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2018年12月1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习近平强调,4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是完全正确的,形成的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是完全正确的。
习近平强调,4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发展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成功经验、展现了光明前景,是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强大力量,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的重大贡献。
习近平强调,4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习近平指出,在近代以来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人民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磨难,付出了太多太多的牺牲,进行了太多太多的拼搏。现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在历史进程中积累的强大能量已经充分爆发出来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势不可挡的磅礴力量。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新时代创造中华民族新的更大奇迹,创造让世界刮目相看的新的更大奇迹。
——据新华社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为保障新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对1994年制定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符合居民个人标准的境外人士税收优惠力度,以更好吸引境外人才;为支持鼓励自主创业,对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在计算经营所得时给予家庭生计必要支出减除;明确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依法扣除;优化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关的纳税服务,明确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综合所得在汇算清缴时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与新个人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新华社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并做好试点工作与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的衔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审议关于再次延长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期限的决定草案,拟将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法律调整实施的期限再延长一年至2019年12月31日。
截至目前,33个试点县(市、区)已按新办法实施征地1275宗、18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已入市地块1万余宗,面积9万余亩,总价款约257亿元,收取调节金28.6亿元,办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228宗、38.6亿元;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
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工作在稳步有序推进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试点解决的问题,如试点推进不够平衡,平衡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收益的有效办法还不够多等。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公布实施还需要一段时间,试点政策还要与法律修改稳妥衔接,有必要延长法律调整实施期限。
——新华社
从日前召开的全国乡村绿化美化现场会上获悉:我国将以建设森林乡村为载体,持续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力度,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到2020年,全国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建成2万个国家森林乡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开展各具特色的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乡村绿化面积1382.6万公顷,绿化道路163.7万公里、沟渠78.4万公里,“四旁”植树461.69亿株,完成森林抚育4086万公顷。“十三五”以来,全国乡村绿化美化工作持续推进,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奠定良好生态基础。
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要积极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以建设森林乡村为载体,紧紧围绕严格保护乡村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大面积增加乡村生态资源总量、大幅度提升乡村生态资源质量、大力发展乡村林草产业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大乡村绿化美化力度,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