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继清
所谓政绩就是为政之成绩、功绩与实绩,从领导干部干事创业角度讲,就是领导干部的工作实效;从社会发展变化角度讲,就是取得的社会发展成就;从人民群众利益角度讲,就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所谓政绩观就是关于政绩问题的根本看法与总的观点,是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在政绩问题上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指出:“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①习近平新时代领导干部政绩观,科学回答了新时代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创造政绩”、“创造怎样的政绩”、“为谁创造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等问题,是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
习近平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科学总结我们党自身建设经验,在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思想基础上,提出了新时代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回答了“为什么要创造政绩”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就是坚持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区别,也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标志体现。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人一向主张树立与落实正确的政绩观。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都对领导干部政绩观提出过明确要求。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②这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政绩观的根本诉求,“谋幸福”和“谋复兴”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为领导干部确立政绩观指明了正确方向。幸福与复兴要靠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无数政绩汇聚而成。新时代领导干部仍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有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干事创业才有更高的思想起点,才有不竭的精神动力,才有强烈的为民情怀,才有坚定的工作担当,我们党才能提升长期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与纯洁性,不断取得执政绩效,永远巩固执政地位。坚持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与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始终摆正公与私、义与利、己与人、是与非、正与邪、勤与惰、苦和乐的关系,永葆对党的忠诚心和对人民的感恩心,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到一切发展为了人民,为了人民发展一切。
领导干部是职位、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体,党之所以授予干部一定的职位、赋予一定的权力,是因为干部承担一定的义务、履行一定的职责、创造一定的业绩之需要。正所谓有权就有责,有责必担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既是“有位必有为”“在其位谋其政”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对现实存在的领导干部政绩观乱象的公然否定。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领导干部不讲过硬实绩,只讲“过度留痕”:要么追求个人的物质利益,要么追求个人更高的权位与更大的权力;要么片面追求GDP,盲目攀比,要么只做显功,不作潜功;要么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要么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如任由这些错误政绩观和为政现象存在与发展,必然既愧对党又愧对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多次对领导干部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这些要求的共同指向就是创造新政绩。2013年6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好干部“五条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15年1月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提出了“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四有”要求;2015年12月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强调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铁”干部队伍;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等。从这些要求可以看到,习近平一以贯之地要求领导干部要把职责放在心上,要把职责担当好,而且要敢于担当,要有铁一般的担当,其最终目的就是要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担当不是口头上的,担当要拿实绩说话,新担当是体现习近平对新时代领导干部要求的担当,通过铁一般的担当,展现新时代领导干部的新形象与新作为,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与拼搏进取的工作状态。总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社会要有新发展,事业要有新辉煌,新发展与新辉煌体现在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上,就是要有新政绩。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③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是由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决定的,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状况决定着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实现情况。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从根本上讲就是对我们党与领导干部的新期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领导干部是推动我们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所以,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公仆的领导干部,要一如既往地坚守根本宗旨,必须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价值追求,在切实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实现职责担当。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归根结底是对发展成就与发展政绩的新期待。4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实现了人民群众一个又一个的愿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群众有了更高要求的期盼,唯有通过一项又一项的政绩,才能把人民群众的期盼变成现实,使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使人民群众在利益获得满足的过程中,日益增强对我党长期执政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与情感认同。
