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旭 郭 佳 刘刚旦
山西省是2019年国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率先试点省份,山西省税务局作为国家税务总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科研调研基地,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中,采取了多项有效工作措施,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本文以太原市税务局具体实践为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效应分析与研究,并提出完善的意见及建议。
2018年9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总局印发了《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案(2018年—2022年)》,从总体要求、行动任务、行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此,太原市税务局先后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通过严禁擅自增加办税流程、审批环节等违规现象、切实放宽发票限量,满足合理用票需求、统筹评估检查,规范进户执法等具体措施,明确提出到2019年9月底,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120小时以内,较全国平均纳税时间减少22小时;到2020年6月底,纳税人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110小时,表证单书数量比上一年度减少25%,涉税服务事项90%实现一网通办,纳税基本信息80%可共享等一系列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的工作目标。从办税时间上压缩了10个小时;从一次办结涉税事项上提高了10%以上。
从特惠性到普惠性的转变,是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特点之一,既提高了企业的获得感,又对优化营商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1.有利于降低了指标体系中“总税率和社会缴纳费率”。总税率和社会缴纳费率作为世界银行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之一,占有很大的比重。在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中,一是将增值税原适用16%的税率,下调为13%;原适用10%的税率,下调为9%。二是降低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费基数。三是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到5%和10%。四是个人所得税在月扣除5000元的基础上,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这些优惠政策,既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又降低了总税率和社会缴纳费率,打造了低成本的税收营商环境。
2.有利于节约纳税人的报税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另外,可以选择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我省小规模纳税人的占比超过90%,月销售额标准提高后,多数达到了免税的范围,纳税人再不用花费时间来计算应缴纳税额,同时纳税期限的延长,不用每个月网上报税或是在办税大厅进行纳税申报,减少了纳税人办税次数,节约了纳税人的报送时间。
在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过程中,我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创新服务措施,减少了纳税次数,提升了便利化水平。
1.实施“三不清单”,促进服务提档升级。太原市税务局针对纳税人回流办税服务厅等业务难点,通过对机构合并后办税服务业务的变动分析,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服务高质量融合,创新推出“不跑腿、不见面、不求人”三项清单,让业务整合、服务融合、信息聚合为纳税人带来更多获得感。一是打造“不跑腿”清单。对国税、地税合并后,纳税人可以网上办理的涉税事项进行盘点整理,制定了5类69项“网上办”清单,根据清单内容提供“二维码”办税指引和系统操作指南,确保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清单所列事项时,足不出户,全程网上办理。将原国税、地税“最多跑一次”清单进行整合,制定了6类132项的“最多跑一次”清单,对清单事项实施“窗口收件、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工作模式,纳税人在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等事项时,仅需到窗口一次,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办理结果,办税环节平均压缩30%,办税时长由原来的平均5分钟缩减为3分钟,办税质效明显提升。二是打造“不见面”清单。通过完善电子税务局建设,增加办税内容和审核事项,纳税人不用到办税大厅,不用同税务人员见面,就能办理涉税和审批事项,既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也能有效降低税收执法和廉政风险。三是打造“不求人”清单。清单从纳税人办理频率高、审批环节多、服务需求强的清税注销、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发票用量调整等事项入手,制定最简流程,减并资料报送,明确具体职责,从体制和机制上实现了从“接力跑”到“齐步跑”,从“分头跑”到“随时办”,使审批进一步减少,办税效率持续提速。
2.开展税邮合作,方便纳税人就近办理涉税事宜。调研发现,太原市税务局下辖管户30余万户,其中用票企业占60%以上,日均用票量20万份,占到所有涉税业务的20%以上,在办税高峰期,发票发售窗口是纳税人排队时间最长、等待时间最久、反映最强烈、最易发生办税纠纷的集中地。2018年8月1日,太原市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太原分公司建成全省首家税邮合作服务中心,为纳税人提供空白发票网上申领邮政配送、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申领邮政配送、基层单位发票邮政配送等业务,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领购发票。截至10月,已在全市10个县区全面推广委托邮政代开发票和代征税款2项业务,日均处理发票网上申领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量达5000户次,为全市15.1万户用票纳税人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改变了以往窗口办理涉税业务的传统模式,有效减轻了基层办税服务厅人员工作压力。同时,太原市局仍在进一步拓展税邮合作的广度和宽度,在3个县区试行了税邮“双代”业务(代开发票、代征社保费),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税邮合作有效发挥了邮政点多面广的优势,使税收政策和业务流程得到广泛统一,管理和服务更加规范,创造了税收共治的新平台。
