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八师136团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石河子市,834018) 刘 刚
农产品品牌是公共物品,为一个地区所拥有,通过进行优势农产品培育、建设,有效整合区域单个农户力量,突破品牌建设的瓶颈,实现农业规模经济发展。农产品品牌具有较大的影响,能够带动所在地区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是缩小贫富差距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方式。农产品质量信息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一般情况下购买者很难翔实的掌握,必须借助农产品品牌等来传递和掌握农产品质量信息。农产品品牌建设有效降低了交易费用,体现了规模经济的作用,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目前我国不少农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只有通过建设农产品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才能推动农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
目前我国消费者的消费层次不断升级,正处在多元消费和个性消费的时代,对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需要完善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的整个产业链体系,只有实施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营销,才能适应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层次,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程度。农产品品牌实现了所在地区农业生产的统一运营,能够有效规范农户的种植行为,能够改变传统农户只重视产量的生产方式,有利于推动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实现我国农产品从低质低价到优质优价的转变,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因此,在区域范围内推广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是提升农产品质量的有效途径。
农产品品牌作为公共物品需要一种联合组织来推动其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正是一种适合的联合组织,有较强的行为协调能力,可以发挥规模经济的作用,能有效的降低交易费用,对农产品品牌建设能起很好的推广示范作用。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品牌都具有公共属性和外部性,都能产生规模经济效益,两者相结合进行运作是一种可行的模式。通过合作社来运营农产品品牌,既能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质量监控,有效保护品牌不受急功近利因素的破坏,又能提高本地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带来农民收入的稳步增长和品牌价值的持续提升。
在合作社运营农产品品牌的过程中,需要有效地推动机制和监督机制,地方政府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一方面,建设农产品品牌需要地方政府来引导和推动,给予合作社必要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并协调好合作社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另一方面,农产品品牌的公平使用需要地方政府进行监督,通过地方政府的管制对破坏品牌形象的行为给予惩罚和制裁。另外,龙头企业是先进技术的直接革新者,在建设农产品品牌的过程中起着引领的作用,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需要通过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带动广大农户实现种植手段的改进和生产技术的改良。因此,在农产品品牌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三者相得益彰、缺一不可,三种力量同时发挥作用才是一种最佳的选择。
地方政府应积极支持和促进合作社运营农产品品牌。一方面,农产品品牌属于公共物品,农户在使用时难免存在负外部性,因此需要地方政府制定政策来规范和约束农户的生产行为,对使用膨大剂等破坏品牌形象的行为进行惩罚,敦促农民逐渐形成公共意识和大局意识,共同维护区域内的公用品牌,通过地方政府的监督实现农产品品牌的公平使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要激励更多的农民自主加入各类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对合作社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和资金上的支持,依托合作社来运营农产品品牌,通过合作社来保护和宣传农产品品牌,把农产品品牌建设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不断提升农产品品牌市场影响力,最终实现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推广实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农产品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和市场经营主体,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不可缺少的力量。作为一种联合组织,合作社能更好地维护入社农户的利益,能给社员带来更多的收益。一方面,合作社应该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统一入社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安全健康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创建培育信誉好档次高的农产品品牌,逐渐赢得市场竞争的优势和主动权;还要不断完善农产品品牌管理机制,注重农产品品牌的整合创新,依靠新技术和深加工提升品牌价值。另一方面,在掌握了合作社的运营情况后,会有更多的农户愿意加入各类合作社,通过集体的力量来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合作社通过制定规则章程,加大各部门的服务力度,规范社员使用品牌的行为,这样既保护了农产品品牌,又有效提升了品牌的市场价值,最终有利于实现农民、合作社和品牌的良性互动。
龙头企业应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引领现代农业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所在区域的重要成员,应把握好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的关系,不仅要注重企业个体品牌的建设,更要注重区域农产品品牌的维护,通过企业产品的品牌化来引领所在区域特色农产品的整体品牌化,推动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的快速发展。作为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应该把更多的资金和新型技术投向所在区域,通过对广大农民进行技术培训,让更多的农民掌握现代化的新型技术,通过辐射作用带动整个地区农业的良性发展。由此,农民和合作社就会拥有更强的能力来建设和提升品牌,以品牌化引领区域农业经营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最终推动农产品品牌向更高层次发展,实现企业和农民的互利共赢,实现提升农产品质量的目标。
农业发展离不开农产品的生产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质量提升的出路是推行标准化生产,进行农产品品牌建设。因此,在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过程中,地方政府、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要相互协调,充分发挥作用,才能不断优化农业结构,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实现提升农产品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