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月
摘 要: 《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未完成的手稿。自然辩证法问世以来,遭受一些人的批判。批判的方面,着重于自然辩证法不符合马克思的自然观和辩证法。即便如此,自然辩证法的历史地位也不可动摇。本文重新研究自然辩证法,正是为了自然辩证法而进行辩护。
关键词: 恩格斯 自然辩证法 自然观
本文旨在明晰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解释自然辩证法的内涵?自然辩证法的内核和意义在传统马克思主义教学体系中又是被如何评述的?自然辩证法反复研究的意义是什么?自然辩证法体现的恩格斯的自然观和辩证法是什么?
自然辩证法在学界一般是这样定义的:学术界一般将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手稿和《反杜林论》中集中阐述了他的辩证法思想统称为“自然辩证法”。但是“自然辩证法”自其诞生以来就不断遭受着诘难和挑战,而且形成了所谓的自然辩证法的批判的理论。本文旨在通过自然辩证法的重新研究,为自然辩证法进行辩护。
一、“自然辩证法”的释义
《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及《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展》等文章体现了恩格斯对辩证法的理解,人们将这些恩格斯对辩证法的理解统称为“自然辩证法”。这就是一般意义上人们对“自然辩证法”的界定。但是“自然辩证法”一直以来都被人们习惯性地或者约定俗成地认为是用来研究和表明适用于自然界普遍的辩证的规律和法则。这种对恩格斯的重要学说“自然辩证法”的概括和认识未免有些简单和粗暴,导致“自然辩证法”的真正内涵被长期被遮蔽和不被人知晓。
至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通过他的手稿可以总结出,恩格斯对其有两个提法:一是“自然科学的辩证法,二是“自然科学的研究”。但是“自然科学的辩证法”相对“自然科学的研究”的提法内涵不仅意思上更加准确,而且从其包含的内容上看更加符合恩格斯的真正意图,并且向人们表明“自然辩证法”就是研究关于自然科学的辩证法。自然科学的辩证法从其意义上看,自然科学的辩证发展规律和法则都被这简单但又内涵丰富深刻的几个字指代,事实上,那些囊括了恩格斯一系列研究普遍自然科学规律的著作确实被“自然科学的辩证法”的提法真正完整地符合恩格斯本心地充分展示出来。
二、“自然辩证法”体现的恩格斯自然观
自然辩证法体现了恩格斯的自然观,但是恩格斯的自然观却被拿来和马克思的自然观的相比较,过去由于自然辩证法的自然一词被认定是自然世界,因为这种误解进而认为:“自然辩证法”包含的自然观偏离马克思的自然观。并且这种望文生义的观点成为责难和批判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矛头之一。但是现在在明确“自然辩證法”正确内涵之后,必须重新审视研究恩格斯的自然观。为了将这一工作做到严谨的程度,必须先明确马克思自然观的真意。
对马克思自然观的理解——自卢卡奇以来——通常集中于“自然是一个社会的范畴”①(16-18)这一命题,即认为马克思一直把人的感性的活动②(43-49)——实践当成考察自然界的桥梁和纽带。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自然和人的实践活动是不可分割的关系,而不存在脱离了人的、抽象的纯粹的自然界。按照人们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误解,恩格斯的自然是抽象的自然,这显然是不符合马克思眼中的自然。
在马克思之前的旧哲学因为受到主客体二元对立的思想的影响,把自然和人对立起来,因为自然是客体,脱离于主体的人而存在。费尔巴哈的哲学把感性的人和自然界作为哲学的新起点,认为人是自然的人,这相对旧哲学有很大的超越。因为费尔巴哈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把人和自然有机结合起来。马克思受到费尔巴哈哲学起点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把实践作为人和自然二者之间的媒介。马克思认为,无论是主体的人,还是客体的自然,都是实践的结果。社会历史是实践的结果。马克思相比之费尔巴哈的不同之处在于,费尔巴哈只认识人是感性的人和自然的人,但是没有像马克思那样人具有社会性的一面。
在马克思看来,人不仅是自然的人,而且是社会的人。脱离社会性的人是不存在的。费尔巴哈只把自然界当成自然界自身变化的原因,却把产生自然界的历史前提即社会历史这一重要前期却被受限于历史局限的费尔巴哈给忽视了。马克思区别于费尔巴哈的地方在于,抽象而又普通的自然界在马克思眼里成为与人类生活密切联系的“现实的自然界”,而实践被作为关键的桥梁把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实践把原本彼此孤立而又毫不相干的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奇妙地有机结合起来。不过马克思承认自然界先于人类存在,是人类能够从事实践活动的必要前提,只是马克思更强调自然界的现实性。
其实反观人类的发展史,自然从来就没有和人类分离开来,那种试图否定这种客观事实的人们由于没有把实践当作人类与自然界相联系的枢纽,没能突破自身狭隘的眼界,一直把自然从人类社会割裂出去,这无疑是一种愚蠢的做法。自然的历史和人类的发展史被实践涵盖其中,这就意味着自然的历史和人类的发展史因为实践而向前推动,也就是说历史的车轮被实践一步一步地向前推进。
马克思之所以能形成区别于唯心主义的历史观的唯物史观就是因为他创造性地把人类的发展史与自然的发展史通过实践这一角色有机融合。相比之下,之前的历史观都把历史看成是实现神的意志或英雄意志的产物,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则从人和自然的结合出发,把人和自然的关系看作人类史的基本前提,把人类史看作自然史。
既然马克思能把实践当作融合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媒介,这就意味着与人类社会发展密切联系的自然界不仅仅是单纯的单独存在的自然界,而是具备人类存在属性的现实的自然界。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自然辩证法通过研究自然科学的辩证发展规律,并借助自然科学的深入研究以寻求现实的自然界的历史发展过程。恩格斯的这一创新的做法从路径上来看,不愧为另辟蹊径,然而又在情理之中,因为自然科学的发展历程从来就离不开现实的自然界,也绝对难以从现实的饿自然界中孤立出来单独研究,因为这样的做法是斩断了自然科学的研究的源头。既然如此,这就意味着恩格斯的自然观不但绝没有偏离马克思的具备实践属性的自然观,而且完全是遵循马克思的科学研究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路径和方法的。从这层意义上看,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人类社会和现实自然界的观点是相通的,恩格斯的自然观完全是在唯物主义的历史观的前提下创造并且深入研究。这样就为一切试图否定恩格斯的自然观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批判家的无情的批判。