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仕进
(作者单位:广东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
新课程实施10年来,我们的学生音乐素质如何呢?是不是像《标准》里说的那样,已经做到了“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呢?大家先来看一个实例:
高一年级新学期的第一节音乐课,我不经意地让一位学生唱唱七个基本音级,岂料他却说: “老师,不要叫我,我从来都没学过。”没学过?我既震惊又狐疑,望向其他学生,目光所到之处都趴倒一片。真的是不会唱!为什么会这样?原因在哪里?
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学大纲提出的最基本要求是: “让学生在唱歌、欣赏、器乐、识谱四方面的学习略有所成。”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是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课程相衔接的,这样的基础,我们如何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形成的薄弱基础,如何能承载高中音乐教育课程改革的重任?
义务教育阶段产生的问题将继续掣肘高中新课程的实施,笔者试着谈谈这些问题与矛盾及解决它们的方法。
这是普通高中音乐教学工作中的核心矛盾。不管是各级领导、教师还是普通家长,大家的目光都盯着高考这个指挥棒。长期以来,这种固定的应试思维使得高中的艺术教育处于被遗忘的角落,大部分的高中学校在2004年前实行一刀切,不开音乐课。2004年后,高中能不能正常地开展音乐教学?要不要上音乐课?音乐课的开设会不会影响高考成绩?这些争论始终没有停止过。要解决这个核心矛盾,还是要靠各级行政部门加大制度设计和政策宣传的力度,使基层学校由观望等待、被动接受,到主动积极实施。如果这个核心矛盾能得到彻底解决,高中音乐课程设置理念不难实现。
如果说制度解决了核心矛盾,那么教师教学理念与新课标相悖又是新课标推进中的一重矛盾。
部分老师为了迎合学生,将教材之外的流行音乐作为主要的授课内容。殊不知,虽然新课标重视学生的情感与过程体验,但教师不能简单理解为 “想学就有体验”。音乐教师的作用,就是把传统音乐教授给学生,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学生的口味。学生也许不懂得怎么欣赏离他们很遥远的音乐,但是一定要了解和知道,不了解、不知道,又如何喜欢呢?别忘了新课标所要求的是情感体验之后的知识与技能的获得,这就是音乐教师教学理念的核心部分,音乐教师必须谨记这一点。
造成教师教学理念与新课标有偏差的原因就是,音乐教师长期以来不受重视,除了组织一些艺术比赛外,课堂教学、教研交流、外出业务学习都往往流于形式。正是由于长期不受重视、教研活动不正常开展、外出业务学习少,导致教师的教学理念与新课标的要求常常背道而驰。所以加强各级新课程培训与教研交流,让教师充分了解新课标内容、理解新课标精神,是解决矛盾的必要手段。
在使用新课程音乐教材的初期,由于没有可参照的经验,学生鉴赏水平处于非常低的阶段,加之在教学中要引导学生参与讨论,因此,每节课都感觉到时间非常紧迫。如果不及时调整教学模式,累积起来的 “后遗症”会对教学造成极大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笔者做了以下调整:不求细而求精,突出重点;非重点内容,采取学生聆听时教师简单介绍的方式。如第一单元第三节 《生活之音》里有 《钟》 《打字机》 《永恒的水》《社戏》等几首乐曲,我把重点放在了 《打字机》和 《永恒的水》,对乐曲产生的背景、风格特征、作曲家等都做了互动学习,而学生也参与了对作品的分析,在课后做了《动听的肢体声》创新实践。
要解决教学容量与学时之间的矛盾,就要把丰富的教学内容建立在科学的、有的放矢的教学安排基础之上,教师在课前必须根据章节内容,依据作品风格特点、时间长短、异同特征做好教学设计,做好合理、细致、科学的案头工作,这也是上好一节课的前提条件。
在观看本区的优秀音乐课堂竞赛时,有一堂课是 《多彩的华夏之音:民歌篇》,教师和学生讨论了各民族的风土人情,讲到劳动号子时还让学生进行了一场拔河比赛。评课的时候,该教师说是为了达到“探讨、交流、参与、互动”的目的。这又是一个新的矛盾,新课标背景下聆听与探讨的矛盾。
其实聆听和探讨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先聆听再探讨。但在实践教学中,教师往往是把它们孤立起来,或本末倒置。高中 《音乐鉴赏》全部是音乐作品的鉴赏学习,把聆听音乐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这是由音乐的艺术特质所决定的。没有聆听而只有老师滔滔不绝的作品分析,必然会导致舍本逐末,失去鉴赏的核心要素。
新课程标准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合作互动等探讨行为,但这些行为要建立在聆听的基础上,让学生在聆听过程中充分感知音乐作品的情感、思想,从而获得听觉上的愉悦,情感的体验。 “满堂动”“满堂问” “满堂答”不是探讨。要想把聆听和探讨有效地结合起来,就要注意培养学生聆听音乐的习惯,让学生仔细地、认真地去聆听音乐的各种要素以及它们的变化。在充分聆听的前提下,感受音乐作品的表现力;体会 “音调、节奏、声音、演奏、演唱方法、打动人的地方”等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课堂的一切活动都围绕着聆听音乐进行,这才是探讨。
新课程背景下教师的教学评价与教学管理、学生学业评价的内容和方式的客观性、可操作性较难把握,目前大家还是沿用传统评价模式,只以分数作为评价标准, “课改”精神得不到落实。对教师的评价应该体现多面性,取消单纯以教学成绩来考核评价教师的做法,可从德能勤绩几方面进行,并且合理分配每个方面的权重;对学生要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反映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诸项目标的达成程度。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场深刻的教育思想与观念的革命,面临最大挑战的是工作在第一线的教师,教师既是 “课改”的直接对象,又是 “课改”的具体实施者,既要改变过去的 “自我形象”,又要实现新的 “自我转型”。既是极大的困难和挑战,又蕴涵着希望与机遇,作为 “副科”的音乐学科更是如此。如果我们能把握机遇,战胜困难,消除12年学不会唱7个音的怪现象,改变高中音乐教育的现状,那将是我们基层音乐工作者的幸事,更是学生们的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