3.开发“税宝宝”办税APP,实现了移动支付功能。太原市税务局联合相关部门创新推出的“税宝宝”办税APP,纳税人登录APP后可以查看最新的税务通知、政策推送、催报催缴的信息,搜索想要的税收政策。税务人员登陆后,可以实时查看权限内服务纳税人的信息,随时随地可以进行一对一、一对多辅导或根据行业特点、企业类型等特点筛选组群批量进行快捷发送税收政策。通过税企双向交流互动,为纳税人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涉税服务,让服务从单一主体、单向服务到多元主体、双向互动的转变,模式上实现了从服务地点单一、时间固定、手段有限,向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的转变,有效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和纳税人办税质效。同时,太原市税务局不断提高系统功能性创新,将“实现移动支付缴税”列入首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攻坚项目,通过研发调试,“税宝宝”税款移动支付缴税功能已正式上线,实现了通过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实时共享交换,突破时间、地点的限制,支持三方协议移动支付和二维码移动支付两种方式,系统包含税款缴纳、缴款结果查询、缴款回执查询、缴款异常处理四项功能,税费种类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十余种税费,根据纳税信息自动生成缴税信息或缴税二维码,纳税人、缴费人或者自然人可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实现银联在线支付税款缴纳,提升了移动办税的便捷性。目前,移动支付缴税方式在太原市政务大厅实现了不动产税费移动支付缴税,今年年底前将推广至全市所有办税场所,实现全部税费的移动支付缴纳。
1.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管理,为企业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税收制度环境。2019年全面实行留抵退税制度,将退税的范围从制造业扩大到全部行业,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只要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真正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在实施退税的过程中,为切实降低纳税人的负担,太原市局还积极与财政局、人民银行加强沟通协商,实施批量扣税的措施,让广大小规模纳税人不用再多跑路,就能够享受到退税的优惠,受到纳税人的好评。
2.拓宽纳税信用等级应用领域,创新普惠金融新模式。中小企业最大的需求和困难就是融资问题。太原市税务局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与融资信用相结合,以税定信,以信换贷,在全省率先筹建“太原银税互动信息服务平台”,以服务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实现了银行和税务之间的数据直联。该平台经企业授权,税务部门将企业基本信息、纳税信用、申报缴税、违法违章等涉税信息,实时共享至银行信贷系统,作为银行授信的重要参考,进一步丰富银行信贷决策资源,有效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慢、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太原银税互动平台还携手山西省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集团公司拟首创“银税互动+政策性担保贷款”普惠金融新模式,定期培育、遴选一批,认定、公告一批,推荐、发布一批优质小微企业,力争每年培育1000户优质小微企业,每年发布一次规模较大、税收就业突出、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目录,向金融机构推荐优良客户,逐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便利化、规范化、国际化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涵。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所有的税收政策、征收管理必须遵守税收法定原则。在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过程中,个别税费政策期限不太明确,政策不统一,容易导致形成“政策洼地”,影响了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在社保费方面,失业保险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限内,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过了这个期限将如何执行,政策并没有规定。另外,目前税务部门暂时只征收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对于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税务部门究竟征不征以及什么时候开征,需要尽快明确,这样才能稳定企业心理预期,容易营造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
二是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个别地方出台了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虽然提升了区域竞争力,但是就全国而言,容易造成各地相互竞争,不利于营造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虽然我省近年来一直加大电子税务局建设,但从实际调研中发现,一是部分纳税人不会使用网上报税系统,还习惯到办税大厅缴纳税款,造成申报时间办税大厅拥堵,延长了办税时间;二是电子税务局还存在系统不稳定,网速缓慢等问题;三是在减税降费过程中,由于新的政策不断出台,导致一些最新的政策规定不能在电子税务局及时更新,影响了办税便利化水平。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一是留抵税款的退税政策明确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或B级,尚未覆盖全体纳税人。二是由于我省属于中部欠发达省份,地方财力明显不足,对个别大额退税需要提前进行筹划,确保能够及时将税款退还给纳税人。
一是要完善税收法律法规。一方面要将相关的条例、实施细则尽快完善为法律法规,方便税务机关执行,提升纳税人的遵从度。尤其是对社保费要明确相关规定,建议将失业保险总费率明确规定为1%,同时尽快明确税务机关的征收时间,这样可以给纳税人适应政策的时间,有利于营造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二是为避免产生无序竞争,防止个别企业利用不同区域的优惠政策逃避税收,加剧东西部地区差异,应该尽快规范各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营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一是要加大宣传辅导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纳税人使用网上电子税务局,节约在办税大厅排队和办税时间。二是完善电子税务局等信息化建设,确保系统稳定顺畅,尤其是在申报期最后的时间内,避免因办税人员过多造成系统迟钝。三是要站在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高度,从减轻办税大厅压力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理纳税申报的事项,同时及时将最新的政策规定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修改完善,方便纳税人网上办理。
一是将留抵税款的退税政策扩大到M级的纳税人,同时“第六个月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改为“不低于20万元”,使更多纳税人能够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保障退税资金能够及时到账。目前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明确“为缓解部分地区留抵退税压力,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一并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税务机关应该根据方案的具体要求,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和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全力保障退税资金能够及时到账,进一步提升政府和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共同打造一流的税收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