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总工会
非公企业是指归我国内地公民或外商、港澳台商私人所有的经济成分占主导或相对主导地位的企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非公企业已逐步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企业数量越来越多,职工队伍也日益壮大。
为破解非公企业工会工作面临的瓶颈难题,闵行区先期以颛桥镇总工会作为上海市总工会确立的非公企业工会改革试点之一,并在全区推开非公企业工会改革工作,探索搞活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的新路径,创新企业建会和职工入会的新方式,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职工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会员对工会组织的响应度和支持率,增强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以围绕企业建会为核心,推进依法建会。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总工会和下辖非公企业的委局工会主动融入区域化党建和社会治理创新大格局,借助党政区域化服务平台,发挥在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中的统筹规划、牵头协调作用。在酝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等具有政治身份人士及各类评先评优活动中,主动提出对非公企业人选的意见。依托居(村)、园区、街面、楼宇、服务站等工会作为企业外入会的“蓄水池”,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利用区域性和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等形式,吸收未建工会企业职工入会。2017年全区推进新建工会组织142个,覆盖单位298家,新发展会员17930名,使全区工会组织总数达到5604个,覆盖各类单位1.64万家,共发展工会会员63.6万人。
2.以提升干部能力为手段,推进依法履职。一方面完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直选制度,建立与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基本职责相匹配的考核评价制度,真正把政治素质好,知职工、懂职工、爱职工的人选到工会主席岗位上来,选出会员信任的工会委员班子,并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大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力度,设计制定符合非公企业工会工作特点的培训内容,采取工会主席训练营等小班化教学方式开展培训,切实增强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养。再者,培育“闵行区工汇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社会招募等方式,建立一支来源广泛、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组织招聘了47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履职能力,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
3.以明确主业主责为路径,推进依法维权。有效整合党政资源和社会力量,联动人社、司法、法院等部门,建立“四方联动”机制,完善法律援助、法律监督、集体协商和民主管理“四位一体”工会维权体系。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总工会和下辖非公企业的委局工会联动人社、司法等政府有关部门,运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强化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工会法律援助窗口、劳动争议调解室等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阵地建设,对职工合法的劳动经济权益诉求,实行“零门槛”援助服务。2017年,工会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达5384件,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2.3亿元。
4.以强化服务保障为支撑,推进依法管会。依法规范非公企业工会经费收缴和会员会费的缴纳。同时,按照“分类施策”原则,根据非公企业规模、效益和企业工会运转情况等,通过改革非公企业工会经费留成比例等方式,将更多经费沉在基层,更好地服务职工会员,为推动非公企业工会改革发展提供财力保障。2017年共帮扶困难职工5532人,金额达230余万元;办理工会医疗保障计划39.77万人次,金额达2528.7万元;组织职工疗休养299批,惠及职工14262人。
1.推进组建非公企业工会工作仍存在阻碍。首先,部分非公企业主对工会的地位及作用认知不清。部分非公企业主认为工会就是与企业方对抗,组建工会将阻碍企业的发展,对于组建工会一直保持排斥的态度。部分非公企业有着较好的企业文化,在职工关怀及职工活动方面有很多较好的做法,一些职工文体活动、服务职工活动等常由行政方牵头组织开展,久而久之,产生工会的职能就被行政方“代替”,致使部分企业主认为工会可有可无,不配合工会的组建工作。其次,一些非公企业职工对企业工会缺乏信任感,认为工会主席由企业行政领导兼任,是企业方的代表,是职工方的对立面。再次是部分非公企业工会未能很好地发挥出“娘家人”的作用,无法获得职工真正的支持。
2.已建非公企业工会运作仍面临困难。首先是部分非公企业建会动机“不单纯”,主要是为了符合申请教育附加金的资格要求,或者为了能够成功上市,或者和国外企业的合作资格等,在把工会建起来之后,却并不按照法律规定拨缴工会经费,造成企业工会开展工作的经费无法得到保障。其次是部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由企业行政领导兼任,因工作繁忙,大多存在履职能力、专业知识、投入时间精力不足的情况。再次是少数会员对自己的身份认识甚少,不积极也不主动参加工会活动,也不了解工会工作,甚至有些因为要缴纳会费而产生抗拒心理。
1.加强顶层设计,扩大工会组织话语权。搞活非公企业工会工作,必须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让工会在更多领域扩大话语权。例如在非公企业工商年检、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等一些事关企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中加大工会的参与权与建议权,将非公企业是否组建工会与开展工会工作的情况和企业发展联系在一起,倒逼非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有所作为,只有如此“密不可分”才能使得非公企业工会不会陷入“可有可无”的尴尬境地。
2.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工会组织影响力。要想改变部分非公企业职工对于基层工会的认知偏差,工会自身必须进行深刻的变革,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四个职能,主动关心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在职工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伸出援助之手,以职工需求为导向为其提供多方面的服务与维权工作。特别是在一些广受关注的劳动争议案中,工会一定要立场明确,依法、有序地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努力。企业工会还要通过劳动竞赛、技能培训、劳模评选等工作把工会建设和企业发展结合在一起,使企业认识并切实体会到工会的地位和作用,提升工会在企业方面的影响力。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会干部领导力。首先,应充分发挥基层民主和党组织的作用,通过职工民主选举的方式直接选出真正可以代表其意志,愿为职工说话、敢为职工维权的工会干部。其次,应加快组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专业团队,对非公企业工会进行工作指导和协助,帮助非公企业工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再次,要加大对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通过工会主席大讲堂、工会业务知识巡讲等培训机制,开展各类有针对性、有实效性、可操作性强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综合素质,使其具备开展工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提高其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使其在工会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动性和领导力。
4.加强经费管理,确保工会资金落实到位。经费是非公企业工会开展工作的物质保障,没有经费支撑,非公企业工会工作寸步难行。一方面建议立法层面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企业在开办时同步建立工会经费专用账户,且必须依法按时足额划拨工会经费。另一方面,对于不划拨工会经费的非公企业,上级工会要发出整改通知,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对恶意不缴纳工会经费的非公企业,将其纳入到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其恶意行为进行公示。另外,应考虑对现行留存和上缴工会经费的比例作进一步核算和调整,力争将更多的经费留在基层工会、服务基层职工。在条件成熟的部分区域,可以尝试探索提高工会经费返还基层工会的比例和力度,进一步扩大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经费的补贴和支持,鼓励基层工会开展活动,更好地为职工服务。
5.加强维权服务,增强工会会员获得感。非公企业工会要充分落实民主管理及集体协商制度,在职工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表明自己的站位,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时,要敢于诉诸司法途径代表职工提起仲裁或者诉讼;对非公企业工会遇到不能维权、不敢维权、不便维权的事项,上级工会要通过“上代下”维权机制,协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增强职工会员的认同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