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有群众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称,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丹阳路小学向小学生们发放的红领巾上,竟然印有“菏泽万达广场”以及“11月16日盛大开业”的广告字样。除此之外,发放的学生帽上也印有该广告。对此,记者采访了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发放的,学校发现后很快全部收回。
菏泽市开发区教育局一位高姓负责人说,25号下午的活动共向丹阳路小学三年级发放了一百余条红领巾,当时并未拆封发现印有商业广告。活动结束不久后学校就放学了,放学后有老师发现了商业广告这个问题,马上就在家长微信群中发布了不要佩戴的提示信息,26号上午便全部收回了。“由于发现及时,并未出现学生在街面上大规模佩戴的现象。”高姓负责人说。
记者拨打“菏泽万达广场”的电话询问此事,接电话的为销售部门人员,他们称对此事并不知情,说是这个事情应由宣传策划部门负责,但并不知晓联系方式。
9月29日上午,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关于丹阳路小学红领巾印广告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称,经查,丹阳路小学校长吕咏梅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要求各学校深刻汲取教训,严禁商业广告进校園。
同日,万达商业管理集团官方微信号“万达商业管理”发布《关于菏泽万达广场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万达商管集团下属济南区域,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在未经企业内部上级管理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印发一批带有商业信息的红领巾,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们深刻反省并向公众诚挚致歉。
事件发生后,万达商管集团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置,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解除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总经理等3名主要责任人劳动关系,对济南区域总经理等3名上级管理人员和菏泽万达广场招商营运副总经理等5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取消年终晋级资格和扣除岗位工资的处罚。
有法律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万达的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伤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而且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多维解读]
一、万达的行为理应受到道德谴责
无论怎样推诿狡辩,“万达”见利忘义的行为昭然若揭。它们将商业营销的主意打到了红领巾上,充分暴露出商家在利益为先、功利至上的价值观的驱使下,忘记了道德底线,是唯利是图的表现。在他们看来,只要能带来利益,就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不惜伤害小学生的身心健康,践踏法律,广告做得越标新立异、越抓人眼球越好。殊不知,这样功利浮躁的“商业主义”,不仅会侵染校园文化,还会对价值观尚未形成的孩子们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更严重地伤害了国人的爱国感情和民族情感。商家追求利益无可厚非,但一定要坚守道德底线,确保在合情、合法的前提下追求商业价值。
二、神圣的尊严不可亵渎
人所共知,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染成的,无比庄重。它是中国少先队的标志,代表了中国人民的爱国情怀。每个小学生都以能佩戴红领巾为荣,红领巾在他们的心中具有崇高的意义和神圣的地位,而“万达”无视社会公序良俗,无视红领巾的精神内涵,无视国家法律,将商业广告堂而皇之地印在红领巾上,这会使孩子们误认为红领巾就等同于普通的一张纸、一块布、一面招牌,谁想用就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红领巾上印广告的行为是对千千万万革命先烈的不敬,扭曲了孩子们正确的价值观,有损他们的身心健康,严重玷污了少先队组织的形象,极大地伤害了国人朴素的爱国情感。不敢想象,今天把广告印在红领巾上,明天是否有人把广告印在国旗上?毫无疑问,神圣的尊严不可亵渎,在红领巾上印广告的行为,理应受到严厉的道德谴责。
三、社会责任大于天
广告何处不能打,偏偏在小学生身上做文章!说到底,是“万达”丢掉了企业应该承担的那份社会责任。不仅仅是在红领巾上,不管校园的哪一个角落都不能进行商业广告的宣传。学校是育人的一方净土,神圣而崇高。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以任何理由玷污这块育人的圣地。否则,红领巾就会变色,小学生就会变色,国旗就会变色。“万达”作为全国知名企业,除了追求商业价值,还应注重道德价值、社会价值,即所谓能力越大,影响越大,责任越大。令人失望的是,他们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广告做到了红领巾上。一个企业,如果因为“眼球经济”利益的驱动,钻进钱眼置法律规定和社会责任于不顾,疯狂追求经济效益,甚至热衷于低俗玩笑、污蔑英烈,这样的企业纵然一时得利,也必将是短命的。
