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志明(湖北大学,湖北武汉 430062)
内容提要:在一定地域空间发展过程中乡村逐渐形成自身特定的文化及其文化价值,乡村文化价值的作用要融入乡村生产和乡村社会关系网络内得到体现,并教化和约束村民的观念、行为,稳定乡村社会秩序。乡村文化通过农业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等持续传承,凝聚了村民的乡情向心力共识与架构乡村社会有序运转的理念。治理乡村时,要从整体上把握乡村文化规律,合理借鉴乡村文化自身所含有的价值,实现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相互作用、协调。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2018-2022年)》中强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邻里守望、诚信重礼、勤俭节约的文明乡村。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强化法律权威地位,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1]乡村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深厚的德治和自治资源。乡村文化的存在在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内会凸显它特定的价值认同、遵从和凝聚力,俗语道:三里不同风,五里不同俗。而这种村域包含自宅院和邻里宅院组成的宅群空间、村公共空间(村大道、邻里自留小路、学校、村委会室、乡村广场、祠堂庙宇等等)、村共有资源地空间(耕地、林地、山头、河流、池塘、集体工厂等等)的领域。乡村文化是依附在土地上的村域生产生活、社会关系、民风风俗等方面交织形成的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也是记忆乡村发展过程的“文明脉络线”。乡村文化包括乡村的土地农业文化、人居文化、宗族文化、制度文化、典故事迹文化、民俗文化等等。发挥乡村文化自身的价值,推进乡村治理,需要了解村域文化根源特征、乡村文化内涵价值。为了深入探究乡村文化价值与乡村治理的关系,本文从农业文化、宗族文化、民俗文化三个方面分析乡村文化价值,合理重塑乡村文化价值与乡村社会之间的“良治”关系。
乡村文化的产生和延续是在土地基础上形成村民生产生活和发展的载体所进行的聚合与传承。土地是人类建构生存空间的基座,也是乡村社会发展的基本要素。[2]村民在土地上四季顺时耕种,周而复始、年复一年,不断积淀而成了农业文化,农业文化是乡村文化中的一个元素。农业文化包括农业科技、农业思想、农业模式、农业制度、地方农事节日和耕种知识等等。[3]农业文化主要体现在:
一是重农安民的农业制度思想。古代理政者稳定社会秩序,认为“农,天下之本也”,维护国家长治久安,重视村民安稳,逐渐形成了“以民为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如管仲提出“民富”治国思想,孔子提出“仁政”安民思想,孟子提出“民贵”安民思想,李悝创立了“平籴法”,桑弘羊提出“平准法”,王安石创建“青苗法”等等,一定程度上这些农业制度思想的积极作用不断传承创新,随后逐步形成从皇帝到各级地方官吏的一个重要职责共识:劝课农桑。重农安民的农业制度思想为现代化农业发展理念奠定了优秀的传统农业文化根源营养和精髓。现今,党中央重视农民问题,洞悉“为政之要重在得民心”“农民稳则天下安、农业丰则农民足”的农业思想。新时代国家治理者发展农业,深化“三农”,采取乡村振兴战略、城乡融合发展、精准扶贫举措等等,发展乡村、维护村民的利益,实现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推崇重农安民思想,安定乡村要发展好土地农业生产增值,压实富民实效,保障村民利益;发展乡村农业,从农业制度上彰显村民农业职业身份的荣誉感和尊重感,慰籍代际村民重土守乡的劳动情怀。
