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途径,满足城市居民的安全感

2019-02-16 14:51杨柳李梦欣
方圆 2019年23期
关键词:之治市域法治

杨柳 李梦欣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同志就如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了重要讲话。如何满足城市居民安全感?中央政法委组织召开的这次全国会议,至少指出了三条有效路径,包括制度之治、机制之治、科技之治。

制度之治: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

会议指出,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善于用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市域社会治理首先要发挥法治的重要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要全面协同推进。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前提。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方面具有地方立法权,具有更大、更灵活的法律政策探索空间。会议强调,要推动设区的市用好地方立法权,围绕市域社会治理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方略规范体系。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重点。要完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的制度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防止因违法行政、违规操作引发矛盾问题。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给社會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要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优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全民守法、全面普法是保障。要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努力使循法而行成为全体公民自觉行动。要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把人民群众实践中广泛认同、操作性强的道德观念及时上升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郭声琨书记特别强调,制度驱动是破解社会治理难题的强大引擎,要在制度思维上再强化,要在制度创新上求突破,要在制度集成上下功夫,要在制度执行上见效果。善于运用制度威力防风险、解难题、补短板,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要求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抓落实,自觉从制度层面考量,提高用制度思维和方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

机制之治:机制是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

会议提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

治理的特点是多主体参与,必须建立机制,明确党委、政府、企业、社会、公民责任,防止“九龙治水”;必须建立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等各类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转;必须通过机制,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发挥“1+1>2”的效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具体而言,在市域社会治理中:

党委要发挥领导作用。从思想和行动上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社会治理体系是由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复杂系统,核心是党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会议提出,中央政法委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组织谋划等工作;研究制定《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方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省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市级党委政法委要发挥主体主责作用,组织各方力量扎实推进。

政府要完善负责体制。政府在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社会治理效能。横向上,要破除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弊病,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机制,实现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纵向上,要破除头重脚轻、贯通不畅的难题,打造上层统筹有力、中层运转高效、基层做强做实的治理体系,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能力。特别是要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应急管理体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以完善的体制机制托起安全的底线;健全经常性专项打击整治机制,解决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的突出问题。

企业要激活治理潜力。社会治理责任在政府,活力在社会,潜力在市场。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推动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和群众勤劳之手同向发力,注重向市场主体放权、赋能,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

社会要承担更多责任。要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基层群众自治,本质上就是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要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坚决把前科劣迹人员和涉黑涉恶问题人员挡在门外。要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型、互动型组织,让社会组织承接其政府简政放权释放的社会治理事务。搭建互动平台和载体,建立政府和社会的互动机制。

公众要扩大治理参与。治理的智慧和力量来自人民。要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机制。要发挥乡贤能人的带动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传递社会正能力,解决基层微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造更多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就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办法,实现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科技之治:科技是社会治理的全新引擎

会议指出,科技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引擎,也是提高社会治理效能的推动力。要善于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起来,通过现代科技推进社会沟通、改进管理服务,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提升市域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科技需要找准结合点,在智慧管理、智慧支撑、智慧服务方面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智慧管理是市域治理智能化的关键。市域是平安建设的主要落脚点。会议要求,要借鉴一些地方“城市大脑”建设经验,强化万物互联和数据融合,实现对城市运行的超强感知、公共资源的高效配置异常情形的及时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坚持问题导向,靶向要准,精准发力,通过科学决策,从源头预防社会风险;通过精准排查,及时化解微小问题。

智慧支撑是市域治理智能化的基础。要织密织牢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实现城乡统筹、网下网上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首先就要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设备联通、信息互通、工作联动,建设大整合、高共享、深应用的信息化平台。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作为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动力。

智慧服务是市域治理智能化的亮点。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服务管理。会议提出,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服务”,打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少跑腿成为常态。要通过政务服务App、社区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收集民情民意,准确把握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将评价的“表决器”交到群众手中,推动公共服务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主动补齐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这一明显短板。

据悉,全国市域治理的试点工作将以三年为期,2020—2022年为第一期,2023—2025年为第二期,此次试点报名不限名额、考核验收不定指标,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文章来源:法律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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