领导干部要创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政绩、实实在在高质量的政绩、显功与潜功兼顾的政绩,这是对“为谁创造政绩”“创造怎样的政绩”问题做出的斩钉截铁的回答。这种政绩绝不是扭曲的、病态的、偏差的、片面的、错误的政绩观带来的,而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科学政绩观的结果。
为谁创造政绩,“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是领导干部从政必须要做出正确回答的问题,这是政绩观确立的思想元点,也是政绩创造的出发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告诉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可以说,为人民创造政绩是习近平新时代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逻辑起点。习近平指出:“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④“我们要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倾听人民心声,汲取人民智慧,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⑤政绩观的人民性表现在为人民创造政绩,由人民评价政绩。习近平提出了“三个是不是”的政绩观判断标准,即“是不是站在人民的立场上,是不是有助于解决群众的难题,是不是有利于增进人民福祉”⑥,这就在政绩观问题上实现了“人民主体论”、“人民中心论”、“人民利益至上论”的高度统一。村官李连成曾在与习近平的对话中说“群众反对啥,咱就别干啥;群众拥护啥,咱就去干啥”。习近平听后赞许地说:“这话好啊!多经典啊!”这是对基层领导干部正确政绩观的高度认可。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从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政绩必须是实绩,不是虚绩。政绩必须是实实在在的,不是带有水分的;政绩必须是实质的发展成就,不是表面的形式的东西;政绩必须是干出来的,不是编造与虚报出来的。新时代是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的时代,这种飞跃既要看发展数量,更要看发展质量。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主旋律,高质量发展是通过高质量的政绩反映出来的,高质量的政绩才是过硬的政绩。习近平在参加2019年全国“两会”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就脱贫攻坚问题谆谆告诫我们,不要搞急功近利、虚假政绩的东西,要高度重视并坚决克服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提高脱贫质量。实实在在的高质量的政绩,从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角度讲,就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角度讲,就是一个不掉队,一个不能少;从民生改善角度讲,就是要普遍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使人民真正得到实惠,使人民生活真正得到改善;从社会协调发展角度讲,就是要补短板,强弱项;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讲,就是要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为此,创造实实在在的高质量的政绩,不能靠提口号,不能靠开会,不能靠发文,不能靠弄虚作假,不能靠隐瞒实情,必须靠真抓实干。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把“要有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实际成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这就是要从源头上解决领导干部的正确政绩观问题。
我们追求的政绩,既要立足当下,更要着眼未来。习近平指出:“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⑦这就明确提出了政绩是显绩与潜绩的统一体,潜绩是显绩的基础,显绩是潜绩的结果,创造政绩就是要把做显功与做潜功结合起来,这是唯物辩证法在政绩观问题上的具体运用,是我党“不断革命论”与“发展阶段论”的统一,是整体设计与重点推进的统一,体现了习近平的战略思维与战略眼光。由于显功表现在当下,易于受到关注,具有直接性特点,而潜功往往是难度大、周期长、基础性的工作,具有迟滞性特点,所以,有些领导干部善于做显功,不善于做潜功。针对重显功、轻潜功的领导干部政绩观的误区与现象,早在2013年习近平就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不搞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如培根铸魂工作、民生改善工作、长江大保护工作、生态文化建设工作等,都需要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需要领导干部做潜功。“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接力跑,我们要一棒接着一棒跑下去,每一代人都要为下一代人跑出一个好成绩。”⑧跑好自己这一棒,就是要做好显功,为下一代人跑出一个好成绩就是做好潜功,如此接力,才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因此,领导干部要树立全面的政绩观,既要在前人潜绩的基础上创造当代的显绩,也要为后人创造显绩提供当代的潜绩,这样,既不负于前人,也无愧于后人。
如何创造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是领导干部政绩观的实现路径问题。研读与梳理习近平关于政绩观问题的重要论述,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以政治定力确保政绩观的正确发展方向。从政治角度看,政绩观反映的是一个政治方向问题;从价值观角度看,政绩观反映的是一个价值追求问题。解决了政绩观的政治统领问题与价值引领问题,就解决了价值观的方向、性质与内容问题。而政绩观的政治统领问题与价值引领问题,从根本上要靠卓有成效的党建工作,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习近平作出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的科学论断,把党建政绩作为政绩的第一要求。因为,只有党建抓好了,形成了优良的党内政治文化,我们党强大了,执政地位巩固了,全国人民才有了主心骨;只有党建抓好了,“四个意识”增强了,“四个自信”坚定了,“两个维护”践行了,我们才能同心同德,上下一心;只有党建抓好了,领导干部才能有正确的价值引领,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只有党建抓好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了,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了,领导能力提升了,正确的政治路线才能得到坚决贯彻执行。有了政治定力与价值引领,就有了战略定力,就能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就不会“为了显示所谓政绩去另搞一套”,因此政治过硬是政绩过硬的根本方向保障。
领导干部“有为”才有政绩,“不为”政绩就无以产生。习近平指出:“当前‘为官不为’主要有3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⑨“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都与学习不够相关,与本领不强相关。由于学习不够,思维不新,视野不广,站位不高,导致政绩观错误、偏差与偏离;由于本领不够,能力不强,甚至心有余而力不足,想干而不能干,想干好却不能干好,导致政绩观不能落实。所以,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增强八种本领,要加强学习,增强才干,提升本领,增强能力。