二是耕读人文知识与农业科学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村民日出而耕、日落而归,追求着务农本业的精神和恪守着勤劳节俭的美德,有的村民在耕作之余,追求知识陶冶性情宁静致远,以达自我修身养性的情操和自我良德“致知知至”的行为。村民耕种一则为自己生存生活提供物质品,另一则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结余,为子孙入学读书、求知、明理,成为有学识的人提供物质保障。村民代际口头传递读书学习“出人头地”和明晓礼义与事理,这激励着村民持续读书学习,也会提升村民的知识视野和心智水平,从而为乡村社会传承学习礼俗德治提供智力基础和环境氛围。此外,我国农耕科学生产知识文化不断积累、经验丰富,西汉时期就把一年的农耕总结为二十四个节气,这是古代村民在春播、夏耘、秋收、冬藏的农业生产实践中科学探索出来的气候变化规律,对指导发展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实操意义。
三是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和合作精神。在悠久的农耕历史长河中涌现出诸多可歌可泣的农业典范文化,如“大禹治水”体现着农耕村民百折不挠的精神,“都江堰” 凝聚着农耕村民耐劳奋斗与合作的智慧结晶,“农业学大寨” 鼓舞着农民战天斗地地勤劳实干,“红旗渠” 展现着村民聚沙成塔与坚韧不拔的生存毅力等等。这些农业典范为现代农业文化奠基了实干奋斗和合作的精神。村民在耕种中保持勤劳的品质为现代化农业奠定了热爱农业、勤劳耕种的精神风貌,振兴乡村仍然需要村民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和合作精神。塑造乡村归属感,需要重拾在村村民、外出村民与“新乡贤”心灵上的“村庄主体感”①这里理解为村庄主体感的深层内涵,即乡村熟人社会中村民对村庄的主体感、责任与关切。参见贺雪峰.新乡土中国(修订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8-9.,以农业文化熏陶“新乡贤”与村民重土的奋斗意志及回乡繁荣村里的家园乡情。
凝炼出的农业文化,为村民回望乡土、内聚乡村真挚的农耕情感起到“脉源引力”的作用。因此,乡村农业文化的价值重塑有利于乡村发展治理:一是坚持村民主体首创精神。村民主体首创精神是一种实干勤劳、予利于民、自主创新、进取担当的农业底蕴文化,更是一种农业制度思想创新的具体体现。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乡村振兴的原则是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4]坚持村民主体首创精神,就是要激活这一精神蕴含的丰富宝藏,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以首创精神在乡村发展中“啃硬骨头、涉险滩”。培养村民积极主动进取、担当有为的开拓精神,使村民自主创新农业组织形式和农业生产模式的实践,满足村民自身实际需求,让村民共享农业发展成果,激发村民热情。传承村民在农业文化上的一个个首创精神,如“坎儿井”灌溉、“乡约”自治、“小岗村精神”包产到户、“华西村”共富经验创举等等。培养村民首创精神,依靠村民智慧、实干和责任担当发展乡村,营建村民在农业发展中爱乡土、倡勤劳、拓创新、重知识与学习的氛围,启迪新时代乡村振兴思想上的先导意识和治理思维。二是农业中“互惠原则的价值”复位。伴随市场化深入农业生产,村民“理性的福利计算”和功利生产之心上升,原有的信任价值受到冲击,但乡村现代化的生产并未导致村民间信任价值的彻底瓦解。信任价值是乡村文化中 “诚信重礼”的价值体现,沉淀于村民生产生活中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和传承性。这为农业文化重识村民生产间 “互惠原则的信任价值” 接续力量。所谓“互惠原则”是指在社会系统中,人与人之间通过情感、道德义务和习惯传统来实现均衡交换与互动,由此来影响和约束特定情境中人们的交互行为。[5]村民之间的互惠是以情感、道义、习惯传统为基础,秉守着村民间的信任价值,如农忙生产时节亲族成员间、邻里间互助,左邻右舍或有耕种作物的好品种推荐告知,或有生产的好经验相互教授,等等;村民之间相互信任,互教互学农业知识,传播农业生产模式和农耕节气科学知识等内容。