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了对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各项补贴资金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核拨、发放,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和克扣惠农补贴资金,严禁利用农户“一卡通”银行存折抵扣或变相抵扣各类集资款及其他款项,严禁将惠农补贴银行存折委托村组干部代保管、代发金融机构阻挠农民自由提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二是完善了惠农补贴资金监管机制。按照惠农补贴资金基层工作必须扎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限时工作制、信访接待制、检查督查制、责任追究制、举报制度、公示制度和年终发放“明白卡”制度等相关制度,严格资金管理。
三是加强了“一卡通”存折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银行存折管理,银行打卡必须是一户一卡,财政部门首次发放“一卡通”时,必须严格程序,让农户带上身份证或户口本领取,严禁由村干部集中代领。
四是加大了惠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或向农民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政策的宣传力度。
五是加大了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拨付、发放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实行专项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