑战。如果戊戌变法并未获得光绪帝的支持,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很有可能被清政府定性为民间的造反。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戊戌变法最大的可能性是遭到清政府更为无情的镇压和敌对,也是戊戌变法在特定历史时期必然需要承受的阻力与障碍。但是在借助光绪帝的政治地位之后,其变法的本质与性质都会截然不同,其发展倾向也可以归纳为社会发展的积极取向,而并非对于当前皇权的挑衅。而戊戌变法只有在渗透于政治权利中心之后,才有可能从科举制度、官僚体系、政府机构等重要层面开发主要改革内容。因此,光绪帝的身份决定了戊戌变法的性质,也支持了戊戌变法从清政府核心政治层面开辟变法路径。这种支持作用虽然造成了后期政治对垒的局面,但仍然是戊戌变法获得实质作用的重点。因此,即便光绪帝当时的政治权威较为薄弱,但其皇权血统的身份本身便是对于戊戌变法的最大支持,且有助于开辟政治改革的可能性。
变法是否成功取决于社会发展的速度,此前洋务运动为时30年而并未真正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其本质因素便是缺乏一定的政治主导作用。光绪帝为戊戌变法提供的政治力量和认可度较为充分,能够界定戊戌变法的社会价值。而从不同社会阶级的支持信心来看,虽然存在不同立场的价值分割,但本质上均存在富国民强的时代期许。而光绪帝无疑是维新运动中极为关键的主动人物,这种社会号召力是任何阶层都不具备的地位特征。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在《定国是诏》中提出的诸多改革纲领将戊戌变法定义为国家大计。这种以政府权力中心发布的全国性布告强于民间宣传数遍,是加速变法进程的开篇。1898年6月23日,光绪帝力排众议废除八股,推行改革科举制度的上谕是进一步加速变法的实质性措施。而9月4日对顽固势力礼部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罢免礼部六堂官更加是推动变法前行的关键。9月7日,光绪帝将阻挠变法的洋务派大臣李鸿章驱逐出总理衙门,是对于反对派的强制性对抗,也是一种加速变法活动开展的必要措施。因此,光绪帝在戊戌变法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活动和极端措施都是对于变法加速前行的主导作用,且产生了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综上所述,光绪帝在戊戌变法中的政治身份尤为特殊,代表了清政府中央集权的象征,从中也能够发现光绪帝对于戊戌变法得以推进的关键作用。其中的作用表现主要为五个方面,分别为:突出变法决心的代表作用,拉拢维新人士的决策作用,鼓励工商阶级的维护作用,争夺权利中心的支持作用,推动变法加速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