乡村农业发展中村民以互惠原则保持彼此间的信任与合作,用以探索乡村农业生产模式、组织形式、利益联结机制的均衡发展。三是乡村土地空间上文化“塑魂”。乡村文化“塑魂”是把乡村传统农耕生产文明与现代农业生产文明相融合,将乡村宁静的自然美景和慢节奏的轻松之感,与城市车鸣人喧的压力之感相错位转接。释放乡村土地农业生产文化所具有的独特的心灵共鸣感和乡村自然景观返璞归真的悠闲感,享受回归乡土的亲切感。复兴乡村农业文化,阐释乡村生态自然美景雅蕴与农业人文知识的气蕴相合一,打造乡村远离城市“牢笼”的心旷神怡魅力。围绕乡村文化“塑魂”,巧妙地将乡村农耕人文知识情怀与乡村原生态景观相契合,提升乡村土地空间中美丽乡村的文化品质内涵。
乡村广泛存在着宗族,地域不同,宗族具体也存有差异。宗族多指同地同宗同姓的各个家族结成的群体。[6]乡村宗族一般是以血缘关系建立,在村域社会中起到政治、经济、文化、信仰等综合功能的组织,又称“血缘共同体”。乡村宗族是村民构建起共同的群体身份象征符号,通过象征符号凝聚合力和祭拜信仰先祖的共识,也是乡村社会中的一种文化。宗族文化自身所形成的宗族观念、宗族制度、家庭家风、家族共同体等等,规范和维系着宗族成员的行为和情感。这里从家庭、家族、祠堂家谱三个方面探讨宗族文化内在价值,治理村域社会。
乡村宗族包括若干小家庭,家庭是其最小的单位。家庭一般是五服之内的,但并不严格限定在某一辈分之内,而是更强调共居的经济生活,其中最主要的是经济核算范围。现在家庭多指只有父母或仅有一方 (仅有父或母)与未婚子女共同居住和生活,又称“核心家庭”。[7]乡村家庭有三个主要功能:一是家庭组织功能。乡村家庭成员生产耕种,是以基本生活自给自足为特点,乡村单个家庭作为经济活动的小单位,其家庭劳动力有限、生产规模也受限。农业生产遇到繁忙季节,天气时有阴雨,赶收播种时间又紧,需要较多劳动力,甚至需要亲友、邻居帮助生产,家庭生产之间不断组织互动。由此,家庭生产小组织网络化关系得以发展,也为组织现代农业合作社的成立与运作温续熟人乡情。二是家庭教育功能。乡村家庭是村民子女成长学习最先受教的场所,家庭父母初教引导子女读书好学善思,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知晓家规、家族历史,教育子女领悟为人处事的道理。乡村家庭既起到抚育子女的作用,又有家庭代际传承家教传统的功能。乡村家庭教育可以增进父母与子女之间互动交流的情感距离,体会彼此之间的心理变化,减少双方之间的代沟,也可以启迪子女家人和睦、守礼治、重孝悌、尚节俭的认知,而今仍有意义。三是家庭交往功能。乡村家庭是由乡村宗族内的大家族繁衍分裂形成的,家族世系增大,向外愈扩愈远,“自我本位的中心小家族”理念渐渐产生,家族不断分化,进而下沉分为多个家庭。村域存有很多一定时期内 “同族分户” 的核心家庭,这种家庭与其他家庭分巷居住或同巷居住。家庭间相互守望依靠,……形成邻里关系,邻里之间保持着紧密的社会关系……。[8]随之,家庭间交往活动发生,一则是家庭成员间生活生产交往,学习、遵从家训家教共识,秉承代际相传的“好家风”;另一则是家庭与邻里间进行日常串门聊天、互诉家常、相互帮助等交往行为,真诚相待、守礼互让、互帮互敬,形成邻里互助之风。
“好家风”是家庭生活中凝烁出的一种祖祖辈辈、代代相传的“修身齐家”观念信仰。“好家风”融入家庭之中,规范着家庭成员的日常行为,如,勤俭节约,向长辈礼貌问好,赡养老人,妥善调解家庭矛盾纠纷,“和衷处世”之道的行为等等。一个具有良好“家风”的家庭能在父母慈爱、子女孝顺、兄友弟恭、家庭和睦、与邻和善以及在戒勉家庭成员遵法修德、处事稳健贤明上得到综合表现。乡村“好家风”的重塑为家庭“仁爱、慈孝”的道德“支点”增添力量,也为乡村社会“德治”传播理念。家庭与邻居在生产生活中昼见串门聊天,评东家长、论西家短,下棋打牌、幽默“俏皮”逗笑娱乐,邻里宴宾请客互叫,邻里孩子一起嬉闹玩耍,事务上互帮互助等等,融洽了邻里人际关系,逐渐在乡村熟人社会里形成邻里之间的互助风尚。邻里互助在乡村治理方面的成效:一是乡村邻里舆论帮助“规劝评论”。乡村家庭之中发生财产分家(如宅基地、农田地、老人自有钱物等),婆媳、妯娌之间纠纷,夫妻之间争吵等等,除了自家家训族规约束调息及家族 “掌事人”(即乡村亲族内德高望重的、明事理的掌舵者)内化纠纷外,邻里村民也会舆论纠纷是由,规劝家庭和睦、“和合”决事、善言劝导。