加强学习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前提与基础。正确的政绩观是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形成、巩固与强化起来的,片面、偏差的政绩观是在反复学习中经过比较而得以校正的,错误的政绩观是在强化学习的过程中予以纠正的。同时正确政绩观的树立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既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的,又是受权力观、事业观、地位观、利益观影响的。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正确与否,都与学习密切相关,尤其是与对辩证唯物主义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密切相关。辩证唯物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正确政绩观形成的思维基石。习近平在《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中强调指出,只有学习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才能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强化问题意识、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坚持实践创新,唯有如此,才能奠定形成正确政绩观的思维方式与方法,才能在解决矛盾中创造政绩,才能在实践中真抓实干出政绩,才能杜绝形象工程与虚假政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正确政绩观形成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创造政绩,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创造政绩。在理论学习上,习近平对领导干部提出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的“四学”要求。唯有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理论根基,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法律的实质,才能提升领导力与执行力,以本领过硬支撑政绩过硬。
务实的作风与实干的精神,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领导干部政绩观中的一根红线。习近平多次强调指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幸福是奋斗出来的。领导干部要创造政绩,必须要有务实的工作态度与实干的工作作风,实干才能落地,实干才能出实效,做到责任落实。务实的态度与实干的作风,要求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发扬“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与担当精神,领导领导,要领要导,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要求“要做起而行之的行动者、不做坐而论道的清谈客,当攻坚克难的奋斗者、不当怕见风雨的泥菩萨”⑩,坚决防止“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实起来轻飘飘”现象;要求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要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每件实事要一抓到底,干一件成一件,一件接着一件干,一年接着一年干;要求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用绣花工夫,撸起袖子加油干,敢于在困难面前挺身而出,敢于在矛盾面前迎难而上。习近平强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政绩与担当、责任呈正相关关系,政绩要最大化,担当与责任也要最大化,不能满足一般化,要不断攀登高线,做到极致。因此,开展调查研究,既要“身入”,又要“心入”,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干工作,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沉下心来;只有工作务实,工作过程才能扎实,工作成效才能真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是共产党人的工作风格,工作风格不能丢,丢了作为共产党人就不合格,丢了作为领导干部就不够格。
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领导干部创造政绩,必须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习近平指出,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改革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第一要求,创新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第一动力,缺乏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正确的政绩观既不能形成也不能落地。因为领导工作本身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加上我们又面临着许多重大风险,没有创新的动力,没有改革的勇气,就无法防范各种重大风险,就无法攻坚克难。因此,领导干部要“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就正确政绩观的确立来讲,领导干部只有改革传统思维模式,实现思维创新,树立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等思维方式,从错误、偏差的政绩观中走出来,才能树立政绩的正确价值追求。就正确政绩观的落实来讲,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抓住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这个关键环节,在补齐制度短板上出实招,既要改革领导方式方法,又要改进领导作风,坚决反对与政绩创造格格不入的主观主义与官僚主义,也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政绩观才不会停留在主观上,才会有落实的动力保证与路径保证,才能不断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份满意的答卷与成绩单。
领导干部树立与落实正确的政绩观,除了要激发领导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自律、政治担当等内生动力外,还要加强考核监督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发挥好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规定:要“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坚持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情况和实际成效”。只有这样,形成坚定的考核正确导向,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才能确保领导干部政绩观执行方向不偏,实现力度不减。
总之,习近平一贯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问题,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错误政绩观。习近平关于领导干部政绩观问题的重要论述,内容全面,内涵深刻,既丰富与发展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又丰富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的领导科学理论。
注释:
①⑥⑩《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际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人民日报》2019年3月2日。
②③《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2、11页。
④《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2018年新年贺词》,《人民日报》2018年1月1日。
⑤《习近平在国庆招待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中国人民一定能够铸就更大辉煌》,《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日。
⑦《习近平李克强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分别参加全国人大会议一些代表团审议》,《人民日报》2018年3月9日。
⑧《在新时代创造新的更大奇迹——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人民日报》2018年12月18日。
⑨《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