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 星
绿色金融的发展与绿色金融供给的增加,能有效促进绿色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设立和建设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对于落实新理念,激发新动能,实现“绿色崛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
绿色金融包含两层含义:一是金融业如何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前者指出,“绿色金融”的主要功能是引导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保产业的资金流动,引导企业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观念。后者明确指出,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避免过度投机和注重短期利益。
建立绿色金融资金市场化运作机制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密切相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绿色金融的发展起指引性作用,而绿色金融资本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贡献力量。
近几年,赣江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台一系列绿色金融政策实施方案、制度、细则,包括农业银行《信贷政策指引》、建设银行《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光大银行《绿色信贷分类手册》和人民银行南昌中支《绿色金融专项监测制度》等,对赣江新区绿色金融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近几年赣江新区积极推进绿色产品创新,绿色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预计2020年总量将达3000亿元,其占各项贷款的比重领先于全省甚至全国平均水平。同时,国有银行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筹备发行绿色债券,绿色基金将成为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子基金,绿色保险也处于发展起步阶段,总体趋势向好。
赣江新区国有大型银行发放的贷款总额已占绿色信贷总额的近七成,而近三年新设立的村镇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发行绿色信贷较少。从各机构绿色信贷占其总贷款余额的比重来看,北京银行和江西银行占比近八成,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占其总贷款比重均不到10%。从绿色贷款不良率来看,国有银行的不良率低于1%。
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等是赣江新区绿色信贷支持项目的主要方面。在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贷款项目中,自然生态和旅游资源保护项目贷款占比近八成,此外,生态农、林、牧、副、渔业的贷款总和占绿色信贷比重也在不断增加。
我国绿色金融产业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国家层面上尚未形成一套具体的、完备的配套法律制度体系,来指引和规范社会行为和各方权责。虽然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已有比较明确的定义,但在实际业务中缺乏标准目录。从赣江新区实践来看,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缺少明确的具体企业、业务种类名录或标准作为判断“绿色”的依据,操作性明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赣江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
从绿色金融体系内部来看,赣江新区的绿色金融产品种类比较单一,以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为主,而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发展相对较晚,基础较弱,市场建设尚不充分,有待进一步提高。绿色金融产品大多只是原生性产品,派生性的、创新型的产品尚未出现。产品的创新力度和业务发展的内部动力不足,抑制了金融对发展绿色产业,推动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和环保产业等方面的支持作用,在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债券品种等领域还需进一步突破。
在绿色金融领域,有关机构权责不够明晰,未进行良好有效的信息沟通与交流,尚未形成较好的协作机制,无法合力推进绿色金融良性发展。由于缺乏对企业或项目环境信息披露的约束与激励机制,相关渠道发布的环境信息数量少且时效低,即使投资者有绿色投资偏好,也缺少对相关企业或项目的判断依据。信息不对称现象使得绿色金融存在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技术风险等,这些风险对投融资双方均造成不良影响,一方面投资者没有得到本应得到的收益,另一方面公司没有能力继续运转。
专业性人才对于新型行业和产业发展的贡献是基础性的,是绿色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目前,赣江新区内大多企业缺乏专业性绿色金融人才来帮助企业做出正确的绿色经济决策,同时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创新,不利于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同时,市场上专业性服务机构多数还未涉足绿色金融服务领域,其他诸如绿色债券评级机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环境风险评估机构和数据服务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缓慢。
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而绿色金融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为推进赣江新区绿色金融稳定健康的发展,着力于法律法规建设、产品创新、信息共享、人才培养等方面,优化绿色金融资金配置,构建赣江新区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
有关政府部门应该制定一整套系统的、合理完备的规章制度,明确进行绿色贷款或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其行为的法律底线和违法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完善绿色征信体系,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环境,以实现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的统一。
1.创新金融产品
推出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鼓励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积极发展绿色保险,鼓励开发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满足个人和企业的消费需求。
2.创新担保方式
拓展抵质押品范围,积极稳妥发展履约保函、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以及知识产权质押等担保方式,积极探索碳交易和排污权领域交易平台建设,创新碳排放权、排污权等担保方式。
3.创新融资模式
加大绿色信贷通和财政惠农信贷通对绿色项目的投入力度,探索通过政府与市场双轮驱动建立绿色发展基金,引入合格的市场化机构进行投资管理,支持在政府相关领域绿色项目中引入PPP模式,整合低收益与高收益项目,建立公共物品服务收费机制。鼓励重点绿色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或发行绿色债券等形式提高直接融资能力。
推进绿色金融顺利发展,必须在实施过程中减少信息不对成现象。改进和完善绿色金融信息交流平台,整合政府环境保护制度政策、企业环境信息、金融机构信贷信息和企业借贷后的行为信息,运用信息交流平台,提高金融机构投资融资行为的有效性,推动绿色金融健康、安全的发展。
搭建绿色科技创新资源平台建立绿色科技创新资源平台,吸引世界先进的绿色技术企业和科研团队,构建以绿色科技为核心的创新资源平台。
1.培养绿色金融专业人才
支持江西省高校进行绿色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加强金融学科建设,研究绿色金融人才评价制度,开展绿色金融人才培养和绿色金融业务培训,完善绿色金融人才服务体系,为赣江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金融业务开展培养和输送人才。
2.设立开放创新平台
开放绿色金融创新平台,帮助赣江新区触及众多创新资源,实现绿色科技资源在平台上的零距离交互,促使创新来源和创新转化过程中的资源匹配,即创新平台可以帮助绿色科技研发机构匹配到在创新过程中所缺乏的资源,实现各关联主体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