乡村近邻之间有时产生争执,如邻居建房宅基界限划分争执、近邻两家屋顶高低遮阳争执、相对两家邻居的大门出口错位相冲“去福运”争执等等,邻里村民众评、说理劝和,在外围逐渐聚成村民评说压力,常以村内“惯习公理”化解争执。邻里舆论在家庭矛盾、邻居矛盾中能起到规劝的作用,源于涉事村民受到的面子压力,人的面子不是从自我出发,而是从关系出发;因为乡村人员倾向于建立一个由“有用的”人组成的人脉关系圈子,所以涉事村民衡量彼此之间的人情关系,在意给村内“有头脸”的调事人参与公正调纠中尊留“面子”,也会考虑以后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及未来的互取 “有用”之处,同时涉事村民也在意自己在邻里规劝上明事理的程度,怕邻里议论纷纷影响自己在村中形象、丢了“脸面”,所以能产生外在“面子”约束,而使其接受调和。村民和衷处事,维护邻里和谐与互助关系,村民力争纠纷在村内圆满自治,实现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乡村“无讼”那样的治理。二是乡村邻里日常生活互助行为。乡村邻里之间你来我往人情交际俱增、惯习“礼待”之情常用,又同在一个村庄共同体下宗族血缘关系浓厚,拉近了邻里之间的互助情感。这种乡村熟人情怀体现在乡村邻里日常生活的 “结婚嫁娶红事”“生孩添人喜事”“丧葬白事”中帮助张罗组织礼典,邻里平时相互借盆借桶借车有借有还或今借明还的“借物应急”行为,也有及时帮送邻里老人入院就医、邻里捐款助村内贫困大学生求学的互助美德行为等等。乡村邻里之间守望互助、彼此帮扶,构建乡村和谐的邻里关系和淳朴互助的文明乡风。
村域中的家庭在经过代际的延续和更新后,形成一定的亲属关系和血缘联系,在关系与联系中逐渐产生相应的联合力量或联合组织,这种组织是乡村社会中的家族力量或家族组织。[9]家族组织观念就是族员在内心共识的情感符号,是通过维系家族内部的相互关系和认同家族社区共同体,自愿组成联合组织(如家族评议会、祭祖会等),建立非正式的人际关系(如“小圈子”关系、姻亲关系、近支血缘关系等),所构成的一种文化网络观念。家族通过文化网络关联产生相互作用,类如杜赞奇的“权力的文化网络”[10]作用那样。乡村家族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文化网络相互关联作用:一是家族“文化边界”的规范与教化。贺雪峰认为村庄“文化边界”是村民是否在心理上认可自己的村民身份,是否看重村庄生活的价值,是否面向村庄而生活。[11]这里的家族“文化边界”是家族成员在家族共同体内,内心认可自己的族员身份,尊重并遵从家族规范体系和价值观共识,彼此交互关联而共同生活在家族组织群体中的认同。家族有了“文化边界”的教化基因,能在家族成员行为有违反“祖训族规”时,如族员间争斗与纠纷、赡养老人出格、兄弟阋墙等等,家族中德高望众的长辈或“掌事人”用家族“文化边界”唤醒族员共同体意识,以“祖训族规”的相关语言教育劝和摆平争执问题,对教而不改者,家族实行对其疏远、淡漠视之,将其边缘化,以期其改错并认可家族“文化边界”伦理后,重回家族组织,起到约束教化族员的作用。二是家族动员合力行为。单一的族员在处于乡村事件中不能足力应对时会先向家族商量求援,依靠家族动员力量协调处理事件。族员若与其他家族、邻村家族乃至“村霸地痞”发生冲突时,家族会组织动员家族力量进行联合抗争,虽然当下法治社会中大的冲突减少,并且也会依法处理,但在乡村小事上族员的亲缘依赖和信任意识仍旧是先依靠家族力量,且家族力量仍然能起作用。族员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家族会动员全族给予其友善的帮助;族员在乡村受到不公正遭遇,会向家族“掌事人”诉委屈、请求家族支持,在乡村经济生产上向家族动员获得合作者参与合作生产。乡村治理中要善用家族特点,引导家族动员力量向正能量发展,发挥乡村“三治”资源的治理实效。三是家族关联性的社会关系。乡村家族成员间频繁来往,具有多样的社会关系,如亲族关系、姻亲关系、邻里关系等等,这种社会关系基于血缘、亲情、信任、道义传统的相互联系,在家族成员之间彼此传递,增进了情感与人情关系。家族相互关联的社会关系潜移默化地为家族团体间合作编织着文化网络的基础。