四、严肃追责,加大监管力度
菏泽万达广场因“红领巾广告”事件闻名全国,引起轩然大波,人人义愤填膺,口诛笔伐。然而,处理结果仅仅是: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给予丹阳路小学校长吕咏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万达商管集团对几名相关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或取消年终晋级资格,扣除岗位工资。试问,在红领巾上印广告,是校长吕咏梅一人能做得了主的吗?是几个小小的“相关责任人”能做得了主的吗?难道丹阳路小学上级主管部门就没有责任?难道“万达”集团公司就没有责任?如此草草地找几个人背个罪名,轻描淡写地“处理”一下,效果怎样可想而知。如果对违法事件不严加监管,严肃追责,一查到底,触及骨髓,恐怕这样的事情今后还会发生。
[素材链接]
一
当年,一位美国记者在采访周恩来总理时,无意中看到总理桌子上有一支美国产的派克钢笔。那个记者便以略带几分讥讽的口吻问道:“请问总理阁下,你们堂堂中国人,为什么还要用我们美国产的钢笔呢?”周总理听后,风趣地说:“谈起这支钢笔,说来话长。这是一位朝鲜朋友的抗美战利品,作为礼物赠送给我的。我无功不受禄,就拒收。朝鲜朋友说,留下做个纪念吧。我觉得很有意义,就留下了这支贵国的钢笔。”美国记者一听,顿时哑口无言。
运用点拨:美国记者本想挖苦周总理:你们中国人怎么连好一点的钢笔都生产不了,还要从我们美国进口。结果周总理机智回击,说这是朝鲜战场的战利品,反而使这位记者颜面丢尽。周总理的巧妙应对,不仅显示了他驾驭语言文字的高超功夫,更辛辣地讽刺了那些别有用心的人,为国家赢得了尊严。
二
据报道,近一段时间来,瑞典针对中国公民的恶性事件不断增加,不仅民间屡屡出现抢劫或盗窃中国公民财物事件,甚至瑞典公共电视台还公然播放辱华节目。节目中不仅有意悬挂缺失部分中国领土的地图,主持人还用诸多恶毒语言丑化中国人,甚至稱中国人是“种族主义者”,而瑞典支持的“平等权利”只适用于除中国人之外的所有人。瑞典的辱华行为很快遭到中国外交部、文化和旅游部的警告。中国方面表示,中国绝不姑息这类有辱中国国家尊严的事情,强烈谴责瑞典这种“毫无底线的低级趣味”,严正要求相关当事人必须向中国人民道歉。
运用点拨:国家形象无小事,中国的尊严不是任由其他国家或个人踩在脚下的垃圾。面对瑞典的恶意诽谤和侮辱,中国政府义正辞严,严正声明,显示了大国的国威,更显示了维护国家尊严的强硬态度。
三
曾经在斗鱼直播间非常火爆的主播陈一发,公然将“南京大屠杀”、“东三省沦陷”等民族惨痛记忆在网上作为笑料调侃,并且侮辱老红军,发表辱国言论,引起了网友的极大愤慨,甚至有很多网友怒怼陈一发:“为了出名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简直是想钱想疯了!”因为此事,陈一发遭到网友唾弃,并频频遭网友爆料黑历史,还受到央视网的点名批评,斗鱼也永久关闭了她的直播间。
运用点拨:陈一发因为发表辱国言论,不仅受到网友的怒怼,还受到央视网点名批评,可谓臭名昭著,自食其果。近年来,一些主播为了吸引眼球,获得巨量的粉丝,不顾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大搞色情、低俗、迷信甚至亵渎国家尊严的勾当,害人匪浅。肃清不良直播网红,树立正确三观,刻不容缓。
四
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暴走漫画”是个知名的漫画类自媒体平台。2018年5月8号,“暴走漫画”竟然在今日头条发表了一段长达58秒的含有侮辱、戏谑先烈董存瑞的视频,视频中包括“董存瑞瞪着敌人的碉堡,眼中迸发出仇恨的光芒,他坚定地说,连长,让我去炸那个碉堡吧。我是八分青年,这是我的八分堡”和“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叫着,爬出来吧!无痛人流!”这样侮辱、戏谑英雄先烈的话语,先后遭到大量网友的质疑。其后官方在5月16日今日头条以“涉及侮辱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为由发布封禁“暴走漫画”自媒体的公告。
运用点拨:国家的和平、繁荣、富强都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他们理应受到后人的缅怀和崇敬。然而在这个“娱乐至上”的时代,总有一些无知之辈,滥用先烈的名字、乱改英雄事迹哗众取宠,以获取名利。这是对国家、对民族的不敬和亵渎,应该人人得而诛之。
五
今年8月,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邀请日本演员苍井空作为“助学使者”,参加在云南德宏州举办的“公益活动”并佩戴红领巾事件,引起网友极大愤慨。该活动的发起公司是一家以“百臻堂”为商标销售男性用品的企业。苍井空是日本著名的人体模特和AV女演员。全国少工委对此事严正谴责,并联合有关部门,对当事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运用点拨:上海臻海实业有限公司邀请苍井空作为“助学使者”参加“公益活动”,并让这位AV女性带上少先队红领巾,这不仅严重违背了少先队红领巾的革命意义内涵,亵渎了人们的公序良俗,更超越了“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法律底线,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违法闹剧,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的感情。无论是谁,在什么场合,都不能践踏国家尊严!
