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正式发布。根据 《意见》 ,到2020年,重庆市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重点水域将实现常年禁捕,暂定实施10年,到2035年,重庆市重要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重庆将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在重要水生生物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等关键生境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生态文明新时代2019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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