家族在长期的乡村社会中慢慢地结成了共同体意识。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共同体,其认为“共同体主要是建立在自然基础上的血缘共同体作为行为的统一体,并发展和分离为地缘共同体直接表现在居住一起,而地缘共同体有发展为精神共同体,作为在相同方向和意义上纯粹的相互作用和支配。相互之间的—共同的、有约束力的思想信念作为一个共同体自己的意志,这应该被理解为‘默认一致’的概念。”[12]这种共同体在社会学意义上,可以类似地理解为乡村家族共同体是在自然基础上有血缘关系,又居住在同一个地缘村域,并累积形成具有“默认一致”的思想信念的群体。随着社会变迁,如今家族原有的“政治功能”退化,更多的是体现文化与社会功能。乡村家族共同体的重塑包含对家族部分优秀传统元素的借鉴,也包含了对时代特征和创新理念的融入。这体现在:一是“法治、德治、自治”相融的整合理念。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是强调法治内德治教化与礼俗自治相互补。乡村家族共同体是以现代法治理念开展乡村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乡村传统美德如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等等,引领家族的法治意识、道德理念。同时,又创新性地借鉴了传统的“礼俗自治”维持乡村社会秩序,把礼治观念细化到家族祖训、家庭好家风中进行规范,并遵循“礼”的规范、“德”的教化,实现从家庭到家族共同体、好家风良祖训到乡村守礼有序的尚德自治。乡村家族带头依法遵法,在法治原则下塑造家族共同体内部关系均衡和谐、紧密团结,从而稳定乡村秩序。二是“集体意识”中的自我践行责任理念。法国社会学家杜尔凯姆(又译“涂尔干”)认为“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成员自身的明确的生活体系,我们可以称之为‘集体意识或共同意识’。”[13]家族成员在乡村社会中拥有“默认一致”的信仰和感情,并且每个成员认同这种明确的思想观念和生活体系上规范意识,构成了家族“集体意识”。乡村家族“集体意识”越强,成员认同感越高,成员愿意为家族共同体投入的感情将更多,也会为了家族“脸面”威望或家族兴旺团结多尽些义务和责任。乡村社会治理中要结合家族“集体意识”的特征,将乡村社会治理与家族力量相结合,发挥家族共同体教化族员自我行责理念,共建共享乡村社会治理效果。
乡村宗族或家族在传统生产生存空间中进行耕种时,存在自然天气的不确定性,传统村落人口较少,加上由于人际关系生疏、往来淡泊,不能从外部获得及时的力量或长期的可靠力量,族员只得依靠由血缘关系凝聚起来的家族或家族组织,发挥家族世系互帮互助作用进行生存生活。在生存问题安定后,宗族或家族间血缘合作性帮助转向世系尊祖敬宗、维护血缘连续性与正统性、规范族员思想观念与行动的族约上发展。家族把修谱建祠、族规族约、孝道衔接起来,赋予宗族或家族实体文化的记忆和慎终追远的情怀。修建家谱(又称族谱)与祠堂意在:一是明宗源,即明世系、尊祖先、叙人伦、序长幼、别婚姻。二是行族规,即立祖训、定秩序、分义利、辨治乱、和睦族。三是行孝道,即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亲亲长长人伦之道。家谱祠堂是宗族或家族传承中缅怀祖先传教后代的“家根”情愫和实体信仰意识,也是记忆了“世系”人伦脉络。
乡村家谱与祠堂在历史变迁中受到冲击,部分形式有所变化,但其自身蕴含的祭祖缅怀、尊祖敬宗、乡土群体观念情感依然存在,并且乡村家谱祠堂实体在现在乡村治理中能起到“符号象征”治理的作用。首先,是“符号互动”治理。“符号互动”是指能够有意义地代表其他事物的事物,又能在互动双方都明确和理解各自的处境下进行顺利的符号沟通。[14]乡村家族有时举行祭祖仪式中以祠堂、祭文、礼节仪式为“实体象征”,传递明确的符号意义和符号沟通,凝聚宗族或家族成员共识,敬宗收族聚拢人心、认可族规。通过祭祖活动强化族员归属感、认同感,增进族员团结合作关系。还可以运用现代网络视频、电视、新闻与报纸等等,进行乡村家谱祠堂实体传播与沟通,扩大家谱祠堂文化认知,联络同宗同族情怀与乡土情感,吸收在外的 “新乡贤”回乡投资创业致富村民、参与治理乡村。二是“符号激励”治理。家族建立为村民作出贡献的族员表彰载体,赞颂杰出族员的功德。在乡村家族祠堂中建立现代化的 “乡贤祠”“祠堂碑文”“功德牌匾”“人物绘描像展”“家谱人物功德志记”等等物质记忆载体,赞扬其奉献精神和功德。在节日庆典时家族 “掌事人”带领一门子内的在村族员到祠堂内“乡贤祠”或“碑文牌匾”处参观、传颂家族内杰出族员的功德事迹,以表达对杰出族员的敬仰、缅怀、赞颂与继承;也可以依托互联网、当地报社、电台新闻宣传“新乡贤”,激励族员及村民勇于奉献,使“有杰出贡献的族员”的人生社会价值与社会评价相统一。