[高考押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2017年5月,法国戛纳第70届戛纳电影节开幕。中国女星徐大宝身穿红色国旗印花露腰高领曳地礼服亮相,十分抢镜,成功博得眼球,却也引来一片叫骂。引发大规模争议之后,徐大宝在微博回应此事,称这是自己设计的具有中国元素的礼服,是为了响应“一带一路”,“希望能代表中国主播走在红毯上,向世界展示中国之美,展示中国网红的自信、阳光和爱国”。
要求:全面理解材料,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义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写作指导]
在公众场合身穿“国旗装”,而且故意“露腰”弄姿,无疑就是为了“抢镜”,就是为了博得观众的眼球,从而以“另类”达到自己的目的。面对网友的一片叫骂声,这位“中国女星”非但不醒悟,不反思,反而厚颜无耻地标榜自己这样做是“爱国之举”,正如网友开喷的那样:“爱国不是这么个爱法,丢人丢到国外了,傻子一样!”从早几年的“赵军旗”事件再到如今的“国旗装”走秀,太多的女明星想靠着另类炒作上位,但是拿“国旗”开玩笑,恐怕全国人民都不会答应。这种行为充分暴露出一些“明星”的庸俗和无知,甚至是法盲。戛纳电影节上爆出的“国旗门”事件,带给人们太多的思考:第一,国家尊严不容亵渎。把国旗印花布视为普通的衣料,用来包装自己,甚至当作遮羞布,这是对国家尊严的践踏,是违法行为,绝不可等闲视之。任何有辱国旗、国歌、国徽或革命先烈的行为都应该受到谴责,甚至法律的惩罚。第二,公众人物要有责任意识。作为明星,你的一举一动备受关注,你的言谈举止不仅代表个人,影响自己,更代表团体或国家,影响广大观众。因此,要牢记自己肩负的责任,注意形象。第三,要终身学习,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知法守法,德艺双馨,不做有辱人格、国格的事,不触犯法律的底线。
[佳作示范]
神圣尊严岂容践踏
文/李蕊莹
中国女星在法国戛纳电影节开幕式上身穿“国旗装”走秀一事,引来一片哗然。用国旗包装自己,标新立异,博取观众的眼球,是对国家尊严的亵渎。对此我不禁大声疾呼:国家的神圣尊严岂容践踏!
席勒说过:“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勇于不惜一切地去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这个国家就一钱不值。”中国女星此举实在令人瞠目!无论是无知,还是故意炒作,都是令人不齿、更令人担忧的。维护国家尊严、民族尊严,我们都不是局外人。
想当年,老革命家吴玉章赴日本留学。因清末贫弱,被日本人蔑视,在1904年元旦悬挂万国旗时,故意不挂中国国旗。吴玉章挺身而出,代表留日学生向学校当局严正声明:必须立即向中国学生道歉并纠正错误,否则,就要罢课、绝食。在强大的压力下,学校只得赔罪道歉。这是多么坚强有力的捍卫!
看今天,在那次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发布会上,一位日本记者挑衅地问:“你们老说被杀了30万,难道你们数过?”著名演员李连杰霸气回击:“我们并没数过,难道日本妇女被美国大兵强暴时,你们还要问她是不是有快感?”多么痛快淋漓的回击!
如果我们的影星、歌星人人都像李连杰那样,像吴玉章那样,视国家尊严为生命,以维护国家尊严为己任,犯我中华者,谁敢不夹起尾巴,屏气凝息,唯我马首是瞻!
然而,总有一些愚昧无知的脑残者,或穿“国旗装”,或侮辱国歌,或污蔑先烈。他们置国家尊严于不顾,纵然自己表面光鲜亮丽,风光妩媚,也只不过是行尸走肉,终究会威风扫地,千夫所指。
前不久,延安市寶塔区广场一女游客为了寻找最佳拍摄角度,竟然直接骑在了红军雕塑的头上,一只脚踩在女红军的肩膀上,忘情地拍起了照片。这种侮辱先烈尊严的行径引起强烈的公愤!如此,纵然你拍的照片再好,你的行为给你的靓照抹了黑,更给你的人品浸上永远抹不去的污点。无独有偶,今年10月,虎牙直播平台网红女主播@莉哥在进行直播时,对国歌爆出侮辱性言语,有辱国歌尊严,引起网民的反感而被举报,警方依法对其做出拘留5日的处罚,虎牙也对她无情地封杀。
事实告诉我们,国家尊严不容侵犯,革命先烈不容侮辱。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践踏他人或国家的尊严,否则,必将自食其果,遗憾终生!
尼高美德斯·古斯曼说:“尊严是人类灵魂中不可糟蹋的东西。”国家有尊严,大家才有尊严;大家有尊严,小家才有尊严。正如瓦鲁瓦尔所言:“君子宁为维护尊严而死,不为苟且偷生而寡廉鲜耻。”维护国家尊严,我们责无旁贷。
[点评]
文章巧妙引用材料,引出论点,精准切题。接着正面列举维护国家尊严的典型事例,运用假设论证法充分展开论述,有力地阐释了中心论点。然后选取侮辱革命先烈、亵渎国歌等反面事例,告诫人们:践踏国家尊严必定会使自己尊严扫地。在素材选择上,理论与实例相结合,正面与反面相结合,过去与当下相结合,涵盖了不同的人物,不同的内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说服力。结构完整,首尾圆合。
(作者:韩延明,中学语文特级教师,陕西省商洛市商南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