民俗文化是指在乡村生产生活中被赋予了情感和信仰,构成约定成俗的行为方式和认知观念。村民在这种方式和观念上自觉自愿地将村域内的节日风俗或制度,内化为自己认可的情感和信仰文化。广义范围的民俗文化包含了生活行为的节日习俗、家居文化、历史风俗习惯内容等等。这里从狭义范围的民俗文化中生产生活习俗、村规民约习俗两个方面探讨村域风俗治理。
村民在一方村域空间里进行耕种劳作、来往互动,长此以往人的灵感思考、哲理谚语、事迹故事、纪念仪式等等,融入到生产生活中形成民间习俗。生产习俗包括:村民在农耕季节举行祭祀神灵,如祭拜“龙王神庙”进香诚拜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祭拜“山神”祈求伐林木平平安安,东南近海祭拜“妈祖”诚拜祈祷出海打鱼平安、鱼物打收颇丰。徽州地区生产举行 “接土地”“开秧门”“安苗”“打锣封山”等等,仪式开始时要虔诚祭拜、宣读祭语、献上祭品香火,祈求赐福与农作物丰收。现在这些生产祭神活动的神话色彩淡化,更多表达的是村民在生产劳作时心中美好愿望的祈盼,同时,祭祀仪式也带来了娱乐性和观赏性。乡村生产习俗中举行如彩妆唱戏、大红灯笼高挂、舞龙舞狮、吐火焰等等,活动寓理于情、寓情于景,习俗形式丰富多样寓意祈福吉祥,习俗多姿多彩热闹妙趣,为乡村特色旅游增姿添乐。村民在乡土风物生产中创造了形态各异、颜色各样的手工艺品,如兰溪诸葛村的“卧龙丹”药品、“孔明锁”工艺品,徽州乡村的罗绢、刺绣手工艺品,淮阳乡村小彩陶“泥泥狗”手工艺品,川蜀乡村“油纸伞”手工艺品,木雕剪纸手工艺品等等。乡村传统的手工艺品传承了技艺智慧,承载着乡村悠久的民间手工艺习俗和崇敬父业师业的继承精神;这为乡村艺人现代手工艺生产的“工匠精神”凝结下了“代际传业”的工匠底蕴。
在长期的生活中村民代际间信仰着习俗、传承着习俗,又在习俗中不断地吸收和改进习俗文化,形成独具特色的风俗文化。超出一定地域的乡村生活风俗活动形式具体不一,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祭祖习俗。乡村祭祖是村民对祖先的缅怀、尊祖意识。祭祖形式中村民有在清明时节祖坟“墓祭”,也有家族成员在祠堂择吉日“族祭”,也有单个家庭在自家祖先牌位前立小香炉自主择吉日 “家祭”;祭祖寻根,凝聚血缘情感,团结家族,传递人伦代际情怀。祭祖开展的活动多样,如唱戏、走高跷、舞龙舞狮、杂耍等等,锣鼓喧天、人声鼎沸,增添了娱乐气氛。二是礼仪习俗。乡村庄重的主要礼仪仪式贯穿村民的一生,如“诞生礼”“婚嫁礼”“丧葬礼”等等,每项礼仪都有相应的礼规,并由家族内德高望重的长辈主持,族员、邻居、亲戚、朋友“随礼钱”参与,帮忙组织礼仪活动。此外,乡村还有新屋建成“上梁礼仪”“老人寿诞礼仪”“宴宾礼仪”等等小礼仪习俗,维系着乡村熟人关系、熟人生活交往。三是节日习俗。乡村节日习俗是祖先在长期的生活中对事物的纪念意义而形成每年有固定时日的重复性的习俗活动。如“春节”在乡村称“过年”,每年正月初一纪念春节寓意新年谷物丰收、家人平安健康,村民办年货过新年、做美食、贴春联、放鞭炮、过团圆夜吃饺子、发压岁钱、走亲访友,家人欢聚一堂、其乐融融。“端午节”每年阴历五月初五纪念屈原爱国情怀,举行划龙舟、吃粽子的活动。还有载歌载舞的“社火”活动,篝火围唱的“火把节”,合熬大锅粥的“秋粥节”等等,节日的活动集教化与娱乐于一体寓意着对先祖的尊敬、对家人的福佑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更通过村民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凝聚与传承节日习俗文化的意蕴。四是文艺习俗。乡村生活中村民闲时三五成群去听地方戏、看杂耍表演、听评书快板、看皮影戏等等,欢呼雀跃、掌声连连、笑声阵阵入耳;村民听唢呐、唱对歌、跳秧歌、写对联等等,互动娱乐感受文艺乐趣、尽享村间惬意生活。五是饮食习俗。乡村特色饮食继承传统手工制作技艺、做工考究,美食独具风味,形成乡土名吃,如“八碗八”“打年糕”等等,增添了村民饮食生活享受。乡村民俗风情既丰富了村民生活娱乐形式,拉近村民交流的感情;又建立一种共识的记忆,传递着村民彼此间浓浓的“老家”乡愁。生活习俗丰富多样、炫丽夺目。村民将美好的祝愿通过多种形式的“物化”载体,赋予其良好祝福与情感信仰、尊祖敬天与乡土情怀的意义,又兼具娱乐身心的载歌载舞之姿和拍案叫绝的精湛技艺表演。
现代乡村生产生活习俗失去了往日神话色彩和神圣的权威,但多是延续乡村生产生活习俗中的尊敬先祖和祈福的信仰、娱乐身心的活动形式。乡村习俗为乡村发展乡土化的“慢生活、静空间”,提供了特色娱乐与文化旅游资源。以乡村优秀的习俗资源与文旅相互衔接,紧扣乡村新颖特色与乐趣享受,促乡村“善治”思考。主要有:一是保持乡村习俗的乡土质感,创新习俗形式的表现效果。乡村习俗仪式中唱地方戏、舞龙狮、皮影戏、杂耍、唱对歌、特色美食、精美手工艺品等等,保持乡土内涵,又结合技艺特征有效创新外在视觉效果。打造乡村习俗活动与乡村土地空间文化塑造之间相得益彰,展现乡村美丽宜游宜享之感。二是塑造乡村生态景色与习俗节日活动相融合下的“价值品质体验”。乡村景观规划中采取游客自主采摘体验模式、农家居住时自主体验乡土生活,使游客感受园艺景观和生态环境交相辉映的“天人合一”蕴境。乡村注重旅游趣味性体验,如农耕文明遗迹观光知识竞技、传统文艺节目秀展互动、传统手工艺制作表演参与等等,将乡村生态景观的“幽鸣、静谧、清香”,乡村习俗的“淳朴、式繁、形美”,旅游者心中的“乡愁、舒乐、释扰”,三个方面紧密结合,提升乡村特有的价值品质体验吸引力,振兴乡村经济活力。三是乡村文旅市场中的法德规范。乡村旅游的开发过程中政府注重依法治理 “欺骗消费”“强买强卖”“宰熟” 行为等等,培育乡村旅游市场公平、开放、有序、自愿的环境。另外,发挥道德调节在乡村旅游市场管理中的功能,道德调节具有内在规范约束行为的作用。道德包括村规与族规道义、诚信、义利观、为人以礼、仁德操守内容等等,道德是一种自我克制与自我激励相融合的观念,即“自律”。乡村旅游市场经济里村民道德“自律”,所表现的是诚信经营、货真价实、童叟无欺、自愿消费,规范着村民经济行为。道德也为明示的法律进行理性的总结做好了自觉遵从的认知,易于被乡村群体人员内心自愿遵从。乡村文旅资源开发中应法德并举治理乡村、发展乡村经济。
“村规民约”又称“乡约”,是指当地村民自行商议订立并约定共同遵守的惯习风俗。中国第一个成文“乡约”是《吕氏乡约》,由北宋神宗九年的陕西蓝田吕大钧兄弟与当地村民一起议订的,该“乡约”旨在“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便于规范村民行为,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稳定。南宋朱熹进行整理与增损后称《增损蓝田吕氏乡约》,又经明朝王阳明修订《赣南乡约》,直到清末“乡约”不断完善。村民认同的乡村惯习、内心信仰、公共规则等等,在村域内扮演着天然的“原生型权威”[15],起着传统的习俗法作用。现代乡村订立的“村规民约”是将村民自治和道德教化主张的抑恶扬善、和睦邻里、淳化风俗,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互补;有些乡村的“村规民约”内容条文化、标语化,张贴于乡村广场或村主干道路口规范教化村民守约。现代“村规民约”着力于培育村民法治意识、民主意识、平等意识、人本意识、公德意识、生态保护意识,提供了公共文化精神建设的借鉴。发掘乡村“三治”有助于构建一个法治安定有序、家族守礼和睦及互助互济、邻里相扶、乡风淳朴文明的乡村社会。
“村规民约” 是乡村公共规则的体现,维系着村民的行为遵从和乡村社会的秩序。而今,乡村“家庭结构核心化”与村民的“理性化”,使乡村本来的“原生型权威”和“习俗法”功效式微,因此亟待完善现代“村规民约”建设。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增强乡村治理能力。指导农村普遍制定或修订村规民约。”[16]完善“村规民约”,推进乡村社会良治发展。首先,“村规民约”体现党的主张意志,依法开展乡村协商民主与村民群众自治。2018年民政部、中组部、全国妇联等7 部门联合出台的 《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村规民约” 的制订或修订工作应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合法合规、坚持发扬民主、坚持核心价值引领、坚持因地制宜原则。[17]在党的政策下村民协商民主制订出“村规民约”,村民用“村规民约”规范自身日常行为、调节村民纠纷、引导乡村民风民俗、稳定社会秩序等等。基层党组织发挥“村规民约”的公共规则作用,提高自身“善治”能力。其次,乡村组织宣传、引导村民行为价值。乡村村委会、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组织等等,开展进入村户巷道以宣传单页、大喇叭、村户墙标语等等,宣传党的政策与新风文明,引导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倡新风与移风易俗、祛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与攀比炫富之风、杜绝天价彩礼,引导村民崇尚夫妻相濡以沫美德、崇尚赡养老人、尊重与保护女性(特别是乡村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的风尚。再次,乡村具有“次生型权威”[18]的干部带头遵守、执行“村规民约”。尽管乡村族内“掌事人”的传统权威衰微,但乡村社会是以家族组织联结的,尤以“小亲族”成员的血缘与“根脉文化”浓厚,其对小族“掌事人”的劝管相对较为认可。所以,乡村家族底蕴文化根基仍然存在,当家族“掌事人” 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乡村体制内干部身份的权威后,“掌事人”便具有了村域“次生型权威”的“公权”,就能以“次生型权威”干部身份服务全村民众、教化劝管村民及族内成员时更有公信力。“掌事人”作为“次生型权威”干部带头执行“村规民约”,劝说家族成员遵守“村规民约”,自己以身作则自觉践行“村规民约”,树立乡村“头雁效应”。乡村“次生型权威”干部在执行、监督上依法进行治理,厘清“村规民约”与法律、道德关系,防止“村规民约”代替法律,[19]发挥干部的身先垂范效应。最后,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奖惩机制,注重落实“村规民约”。乡村“村规民约”落实过程中强化县、乡镇、村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负责制,自上而下一级带着一级监督、执行落实,完善县、乡镇执行备案制度及问责制度和举报追查途径,切实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乡村通过创建家庭和睦孝道模范、五好家庭、村内好人好事表彰宣传,给予模范者相应的物质礼品奖励或参与县、乡镇的“模范心得演讲会”,或者与家谱族志、乡贤祠堂敬仰的荣誉感激励相结合,激发村民遵法守约奉献的热情。同时,对违反“村规民约”人员开展批评教育、说理引导,违反严重者依法处理。新时代的“村规民约”既是乡村优秀传统公共规则的重塑,又是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后嵌入下的公共规则;这种规则使村民在“村规民约”上逐渐具有一种规则信仰、规则约束力的价值观。
总之,乡村文化扎根于乡土环境,具有乡土特色,乡村治理要遵循乡村文化所含有的价值规律展开。乡村文化在长期的乡村历史积淀中逐渐产生,并通过农业文化、宗族文化、民俗文化等方面的价值得以持久传承,凝聚了村民的乡情向心力共识与架构乡村社会有序运转的理念。乡村里的农业安民制度思想、农业人文与科学知识、农业耕作勤劳、农耕艰苦奋斗与合作进取、互惠信任、家庭好家风、邻里互助、家族良祖训、家族共同体意识、熟人关系、家谱祠堂“根脉象征”、村规民约等等,这些文化价值为乡村治理的创新与拓展提供了德治和自治资源,又为融进明示的法律中起到了内化村民自愿遵从的作用。治理乡村时要根据乡村文化发展的规律,了解乡村文化的人情关系和乡土特征,发挥村域文化自身含有的价值在乡村治理的巨大功效,实现乡村“法治、德治、自治”相协调的现代化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